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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2301 T 114-2022 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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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2301 T 114-2022 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pdf

    1、UDCDB230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PDB 2301/T 114-2022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aintenance and managementof Harbin civil air defense works2022-11-14 发布2023-01-01 实施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aintenance and managementof Harbin civil air defense work

    2、sDB2301/T 1142022编制单位:哈尔滨市平战人防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哈 尔 滨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施行日期:2 0 2 3年0 1月0 1日2022 哈尔滨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条例、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参照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RFJ05-2015)等相关资料,按照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由哈尔滨市平战人防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规程。本规程共 7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3、总则;2 术语;3 土建工程;4 孔口防护设施;5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6 给水、排水、供油系统;7 电气系统。本规程由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哈尔滨市平战人防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规程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 270 号,邮编:150090,电子邮箱:),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程编制单位:哈尔滨市平战人防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本规程编写人员:王贵成 李永宝 俞立东 庞凯峰 张文周张大禹 马晓波 朱丽蓉 陈曦 刘安丰朱栩林 全保军 马强 李连樑 刘兴发孙涛 刘博文 马越谭 暴兴森 孙雨薇闫强

    4、关宇航 王智勇 赵洪仁 刘一心王忠岭本规程审查人员:刘秀峰 李树斌 王青 王勇 葛慧目次1总则.12术语.33土建工程.73.1孔口.73.2结构.93.3防水堵漏.103.4密闭.113.5建筑装修.123.6建筑管沟.124孔口防护设施.134.1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密闭观察窗、防护密闭封堵板.134.2水封井、防爆波井、排水口、清扫口、法兰堵板、防爆波化粪池.194.3其他防护设施.195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215.1运行维护管理.215.2除尘、滤毒设备.215.3密闭阀门、口部测量管、取样管.225.4通风机.245.5空气调节设备.255.6风管、风道、风

    5、口及调节阀.285.7消声与减振装置.305.8生氧装置.305.9采暖管网.316给水、排水、供油系统.326.1给水.326.2排水.366.3供油.386.4阀门.396.5泵.417电气系统.427.1内部电源.427.2战时使用的低压配电装置及系统.427.3电动机及附属设备.447.4电缆及工程内配线.457.5电气照明及用电器具.467.6接地装置.46本标准用词说明.4811总则1.0.1为加强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做到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确保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编制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哈尔滨市

    6、的人员掩蔽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和各类人防配套工程(电站、区域供水站、人防物资库、人防汽车库、食品站、生产车间、人防交通干(支)道等)、地铁及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战时使用的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指挥工程除满足本规程的要求外,还应按照国家和省指挥工程维护管理规定进行维护和管理。1.0.3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应执行本规程的各项规定,达到以下标准:1 工程结构完好。2 工程内部整洁,无渗漏水。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3 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4 风、水、电、暖等系统工作正常。5 金属、木质部件无锈蚀损坏。6 进出口道路畅通,孔口伪装及地面附属设施完好。7 防汛、防寒设施安

    7、全可靠。1.0.4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内部设备)技术档案,为维护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1.0.5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对预留的项目应检查和维护,保证完好,在规定转换时间内达到防护标准的要求。1.0.6平时不使用的机电设备和滤毒设备,应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使用性能。21.0.7人防工程消防系统维护应遵循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规定。1.0.8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除了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规定。32术语2.0.1人民防空工程 civil air defense work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为保障人防指挥、

    8、信息、疏散、掩蔽、储备、救护等需要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2.0.2人防工程维护管理 the maintenance and management ofcivil air defense engineering确保人防工程战时防护效能、满足平时正常使用,对工程及其设备设施进行的维修、保养、保护的组织、计划、实施及检查、督促工作。2.0.3平时 peacetime和平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胁的时期。2.0.4战时 wartime战争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2.0.5临战 imminence

    9、 of war临战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从转入战争状态至战争爆发或战役、战斗即将进行的时期。2.0.6坑道工程 undermined works with low exit大部分主体地面高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2.0.7地道工程 undermined works without low exit大部分主体地面低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2.0.8掘开式工程 cut-and-cover works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42.0.9主体 main part人防工程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和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如有人员掩蔽要求的人防工程最里一道密闭门以内的部分。2.0.10口部

    10、gateway人防工程主体与地表面或与其他地下建筑的连接部分。对于有防毒要求的人防工程,口部一般包括竖井、扩散室、缓冲通道、防毒通道、密闭通道、洗消间或简易洗消间、预滤室、滤毒室和出入口最外一道防护门或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等。2.0.11孔口 opening人防工程主体与外部空间相通的孔洞。包括出入口、通风口、排烟口、天线竖井等。2.0.12出入口 entrance主要供人员或设备进出的孔口。按口部平面形状分为直通、单向、穿廊出入口;按口部通道纵坡度分为水平、倾斜、垂直岀入口。2.0.13临空墙 blast proof partition wall一侧承受冲击波荷载另一侧不接触岩、土的墙。2.

