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20.40 CCS R 00 DB3202 无锡市地方标准 DB 3202/T 1041.22022 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指南 第 2 部分: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经营人 2022-12-12 发布 2022-12-19 实施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02/T 1041.22022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3202/T 1041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指南的第2部分。本文件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无锡市锡山区交通运输局、中国
2、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满琪、刘峻、顾铁军、孙迅亦、朱海清、刘治全、徐秋石、张立新、薛云龙、徐子廷。DB3202/T 1041.22022 1 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指南 第 2 部分: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经营人 1 范围 DB3202/T 1041的本部分给出了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的基本原则、分级、基本条件、资质、安全管理、作业管理、环保管理、岸电设施管理和台账管理等方面的指导。本部分适用于指导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经营人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3、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7930 车用汽油 GB 19147 车用柴油 GB 30871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JTS 310 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 JT/T 1180.1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 JT/T 1180.12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12部分: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 3 术语与定义 DB3202/T 104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危险作业 dangerous o
4、peration 内河港口码头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等,对作业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可能造成危害或损毁的作业。4 基本原则 4.1 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按照 DB3202/T 1041.1 开展管理。4.2 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经营人负责港口管理,创建安全、文明、健康的港口生产和生活环境。5 分级 DB3202/T 1041.22022 2 按照吞吐量或泊位等级将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分为A、B两个等级,具体分级情况见表1。表1 等级 指标 A 级 年吞吐量在 20 万吨及以上;或泊位等级在 500 吨级及以上。B
5、 级 年吞吐量在 20 万吨以下;且泊位等级在 500 吨级以下。6 基本条件 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经营人基本条件符合DB3202/T 1041.1中6的内容。7 资质 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经营人除取得DB3202/T 1041.1中7的资质外,还需按JT/T 1180.1、JT/T 1180.12的内容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8 安全管理 8.1 管理机构和人员 8.1.1 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按下列内容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a)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b)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8.1.2 A 级内
6、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召开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和安全工作例会,并保留台账。8.1.3 B 级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可合并召开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和安全工作例会,并保留会议记录。8.2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8.2.1 根据码头、所处水域特点和港口经营类别,制定现场作业流程、安全值班、特殊作业、劳动保护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8.2.2 结合港口货物装卸/储运工艺、设备设施的特点、装卸/储存货物的种类及特性、岗位作业安全风险,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并组织学习和培训。8.2.3 根据作业活动,设备设施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船舶靠离作
7、业操作规程;系解缆作业操作规程;装卸船作业操作规程;车辆固定、绑扎操作规程;停送电作业操作规程;高压倒闸作业操作规程;装卸设备操作规程;DB3202/T 1041.22022 3 场地运输设备操作规程;消防设备操作规程;地磅等计量设备操作规程。8.3 安全投入 8.3.1 至少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 1%平均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码头不能独立核算的,按主营业务进行计提。8.3.2 A 级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需按下列内容管理安全生产费用:a)按本年度营业收入情况估算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费用,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及时投入安全生产费用;b)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4 教
