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1.120.99CCS P151331雄安新区地方标准DB 1331/T 0272022应急避难场所认定Assessment for emergency shelter 2022-08-27 发布2022-09-15 实施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发布DB 1331/T 0272022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术语和定义.3 5 类别认定条件.5 6 认定.5 7 其他.6 附录 A(规范性)应急避难场所认定条件.7 附录 B(规范性)应急避难场所认定申请表.11 附录 C(规范性)应急避难场所认定表.1
2、2 参 考 文 献.14 DB 1331/T 0272022 II 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北京八部众泰防灾科技公司、雄安新区震灾预防中心、中国地震局防灾科技学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慧彦、李强、张合、郑通彦、韩建波、李洋、林德茂、张玉赞、刘鹏、仇硕、宋洁、林向洋、李华玥、王虹宇、张肖、韩飞、王建飞、刘思宇、云萌、尹锦栋、杨森、李硕鹏、张胤、段乙好、王尅丰。DB 1331/T 0272022
3、 3 应急避难场所认定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类别认定条件、认定规程。本文件适用于应急避难场所类别认定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1734-2008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T 35624-2017 城镇应急避难场所通用技术要求GB 50016-200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1143-2015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JGJ50-200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3
4、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应急避难场所 emergency shelter 用于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的人员疏散和避难生活,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的一定规模的场所和建筑,既包括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等,也包括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建筑。来源:GBT 35624-2017,2.1,有修改 3.2 避险场地 emergency congregate sheltering site避难场所内可供应急避难或临时搭建工程设施的空旷场地。来源:GB51143-2015,2.0.7 3.3 紧急避难场所 emergency exacuation and emb
5、arkation shelter用于避难人员就近紧急或临时避难的场所,也是避难人员集合并转移到固定避难场所的过渡性场所。DB 1331/T 0272022 4 来源:GB51143-2015,2.0.2 3.4 固定避难场所 resident emergency congregate shelter具备避难宿住功能和相应配套设施,用于避难人员固定避难和进行集中性救援的避难场所。来源:GB51143-2015,2.0.3 3.5 中心避难场所 central emergency congregate shelter具备服务于城镇或城镇分区的城市级救灾指挥、应急物资储备分发、综合应急医疗卫生救护、
6、专业救灾队伍驻扎等功能的固定避难场所。来源:GB51143-2015,2.0.4 3.6 有效避难面积 effective and safe area for emergency congregate sheltering 避难场所内除服务于城镇或城镇分区的城市级应急指挥、医疗卫生救护、物资储备及分发、专业救灾队伍驻扎等应急功能占用的面积之外,用于人员安全避难的避难宿住区及其配套应急设施的面积。来源:GB51143-2015,2.0.14 3.7 基本设施 basic facilities 为保障避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而应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救灾帐篷、简易活动房屋,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设施,应
7、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排污设施,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标志等。来源:GB21734-2008,3.2 3.8 一般设施 general facilities 为改善避难人员生活条件,在基本设施的基础上应增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应急消防设施,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应急指挥管理设施等。来源:GB21734-2008,3.3 3.9 综合设施 comprehensive facilities 为提高避难人员的生活条件,在已有的基本设施、一般设施的基础上,应增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应急停车场,应急停机坪,应急洗浴设施,应急通风设施,应急功能介绍设施等。来源:GB21734-2008
