1、 ICS 93.160 CCS P 55 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3301/T 04172023 专用水文测站建设与管理规范 2023-06-29 发布2023-07-29 实施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3301/T 0417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2 5 分级.2 6 建设要求.2 7 运行管理.4 8 评价改进.5 附录 A(资料性)基础设施及监测环境检查维护情况记录表.6 附录 B(资料性)仪器设备检查维护情况记录表.7 参考文献.9 DB3301/T 0417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
2、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玉明、张振林、孟健、姬战生、陈雪芹、李留东、俞学军、于泽森、杨云、聂阳、薛庆云、汪康、胡其美、王英英、兰天麒。DB3301/T 04172023 1 专用水文测站建设与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专用水文测站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分级、建设要求、运行管理、评价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市域范围内专用水文测站的建设与管理。2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0138 水位观测标准 SL 21 降水量观测规范 SL/T 276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 SL 415 水文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管理规范 SL 502 水文测站代码编制导则 SL/T 789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 DB33/T 2196 水利工程标识牌设置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专用水文测站 special hydrometric statio
4、n 为科学实验研究、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专项业务系统运用、专门技术服务等特定目的服务而设立的水文测站,是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补充,其观测项目和年限依设站目的而定。基准水文站、辅助水文站、水文实验站等属专用水文测站。按其观测的主要项目可分为专用雨量站、专用水位站、专用水文站等。来源:GB/T 500952014,3.2.2,有修改 专用雨量站 special rain gauging station 以观测降水量为主的专用水文测站,根据需要还可兼测其他项目。来源:GB/T 500952014,3.3.3,有修改 专用水位站 special stage gauging station 以观测水位为主
5、的专用水文测站,根据需要还可兼测其他项目。来源:GB/T 500952014,3.3.2,有修改 专用水文站 special stream gauging station 设在河、渠、湖、库上以测定流量为主的专用水文测站,根据需要还可兼测其他项目。DB3301/T 04172023 2 来源:GB/T 500952014,3.3.1,有修改 4 基本要求 专用水文测站的设立和调整应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布局合理,防止重复建设。专用水文测站的建设应满足设施自身防洪及相应等级的测洪标准要求,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专用水文测站应实行分级管理,站码采用统一编制标准,符合 SL 502 的
6、有关规定。专用水文测站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专用水文测站管理单位应做好基础信息和数据安全管理工作。专用水文测站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专用水文测站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5 分级 按专用水文测站的重要性分为市级专用水文测站和县级专用水文测站两级,分级工作由市级水文机构负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用雨量站为市级专用雨量站:a)承担省、市级报汛任务的;b)布设在大型、中型、小(1)型及重要小(2)型水库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用水位站为市级专用水位站:a)承担省、市级报汛任务的;b)布设在省、市级河道干流及主要支流的;c)布设在主要平原河网、湖泊上,水位具有较强代表性的
