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27.010 CCS F 10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4/T 19002023 公检法系统能耗定额 Energy consumption norm standard for public security organization,procuratorial organization and peoples court2023-03-24 发布2023-06-24 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 布 DB 64/T 1900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能耗定额等级.2 能耗定额等级指标要求.2 能耗
2、定额指标等级值.2 5 重点用能区域或设备能耗管理要求.4 6 统计范围、计量管理和计算方法.4 统计范围.4 计量管理.4 计算方法.4 附录 A(资料性)常用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7 表 1 公检法系统单位采暖面积供暖能耗定额指标值kgce/m2.3 表 2 公检法系统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定额指标值kgce/m2.3 表 3 人均综合能耗定额指标值 kgce/p.3 表 4 人均非供暖综合能耗定额指标值kgce/p.3 表 5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定额指标值kWh/m2.3 表 A.1 常用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7 DB 64/T 19002023 II 前言 本文件编写规则符合GB/T 1.1
3、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明生、肖延锋、叶峰、郝志忠、何顶祥、张岚、李静敏、张珂、牛沐馨、马佳、荆丽君、胡文婷、马江涛、马晓才、张宁仙、吴睿、王加平、陈惠、王杨、马雪娇、郑晓波。DB 64/T 19002023 1 公检法系统能耗定额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检法系统能耗定额等级、重点用能区域或设备能耗管理要求、统计范围、计量管理和计算方法。本文
4、件适用于独立或集中办公的公检法系统,其他相关机构可参照执行。本文件可用于公检法系统能耗的计算、管控和能源利用效率的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9149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 40498-2021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40498-20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单位供暖建筑供暖能耗 公检法系统运行过程中,一个供暖期内,用于供暖消
5、耗的能源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的总和与供暖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kgce/m2。注:公检法系统热力消耗计入供暖能耗中。来源:GB/T 40498-2021,3.5,有修改 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 公检法系统运行过程中,一个自然年内,除供暖能耗和交通工具用能之外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算为瞄准没的总和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kgce/m2。来源:GB/T 40498-2021,3.6,有修改 人均综合能耗 公检法系统运行过程中,一个自然年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的总和与用能人数的比值。单位为kgce/p。来源:GB/T 40498-2021,3.3,有修改 人均非供暖能耗 公检法系统办
6、公过程中,一个自然年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供暖能耗除外)折算为标准煤的总和与用能人数的比值。单位为kgce/m2。DB 64/T 19002023 2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 公检法系统运行过程中,一个自然年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实际消耗的电量(供暖用电除外)总和。单位为kWh/m2。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 EUE 反映数据中心实际运行时某一时间段内信息设备和直接服务基础设施能耗的相对关系,是衡量数据中心能效水平最重要的指标,EUE=数据中心总耗电量/IT设备耗电量。用能人数 一个自然年内,公检法系统的日平均用能人员数量,包括在岗在编制的人员、各类编外工作人员。来源:GB/T 40498-202
7、1,3.2,有修改 约束值 保障公检法系统正常运行前提下,所允许的相关能耗指标限定值。来源:GB/T 40498-2021,3.7,有修改 基准值 保障公检法系统正常运行前提下,采取一定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后所能达到的相关能耗指标基础水平值。来源:GB/T 40498-2021,3.8,有修改 引导值 保障公检法系统正常运行前提下,采取更加有效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后所能达到的相关能耗指标期望目标值。来源:GB/T 40498-2021,3.9,有修改 4 能耗定额等级 能耗定额等级指标要求 公检法系统能耗定额等级指标分为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3级。能耗定额等级依据单位供暖建筑面积供暖能耗、单位
8、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非供暖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电耗的大小确定。能耗定额指标等级值 公检法系统单位供暖建筑面积供暖能耗指标的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公检法系统由自采暖或外部集中供暖系统提供冬季供暖时,应根据热计量装置的测量值计算得到能源消耗量,折算为标准煤计入公检法系统供暖能耗。DB 64/T 19002023 3 表1 公检法系统单位采暖面积供暖能耗定额指标值kgce/m2 集中供暖(按热计量收费)约束值 基准值 引导值 20.9 13.7 11.2 注1:对于按照面积收费的集中供暖,对其能耗等级不作评价。公检法系统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定额指标的约束值、基准值
9、和引导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公检法系统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定额指标值kgce/m2 类型 行政区域 约束值 基准值 引导值 检察院、法院 省市 6.89 6.15 5.47 县区 12.04 6.48 4.43 公安 省市 17.49 8.67 3.79 县区 15.81 6.73 3.8 公检法系统人均综合能耗定额指标的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人均综合能耗定额指标值 kgce/p 类型 行政区域 约束值 基准值 引导值 检察院、法院 省市 6.89 6.15 5.47 县区 12.04 6.48 4.43 公安 省市 17.49 8.67 3.79 县区 15.8