8、,3.4 4 避难场所类别DB 1331/T 0272022 5 根据场址、设施配置和服务功能,应急避难场所认定类别分为三类,由高类别到低类别依次为I类、类和类。I 类应急避难场所:也可称为中心应急避难场所,依托广场、公园、绿地或体育场馆、会展场馆等建设的,具备综合设施配置,可安置避难人员时间为 30 天以上;类应急避难场所:也可称为固定应急避难场所,依托广场、公园、绿地或体育场馆、会展场馆、人民防空工程、学校校舍和学校操场等建设的,具备基础或一般设施配置,可安置避难人员时间为 3天30 天(含 30 天);类应急避难场所:也可称为紧急应急避难场所,依托广场、公园、绿地或学校操场等设置的,可供
9、周边公众紧急避险疏散。5 类别认定条件5.1 基本条件5.1.1 应急避难场所场地选择和安全性应符合 GB51143-2015 中 4.1 的规定。5.1.2 应急避难场所的设防目标和设防要求应符合 GB51143-2015 中 3.2 的规定。5.1.3 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 1.5m2。5.1.4 应急避难场所内的各类设施应考虑无障碍要求,按照 JGJ50-2001 的规定设置。5.1.5 应急避难场所内的建(构)筑物,以及利用周边建(构)筑作为配套设施用房的建筑,应达到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5.1.6 启用后的生活类设施设备和基本应急物资,可采用自我储备或第三方储备,并与相关单位建立储备、供
10、应保障机制。5.1.7 应制订避难场所平面功能分区图、服务范围和居民疏散路线图、避难场所启用关停制度、日常运维管理制度。5.1.8 室内避难场所通风条件有限的应增设通风设施。5.2 分类条件应急避难场所分类条件见附录 A。6 认定6.1 应急避难场所认定一般按照申报受理、检查评审、认定与核定结果送达程序进行。6.2 应急避难场所认定前,避难场所管理单位应按照其类别进行申报,申报材料主要包括:a)基本情况,含:地理位置、场所背景、主要设备设施建设情况、服务能力保障情况、社会效益等;b)应急避难场所类别认定申请表,见附录 B;c)应急避难场所预案情况,包括:启动方案、疏散方案、安置方案等;d)应急
11、避难场所分区平面图、应急避难场所服务范围和居民疏散路线图;e)应急避难场所日常运维管理制度;f)应急物资自我储备清单,或利用第三方储备的应急物资及设施设备的相关材料;g)室内避难场所建筑物抗震设防证明材料;h)其他相关材料。DB 1331/T 0272022 6 6.3 检查评审6.3.1 依据制订的应急避难场所类别认定办法或细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前往场所现场进行初检。6.3.2 应组织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住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认定。6.3.3 专家评审采取听取汇报,包括:建设情况、功能介绍及社会服务等、现场检查、质询、答疑等方式进行。
12、6.3.4 评审完成后填写应急避难场所认定表,详见附录 C。6.4 对评审合格的应急避难场所进行认定,评定相应类别,并将认定与核定结果送达至申报单位。7 其他同一场址有室内、室外应急避难场所的,申请评定时,按照有效面积最大的场所或者安置避难人员最多的场所确定。DB 1331/T 0272022 7 附录 A(规范性)应急避难场所认定条件A.1 I类应急避难场所认定条件 I类应急避难场所认定条件见表A.1。表A.1 I类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认定条件 设施分类要求基本参数可安置人员时间超过30天。用地规模应满足其服务范围内的常住人口避难需求。应急蓬宿区设施根据设计避难人数,配备相应数量的帐篷或活动简易
13、房(可以采用代储或从应急物资储备仓库调用的形式加以保障)。应急篷宿区应进行分区,每个应急篷宿分区不应超过1000m2;每个应急篷宿区之间间距应有大于2m的人行道。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有救护车进出通道。应设置不少于1处固定医疗救护室,2处临时医疗救护站。应设置不少于1处固定卫生防疫点,2处临时卫生防疫点。应急供水设施可选择设置供水官网、供水车、蓄水池、水井、机井等两种以上供水设施,并根据所选设施和水质配置用于净化自然水体称为直接饮用水的净化设备。生活饮用水水质应达到GB5749-2006规定的要求。每100人至少设一个水龙头,每250人至少设一个饮水处。应急供电设施应配置或设置保障照明、医疗、
14、通讯用电的具有多路电网供电系统或太阳能供电系统,或配置可移动发电机应急供电设施。供、发电设施具有防触电,防雷击保护设施。应急排污系统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合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放管线、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排污系统应与市政管道相连接或设立独立排污系统应急厕所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暗坑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应急厕所之间距离应小于100m,且位于应急避难场所下风向设置。距离蓬宿区30m50m。暗坑式厕所应具备水冲能力,并附设或单独设置化粪池。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可移动的垃圾、废弃物分类储运设施。应急垃圾储运设施距离应急篷宿区应大于5m,且位于应急避难场所下风向设置。应急通道蓬宿
