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2.060 DB1304 邯郸市地方标准 DB 1304/T4232023 乡村街道卫生清扫与管理工作指南 2023-06-16 发布 2023-07-01 实施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304/T4232023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邯郸市永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邯郸市永年区农业农村局、邯郸市永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工程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伟桥、刘耀东、郝进良、吕美芳、郭雪燕、王红梅、杨利军、赵淑敏、刘建东、李亚敏、张卫霞、杜美芹、王艳敏、张丽
2、敏、陈喜茹、王沙沙、宋丽华、刘小粉。DB1304/T4232023 1 乡村街道卫生清扫与管理工作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乡村街道卫生清扫与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清扫标准、垃圾的分类和处理、投放和收集、垃圾转运和运行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冀南地区乡村街道卫生清扫与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37066-2018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导则 GB/T 51435-2021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
3、理技术标准 CJJ27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47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生活垃圾 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废物。3.2 主路 乡村中横贯东西或南北的大街。3.3 支路 乡村中主路分支的街道。3.4 小巷 乡村中较窄,以行人为主的小街。3.5 服务提供方 承接村级环卫保洁服务的的环卫保洁公司或个人承接者。3.6 集中处理 DB1304/T4232023 2 对一定区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管道或车辆收集,输(送)到指定地点,并进行处理处置的方式。4 基本要求 4.1 应做
4、好日常性清扫保洁。做到保洁人员、保洁时间、保洁质量三落实,打造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农村。4.2 应把乱张贴乱涂写纳入清扫保洁范围,做到保洁与清理“牛皮癣”一体化,发现一张清理一张。4.3 村庄应合理建设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堆放点、垃圾箱,配备保洁员、垃圾清运工具等,保证定时清扫、保洁和清运。采用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的村庄,应当合理建设村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实现共建共享;采用就地分散处理模式的村庄,应当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相应处理设施。5 清扫标准 5.1 主路、支路、巷道上应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杂物、无乱泼乱倒、无瓜果皮核(纸屑、塑料袋)、无乱堆乱放。5.2 空闲地应无生活垃
5、圾、无杂草杂物、无生活废弃物,可用建筑材料定点堆放有序。5.3 垃圾箱周边环境应达到“箱外无垃圾、无杂草杂物”。5.4 路灯(含装饰灯)、指路牌、公交车站亭以及桥栏条凳等构筑物应坚持每天清洗,条凳及坐椅随时保持干净,不积尘,桥栏杆、指路牌及路灯无乱贴乱画、无污迹。5.5 冬季应无积雪冰块。5.6 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内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应无垃圾、白色污染,绿篱下、草地上不得有垃圾、枯枝败叶、砖头石块、杂物等。5.7 道路两侧广告牌、路牌、读报栏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污迹、积尘。5.8 农户在修建施工时用过的砂石、砖瓦、废土等要定点存放,应当日自行清除,保证道路畅通、整洁。5.9
6、农民的柴垛、粪堆、秸秆等物品要定点存放,不得占道乱堆乱放现象。5.10 农户应无违规饲养牲畜和放养家禽,家禽家畜宜圈养而不宜散养,主干道无禽畜乱跑和禽畜粪便。5.11 街道两侧的排水沟,应定时清扫,及时打捞排水沟的垃圾,定期清除底部的淤泥,无污水横流。6 垃圾的分类和处理 6.1 可回收垃圾 6.1.1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6.1.2 2 可回收垃圾的处理:可回收垃圾经垃圾超市回收后由废旧物品公司或专收废旧物品人员联系收购,一般由村卫生保洁员(分拣员)负责。6.2 有害垃圾。6.2.1 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物质和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
7、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家电、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6.2.2 有害垃圾的处理:根据有害垃圾处理的规定,对环境危害较大的有害垃圾在集中收集后,交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害公司进行处理。6.3 其他垃圾。DB1304/T4232023 3 6.3.1 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妇女卫生用品、破旧陶瓷品、烟头、渣土等难以回收利用的废弃物。6.3.2 其他垃圾的处理:运至垃圾填埋场或转运到环保热电厂焚烧处理。6.4 厨余垃圾。6.4.1 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6.4.2 厨余垃圾的处理:厨余垃圾应当提供给专业化处
8、理单位进行处理。7 投放和收集 7.1 垃圾桶的放置。农村村庄根据实际情况放置密封性好、易更新的 4 分类户外垃圾桶,垃圾桶需标注分类。7.2 定时定点定类进行投放。7.3 收集容器 7.3.1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颜色采用如下规定:可回收物类收集容器采用蓝色,色标 PANTONE 647C;厨余垃圾类收集容器采用绿色,色标 PANTONE2259C:有害垃圾类收集容器采用红色,色标 PANTONE 485C;其他垃圾类收集容器采用黑色,色标 PANTONE Black7C。7.3.2 卫生 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清洗、消毒。7.3.3 数量要求 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设置数
9、量根据乡村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配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应按照 1:1 配备,按 35 户左右配 240 升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各 1 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每个行政村应至少配置 1 个。7.4 地点要求 设置在乡村的十字路口、乡村的出入口等附近便于投放、收运的位置,并设置投放指引牌。地面应经硬化处理,设置通风、除尘、除臭等环保设施,做到日消毒除虫蝇的效果。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应摆放整齐,外观整洁干净,桶身桶盖完整无损,并与周边环境相适应。8 垃圾转运 8.1 转运站应符合 CJJ47 的规定。8.2 转运站的选址。应综合考虑服务区域、服务人口、转运能力、转运模式、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
10、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应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8.3 转运站的设计规模 转运站的规模应符合 CJJ47 的规定 8.4 垃圾清运应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台式车根据实际运量进行清运,提早结束。8.5 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应经常清洗车辆,检修车辆,保持整洁、卫生和完好状态。8.6 必须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DB1304/T4232023 4 8.7 在清运过程中,必须做到分类清运,生活垃圾、严禁和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8.8 每个垃圾点至
11、少一天一清理(特殊天气及不可抗因素除外)。不得有遗漏、抛洒和清运不彻底的现象发生。8.9 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车要每日清理一次。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9 运行管理 9.1 必须完善制度。建立县(区)全面监督、乡村宣传监管的网格化工作机制。9.2 信息化管理。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制定运行、维护、监督、档案等管理制度,科学化管理。9.3 监督和管理机制 9.3.1 清洁工人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安全反光背心或反光衣,对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和管理应定期进行监督及人员考核。9.3.2 清扫保洁的过程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宜礼貌用语,遇到村民现场投诉和乱倒垃圾或其他情况,不得与村民争吵,要及时报告公司;不得欺负、谩骂、刁难新同事,一经发现,将依公司管理制度严肃处理。9.3.3 遵守劳动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9.3.4 早上清运垃圾,还需轻放车辆,不影响村民休息。9.3.5 乡村道路宜实行全天侯保洁,宜每日在早上 7 点前完成大清扫。垃圾箱的垃圾应在每日 8 点前清运完毕。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