    11、0.14门框墙 door frame wall在门孔四周保障门扇就位并承受门扇传来的荷载的墙。2.0.15防护门 blast door能阻挡冲击波但不能阻挡毒剂进入的门。2.0.16防护密闭门 airtight blast door既能阻挡冲击波又能阻挡毒剂进入的门。2.0.17密闭门 airtight door能阻挡毒剂但不能阻挡冲击波进入的门。2.0.18密闭观察窗 closed observation window具有一定密闭性能的人员观察设备,一般安装在工程设备房间密闭隔墙的观察孔上,既能密闭又能透视。52.0.19防爆波活门 blast valve简称活门。设置在通风口或排烟口处,在

    12、冲击波到来时能迅速关闭的防冲击波设备。如悬摆式防爆波活门、胶管式防爆波活门等。2.0.20自动排气活门 automatic exhaust valve靠阀门两侧空气压差作用自动启闭的排风控制设备。同时具有防冲击波功能的自动排气活门称为防爆超压排气活门。2.0.21密闭阀门 airtight valve保障通风系统密闭的阀门。包括手动式和手、电两用式密闭阀门。2.0.22防爆波地漏 blastproof floor drain能防止冲击波和毒剂由排水管进入工程内部的地漏。2.0.23防爆波清扫口 blastproof floor meatus能防止排水管外部的冲击波和毒剂由排水管进入工程内部,打

    13、开后可以清扫、排水的口。2.0.24防爆波化粪池 blastproof septic tank能防止冲击波和毒剂由排水管进入工程内部的化粪池。2.0.25防爆波检查井 blastproof inspection well能防止冲击波由排水管进入工程内部的排水检查井。2.0.26防爆波电缆井 blastproof cable well能防止冲击波破坏的电缆井。2.0.27过滤吸收器 gas particulate filter精滤器与滤毒器合为一体的过滤器。能同时滤除空气中有害气体、蒸汽及溶胶。2.0.28洗消 CBR decontamination对染有毒剂、生物战剂和放射性物质的人员、服装、

    14、装具、地面及建筑物表面进行消毒、消除沾染和灭菌的措施。按受染对象的洗消范围,可分为局部洗消和全部洗消。62.0.29口部冲洗阀 mouth rinse valve接出橡皮软管后可供口部染毒的墙、地面及设备进行冲洗的闸阀。2.0.30围护结构 surrounding structure人防工程中承受冲击波或土(岩)体中压缩波直接作用的顶板、墙体和底板的总称。2.0.31内部电源 internal power source设置在人防工程内部,具有防护功能的电源。通常为柴油发电机组或蓄电池组。按其与用电工程的相互关系可分为区域电源和自备电源。2.0.32人防门安全装置 safety device o

    15、f civil air defense door部分人防门的自带部件,通过安全装置的结构功能限制人防门产生位移且能防止门扇下垂的装置。73土建工程3.1孔口3.1.1人防工程孔口防、排水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出入口的室内地面标高应高出口外地坪 300mm 以上,如不能满足应设置必要的挡水措施。2 通风、排烟竖井和采光井等各种外露孔口的挡雨盖板(帽)应保持完好,并保持井内的清洁和排水管道的畅通。废弃的外露孔口应及时采取防护封闭措施。3 工程内部的建筑排水检查井、排水沟等建筑排水设施应每年检查清理一次,防止淤塞。口部集水井应保持清洁。4 低洼和易受雨水浸入的地区,应制定应急抢险预案,准备必要的防

