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7.28CCS F 19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DB 61/T 17572023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评估规范Safety risk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ochemical energy storage plants2023-11-14 发布2023-12-14 实施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61/T 17572023I目次前 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评估程序.25评估内容.46风险评估方法.57隐患整改.5附录 A(资料性)安全评估基本资料清单.7附录 B(规范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评估评分表.8附
2、录 C(资料性)调查问卷内容示例.30DB61/T 1757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陕西省电力行业协会电动交通及储能分会、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安理工大学、陕西华添聚能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城投智能充电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投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钰声、锁军、
3、冯雅琳、刘军虎、于广亮、宋卫章、曹敏、郭鑫、李树芃、曹云龙、李龙、刘雪萍、周晶、罗超、武虎雄。本文件为首次发布。本文件由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联系信息如下:单位: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669路邮编:710100DB61/T 175720231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评估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评估组织、程序、评估内容、风险评估方法和隐患整改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功率500kW及以上且容量500kWh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简称储能电站)或储能设施(锂离子电池、铅酸/铅炭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其他规模相关电池类型的
4、储能电站(储能设施)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T 34131-2017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 34133
5、-2017储能变流器检测技术规程GB/T 34120-2017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规范GB/T 36276-2018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GB/T 36280-2018电力储能用铅炭电池GB/T 36547-2018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定GB/T 36548-2018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测试规范GB/T 36549-2018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指标及评价GB/T 36558-2018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40090-2021储能电站运行维护规程GB/T 40248-202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6、 50229-2019火力发电厂及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T 42288-2022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GB 51048-2014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DL/T 2246-2021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运行与控制技术规范DL/T 5027-2015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GA 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DB61/T 175720232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安全评估 safety assessment运用适当的检查、检测、模拟和评价等方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对系统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或改进建议的过程。3.2人员密集场所hig
7、hly populated places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包括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来源:GB/T 40248-2021,3.33.3电化学储能电站electrochemical energy storage station采用电化学电池为储能元件,可进行电能存储、转换及释放的电站。根据功率和容量大小,将电化学储能电站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其中:功率为30MW且容量为30MWh及以上的为大型电
8、化学储能电站,功率为1MW或容量为1MWh的为小型电化学储能电站,介于大型和小型之间的电站的为中型电化学储能电站。来源:GB 51048-2014,2.0.1、5.1.2,有修改3.4建(构)筑物 buildings and structures建筑物是指用建筑材料构筑的空间和实体,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活动的场所。构筑物是指为某种使用目的而建造的、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其内部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工程实体或附属建筑设施。来源:GB/T 50504-2009,2.1.4、2.1.5,有修改3.5储能变流器power conversion system电化学储能系统中,连接于电池系统与电网(和/或负荷)之
9、间的实现电能双向转换的变流器。来源:GB/T 34120-2017,3.34评估程序4.1一般要求4.1.1安全评估应以被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为基础,以国家安全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为依据,遵循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综合性和适用性原则。4.1.2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评估工作应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必要时,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等级,确保安全风险处于受控范围。4.1.3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评估工作由储能电站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可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以下统称“安全评估实施机构”)具体实施评估工作。DB61/T 1757202334.1.4安全评估实施机构应具备安全评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依据