15、区周边和场所内要按照防火、卫生防疫要求设置通道。设置救灾主干道或两个方向及以上的疏散主干道。出入口数量不少于4个。应急标志应急避难场所及周边应设置避难场所标志、人员疏导标志和应急避难功能分区标志。场所周边主干道、路口应设置指示标志。场所出入口应设置避难场所主标志。场所内主要通道路口应设置应急设置的指示标志。场所内各类配套设施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建筑潜在倒塌影响区,古树、名木、文物和重要建筑的保护范围、灾害潜在危险区及其他可能影响受灾人员安全的地段,应设置警告标志。DB 1331/T 0272022 8 应急消防设施应急期间应急篷宿区应配置灭火工具或器材设施。消防水量按不少于2次火灾、每次灭火
16、用水量不小于10L/s、火灾持续时间不小于1.0h设计。基本功能介绍设施在避难场所入口处设置,应明确标出各功能分区位置以及居民从平面图所在地向蓬宿区疏散的路线、全图辅以相应文字说明。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应根据避难场所容纳的人数和生活时间,在应急避难场所内或周边设置储备应急生活物资的设施。可利用应急避难场所内或周边的店、商店、超市、药店、仓库等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周边的应急物资储备设施与应急避难场所的距离应小于500m。对于本避难场所已储备的物资(含协议代储和临时征用)均需建立台帐,对于本避难场所储备不足的物资,要明确灾时调拨来源。应急指挥管理设施应设置广播、图像监控、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等应急管理
17、设施。广播系统应覆盖应急避难场所。图像监控范围应覆盖应急蓬宿区和应急避难场所内的道路。应急停车场应设在适用于车辆出入的区域。对于有应急指挥场所或应急救援人员驻地的避难场所,应急用车场地距离应急救援人员驻地和应急指挥场所距离不能太远。应急停机坪应急避难场所内或周边应设置供直升机起降的应急停机坪。应急停机坪地面应平坦硬质,周用无高大建(构)筑物,保证直升机有升空平行安全角度。应急洗浴设施建有应急洗浴功能设施或备有课移动式洗浴设施,可结合应急厕所设置。应急通风设施室内场所专用。对于室内的应急避难场所,要建有应急通风设施。综合性功能介绍设施应设置功能介绍图板,宣设置触摸屏、电子屏幕等设施。应急救援人员
18、驻地选建设施,驻地应配有蓬宿区、应急供电、消防、供水、卫生间、停车场等设施。A.2 类应急避难场所认定条件 类应急避难场所认定条件见表A.2表A.2 类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认定条件 设施分类要求基本参数可安置人员时间3-30天(含30天)。用地规模应满足其责任区内的常住人口避难需求。应急蓬宿区设施根据设计避难人数,配备相应数量的帐篷或活动简易房(可以采用代储或从应急物资储备仓库调用的形式加以保障)。应急篷宿区应进行分区,每个应急篷宿分区不应超过1000m2;每个应急篷宿区之间间距应有大于2m的人行道。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有救护车进出通道。应设置不少于1处固定医疗救护室,2处临时医疗救护站。应设置
19、不少于1处固定卫生防疫点,2处临时卫生防疫点。DB 1331/T 0272022 9 应急供水设施可选择设置供水官网、供水车、蓄水池、水井、机井等两种以上供水设施,并根据所选设施和水质配置用于净化自然水体称为直接饮用水的净化设备。生活饮用水水质应达到GB5749-2006规定的要求。每100人至少设一个水龙头,每250人至少设一个饮水处。应急供电设施应配置或设置保障照明、医疗、通讯用电的具有多路电网供电系统或太阳能供电系统,或配置可移动发电机应急供电设施。供、发电设施具有防触电,防雷击保护设施。应急排污系统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合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放管线、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排污系统应与市
20、政管道相连接或设立独立排污系统应急厕所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暗坑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应急厕所之间距离应小于100m,且位于应急避难场所下风向设置。距离蓬宿区30m50m。暗坑式厕所应具备水冲能力,并附设或单独设置化粪池。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可移动的垃圾、废弃物分类储运设施。应急垃圾储运设施距离应急篷宿区应大于5m,且位于应急避难场所下风向设置。应急通道蓬宿区周边和场所内要按照防火、卫生防疫要求设置通道。设置救灾主干道、疏散主干道或两个方向及以上的疏散次干道。出入口数量不少于2个。应急标志应急避难场所及周边应设置避难场所标志、人员疏导标志和应急避难功能分区标志。场所周边主干
21、道、路口应设置指示标志。场所出入口应设置避难场所主标志。场所内主要通道路口应设置应急设置的指示标志。场所内各类配套设施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建筑潜在倒塌影响区,古树、名木、文物和重要建筑的保护范围、灾害潜在危险区及其他可能影响受灾人员安全的地段,应设置警告标志。应急消防设施应急期间应急篷宿区应配置灭火工具或器材设施。宿住区避难人数大于等于3.5万人时,消防水量按不少于2次火灾、每次灭火用水量不小于10L/s、火灾持续时间不小于1.0h设计。其他情况应按不少于1次火灾、每次灭火用水量不小于10L/s、火灾持续时间不小于1.0h设计。基本功能介绍设施在避难场所入口处设置,应明确标出各功能分区位置以
