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20 CCS B 30/39 2310 牡丹江市地方标准 DB 2310/T 0792022 黑木耳菌渣型基质生产技术规程 2022-12-12 发布2023-01-11 实施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 2310/T 079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牡丹江分院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牡丹江分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海洋、王延锋、史磊、王金贺、刘姿彤、盛春鸽、张鹏、
2、赵静、王远杭、潘春磊、张星哲、傅迎军、闫水华。DB 2310/T 0792022 1 黑木耳菌渣型基质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范了黑木耳菌渣的术语和定义、黑木耳菌渣质量要求、菌渣堆积发酵处理、菌渣型基质的技术指标、菌渣型基质的用法与用量、生产档案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木耳菌渣基质的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 2
3、0287 农用微生物菌剂 CJJ 86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T 3059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 LY/T 1239 森林土壤pH的测定 NY 525 有机肥料行业标准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黑木耳菌渣 栽培黑木耳以后剩下的固体物料,包括基质原料和菌丝体。3.2 黑木耳菌渣型基质 以黑木耳菌渣为主要原料,添加具有固定植物、保水保肥、透气良好、性质稳定、无毒性,适于植物生长的固体物质。3.3 发酵处理 人工控制条件下,利用微生物的作用和酶活性加速有机物的生物降解和转化,形成性质稳定、对
4、环境无害的类腐殖质复合物的过程。3.4 腐熟度 堆肥中的有机质经过矿化、腐殖化过程最后达到稳定的程度。4 黑木耳菌渣质量要求 DB 2310/T 0792022 2 菌渣无污染,无霉变,无病虫,无明显可见杂物,不发粘,无异味。5 黑木耳菌渣堆积发酵处理 场地选择 5.1 应选在原料集中、取运方便、交通便利、地势稍高、水电及其它资源有保障的地点,应远离居民区或与居民区隔离,并配备通风、排水、避雨等设施。堆肥场的相关运行、维护及安全生产要求应符合CJJ 86和CJ/T 3059的要求。生产工艺流程 5.2 菌渣收集袋料分离去杂粉碎预湿拌匀闷堆发酵基质。菌渣预处理 5.3 将收集的菌渣袋料分离后,除
5、去土、石头、铁丝、塑料等杂质,进行粉碎处理,堆制前,向菌渣洒水混匀,含水量为40%60%,生产用水符合GB 5084的要求。菌渣发酵处理 5.4 5.4.1 堆制方法 将菌渣移至处理场地,采用条垛式、圆堆式、机械强化槽式和密闭仓式堆肥等方式进行耗氧堆肥处理,在发酵过程中根据建设、技术要求、占地面积等因素选择机械翻堆、机械搅拌、机械通风等方式保证氧气需求,好养堆肥工艺包括堆肥高温阶段和堆肥低温阶段。5.4.2 堆肥高温阶段 应保证堆体内物料的温度在50 60,当堆体温度超过65 时应进行翻堆操作或强制通风,发酵过程温度在50 以上保持7 d10 d或45 以上的时间不少于15 d。堆肥高温阶段适
6、宜的含水量应控制在50%60%,发酵周期为35 d40 d。5.4.3 堆肥低温阶段 堆体温度控制在50 以下,适时翻堆。此过程物料的含水量控制在35%45%,发酵周期为15 d20 d。堆肥低温阶段物料含水量降到25%35%,当堆温度不再上升时,料呈黑褐色、无异味时发酵结束(腐熟标准见附录B)。发酵过程中可以加入微生物菌剂或鸡粪等畜禽粪便加速有机肥的发酵过程,添加量按照微生物菌剂GB 20287标准或有机肥标准HY 525执行。菌渣型基质 5.5 不同用途黑木耳菌渣型基质的技术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要求。表1 技术指标及试验方法 项目 用途 试验方法 改良基质 育苗基质 栽培基质 杂物/%