    16、洪器材。当室外水位有可能高于人防工程的排水管出水口和其他孔口时,事前应采取临时封闭等应急措施,以防倒灌。5 各种不出地面的防爆波井、油管接头井、防爆波化粪池、设备吊装孔等孔口,应在地面相应位置做好标识,便于检修时准确找到位置。6 各种排水管路一旦阻塞,必须及时疏通。3.1.2人防工程口部防堵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禁止向人防工程内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堆放杂物,堵塞孔口;禁止在人防工程内生产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2 禁止以任何形式阻塞或占用通往人防工程口部的道路。3 出入口及其周围不得修建临时设施、堆放各种物资器材,以防倒塌,影响口部通畅。人防工程

    17、主体和孔口 100m 范围内,不应堆放、储藏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物品,以防有害气体侵入8工程内部。4应每年检查防倒塌棚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防止结构局部损坏影响使用。5 各种外露孔口每年应至少检查 1 次;松动缺损部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孔口周边的积土、杂物应及时清理,以防堵塞。6 平时需要封堵的孔口,每年至少检查 1 次,一旦破坏应按照原封堵方式重新封堵。3.1.3人防工程孔口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废弃的外露孔洞封堵、锚固及工程口部安全的险石和可能滑动的岩、土体,口部护坡及挡土墙的损坏处理应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专业施工单位承担。2 工程主体外的各种地下隐蔽设施一旦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相应

    18、配件。3 临时封堵一旦破坏,应按原封堵方式重新封堵。3.1.4人防工程伪装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加强口部伪装区的管理,凡不利于工事伪装的建筑物、灯火等暴露标记,应远离伪装区设置。2 工程孔口的伪装建(构)筑物,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3 采用迷彩伪装的孔口,当涂料老化变色、脱落时,应及时刷新。4 采用植被伪装的口部,要加强对植被的管理,提高伪装效果。5 出入口的伪装物,应按其使用要求进行维护管理。保持伪装效果。93.2结构3.2.1为防止结构变形和损坏,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1 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 50m 范围内取土、采石及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和降低防护能力的作业。确需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范

    19、围内建设地面设施和埋设地下管线的,应当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恢复原状。2 城市广场、道路下的人防工程,应会同有关部门标岀地面限定通行荷载或堆载重量。3 地道、掘开式工程顶部覆土必须保持原设计的厚度。4 人防工程顶部及周围地面不应修建影响工程安全的水池、渗水井等构筑物,并应注意填平洼地、避免积水,以防工程沉陷。5 人防工程附近的新建工程,在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人防工程安全,防止人防工程结构出现沉陷、裂缝等现象。若发现人防工程结构出现沉陷、裂缝等现象,应立即停止施工,待做好人防工程的保护加固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6 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搞好人防工程附

    20、近新建工程施工中的降、排水措施,防止因施工降、排水危及人防工程安全。7 凡对人防工程有影响的地下管道,在附近人防工程通过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在相应地面设置标识,并应有档案记载,以便检查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安全。8 坑道式人防工程的山体一般不宜设置采石场,严禁在距坑道式人防工程外轮廓线 150 m 范围内的山体采石。9 人防工程内部的承重结构不得任意改变。若确需改变,必须征得人防部门批准,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1010 蓄电池等房间必须保持防腐性能完好。未采取防腐蚀处理的房间严禁存放有腐蚀性的物品,以防有害气体、液体侵蚀人防工程结构。11 对人防工程结构每年至少进行 1 次全

    21、面检查。当产生的裂缝危及结构安全或影响使用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3防水堵漏3.3.1人防工程渗漏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半年至少进行 1 次工程内部检查,对有渗漏痕迹的区域标记重点观测,确定渗漏源、渗水量、水压情况、渗水影响范围等,再确定整治处理方案。2 防水堵漏治理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工程、不同部位、渗漏水产生的原因及严重程度,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刚柔相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采用先进、可靠的新工艺及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和安全、环保标准的新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做到操作简便、造价经济、安全可靠。3 人防工程的防水堵漏,一般采用引排、堵塞、抹面、粘贴、注浆

    22、等方法进行综合治理。4 防水堵漏一般应按先易后难、从上到下的顺序进行。渗漏面积大的部位应由大化小、由线化点,逐步缩小渗漏范围,最后进行全部封闭。3.3.2人防工程变形缝、止水带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人防工程无止水带的变形缝,在冻融、高温、雨季,要加强观察,发现渗漏应及时处理。变形缝内的填充物不得用水泥砂浆、混凝土等坚硬材料填塞。2 不得在变形缝部位堆放重物、安装设备设施。113 变形缝的止水带,应注意检查和维护,防止油污侵蚀,保持其性能良好。若止水带发生渗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若不能修补更换,应全部割除清理,然后填塞柔性防水材料。4 固定止水带的金属部件,每 12 年进行 1 次防锈、防腐处