8、育培训 8.4.1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每年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 12 学时,并定期参加培训。8.4.2 新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并根据岗位需要取得相应的证书。8.4.3 A 级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需开展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8.5 双重预防机制 根据作业活动,设备设施制定相应的双重预防机制。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风险辨识范围包括:靠离泊作业、干散货装卸船作业、装船机维修作业、堆存作业活动、苫盖作业、皮带机维修作业、件杂货装卸船作业、门座式B级起重机维修作业、件杂货装卸车作业、件杂货储存、装载机维修作业等。8.6 生产工艺与设备设施 8.6.1 设备设施符合
9、设计、工艺,相关证书齐全有效。8.6.2 具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建筑、场地、消防等设施,并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技术内容,验收材料齐全。8.6.3 根据 JTS 310 的相关内容,对港口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定期测量观测、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8.6.4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向市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8.6.5 特种设备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测,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8.6.6 配备相应等级和危险类别的消防控制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泡沫/干粉灭火系统等设备设施、器材,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8.6.7 在存在较
10、大以上危险、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区域,按 GB 2894 相关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8.6.8 A 级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需建立设备设施检维修计划。9 作业管理 9.1 按照作业货种制定作业指导书。9.2 参照 GB 30871 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a)动火作业管理制度;b)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c)高处作业管理制度;DB3202/T 1041.22022 4 d)吊装作业管理制度;e)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f)动土作业管理制度;g)断路作业管理制度。9.3 建立包含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等内容的特殊作业制度,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9.4 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
11、值班计划和值班制度,必要时实行领导到岗带班,并做好值班记录。9.5 规范进港作业人员、派遣人员、学习参观人员等相关方管理,建立合格相关方名录,与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各自安全责任。9.6 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按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9.7 对应急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9.8 A 级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需开展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工作。9.9 A 级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现场作业设备、工属具需定置定位摆放。10 环保管理 10.1 环保设施设备管理 10.1.1 码头前沿设置岸电设施,岸电设施宜考虑防撞或设置在无车辆行走区
12、域。10.1.2 堆场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10.2 粉尘防治 10.2.1 针对装卸、输送和堆存环节产生的粉尘,根据粉尘性质及作业条件,采用洒水抑尘、喷雾抑尘、干雾抑尘、微动力除尘、布袋除尘、负压除尘、静电除尘、覆盖压实、喷洒抑尘、屏障除尘、封闭除尘等方式进行抑尘和除尘。10.2.2 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的港口,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粉尘在线监测设备宜考虑防撞或设置在无车辆行走区域。现场配置雾炮机、喷淋、吸尘车等防尘装置。10.2.3 港区周界粉尘浓度、港区周界 SO2浓度符合 GB 16297 的内容。10.2.4 港区作业车辆使用的汽油符合
13、 GB 17930 的内容,柴油符合 GB 19147 的内容。10.2.5 港区出口处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对集疏运车辆驶离作业场所前进行冲洗。10.2.6 A 级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需符合下列粉尘防治内容:a)堆场面积 100%实现封闭或者半封闭式储存;露天堆场建设防尘抑尘网、围墙、防护林等防尘屏障并安装喷淋装置;b)水平运输采用封闭措施、物料防洒落设施或抑尘除尘设施;c)装卸船机、堆取料设备、翻车机、装车机等装卸设备设置有喷淋(喷雾)系统,并在物料转运处设置有导料槽、密闭罩和防尘帘等;d)堆场和道路采用机械化清扫方式,配置有流动清扫车、洒水车或喷扫两用车、真空吸尘车;e)港区周界粉尘浓度
14、不大于 GB 16297 限值的 85%。10.2.7 B 级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需符合下列粉尘防治内容:a)堆场面积 60%实现封闭或者半封闭式储存;露天堆场建设防尘抑尘网、围墙、防护林等防尘屏障并安装喷淋装置;b)港区周界粉尘浓度不大于 GB 16297 限值。DB3202/T 1041.22022 5 11 岸电设施管理 11.1 制定船舶接用电安全操作规程。11.2 为靠泊船舶提供便捷的岸电使用服务。11.3 有条件的 A 级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宜符合下列内容:a)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数量占比达到 100%;b)具备受电设施的船舶实际使用岸电次数占这类船舶按规定应使用岸电次数的比例不低于 70%。11.4 有条件的 B 级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宜符合下列内容:a)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数量占比不低于 70%;b)具备受电设施的船舶实际使用岸电次数占这类船舶按规定应使用岸电次数的比例不低于 60%。12 台账管理 12.1 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需建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台账:a)安委会和安全工作例会台账:会议通知、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纪要;b)劳动防护用品登记记录。12.2 A 级内河港口普通货物码头需建立装卸工作台账。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