7、5 1 1 体积法(杂物体积/基质总体积100%)有机质/%45-15 按 NY 525 中重铬酸钾容量法 pH 5.08.0 5.57.5 5.57.5 按 LY/T 1239中pH 计法 DB 2310/T 0792022 3 表1(续)项目 用途 试验方法 改良基质 育苗基质 栽培基质 容重/gcm-3 1.0 0.10.8 0.10.8 环刀法(基质风干重/基质体积)总孔隙度/%35 5095 5095 环刀法(见附录 A)通气孔隙度/%15 1530 1530 环刀法(见附录 A)6 菌渣型基质的用法与用量 a)改良基质:每亩施 30 m70 m菌渣,作为有机肥施入时可等份混入腐熟鸡
8、粪、牛粪,并深翻混匀,畜禽粪便应符合 NY/T 1168 标准;b)育苗基质:用量为基质总体积的 25%50%,与土壤等成分混匀,土壤应符合 GB 15618 标准;c)栽培基质:用量以配制基质总体积的 1/3 左右为宜,作为原料加入与土壤等成分混匀。7 生产档案 建立可追溯的生产档案,内容包括:黑木耳菌渣质量要求、菌渣堆积发酵处理、菌渣型基质的技术指标、菌渣型基质的用法与用量、生产档案等要求。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DB 2310/T 0792022 4 A A 附录A (规范性)基质总孔隙度、通气孔隙度的测定 环刀法 A.1 仪器、设备 A.1.1 环刀:容积(Vs)100 cm3。A.
9、1.2 电热鼓风干燥箱:控制温度 50 110。A.1.3天平:感量 0.01 g。A.1.4铝盒:编有号码的有盖称量器皿。A.1.5 干燥器:内有变色硅胶干燥剂。A.2 测定方法 A.2.1 用天平称空环刀质量(包括垫有滤纸的带孔盖)(ml)。A.2.2将样品沿 45角自由落入环刀中,并轻轻平敲或水平摇动环刀,使基质在环刀内能自然沉降并充满环刀,用刀削平。A.2.3 将垫有滤纸带网眼底盖并充满样品的环刀放入平底盆(或盘)中,注入并保持盆中水层的高度高于环刀上沿 1 cm 左右,使其吸水达 12 h14 h。如果发现在吸水过程中基质超过环刀上沿,应用刀削平。盖上、下底盖,水平取出后立即称重(m
10、2)。A.2.4然后将上述称重后环刀去掉底盖,再放在铺有干砂的平底盘中 2 h,盖上底盖后立即称重(m3)。A.2.5将环刀内基质全部倒入铝盒中,放入 105 110 烘箱内,烘至恒重(m4)(直至前后两次相对误差不大于 5%)。A.2.6以上实验应至少做 3 次重复。A.3 计算方法 A.3.1 总孔隙度总孔隙度以单位体积内孔隙的百分率(%)表示,按式(A.3.1)计算:P 总=(m2-m1-m4)/(Vs 水)100%(A.3.1)式中:P 总总孔隙度;m1空环刀质量,单位为 g;m2吸水后环刀和基质的总质量单位为 g;DB 2310/T 0792022 5 m4烘干后基质的质量,单位为
11、g;Vs环刀容积,单位为 cm3;水实验条件下水的密度,单位为 g/cm3。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两位小数。A.4 允许差 A.4.1取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A.4.2 总孔隙度和通气孔隙度不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5%。DB 2310/T 0792022 6 B B 附录B (规范性)黑木耳菌渣堆肥腐熟度评价方法 表 B.1 给出了评价黑木耳菌渣堆肥腐熟度的方法。表B.1 黑木耳菌渣堆肥腐熟度评价方法 评价指标 腐熟堆肥特征值 质地 质地疏松、无结块,呈松散的团粒结构或粉粒状。颜色 颜色由浅变深,由棕黄色或黄褐色转变为棕色或深褐色。气味 没有酸臭味,有淡淡的泥土味。堆体温度 经历高温期后,堆体温度稳定在35 以下,与环境温度相差2。固相碳氮比 T=(终点 C/N)/(初始 C/N),当 T=0.50.7时,堆肥达到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