    23、理,以延长使用寿命。3.3.3人防工程穿墙管孔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每年至少 1 次检查外穿墙管孔,防止穿墙管与墙体接触部位松动、开裂,导致工程渗漏。2 因穿墙管损坏引起人防工程漏水,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3 更换穿墙管时,应在穿墙套管上焊接翼环,穿墙管与墙体间可用膨胀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各类油膏或胶泥、柔性防水材料等填塞密实,以防渗漏。4 废弃的穿墙管应及时封闭孔洞,做好防水处理。3.3.4防水堵漏施工应由具有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确保防水堵漏施工质量。3.4密闭3.4.1在有防护密闭要求的围护结构、隔墙上不得任意开孔、开洞。若必须开孔、开洞,应征得人防部门批准,由

    24、具备人防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按规定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方可施工,并做好新开孔洞的防水和防护密闭处理。3.4.2严禁敲打密闭段的各种预埋穿墙管,每年至少检查 1 次密闭情况。若发现穿墙管周围与墙面有裂缝、管孔的封堵堵头松动或掉落,应及时进行处理,以保持密闭性能可靠。3.4.3注意检查密闭隔墙上的门、窗框与墙面接触部位的密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4.4人防工程内的建筑排水水封井,每季度至少应测定 1 次12水位,防止干涸。3.5建筑装修3.5.1人防工程的顶板不应抹灰,若设置吊顶,应采用轻质、坚固的龙骨,吊顶饰面材料应方便拆卸。3.5.2有洗消要求的房间和通道的建筑装修应保持表面平整、

    25、光洁、棱角圆滑,便于冲洗。3.5.3对人防工程的建筑装修应每年至少进行 1 次全面检查。3.5.4对人防工程的保温系统应每年至少进行 1 次全面检查,以确保使用功能良好。3.6建筑管沟3.6.1排水沟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排水沟,沟内应保持排水畅通,渗水孔(或盲沟)无堵塞,渗水顺畅流入沟内。沟内应保证无淤泥、砂石及其他杂物。2 沟盖板应平整、严密、无变形及锈蚀。若变形及锈蚀,应及时修理或更换。3.6.2地沟及管线通道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沟及管线通道应每年至少进行清理 1 次,无渗漏、无积水、无堵塞、无杂物。2 管线通道内的管线放置有序,平整一致,严禁乱拉线、乱接线。

    26、3 地沟检查孔盖板平整,规格统一,孔盖严密。若变形及锈蚀,应及时修理或更换。134孔口防护设施4.1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密闭观察窗、防护密闭封堵板4.1.1孔口防护设备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孔口防护设备包括各类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地铁及隧道区间隔断门、封堵板、密闭观察窗等。其维护、保养、检测应符合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安装技术规程DB23/T2934-2021 等相关标准要求。2 孔口防护设备的维护保养应从竣工验收后开始,由专业队伍实施。3 孔口防护设备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

    27、,维护保养的时间应在潮湿季节前、后各检修 1 次;排烟口部的防爆波活门每季度应检修 1 次。4 孔口防护设备应每 2 年进行 1 次防护、密闭性能检测,当防护或密闭性能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补强、修整或更换。密闭性能通过气密性检测来体现,门框、门扇配合尺寸应达到标准要求。5 封堵板等人防转换构件的存放应设有专用场地,数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设有专人管理。4.1.2 孔口防护设备的维护保养主要包含门框、门扇(或封堵板扇)、铰页、闭锁、安全装置、活门槛、电器控制部分、信号传出部分。1 各类防护设备表面及外露金属件的应保持面漆平整光滑、无锈斑、开关标志、制造厂标牌及产品标牌齐全。

    28、2 如发现外露金属面的油漆有锈斑、脱落及碰掉应及时铲14除原油漆斑痕,进行除锈处理,擦洗干净后重新刷(喷)漆。除锈及喷漆质量标准应达到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 相关要求,一般每 35 年应重刷防锈漆和面漆。油漆颜色及标识标注执行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RFJ 01-2014。3 检查防护设备的运动平稳性、可靠性,对手动防护设备要求启闭门、开关锁灵活无卡阻无异响;对电动防护设备除上述要求外还要求平稳可靠。4 各类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正常使用或检测时,在门扇手动开启或关闭到位前应减速运行,以免门扇与门框、侧墙或限位装置发生撞击。5 立转式防

