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060 CCS B 22 3203 徐州市地方标准 DB 3203/T 10472023 睢宁籼米生产技术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production of Suining indica rice 2023-12-29 发布2024-02-01 实施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 3203/T 1047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生产范围.1 5 产地环境.2 土壤.2 5.1 气候.2 5.2 灌溉用水.2 5.36 育秧栽培.2 品种.2 6.1 晒种.2 6.2 浸种.2 6.3
2、育秧.2 6.4 大田整地.2 6.5 插秧.2 6.67 田间管理.2 肥料运筹.3 7.1 水浆管理.3 7.2 病虫害防治.3 7.38 收获贮存.4 收获.4 8.1 干燥.4 8.2 贮存.4 8.39 稻谷加工.4 工艺流程.4 9.1 加工要求.4 9.2 检验.4 9.310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4 标签.4 10.1 标志.4 10.2 包装.5 10.3 储存和运输.5 10.411 档案管理.5 附录A (规范性)“睢宁籼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种植范围.6 DB 3203/T 1047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3、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睢宁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睢宁县绿色农业发展协会、睢宁鸿盛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江苏佳盛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睢宁慧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睢宁盛丰林牧业有限公司、江苏达盛源商贸有限公司、徐州黄河古道商贸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婷婷、周俊宇、邱冬梅、宋亮亮、杨勇、李存平、李旺、刘晁志、凌涛。DB 3203/T 10472023 1 睢宁籼米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产品睢宁籼米的生产程序,规定了育秧栽培、田间管理、收获贮存、稻谷加工、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阶段的操作指示,以及上述阶段之间
4、的转换条件,描述了过程记录追溯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7167商标公告核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产品睢宁籼米的水稻生产和稻谷加工。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42018 大米 GB 5084202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5、 13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GB/T 21015 稻谷干燥技术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NY/T 391202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5932021 食用稻品种品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睢宁籼米 Suining indica rice 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睢宁籼米”保护范围内生产的具有特定品质的籼米。4 生产范围 限于“睢宁籼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批准的生产范围,即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的睢城街道、睢
6、河街道、金城街道,李集镇、官山镇、邱集镇、凌城镇、沙集镇、高作镇、梁集镇、魏集DB 3203/T 10472023 2 镇、古邳镇、姚集镇、双沟镇、王集镇、岚山镇、桃园镇、庆安镇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73111810,北纬33403410,见附录A。5 产地环境 土壤 5.1 以黄潮土为主,土层深厚,地力中上等,透气性好,环境质量应符合NY/T 3912021中6.3的规定。气候 5.2 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均无霜期214 d,年均温度14,年均降水量922.1 mm,年均日照2393.3 h。灌溉用水 5.3 水质应符合GB 50842021第4章的规定。6 育秧栽培 品种
