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30 CCS B 43 1409 忻州市地方标准 DB 1409/T 402023 规模化猪场粪污处理技术规程 2023-10-13 发布2023-12-13 实施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 1409/T 40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粪污收集贮存与分离.1 5 猪场粪污处理及利用.2 6 设备运行与维护.5 7 记录台账.5 DB 1409/T 40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忻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
2、并监督实施。本文件由忻州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XZS/TC 01)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代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代县畜牧业发展中心、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明月、王新燕、池吉平、王敏、邢传浩、高敏馨、崔君伟、张立翔、丁健、周磊、刘喜平、陈庆祥。DB 1409/T 402023 1 规模化猪场粪污处理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化猪场粪污处理的粪污收集贮存与分离、粪污处理、设备运行与维护、记录台账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忻州市范围内的规模化猪场粪污处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3、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40750 农用沼液 GB/T 51063 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HJ 497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1222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NY/T 3023 畜禽粪污处理场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畜禽粪污 主要包括畜禽粪便、畜禽尿液、垫料、冲洗水以及少量生活污水。来源:NY/T 3023-2016,3.1 农用沼液 以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农业有机废弃物为主要原料,通过沼气工程充分厌氧
4、发酵产生,经无害化和稳定化处理,以有机液肥、水肥和灌溉水等方式用于农田生产的液态发酵残余物。来源:GB/T 40750-2021,3.1 4 粪污收集贮存与分离 粪污收集 猪场粪污收集应符合HJ 497的规定。粪污贮存 猪场粪污贮存应符合HJ 497的规定。DB 1409/T 402023 2 粪污固液分离 应配套固液分离设施使固体和液体废弃物分离。猪场粪便处理方法应符合NY 525和NY/T 1168的规定。5 猪场粪污处理及利用 粪污处理模式 5.1.1 资源化利用模式 图1 资源化利用模式工艺流程 5.1.1.1 粪污资源化处理工艺宜包含以下环节:a)猪舍粪污经密闭泵送系统收集并输送至固
5、液分离车间;b)粪污经固液分离设备处理后分为固粪和液体;c)固体粪污应进行好氧堆肥处理;d)液体粪污应进行厌氧发酵处理。5.1.1.2 粪污资源化处理工艺出水标准 5.1.1.2.1 挥发性脂肪酸总量应不超过 30mmol/L。5.1.1.2.2 含固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资源化利用工艺出水中含固率标准 沼液储存池库存比 含固率(%)70%1.00 40%70%1.20 40%20%1.50 20%2.00 5.1.1.3 粪污资源化利用包含以下方式:a)固体粪污发酵产物宜作为有机肥施用;b)液体粪污发酵气相产物沼气宜用于发电发热;DB 1409/T 402023 3 c)液体粪污发酵
6、液相产物沼液宜储存在沼液储存池,依据作物生长适期施用。5.1.2 脱色除臭模式 图2 脱色除臭模式工艺流程图 5.1.2.1 粪污脱色除臭处理工艺包含以下环节:a)粪污收集及分离、固体粪污、液体粪污处理按照 5.1.1.1 规定执行;b)液体粪污厌氧发酵后,应进行絮凝沉淀/气浮处理;c)絮凝沉淀/气浮处理后,出水应进入缺氧池/好氧池进行反硝化/硝化反应;d)缺氧池/好氧池出水应进入二沉池,二沉池上清液进入储存池;处理后的液体应为无色、无臭,各环节产生的固体应统一收集并输送至叠螺机。5.1.2.2 粪污脱色除臭处理工艺出水标准 5.1.2.2.1 亚硝酸盐-氮总量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脱色
7、除臭工艺出水中亚硝酸盐-氮总量标准 沼液施用地土壤pH 亚硝酸盐-氮总量(mg/L)7.5 无限制 7.56.5 140 6.5 70 5.1.2.2.2 总氮应500mg/L。5.1.2.3 粪污脱色除臭利用方式按 5.2.1.2 规定进行。5.1.3 农灌水模式 DB 1409/T 402023 4 图3 农灌水模式 5.1.3.1 粪污农灌水工艺包含以下环节:a)粪污收集及分离、固体粪污、液体粪污处理按照 5.2.1.1 规定执行;b)液体粪污应按照 5.2.2.1 的规定进行厌氧发酵、絮凝沉淀/气浮、一级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处理;c)二沉池上清液应进入二级缺氧池/好氧池进行处理;d)
8、二级缺氧池/好氧池出水应进入终沉池;e)终沉池上清液应进入储存池储存;各环节产生的固体按照 5.2.2.1 规定收集。5.1.3.2 粪污农灌水处理工艺出水标准 5.1.3.2.1 亚硝酸盐-氮总量应符合 5.1.2.2.1 的规定。5.1.3.2.2 COD200mg/L。5.1.3.2.3 粪污农灌水产物利用方式按照 5.2.1.2 规定进行。5.1.4 粪污深度处理模式 图4 粪污深度处理模式 DB 1409/T 402023 5 5.1.4.1 粪污深度处理工艺包含以下环节:a)粪污收集及分离、固体粪污、液体粪污处理按照 5.2.1.1 规定执行;b)液体粪污应按照 5.2.2.1 的
9、规定进行厌氧发酵、絮凝沉淀/气浮、AO 处理;c)硝化池/反硝化出水应进入 50nm 孔径过滤膜的膜生物反应器(MBR)实现 99.99%病菌去除率;d)MBR 出水应进入二沉池;e)二沉池上清液应进行 30nm 孔径过滤膜的超滤;f)超滤出水应经过臭氧催化氧化塔进行脱色除臭灭菌;g)脱色除臭灭菌后的液体应进入净化水池储存;各环节产生的固体按照 5.2.2.1 规定收集。5.1.4.2 粪水净化处理工艺出水标准 5.1.4.2.1 亚硝酸盐-氮总量应符合 5.1.2.2.1 的规定。5.1.4.2.2 COD300mg/L、氨态氮20mg/L。5.1.4.3 粪水净化利用包含以下方式:a)固体
10、粪污发酵产物、液体粪污发酵气相产物应按照 5.2.1.2 规定利用;b)净化水池出水宜用于猪舍内喷淋、灭菌除臭、道路清洗等。沼气综合利用 5.2.1 沼气工程设计应符合 GB/T 51063 的规定。5.2.2 沼气利用应符合 HJ 497 的规定。5.2.3 沼气净化、贮存应符合 NY/T 1222 的规定。6 设备运行与维护 维护修养 6.1.1 应建立处理站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三级维护检修制度。6.1.2 维修人员应定期对处理设施及配套硬件进行的维护保养。6.1.3 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的检修,应由安全劳动部门认可的维修单位负责。安全操作 6.2.1 处理站必须对新进站的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6.2.2 处理站应在明显位置配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包括:消防器材、保护性安全器具、呼吸设备、急救设施。6.2.3 运行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必须熟悉处理站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和由于操作不当所带来的危害。6.2.4 处理站应根据 GB 12801 相应部分,结合生产特点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7 记录台账 应建立粪污处理台账,记录粪污收集贮存与分离、粪污处理及利用、设备运行及维护等内容。DB 1409/T 402023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