    29、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长期处于开启或关闭状态时,应用人防门安全装置、千斤顶支撑或用楔形硬木垫托门扇下部,以防门轴长期局部受力产生疲劳下垂变形。6 防护设备发生轻微变形,应及时进行调整、更换相应零部件,保证防护设备整体配合尺寸符合标准要求。7 钢筋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门扇保护层局部遭外力碰坏,应用高强度等级水泥砂浆修补;复合材料轻质防护设备门扇受到外力作用导致断裂、变形,应及时更换。8 活置式门槛在具备条件时应尽量安装在门框上,不具备安装条件时应按要求妥善存放于门扇内面板或侧墙上。9 活置式门槛如未安装,地面螺栓孔应用螺栓塞堵塞或充塞润滑脂,上铺橡胶板或钢板,并采取固定措施,以防螺栓孔变形损坏

    30、并保持地面平整通畅。10 闭锁盒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影响闭锁开关的杂物。4.1.3 闭锁、铰页机构每半年维护保养一次,其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1 闭锁、铰页及其传动机构的运动部位每半年一次注润滑15脂保养,并保持油杯油路或注油嘴通畅,油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外露金属表面如有锈蚀应及时进行除锈处理,擦洗干净后重新刷(喷)漆,除锈喷漆标准按本规程 4.1.2 条第 1 款维护。2 闭锁、铰页上的各种销轴、垫片、垫圈、密封圈等零件,若有丢失,应及时配齐。若闭锁轴、铰页轴、垫片等磨损严重导致间隙过大,应予更换。3 带有闭锁手动机构的人防门维护时,应均匀转动手轮,当出现运动不畅时,不得强行转动手轮,应及时

    31、查找原因,排除卡阻故障后再行操作。4 门轴式铰页的下铰底座内不得有杂物,应保持清洁。5 检查螺母和螺栓是否紧固,如有松动应及时拧紧。螺栓应每 35 年进行一次松开、除锈、上油、再拧紧,防止锈死。6 闭锁、铰页每月应进行 1 次运行功能检查,确保门扇启闭灵活、平稳。4.1.4 密闭胶条的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密封条每十年更换一次,密封胶条应保持清洁,不得沾油脂、油漆和污渍,并定期涂滑石粉保护。若发现密封胶条老化、贯穿断面的通孔或局部缺胶 2mm 以上,应予更换。2 梯形断面密闭胶条应釆用 45斜接头,并应避开圆弧拐弯处。单扇门接头不得超过 2 处,双扇门接头不得超过 6 处;双扇门的 T

    32、形接头应釆用模具制作,不得粘接,密闭胶条接头处宜平整、无明显凹凸。3 密闭胶条的嵌压或固定应均匀、平整,不得拉长、扭曲和松动。4 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平时不宜长期关闭。若因维护管理需要而关闭,可每个口部每月轮换关闭其中一道,以避免胶条失效和门扇变形。4.1.5电控门、屏蔽门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61 电控门、屏蔽门的门扇、门框、闭锁、铰页、密闭胶条维护保养应按本规程第 4.1.14.1.4 条执行。2 电控门的维护保养应设专人负责,重点检查电控元器件是否存在受潮或失控情况,经常检查人员出入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3 电控门所用电动机不宜长时间连续工作,以免电动机过热,

    33、降低使用寿命。若开启、关闭时发现碰撞加剧,应检查行程开关或其他控制机构,如有故障及时排除。对活动零部件每年维护保养 2 次。出现反弹现象,应检查碰锁。4 对启闭电控门扇的钢丝绳、链条、液压油缸以及引入门扇上的电缆或液压油管等,应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 对密闭屏蔽门的专用密封条、专用簧片和嵌压刀口每年维护保养 2 次,若发现缺损或因撞击而变形,应及时修复或更换。6 屏蔽门专用密封条、专用簧片每 10 年更换 1 次。7 应定期用屏效检测仪检测屏蔽门屏蔽效能,若发现屏蔽效能达不到设计要求,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4.1.6 地铁和隧道正线人防门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铁和隧道正线