7、 6.1 应选用通过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适宜本地种植的籼稻品种,其品质等级应符合NY/T 5932021中5.1的要求。晒种 6.2 浸种前应选择晴好天气将种子摊开铺匀晒种1 d2 d,翻动时防止颖壳破损。浸种 6.3 浸种用水应符合GB 50842021第4章的规定,浸种剂宜选用氰烯菌酯悬浮剂或咯菌腈悬浮种衣剂,浸种温度宜为15 20,水面应超过种子,浸种时间宜在3 d4 d。育秧 6.4 应于5月上中旬采取露地集中方式育秧,常规机插中苗播种量为每100 cm2均匀播芽种60 g70 g,芽率不小于90。大田整地 6.5 在麦秸秆全量还田的基础上,先将有机肥施于地表,灭茬旋耕
8、,上水后施无机肥旋耕整平,田面高低相差不宜超过3 cm。插秧 6.6 插秧时期在6月中旬。采用常规旱育中苗机械插秧,秧苗秧龄为25 d30 d;采用大苗钵育摆栽方式插秧,秧苗秧龄为30 d35 d。插秧密度每公顷不低于20万穴,每穴2株3株。7 田间管理 DB 3203/T 10472023 3 肥料运筹 7.1 7.1.1 运筹原则 肥料使用应符合NY/T 394的规定,宜采用测土配方施肥。肥料中NP2O5K2O之比宜为10.50.5。氮肥基(蘖)肥穗肥之比宜为642。7.1.2 基肥 耙地前,每667 m2施用腐熟有机肥600 kg700 kg、纯氮6 kg7 kg、磷肥8 kg10 kg
9、、钾肥8 kg10 kg、锌肥0.6 kg1 kg。7.1.3 分蘖肥 栽后8 d10 d,采用少量多次的方法,每667 m2施用纯氮7 kg8 kg。7.1.4 穗肥 栽后40 d45 d每667 m2宜施总养分为45的复合肥(N、P2O5、K2O含量分别为15%、15%、15%)30 kg。水浆管理 7.2 7.2.1 薄水栽秧 栽后应及时灌水护苗活棵,水层深度应为3 cm4 cm。栽后2 d7 d,应间歇灌溉,适当晾田,扎根立苗。7.2.2 浅水促蘖 应实行浅水勤灌,干湿交替的方式灌溉,待自然落干后再灌水。灌水深度宜为3 cm。7.2.3 间歇灌溉 灌浆结实期应间歇灌水,干湿交替。收获前
10、7 d10 d断水。病虫害防治 7.3 7.3.1 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优先采用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科学合理使用化学防治。采用生物防治时可利用芝麻、苏云金杆菌等显花的栖境植物,为害虫天敌创造适宜的繁殖环境,采用化学防治时应避开天敌对农药的敏感期。使用化学农药应符合GB/T 8321(所有部分)、NY/T 393的规定。7.3.2 稻瘟病防治 可用枯草芽孢杆菌或春雷霉素。每667m2用有效成分含量1 000亿芽孢杆菌或枯草芽孢杆菌可湿性粉剂15 g20 g,兑水40 L50 L喷雾;或用2春雷霉素水剂500倍600倍液喷雾。7.3.3 稻曲病防治 与稻瘟病及纹枯病兼防。水稻
11、破口前5 d10 d,每667 m2使用24井冈霉素A30 mL,或10亿芽孢杆菌,或枯草芽孢杆菌可湿性粉剂100 g120 g,兑水30 L40 L喷雾。7.3.4 螟虫防治 DB 3203/T 10472023 4 从6月上旬开始,可利用黑光灯、粘虫板、糖饵诱杀剂和性诱剂等物理防治方法诱杀螟虫等害虫。或在二化螟成虫羽化高峰期,可利用每公顷放飞15万头赤眼蜂的生物防治方法防治,两次间隔5 d7 d。8 收获贮存 收获 8.1 收获期为10月上中旬,收获综合损失率应小于3,谷外糙米应小于2。干燥 8.2 高水分稻谷应采用晾晒或机械烘干方式进行干燥处理。采用机械烘干时,宜按照GB/T 21015
12、的规定进行。不应在沥青路面及粉尘污染严重的地方晾晒。贮存 8.3 稻谷应按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不同水分、分别存放在空调仓保管。仓库应阴凉通风、防雨、防潮、无污染源。储藏期间稻谷水分应控制在15以下。温度宜控制在5 20。9 稻谷加工 工艺流程 9.1 睢宁籼米的主要加工工艺流程见图1。图1“睢宁籼米”主要加工工艺流程 加工要求 9.2 9.2.1 生产加工过程除使用符合 GB 5749 规定的水之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9.2.2 加工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3122 的规定。检验 9.3 大米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分级包装、出厂销售。10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标签 10.1 应符合GB/T
13、 13542018中8.2的要求。标志 10.2 原粮清理 砻谷 谷物混合物分离 碾米 白米 分级 色选 抛光 大米 打包 DB 3203/T 10472023 5 被许可使用“睢宁籼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生产企业,其预包装产品标签上可以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要求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包装 10.3 应符合GB/T 13542018中8.1的要求。储存和运输 10.4 10.4.1 应符合 GB/T 13542018 中 9.1、9.2 的要求。10.4.2 在满足上述包装、运输和储存条件下,保质期不应低于 6 个月。11 档案管理 应建立水稻生产和稻谷加工全过程生产记录档案,包括水稻生产过程中农事操作、农业投入品使用等内容。生产记录档案至少保存二年以上。DB 3203/T 10472023 6 A A 附录A (规范性)“睢宁籼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种植范围“睢宁籼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种植范围见图A.1。图A.1“睢宁籼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种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