7、;d)监测大型、中型、小(1)型及重要小(2)型水库水位的;e)布设在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的;f)专门服务中型以上水库、中型以上闸泵和市直管水利工程运行调度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用水文站为市级专用水文站:a)布设在省、市级河道干流及主要支流的;b)布设在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的;c)监测中型以上水库出库和入库流量的。除 5.2、5.3 和 5.4 之外的为县级专用水文测站。6 建设要求 选址要求 6.1.1 一般要求 6.1.1.1 在满足设站的目的和观测精度的要求下,应选址在有较好代表性和测验条件、观测方便、交通便利的地点。6.1.1.2 站点选址应避开易发生滑坡、坍塌和
8、泥石流的地点。6.1.2 专用雨量站 DB3301/T 04172023 3 6.1.2.1 专用雨量站设置应符合 SL 21 的规定,降水量观测宜设置地面观测场,当地面观测场环境不符合要求时,可采用立杆式观测,特殊情况下,可设置在房顶观测。6.1.2.2 观测场设置应避开强风区和电力线路,其周围应空旷、平坦,不受突变地形、树木和建筑物等的影响,使得观测的降水量能够代表区域降水情况。6.1.2.3 在山区,观测场或雨量计立杆不宜设置在陡坡上、峡谷内和风口处,应选择相对平坦位置,使承雨器口至山顶的仰角不大于 30。6.1.3 专用水位站 6.1.3.1 专用水位站设置应符合 GB/T 50138
9、 的规定,监测河道水位的宜选择在河道顺直、河床稳定和水流集中的河段。6.1.3.2 监测湖泊水位的应设置在出流断面以上水流平稳处,监测堰闸、水库内水位的宜选在岸坡稳定,水位有代表性的地点。6.1.3.3 监测感潮河段水位的宜选在河床平坦、不易冲淤、河岸稳定、不易受风浪直接冲击的地点。6.1.4 专用水文站 6.1.4.1 专用水文站应布设在满足流量监测条件的相应测验河段上。6.1.4.2 测验河段宜选在石梁、急滩、弯道、卡口和人工堰坝等易形成断面控制的上游河段。6.1.4.3 石梁、急滩、弯道、卡口的上游河段宜离开断面控制的距离为河宽的 5 倍,山溪性河流断面控制的距离可放宽至河宽的 3 倍;
10、或选在河槽的底部、断面形状、糙率等因素比较稳定和易受河槽沿程阻力作用形成河槽控制的河段,河段内应无巨大石块阻水,无巨大漩涡、乱流等现象。设施设备 6.2.1 一般要求 6.2.1.1 专用水文测站应配置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选择自动在线监测仪器开展监测,具体配置应根据测站的任务、测验项目、测站级别等情况,按 SL/T 276 执行。6.2.1.2 专用水文站、水位站应设立基本水准点、校核水准点各 1 个,并与 1985 国家高程基准建立换算关系。平原地区,应采用不低于三等水准测量方法引测;偏远山区,可采用 RTK 进行高程测量。6.2.1.3 专用水文测站标识标牌设置应符合 DB33/T
11、2196 的规定。6.2.1.4 专用水文测站通信方式应在移动通信、卫星、光纤通信等数据通信传输方式中选用,监测数据应采用被行业认可的规范格式进行传输及存储。6.2.1.5 专用水文测站监测设备宜采用太阳能光伏直流电源供电,有条件的站点可采用公共电网供电。6.2.2 专用雨量站 6.2.2.1 专用雨量站雨量计立杆高度应为 2.0 m2.5 m,立杆周边宜设置半径为 1.0 m 的防护栏,防护栏内保持整洁。6.2.2.2 宜选用分辨率为 0.5 mm 的雨量传感器。6.2.3 专用水位站 6.2.3.1 专用水位站所选择的监测设备应满足在测洪标准以内监测水位变化全过程的要求,根据现场条件可选择
12、浮子式水位计、雷达式水位计、压力式水位计等设备监测水位。6.2.3.2 专用水位站水位监测量程应高于测站历史最高水位 0.5 m 以上、低于测站历史最低水位 0.5 m 以下,其中监测水库水位的,应高于坝顶 0.5 m 以上,宜低于死水位,以满足防汛和抗旱需要。DB3301/T 04172023 4 6.2.3.3 专用水位站应设立水尺,用于水位观测和自动水位监测设备的校测。水尺根据测站所在岸坡情况,可采用直立式、倾斜式、矮桩式等形式。6.2.3.4 制作水尺的材料应性状稳定、坚固,不易变形、耐腐蚀,满足野外长期观测的需求。6.2.3.5 水尺应标明编号,设置整米数高程标识或水尺零点高程标识,
