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01 CCS A 12 2201 长春市地方标准 DB2201/T 452023 政务服务场所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place2023-12-19 发布2023-12-31 实施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2201/T 45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提出并
2、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长春市标准研究院(长春市WTO/TBT咨询中心)、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长春市吉质物品编码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方雷、王松林、李晓微、邓贺、刘晓茹、白云飞、何瑶、陈玉姝、田喜毓、张帅东、曹楠、刘天琪、王雪、王丹、李宇。DB2201/T 452023 1 政务服务场所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场所建设的基本要求、功能分区、设施设备和标志标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政务服务场所的建设。政府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场所的建设参照本文件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3、,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9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9 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 1 部分:标志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39078.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基本安全要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3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14 智能建筑设
4、计标准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DB2201/T 46 政务服务场所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政务服务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政府及其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团体为服务对象办事所提供的服务活动。来源:DB22/T 2871.12020,3.1,有修改 政务服务场所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place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政务服务(3.1)的综合性办事场所。来源:GB/T 32170.1-2015,3.1,有修改
5、 服务面积 service area在政务服务场所为服务对象提供政务服务以及其它便民服务的场所面积。DB2201/T 452023 2 4 基本要求 选址 4.1.1 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选择交通便利、地理位置明显、公共设施齐备、方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地点。4.1.2 宜设置停车场,预留残疾人停车位。布局 4.2.1 应符合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开放式办公特点,结构科学,合理布局。4.2.2 应科学合理划分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应通过颜色、物理分隔、醒目标识等方式区分,同种功能区域宜相对集中。4.2.3 应设置人员流动通道、安全逃生通道和无障碍通道,无障碍通道设计应符
6、合 GB 50763 的规定。4.2.4 应预留空间,供新增功能服务区或临时性服务窗口使用。人员 按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岗位数量的 1.5 倍配备工作人员。便民服务站窗口配备 1 名工作人员。面积 4.4.1 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面积不宜低于 10 000 m2。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面积不宜低于 5 000 m2。4.4.2 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面积不宜低于 200 m2。常住人口超过 30 000 人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面积不宜低于 250 m2。4.4.3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窗口服务面积不宜低于 2 m2。名称 政务服务场所应按全市统一规范的名称命名,并符合以下要
7、求。a)综合实体政务服务场所命名应为:1)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为“(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3)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b)政府部门单设政务服务场所命名应为:1)长春市政府部门单设政务服务场所为“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类别)分中心”;示例:长春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按照规范命名为“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分中心”。2)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部门单设政务服务场所为“(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类别)分中心”。5 功能分区 综合服务区 5.1.1 设置 DB2201/T 4
8、52023 3 综合服务区应包括表 1 的内容。表1 综合服务区 序号 类别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窗口)市级 县(市)区级 1 咨询导服区 2 无差别综合受理区 3 等候区 4 后台协同区 5 e 网通办自助服务区 6(24 小时)自助服务区 按实际 7 物料流转区 8 制证出证区 9 宣传展示区 注:打为应设置,“按实际”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设置,空白部分可不设置。5.1.2 要求 5.1.2.1 咨询导服区 5.1.2.1.1 应位于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主要入口处的明显位置。5.1.2.1.2 应设置志愿者服务岗,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提供便捷服务。5.1.2.