10、1 6.73 3.8 注:集中供暖按面积收费的单位,其供暖能耗按照30kgce/进行计算。公检法系统人均非供暖综合能耗定额指标的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人均非供暖综合能耗定额指标值kgce/p 类型 行政区域 约束值 基准值 引导值 检察院、法院 省市 599.17 556.27 486.87 县区 657.39 419.53 208.30 公安 省市 958.12 786.51 531.47 县区 903.52 635.03 401.45 公检法系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定额指标的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定额指标值kWh/m2 类型 行政
11、区域 约束值 基准值 引导值 检察院、法院 省市 33.9 25.73 18.45 县区 38.81 24.82 16.34 公安 省市 132.59 54.7 23.88 县区 83.97 37.04 16.97 DB 64/T 19002023 4 5 重点用能区域或设备能耗管理要求 公检法系统应采用合理的冷/热源方式,空调系统宜采用能效等级较高的产品。公检法系统应采用利用自然采光的措施,并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公检法系统数据中心机房宜采用高效节能产品和先进节能技术,其 EUE 值宜达到 1.8 及以下。公检法系统采用的水泵、通风机、电机等重点用能设备应符合国家节能产品采购要求。公检法系统
12、宜采用高效节能灶具。6 统计范围、计量管理和计算方法 统计范围 公检法系统能源消耗统计是指对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的统计。各种能源折算系数以实测低位热值为准,若无条件实测,可参照本文件附录A进行换算。公检法系统能源消耗的统计范围应包括空调、通风、照明、生活热水、电梯、办公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所消耗的所有能耗。太阳能发电、光热装置和风电装置等再生能源供给的能源不计入公检法系统能耗统计范围。在实现单独计量时,下列情况可不计入公检法系统能耗和建筑面积中:高能耗密度数据中心机房、实验室、印刷厂等特殊功能区域用能和建筑面积,浴室、职工住宅、商铺等非办公区域用能和建筑面积;应市政部门要求用于建筑
13、外景照明用电;备案项目的基建用能及转供用能;对外出租区域等非自用部分用能和建筑面积。计量管理 公检法系统应建立电、煤、天然气等能耗数据库及其计算、考核的文件档案,进行受控管理,其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并应符合 GB/T 29149 的规定。计算方法 6.3.1 单位供暖建筑面积供暖能耗 公检法系统单位供暖建筑面积供暖能耗按照公式(1)进行计算。=/(1)式中:公检法系统单位供暖建筑面积供暖能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平方米(kgce/m2);公检法系统供暖能耗,通过统计方式得到。单位为千克标煤(kgce);公检法系统供暖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6.3.2 单位供暖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 公检法系统单
14、位供暖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按照公式(2)进行计算。=()=1 (2)式中:公检法非供暖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平方米(kgce/m2);DB 64/T 19002023 5 报告期内消耗的第i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实物单位;第i种能源折标煤系数,见附录B;公检法系统能源消耗种类;公检法系统能耗统计范围内的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6.3.3 人均综合暖能耗 公检法系统人均综合供暖能耗按照公式(3)进行计算。=()=1/(3)式中:公检法系统人均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人(kgce/p);报告期内消耗的第i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实物单位;第i种能源折标煤系数,见附录B;公检法系统能源
15、消耗种类;能耗统计范围内的总用能人数,单位为人(p)。6.3.4 人均非供暖能耗 公检法系统人均非供暖能耗按照公式(4)进行计算。=()=1/(4)式中:公检法系统人均非供暖能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人(kgce/p);报告期内消耗的第i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实物单位;第i种能源折标煤系数,见附录B;公检法系统能源消耗种类;能耗统计范围内的总用能人数,单位为人(p)。6.3.5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 公检法系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按照公式(5)进行计算。=1/(5)式中:公检法系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单位为千瓦时每平米(kWh/m2);报告期内消耗的第i项电能量,单位为kWh;公检法系统电能消耗种类;公检法系
16、统能耗统计范围内的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6.3.6 用能人数 公检法系统用能人数按照公式(6)进行计算。=/(6)式中:用能人数,单位为人(p);不同类型用能人员,包括在岗在编制的人员、聘用编制人员;不同类型用能人数,单位为人(p);DB 64/T 19002023 6 计日系数,即不同类型用能人员一年中在职天数和全年工作天数的比值。DB 64/T 19002023 7 A A 附录A (资料性)常用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 常用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见表A.1。表A.1 常用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 平均低位发热量 折算标准煤系数 电力(当量值)3600 kJ/kWh(860 kcal/
17、kWh)0.1229 kgce/kWh 天然气 38931 kJ/m3(9310 kcal/m3)1.3300 kgce/m3 原煤 20908 kJ/kg(5000 kcal/kg)0.7143 kgce/kg 洗精煤 26344 kJ/kg(6300 kcal/kg)0.9000 kgce/kg 汽油 43070 kJ/kg(10300 kcal/kg)1.4714 kgce/kg 柴油 42652 kJ/kg(10200 kcal/kg)1.4571 kgce/kg 燃料油 41816 kJ/kg(10000 kcal/kg)1.4286 kgce/kg 热力(当量值)-0.03412 kgce/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