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01 CCS C 00 2023-11-21 发布 2023-11-28 实施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05医疗护理员职业能力建设要求 Requirements of professional capacity-building for medical nursing assisstants 苏州市地方标准 DB3205/T 10942023 DB3205/T 1094202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职业基本要求.1 4.1 基本条件.1 4.2 道德要求.2 4.3 仪容仪表要求.2 4.3
2、言行举止要求.2 5 理论知识要求.2 6 实践技能要求.2 6.1 症状识别能力.2 6.2 安全隐患识别与防范能力.2 6.3 清洁照护能力.3 6.4 体位照护能力.3 6.5 协助功能锻炼能力.3 6.6 饮食照护能力.3 6.7 排泄照护能力.3 6.8 用药照护能力.3 6.9 应急救护能力.4 6.10 照护用品应用能力.4 6.11 助行用品应用能力.4 6.12 护理技术操作能力.4 6.13 职业防护能力.4 7 职业资质要求.4 参考文献.6 DB3205/T 10942023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
3、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市护理学会、苏州市医学会、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海芳、钮美娥、徐岚、周惠娟、陈小康、谭秋生、茅晓风。DB3205/T 10942023 1 医疗护理员职业能力建设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护理员职业能力基本要求、理论知识要求、实践技能要求、职业资质要求四个方面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护理员职业能力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3.1 医疗护理员 medical nursing assisstants 主要提供辅助护理等医疗辅助的服务人员。注:医疗护理员不属于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 年版),4-14-01-00 3.2 医疗机构 medical institution 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4 职业基本要求 4.1 基本条件 医疗护理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a)年龄在 18-65 周岁,持有效身份证明;b)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及不良从业记录;c)身体健康,持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本人近 3 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无精神疾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
5、影响履行照护职责的疾病;d)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文化程度;4.2 道德要求 医疗护理员的职业道德应符合以下要求:a)尊重患者,以人为本;b)服务第一,爱岗敬业;DB3205/T 10942023 2 c)举止文明,忠于职守;d)遵章守法,自律奉献;4.3 仪容仪表要求 医疗护理员的仪容仪表应符合以下要求:a)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b)工作服简洁规范、舒适合体,便于各项护理操作;c)仪容端庄,不宜浓妆艳抹、珠光宝气,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4.4 言行举止要求 医疗护理员的言行举止应符合以下要求:a)会使用普通话进行沟通,亲切诚恳;b)不应向患者及家属索要财物;c)严守医疗秘密,保护患者隐私和尊
6、严,不随意谈论患者病情。5 理论知识要求 医疗护理员应了解及掌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理论知识:a)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b)掌握护理基础知识,包括护理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常见疾病护理知识、饮食种类及营养需求、一般情况观察方法、安全与急救知识、人际冲突和压力应对知识;c)掌握职业防护知识、环境保护知识、消毒隔离知识。6 实践技能要求 6.1 症状识别能力 医疗护理员应具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常见症状的识别能力:发热的识别;咳嗽咳痰的识别;呕吐的识别;疼痛的识别;头晕的识别;异常呼吸的识别;异常大小便的识别;心悸的识别。6.2 安全隐患识别与防范能力 医疗护理员应具备识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护理对象安
7、全隐患识别与防范的能力:跌倒的识别与防范;烫伤的识别与防范;误吸的识别与防范;噎食的识别与防范;DB3205/T 10942023 3 其他相关安全隐患识别与防范。6.3 清洁照护能力 医疗护理员应具备以下清洁照护能力:头部清洁;口腔清洁;身体清洁;协助更衣;会阴部清洁;床单元整理。6.4 体位照护能力 医疗护理员应具备以下体位照护能力:翻身;移向床头;搬运法;卧位肢体及关节功能位摆放;叩背。6.5 协助功能锻炼能力 医疗护理员应具备以下协助功能锻炼能力:上肢被动运动;下肢被动运动;床上活动指导。6.6 饮食照护能力 医疗护理员应具备以下饮食照护能力:经口进食;鼻饲;胃造瘘管管饲。6.7 排泄
8、照护能力 医疗护理员应具备以下排泄照护能力:协助如厕;简易通便;人工排便法;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6.8 用药照护能力 医疗护理员应具备以下用药照护能力:药物喂服;DB3205/T 10942023 4 外用药使用;雾化吸入。6.9 应急救护能力 医疗护理员应具备以下应急救护能力:心肺复苏;噎食急救。6.10 照护用品应用能力 医疗护理员应具备以下照护用品应用能力:冰袋应用;热水袋应用;约束用具应用。6.11 助行用品应用能力 医疗护理员应具备以下助行用品应用能力:拐杖使用;轮椅应用;平车应用;步行器应用。6.12 护理技术操作能力 医疗护理员应具备以下护理技术操作能力:生命体征监测
9、;血糖监测;氧气吸入;温水擦浴。6.13 职业防护能力 医疗护理员应具备以下职业防护能力:清洁消毒;手卫生;戴、摘口罩;戴、脱手套;穿、脱隔离衣;锐器伤初步处理;医疗垃圾处理。7 职业资质要求 医疗护理员应在满足第 4、5、6 章要求的同时,且符合以下 a)、b)两项或符合 a)、c)两项要求,取得医疗护理员职业资质:DB3205/T 10942023 5 a)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b)参加由苏州市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c)参加由江苏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DB3205/T 10942023 6 参考文献 1 GB/T 28917-2012 医院陪护服务基本要求 2 WS/T 803-2022 居家、社区老年医疗护理员服务标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4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752号 5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 6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