    34、人防门的门扇、门框、闭锁、铰页、密闭胶条维护保养应按本规程第 4.1.14.1.4 条执行。2 地铁和隧道正线人防门的安全装置的维护检查应设专人负责,应每月进行 1 次功能检查。3 正线人防门大门扇处安全装置检查千斤顶、顶紧块、限位块及顶紧块固定螺栓是否处于有效状态。4 正线人防门小门扇处安全装置重点检查两根定位轴与两个限位座是否处于有效配合状态、导向螺栓是否处于有效状态。以上零部件如有丢失或失效立即补充或更换。175 地铁和隧道正线人防门的信号传出设备维护保养应设专人负责,重点检查信号传出及供电是否存在受潮或失控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6 地铁和隧道正线人防门的使用环境温度为-104

    35、0,使用环境湿度80%。当环境湿度长期达不到要求时,应将易锈蚀部件的表面涂润滑脂保护,并用塑料薄膜或其它不透气膜布将门包上,防止发生严重锈蚀现象。7 每半年对地铁和隧道正线人防门汇流排密封装置进行一次启闭操作,并检查启闭过程是否正常。每次维护操作需要进行松动检查的零部件包括:换向器、支座螺栓、仿形密封块固定螺钉等,发现有松动现象应及时拧紧固定。8 仿形密封块每十年更换一次,平时应检查是否有破损,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4.1.7 防爆波活门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爆波活门的门扇、门框、铰页、闭锁、胶板的维护保养应按本规程第 4.1.14.1.4 条执行。2 防爆波活门的零件若有损坏或丢失,

    36、应按设计要求更换和配齐。3 防爆波活门的胶垫、胶管的维护应符合本规程第 4.1.4条的有关规定;胶垫局部脱落,应及时粘贴;胶管出现松动,应及时紧固;胶垫、胶管老化或出现裂缝,均应按设计要求及时更换。平时未安装的胶管,应妥善保管、避免老化并定期检查,临战前安装。4 活门板与底座板的接触面及风孔应保持清洁,若有油污、烟灰,应清除干净。5 活门除锈涂漆时应将活门板卸下作业,以便除锈干净,刷(喷)漆全面。6 悬摆式防爆波活门的张开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否则应18及时调整。4.1.8 密闭观察窗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密闭观察窗应保持清洁透明,擦拭时应釆用细绒布,严禁使用汽油、酒精等溶剂。若玻璃出现

    37、裂纹或透明度下降而影响观察,应予更换。2 密闭观察窗应保持良好的密闭性能,若胶板老化或出现贯穿断面的通缝,应按设计要求更换。3 密闭屏蔽观察窗的维护应符合本规程第 4.1.2 条的有关规定。4.1.9 防护密闭盖板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护(密闭)盖板、密闭挡板的维护应符合本规程第 4.1.2条的有关规定。安装后,外露螺栓部位应涂润滑脂。2 防护(密闭)盖板、密闭挡板应保持良好的密闭性能,若胶板老化或出现贯穿断面的通缝,应按设计要求更换。4.1.10 防护密闭封堵板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封堵板的维护应符合本规程第 4.1.2 条的有关规定。各类封堵板及相应配套螺栓等平时应妥善存

    38、放于指定位置,封堵板应标识齐全编号清晰,以便于临战安装。2 封堵板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固、无积水,不得露天堆放。3 封堵板应当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需堆放整齐。4 封堵板堆放时,其内表面应朝下,每层应沿两长边放置同规格的条形垫木。封堵板堆放层数不宜超过 7 层且总高度不得超过 1.5m,各堆之间必须留出不窄于 1m 的通道。5 封堵孔口前的门槛槽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定期检查门槛槽盖板,若发现变形或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194.2水封井、防爆波井、排水口、清扫口、法兰堵板、防爆波化粪池4.2.1应对水封井水密封深度定期监测,监测周期不大于 15天,水封深度应保持大于 300mm。4.2.2防

    39、爆波电缆井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爆波井应定期检查,井内应无泥土、渗水、污物、杂物等。2 爬梯、电缆支架等金属构件应牢固可靠,无锈蚀现象。3 井盖若有缺损或松动,应修理或更换。4.2.3法兰堵板平时应盖严密闭,不漏气。应定期检查,更换老化的橡胶垫圈。4.2.4工程内污水集水池临战前应排空,确保隔绝防护时工程内部不向外排水。4.2.5防爆波化粪池应定期清掏,确保密封和设计水位,损坏部分应及时修复。4.2.6排水设施堵塞时,应及时疏通、清理淤塞物。4.2.7金属部件锈蚀或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4.2.8各种配件缺失、损坏,应及时补齐、修理或更换。4.3其他防护设施4.3.1隔震地板的维护