9、1.3 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5.1.2.1.4 宜具备智能导视功能。5.1.2.2 无差别综合受理区 5.1.2.2.1 根据辖区人口数量和场地情况,合理规划面积,科学设置综合窗口,综合窗口数量宜满足:政务服务中心不少于 8 个;便民服务中心不少于 3 个;便民服务站不少于 1 个。5.1.2.2.2 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置提供线下受理服务的“跨省通办”服务窗口。5.1.2.3 等候区 应设在综合窗口附近,应按照人员流动量合理划分面积。5.1.2.4 后台协同区 5.1.2.4.1 办公区域或场地面积应满足进驻的审批部门正常开展审批工作的需要。5.1.2.4.2 应与无差别综合
10、受理区、制证出证区物理分隔,不应直接与服务对象接触。5.1.2.5 e 网通办自助服务区 5.1.2.5.1 应具备自助办理事项的申请、扫描、填报、提交等功能。5.1.2.5.2 至少配备 1 名指导人员。5.1.2.5.3 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置提供线上办理服务的“跨省通办”自助办理区。DB2201/T 452023 4 5.1.2.6(24 小时)自助服务区 5.1.2.6.1 应集中设置各类办事自助终端。5.1.2.6.2 工作时间内应配置专人负责导服工作。5.1.2.6.3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4 小时不间断服务。5.1.2.7 物料流转区 5.1.2.7.1
11、 应具备分类、整理、汇总、分发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材料的功能。5.1.2.7.2 至少配备 1 名工作人员。5.1.2.7.3 应根据流转量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5.1.2.8 制证出证区 5.1.2.8.1 应具备制证、发放、返还资料和邮寄结果物的功能。5.1.2.8.2 宜设在综合受理区旁。5.1.2.8.3 应配备专门工作人员。5.1.2.9 宣传展示区 具备展示政务服务改革成果、风采的功能,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分类“一窗”受理区 按“应进必进”的原则,政务服务事项未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的部门应设立服务窗口,并派驻专门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特色服务区 5.3.1 设置 服务应包括但不
12、限于表 2 的内容。表2 特色服务区 序号 类别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市级 县(市)区级 1 企业开办服务 按实际 2 项目帮办 3 餐饮售卖 按实际 4 休闲阅读 按实际 5 保障服务 注:打为应设置,“按实际”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设置,空白部分可不设置。5.3.2 要求 5.3.2.1 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和场地面积情况,设置相应的服务区域。5.3.2.2 各区域应环境舒适,设施齐全。配置的设备应便于操作。5.3.2.3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便民服务区。DB2201/T 452023 5 6 设施设备 基础设施设备 6.1.1 室内照明应符合 GB 5
13、0034 及节能环保要求。应配备应急照明系统,提供不间断电源。6.1.2 配置给排水、供暖、电路电气等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综合布线按 GB 50311的要求执行。6.1.3 政务服务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电梯或自动扶梯。6.1.4 智能化系统应符合 GB 50314 的要求。网络通讯设施及铺设的审批专线应满足政务服务要求。提供免费全覆盖无线网络。6.1.5 消防设施应符合 GB 50016 的要求。6.1.6 视频监控、电子监察系统应符合 GB/T 28181 和 GB 50395 的要求。服务设施设备 6.2.1 综合服务区 应配置的设施设备及用品包括但不限于表 3 的内容
14、。表3 综合服务区配置设施设备及用品 序号 设备设施及用品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窗口)市级 县(市)区级 1 咨询导服区 咨询台 2 取号机 3 残疾人服务指示牌 4 办公电脑 5 打印机/复印机 6 电话机 7 便签纸、笔 8 智能机器人、AI咨询 按实际 9 轮椅 10 急救箱 11 便民箱 12 无差别综合受理区 窗口显示屏 13 台卡 14 电脑 15 打印机 16 高拍仪 17 政务外网 18 同屏显示器 按实际 按实际 19 服务评价器 20 叫号器 按实际 21 桌椅 按实际 DB2201/T 452023 6 表 3 综合服务区配置设施设备及用品(续)序号
15、设备设施及用品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窗口)市级 县(市)区级 22 等候区 休息座椅 23 饮水机 24 置物架 25 列表屏 按实际 26 后台协同区 相关办公设备、设施 27 专线 28 e 网通办自助服务区 办公电脑 29 打印机 30 互联网 31 桌椅 32(24小时)自助服务区 自助取证机 按实际 按实际 33 社保自助服务机 按实际 按实际 34 公积金查询机 按实际 按实际 35 不动产自助打印机 按实际 按实际 36 发票申领自助机 按实际 按实际 37 自助存储柜 按实际 按实际 38 智能体检机 按实际 按实际 39 物料流转区 电脑 40 打印机 4
16、1 分类架 42 区分标识 43 档案资料袋 44 推车 45 制证出证区 证照打印设备 46 资料袋 47 电话 48 电脑 49 电子监察设备 50 行政审批专用章保管柜 51 印控仪 按实际 52 宣传展示区 宣传展架 53 电子化显示设备 54 宣传墙 按实际 注:打为应配置,“按实际”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配置,空白部分可不配置。分类“一窗”受理区 DB2201/T 452023 7 除配备 6.2.1 的设施设备外,还应设置本系统专线。特色服务区 应配置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表 4 的内容。表4 特色服务区配置设施设备及用品 序号 设施设备及用品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
17、站 市级 县(区)级 1 企业开办服务 电脑 2 网络 3 餐饮售卖 吧台 按实际 4 自动贩卖机 按实际 按实际 6 餐桌、餐椅 按实际 7 休闲阅读 书籍 8 桌椅 9 保障服务 雨伞 10 母婴室 按实际 11 失物招领 12 儿童游乐设备 按实际 按实际 13 Wi-Fi 14 充电设施设备 按实际 按实际 注:打为应设置,“按实际”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设置,空白部分可不设置。7 标志标识 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13495.1 的要求。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 GB/T 10001.1 和 GB/T 10001.9 的要求。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应符合 DB2201/T 46 的要求。DB2201/T 452023 8 参考文献 1 GB/T 32169.1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2 GB/T 32170.12015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3 DB22/T 2871.12020 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 第 1 部分:总则 4 关于规范全省政务服务场所名称的通知(吉政协调办202212号)5 关于规范全市政务服务场所名称的通知(长职转办发20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