13、宜设置特征水位标识。6.2.4 专用水文站 6.2.4.1 流量监测方法应根据测站现场条件综合比选确定。水深大、边滩小、航运影响小、河流走沙(动底)不剧烈的河段可选用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法;断面流速较大,附近有桥梁或其他渡河设施的可选用电波(雷达)流速仪法;含沙量较小、悬浮物较少、测验河段顺直,且无大面积水草生长和水中气泡少的河段可选用超声波时差法流速仪法。6.2.4.2 专用水文站应开展流量比测率定工作,率定仪器应选用走航式多普勒流速剖面仪(ADCP)、转子式流速仪,首次比测率定流量测次不应少于 15 次,且水位级或流量级分布相对均匀。7 运行管理 日常管理 7.1.1 管理单位应做好水文测
14、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可委托第三方开展具体运维工作。7.1.2 测站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并做好记录。7.1.3 运维人员数量应满足日常维护、应急响应、监测值守等工作需求,人员配备宜按下列比例确定:a)专用雨量站 3040 站/人;b)专用水位站 2030 站/人;c)专用水文站 45 站/人。检查维护 7.2.1 一般要求 7.2.1.1 检查维护工作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及监测环境检查维护(记录表见附录 A),仪器外观、仪器校准调试和遥测终端联调联试等仪器设备检查维护(记录表见附录 B)。7.2.1.2 专用水文测站检查维护频次按 SL 415 执行。7.2.1.3 专用水文测站水准点高程
15、宜每年校测 1 次,间隔时间最长不应超过 3 年;水尺零点高程应每年校测 1 次,大断面应每年汛前测量 1 次。7.2.2 专用雨量站 7.2.2.1 雨量传感器应在每年汛前进行 1 次校准。7.2.2.2 观测场草地春秋季应 35 周、夏季应 23 周修剪、维护 1 次,冬季应 46 周维护 1 次。7.2.3 专用水位站 7.2.3.1 不同仪器类型的维护周期如下:a)浮子式水位计每 2 月至少检查维护 1 次;b)雷达式水位计、压力式水位计等每月至少检查维护 1 次。7.2.3.2 遇台风、特大洪水等灾害性天气以及突发事件影响测站安全运行时,应开展特别检查维护。7.2.3.3 每月至少开
16、展 1 次水位校测工作。7.2.3.4 浮子式水位计检查内容和维护要求如下:DB3301/T 04172023 5 a)检查浮子的气密性,对于金属浮子,应注意其锈蚀情况,需要时涂油漆防蚀;b)检查悬索与浮子、平衡锤的连接是否牢固,检查悬索的顺直情况,检查悬索有无相互缠绕情况;c)检查水位轮的固定情况,检查水位轮槽是否洁净且无油污,需要时及时做好固紧清洁;d)使用穿孔钢带或带球细丝绳作为悬索的水位计,应经常检查水位轮槽内的销钉、凹钉和钢带上的穿孔、钢丝绳上小球的啮合情况,啮合不到位时应及时调整或更换相应部件。7.2.3.5 雷达水位计检查内容和维护要求如下:a)检查换能器和天线的牢固性,需要时及
17、时固紧;b)检查电缆的工作状况和保护状况,检查连接处是否连接可靠,需要时及时固紧或更换相应部件;c)检查仪器工作范围水草、昆虫的遮盖、附着、筑巢等影响,需要时及时清理。7.2.3.6 压力式水位计检查内容和维护要求如下:a)检查各部分连接是否正常;b)检查通气防水电缆保护层完整情况,通气电缆和压力传感器连接部分是否承受重力;c)检查通气管是否畅通、进水,如有阻塞及时清理。7.2.4 专用水文站 7.2.4.1 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的检查内容和维护要求如下:a)应及时清除水下仪器上的附着物,检查安装牢固程度;b)对安装在水质较差的河流和水生贝类、藻类较多的,应增加检查维护频次;c)检查连接各类连
18、接线和防护状态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d)应关注水位变化,仪器避免长时间暴露水面以上;e)每周定期对供电系统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电池,连续阴雨天气加密检查频次,确保电池电压保持正常使用范围;f)雷暴易发地区和季节,应提前做好设备防雷击防护。7.2.4.2 电波(雷达)流速仪或超声波时差法流速仪检查内容和维护要求如下:a)检查设备终端箱体、立杆等固定部件有无锈蚀,导向滑轮有无严重磨损等情况;b)及时清理仪器表面附着物;c)每周检查仪器雷达波或超声波传播路线上有无障碍物遮挡,如有应及时清理。信息管理 7.3.1 市级专用水文测站数据传输应采用移动信道和北斗卫星通信信道双保障,确保数据传输及时