    40、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隔震地板应定期检查维护,更换损坏、老化的部件。若地板下的钢支架等金属部件锈蚀,应及时予以除锈刷漆。对转动部分,应涂油润滑。2 地板不得放置超出其荷载规定的设施或物件。3 地板与周边侧墙间盖板下应经常清理,不得有杂物,以20防影响地板水平相对位移。4.3.2电磁屏蔽间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磁屏蔽间应定期检查维护,检测屏蔽效能。若经检测整体屏蔽效能不符合要求,应査明原因,及时处理。2 屏蔽间应接地可靠,孔口、管线出入口的波导窗、滤波器应保持完好,若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3 屏蔽门的维护应符合本规程第 4.1.4 条的有关规定。4.3.3扩散室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

    41、列规定:1 扩散室严禁堆放杂物或改做他用,室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积水,墙面应干燥,进、排风孔不得堵塞。排烟口的扩散室,每半年清除油污烟灰 1 次,进、排风口不得堵塞。2 扩散室内的法兰堵板的维护应符合本规程第 4.6.3 条的有关规定,深入人防工程内的风管按本规程第 5.4.1 条维护。4.3.4防护(密闭)门门框墙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筋混凝土门框墙若遭外力撞击导致保护层局部破坏,应用高强度等级水泥砂浆修补。穿墙套管中的密封材料,若因老化、收缩而失效,应清除原密封材料,重新做密闭处理。2 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门框墙应每 2 年进行 1 次密闭性能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3.5卵(砾

    42、)石消波室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采用非金属构件做支承时,每年用水冲洗卵(砾)石1 次。用金属构件做支承时,每 35 年将卵(砾)石取出清洗1 次,金属构件应除锈,重新刷防锈漆和面漆。2 排烟口部的卵(砾)石消波室,经常使用时,每年应将卵(砾)石取出清洗或更换,金属构件宜涂刷耐高温耐腐蚀涂料。215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5.1运行维护管理5.1.1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运行工况,应根据人防工程内、外的温度、湿度和人防工程的使用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做到经济合理、安全运行。5.1.2为人防工程正常运行,应采取适当的防潮措施以保持工程内部干燥,结合内部设备使用维护所要求的标准进行通风、除湿,

    43、以保持良好状态。5.1.3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设备设施应保持完好、安装牢固、清洁、干燥、无锈蚀,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5.2除尘、滤毒设备5.2.1油网滤尘器每半年进行一次检修,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油网滤尘器作为进风的初滤设备,对其后的过滤吸收器起到保护作用,战时承受较大的冲击波余压。安装时,应将网眼大的金属网放在进风侧,并固定牢靠。平时应保持性能良好,满足战时滤尘要求。2 油槽内的杂物应及时清理。3 当油网滤尘器的滤网损坏面积达 10%以上时,应评定为报废,必须进行更换。5.2.2过滤吸收器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以下项目每半年进行一次检修。1)平时不安装的过滤吸收器严禁打

    44、开两端的进、出口法兰板,保持密封,以免受潮失效。在平战转换时再打开法兰板,22与管道连接;2)平时已安装的过滤吸收器的调试应选在干燥季节进行,调试合格后宜将过滤吸收器拆下,并安装过滤吸收器两端的法兰板使之密封,置于清洁、干燥处放置;3)战时滤毒通风管路上的两道密闭阀门应处于关闭状态,不得随意打开;4)安装过滤吸收器的滤毒室应保持整洁、干燥。过滤吸收器不能与酸碱、消毒剂和燃料等共同存放,以免破坏滤毒材料的性能,使之失效;5)当滤毒室的空气相对湿度大于 75%时,应采取降湿措施,防止过滤吸收器中滤料受潮。2 每年至少应对过滤吸收器进行 1 次外观检查。检查有效使用年限,更换老化的橡胶垫圈和橡胶软接

    45、头。3 每 5 年,应对已安装的过滤吸收器的性能进行检测,达不到使用要求的必须予以更换。4 若过滤吸收器外壳有碰伤、穿孔,或两端的密封板密封不好,必须对过滤吸收器的性能进行检测,达不到使用要求的必须予以更换。5 通风系统进行维护通风时,不得打开滤毒通风管路上的密闭阀门,使空气流经过滤吸收器。5.3密闭阀门、口部测量管、取样管5.3.1手(电)动密闭阀门的维护管理每月应进行一次保养,项目包括:1 检查电器线路、开关、电动机等绝缘是否良好。如有问题应进行修复或更换。2 启动 12 次,活动各传动部位,检查阀门板启闭位置23是否正确,手(电)动两用密闭阀门除手动操作外,应实施电动运行操作,检查电控元