22、及居民从平面图所在地向蓬宿区疏散的路线、全图辅以相应文字说明。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应根据避难场所容纳的人数和生活时间,在应急避难场所内或周边设置储备应急生活物资的设施。可利用应急避难场所内或周边的店、商店、超市、药店、仓库等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周边的应急物资储备设施与应急避难场所的距离应小于500m。对于本避难场所已储备的物资(含协议代储和临时征用)均需建立台帐,对于本避难场所储备不足的物资,要明确灾时调拨来源。应急指挥管理设施应设置广播、图像监控、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等应急管理设施。广播系统应覆盖应急避难场所。图像监控范围应覆盖应急蓬宿区和应急避难场所内的道路。DB 1331/T 0272022
23、 10 A.3 III类应急避难场所认定条件 III类应急避难场所认定条件见表A.3。表A.3 III类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认定条件 设施分类要求基本参数可安置人员时间3天以内。用地规模应满足其责任区内的常住人口避难需求。应急通道应有2条以上与外界相通的疏散通道。应急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应急垃圾收集点。应急休息区应设置应急休息区,且应根据避难人数适当分隔为避难单元,避难单元可利用常态设施或设置缓冲区进行分隔,每个避难单元人数不宜大于2000人。应急标志应设置区域为主指示和警告标志,并宜设置场所设施标识。A.4 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认定条件见表A.4。表A.4 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分类条件设施分类I类类III类
24、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应急通风建有应急通风设施。应急通道应有2条以上与外界相通的疏散通道。避难建筑的出入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易于从内部打开,防火安全出口数量、宽度和总宽度应根据避难人数按照现行GB50016-2004的要求确定。抗震性能应达到GB51143-2015规定的结构设计和抗震设防要求。应急标志场所周边,附近主路口设置,并有距离指示。可设置应急避难场所组合标志、图形符号。配套设施具备基本设施配置、一般设施配置和综合设施配置。具备基本设施配置和一般设施配置。具备基本设施配置。DB 1331/T 0272022 11 附录 B(规范性)应急避难场所认定申请表B
25、.1 应急避难场所认定申请表 应急避难场所认定申请表样式及内容见表B.1。附表B.1 应急避难场所认定申请表 申请单位单位性质产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认定类别联系人场所名称电话传真场所用地位置(包括经纬度)用地四至东:南:西:北:场所类型(公园、绿地、广场、学校、体育场馆)建成时间场所用地面积(平方米)可疏散人数(万人)抗震设防等级(如申请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必填)以上由申请单位填写,并保证所填内容真实、有效。(章)年月日DB 1331/T 0272022 12 附录 C(规范性)应急避难场所认定表C.1 应急避难场所认定表 应急避难场所认定申请表见表C.1。表C.1 应急避难场所认定表 应急避难场
26、所名称序号评定内容现状说明1类别评定申报表口有口无2预案(包括启动方案、疏散方案、安置方案等)口有口无3平面图、服务范围和居民疏散路线图口有口无4日常运维管理制度口有口无5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口有口无6自查表口有口无7室内避难场所建筑物抗震设防证明材料口有口无8基本参数口达标口未达标9应急蓬宿区口达标口未达标10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口达标口未达标11应急供水设施口达标口未达标12应急消防设施口达标口未达标13应急供电设施口达标口未达标14应急排污系统口达标口未达标15应急厕所口达标口未达标16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口达标口未达标17应急通道口达标口未达标18应急标志口达标口未达标19应急停车场口达标口
27、未达标20应急管理设施口达标口未达标21应急停机坪口达标口未达标22应急洗浴设施口达标口未达标23应急通风设施口达标口未达标24综合性功能介绍设施口达标口未达标结论避难场所认定等级DB 1331/T 0272022 13 签字:年月日DB 1331/T 0272022 14 参 考 文 献1 GB/T 30353-2013 人员密集场所地震避险2 GB/T 33744-2017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运行管理指南3 GB 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4 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5 GBJ 121-2009 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6 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建标180-2017)7 DB13(J)/T 111-2017 人民防空工程兼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技术标准7 雄安新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雄安办字(2022)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