19、性和完整性。7.3.2 市级专用水文测站发生故障,应 12 小时内报告,24 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县级专用水文测站发生故障,应 12 小时内报告,汛期 24 小时、非汛期 48 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7.3.3 市级专用水文测站宜开展水文资料整编工作。安全管理 专用水文测站的安全管理按 SL 415、SL/T 789 执行。8 评价改进 应建立专用水文测站管理评价制度,并对专用水文测站的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宜采取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等方式开展专用水文测站评价工作。DB3301/T 04172023 6 附录A (资料性)基础设施及监测环境检查维护情况记录表 基础设施及监测环境检查维护情况记录表
20、见表 A.1。表A.1 基础设施及监测环境检查维护情况记录表 检查内容 检查事项 检查情况或处理意见 基础设施 站容 站貌 管理用房及其 附属设施 站容站貌是否整洁美观,无安全隐患 是否 标识、标牌 标识、标牌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 降水观测设施 障碍物情况 是否有影响观测的障碍物 是否 基础或立杆 是否稳固、无锈蚀 是否 防护设施 门、锁、栅栏等有无损毁情况 是否 观测场地 草地有无及时修剪,是否整洁 是否 是否有其他异常情况 是否 水位观测设施 水位台 水位台基础结构是否牢固 是否 水位井 进水口、进水管、沉沙池有无堵塞淤积情况;井底有无淤积情况 是否 水尺 是否满足观测量程要求 是否 水
21、尺桩是否牢固、无变形、附近无障碍物 是否 水尺板面是否无松动脱落情况;水尺刻度是否清晰 是否 流量监测设施 缆道(含悬索、悬杆、缆车、塔架等)缆道支架是否无锈蚀,主缆和循环索是否无断丝,是否定期除锈涂漆上油;塔架是否牢固等 是否 其他测流设施 测流设施安装是否牢固,支架、滑轨等钢结构是否无锈蚀 是否 测验河段及其他设施 观测道路 观测道路、观测环境是否整洁、安全 是否 断面标志 断面桩、断面标、基线标是否完好 是否 水准点 数量不少于 2 个 是否 结构是否完好 是否 监测环境 是否存在危害、干扰、影响水文监测环境或水事违法违章行为或其他情况 是否 检查情况综述:注1:不需检查的内容任其空白。
22、注2:对已检查的事项进行打“”,简要描述检查情况或提出维护处理意见。检查人:检查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DB3301/T 04172023 7 附录B (资料性)仪器设备检查维护情况记录表 仪器设备检查维护情况记录表见表 B.1。表B.1 仪器设备检查维护情况记录表 检查项目 分项内容 主要事项 检查情况 降水量 雨量计 仪器与基座连接是否牢固 外壳是否无变形 器身是否清洁 器口是否水平 器口是否无变形 器口直径 mm 过水、承水部件是否清洁 过水、承水部件是否无破损、变形 注水试验 注入水量 mm 仪器记录水量 mm 测量误差%是否清除存留水量 水位 水位计 浮子式水位计是否按规范
23、检查维护(如有)雷达式水位计是否按规范检查维护(如有)压力式水位计是否按规范检查维护(如有)水位校核 观测时间 时 分 人工观测水尺水位 m 自记仪器水位 m 数据接收平台 m 流量 自动流速仪 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是否按规范检查维护(如有)电波(雷达)流速仪是否按规范检查维护(如有)超声波时差法流速仪是否按规范检查维护(如有)其他 电源系统 公共电网供电是否安全,防漏电、防触电装置是否运行正常 线路连接是否牢固 太阳能板受光面是否清洁 电池电压 V 防雷 易雷击区站点是否配置防雷系统,相关防雷系统的接地电阻是否小于4 通信系统 时间误差 min 线路是否无断裂、破损、老化 传输信号是否畅通 各观测项目现地存储器记录值、数据中心接收值与传感器输出值是否一致 复核监测系统现地各设备参数设置是否正确 DB3301/T 04172023 8 表B.1 仪器设备检查维护情况记录表(续)检查项目 分项内容 主要事项 检查情况 其他 通信系统 是否清除试验数据 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综述:注1:不需检查的内容任其空白。注2:检查情况有数据要求的填写实际数据;不要求填数据的,符合要求的打“”,反之打“”。检查人:检查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DB3301/T 04172023 9 参考文献 1 GB/T 500952014 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