    46、器件是否受潮、失控,运行时是否有异常噪声,开关是否灵活。检查油杯内是否缺油。5.3.2手(电)动密闭阀门的维护管理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项目包括:1 进行月保养的全部项目。2 更换润滑油。启动阀门,观察减速器运行时有无异常噪声、冲击声,如有问题,应查明原因,进行修复。3 检查微动开关和限位开关触点情况,更换触点接触不良的开关。5.3.3手(电)动密闭阀门每 5 年进行 1 次大修,项目包括:1 拆卸减速器,检查内部齿轮、轴承的磨损情况,若有损坏,应修复或更换。2 手(电)动密闭阀门全部检修后,关闭密闭阀门,在两阀门之间气密风管上充气加压至 5.06104Pa,进行密闭性能检查,保持 5min

    47、 不漏气;否则,应检查原因,重新调整。经维护后仍无法满足密闭要求的应予报废,进行更换。5.3.4自动排气阀门、超压排气阀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年应检查 1 次阀门的灵敏度,检查活盘启闭灵活性,检查重锤调节是否灵活,安装方向是否正确,在杠杆、重锤等活动部件处涂上润滑脂,旋转部位应注入润滑油,更换老化的密封圈和失效的弹簧、填料等。检修更换零部件后应做密闭试验,闭锁阀门,加压 100mm 水柱,在 1min 内水柱不下降为合格。2 每 5 年应做 1 次阀门密闭性能试验。3 维护后经检查,启闭灵活性、密闭性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予报废,进行更换。5.3.5口部测量管、取样管每半年进行一次检修,

    48、维护保养应24符合下列规定:1 口部测量管、取样管应清洁、齐全、无损坏、固定牢固。丝扣处应涂上润滑脂。2 检查测压管是否通畅,测压管与测压计的连接管是否老化,玻璃管是否破损,连接是否紧密。若老化破损,应更换。3 检查测压管上的阀门,应做到灵活、不漏气。若出现问题,应修理或更换。4 维护工作完成后,应校验测压计的准确性。若测压计的测量精度不能满足要求,应进行维修或更换。5 长期不用时,应放空仪器内的水。5.4通风机5.4.1战时使用的通风机,每月擦拭 1 次,并运行 1h,观察风机运行是否正常。5.4.2平时使用的通风机,注意检查、调整传动装置,及时添加润滑剂,运行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通风机在使

    49、用过程中,注意观察其响声、温度(电机、轴承箱),对电机运行电流应做观察记录,了解参数的变化,并及时检查安全接地情况。5.4.3通风机启动时特别注意其响声,若有异常声响必须停机检查叶轮与机壳之间有无摩擦或杂物,排除后才可再启动。5.4.4通风机的安全检查。所有外露的传动皮带、叶轮应有保护盒(罩),如保护盒(罩)破损,须及时修复,以防对人造成伤害。5.4.5每年应检查通风机进、出口的软连接,检查是否老化,与其风机的连接是否松动,有无漏风现象,不能满足要求的应予以更换。5.4.6落地或支架安装的通风机,应每年检查 1 次风机底座和25基础之间的橡胶减振垫是否老化;采用弹簧支架或减振吊杆(吊装的通风机

    50、)的,应每年对减振弹簧进行除污防锈,并对减振性能做出评估。难以满足使用要求的,应及时更换。5.4.7每年对通风机性能进行检测。性能达不到要求时,应查明原因,进行全面检修或更换。5.4.8通风机每 5 年应进行 1 次全面检修。通风机使用时间在10 年以上,通过维护维修无法排除故障的应予报废、更换。5.4.9人力、电动两用风机除按通风机有关规定维护保养外,还应包括下列项目:1 每月清除齿轮、变速箱、离合器、支架、手揺柄、脚踏传动齿轮盘、链条等表面尘埃污垢。上述部件若有油漆剥落、锈蚀,应进行除锈、刷漆。2 每隔 35 年应全面检查变速箱、离合器、脚踏传动齿轮盘、链条等。3 应检查维护链轮、链条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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