10、本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实施评估工作。安全评估技术人员应经专业培训,熟悉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变流器等设备特性和工程安全设计、运行维护、消防设施及其技术管理等相关知识,熟悉本文件,掌握安全评估定性定量分析方法。4.1.5安全评估技术人员应科学、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安全检查检测和风险评估,保守评估委托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4.1.6安全评估工作程序包括前期准备、现场检查、评估判定与报告编制等步骤。4.2前期准备4.2.1组建评估工作组时,应考虑电站规模、电池类型等情况,选派储能电站设计、建设、运维、消防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并满足以下要求:a)评估组组长应至少具备以下其中一项资格: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11、;国家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具有 3 年及以上储能电站消防工程设计经验;具有 3 年及以上储能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经验。b)评估组成员经安全学习并考核合格,至少有 1 名技术人员具备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设计、调试运维或储能电池系统研究 2 年以上工作经验。4.2.2评估计划应包括评估工作组人员组成、进度计划、人员分工、检查表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4.2.3检查表应根据评估对象及其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技术标准编写。4.2.4安全评估基本资料清单可参考附录 A。4.3现场检查4.3.1首次会议。评估工作组召集相关人员召开首次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计划,确定工作对接人,进行工作安排。4.3.2资料检查。评估工
12、作组应认真检查相关资料,并做好资料保护,不得随意污损、丢弃。4.3.3走访调查。评估工作组可对指定人员和随机抽取的人员进行走访和询问,并对结果进行记录。4.3.4现场检查。以检查表法为基本方法。评估工作组应根据检查表,在被评估单位人员的引导和见证下进行检查测试。现场检查时应遵守以下安全注意事项:a)进入储能电站的安全评估人员,应执行 GB 26860 的规定,由储能电站运维安全负责人告知危险点及相关注意事项;b)现场检查时,未经被评估单位允许不得进入变配电、电池设备等特殊区域;c)需要进入电池设备舱(室)前,应事先进行通风。需要进入高压设备区域的,应在运维人员带领下进行,必要时采取设置安全标志
13、、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d)需要从电池管理系统、电站监控系统调取相关数据,或对火灾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进行模拟功能测试的,应由运行单位和消防设施维保单位技术人员操作,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确保安全;e)需要进行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设备的报警功能测试的,应确认报警控制器置于手动状态,防止触发其他设备的联动功能;f)需要对气体、细水雾、水喷雾、水喷淋等灭火系统进行模拟功能测试时,应采取防止电力设备和灭火设备误动作的可靠措施;g)检查储能变流器的运行应符合 GB/T 42288-2022 的规定;h)检查检测工作完成后,应对相关设备进行复位;i)现场检查时可参考附录 B 开展调查问卷工作。DB61
14、/T 1757202344.3.5末次会议。检查结束后,评估工作组召开末次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归还相关资料。被评估储能电站参加首次会议相关人员应参加末次会议。4.4评估判定与报告编写4.4.1评估判定。评估工作组根据检查出的问题与隐患,根据本文件第 6 章,对储能电站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消除或降低风险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或建议。4.4.2报告编写。根据现场检查、风险评估结果,编写储能电站安全评估报告,报告格式参见附录 C。5评估内容5.1评估内容5.1.1储能电站评估内容包括站址选择与平面布置、电池储能系统、消防系统、运行维护与应急管理等方面。5.1.2锂离子电池、铅酸/铅炭电
15、池、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电站评估内容见附录 D。5.1.3储能变流器保护功能、绝缘耐压、电磁兼容、通讯功能、温升、噪声、外壳防护等级。5.2运行评价指标计算方法5.2.1可用储能单元电池簇相对故障次数评价运行情况。在评价周期内,电池簇故障次数与储能系统中总的电池簇数量比值,按式(1)计算:100%FTOPRTOPBPN.(1)式中:RTOP 评价周期内失效的电池簇相对故障次数,单位为%;FTOP 电池簇故障次数,单位为次;BPN 单元中总的电池簇数量,单位为簇。5.2.2充放电能力评价包括储能电站实际可放电功率、实际可放电量以及储能单元能量保持率指标。a)储能电站实际可放电功率:为储能电站最近 1
16、5 个运行工作日内实际可连续运行 15 分钟及以上的最大功率值。b)储能电站实际可放电量:为储能电站最近 15 个运行工作日内实际可放电量的最大值。c)储能单元能量保持率:应为评价周期内,储能电站实际可放电能量与电站铭牌标识的额定能量的比值,按式(2)计算:fpEE.(2)式中:储能单元能量保持率;pE 评价周期内储能单元实际可放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fE 储能单元铭牌标识的额定能量,单位为千瓦时(kWh)。5.3储能变流器的安全试验评价DB61/T 1757202355.3.1储能变流器检修后送电前应符合运维规程,应测量、核查交、直流侧绝缘是否正常,直流侧极性是否正确,交流测相序是否
17、正确,冷却系统是否正常。5.3.2储能变流器的检修后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查、通讯检查、定值参数核查、冷却系统检查、绝缘性能测试、保护功能测试,若涉及主要零部件维修更换,应进行效率测试、电能质量测试、充放电响应时间测试、功率控制测试等并网性能测试。5.3.3储能变流器在现场试验时,若直流侧不断开与电池的连接,电池部分应满足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试验的要求。6风险评估方法6.1安全风险分级6.1.1安全风险评估分级采用百分制,按照打分结果,将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将储能电站分为重大风险(分值60)、较大风险(60分值75)、一般风险(75分值90)、低风险(分值90)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
18、标示。6.1.2评估内容四个分项,每个分项 100 分。不同类型电池,其安全性不同,各分项评估内容分值占比不同。本文件以锂离子电池、铅酸/铅炭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电站为例,评估内容的四个分项在总分中的占比可根据表 1 计算,具体见附录 D。表 1各类储能电池储能电站评分标准表电池类型站址与平面布置电池储能系统消防系统运行维护与应急管理锂离子电池25%25%25%25%铅酸/铅炭电池20%35%20%25%全钒液流电池20%35%20%25%6.2重大风险判断方法6.2.1重大风险的判定,可采用打分法和直接判定法。6.2.2打分法由现场评估工作组根据现场打分确定。6.2.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储
19、能电站,可直接判定为重大风险等级:a)锂离子电池储能电站站址贴邻或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违反消防防火规范;b)锂离子电池设备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内部或其地下空间;c)锂离子电池设备设置在建筑物楼顶且无法实施消防救援的;d)锂离子电池舱(设备间)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联动控制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故障失效;e)设置在建筑物内部或其地下空间的铅酸/铅炭电池设备间(舱)未设置通风系统,或通风系统故障失效;f)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故障失效;g)液流电池电解液循环系统管道及其附件开裂,漏液严重;h)未被列入上述范畴范围的其它存在重大风险工况。7隐患整改DB61/
20、T 1757202367.1储能电站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评估报告限期进行隐患整改。7.2存在重大风险的储能电站视为不满足运行条件,建议立即停运并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验收合格、经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行;投运前,应由安全评估实施机构复核确认。DB61/T 175720237AA附录A(资料性)安全评估基本资料清单A.1 被评估单位概况包含但不限于:a)储能电站基本情况;b)储能电站平面布置图。A.2 储能系统资料包含但不限于:a)电气主接线图;b)储能电池、BMS(电池管理系统)、变流器等核心设备型式检验报告。A.3消防系统资料包含但不限于:a)消防图纸审核、工
21、程验收(或备案)相关证明文件;b)消防工程竣工图纸;c)可燃气体探测装置、通风系统及其联动控制相关设计文件;d)消防设施运行操作规程;e)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年度全面检测报告,维保人员职业资格证明文件。A.4运行管理与应急资料包含但不限于:a)储能电站岗位设置,全员安全责任制文件(含消防安全责任制);b)储能电站安全管理人员(含消防安全管理人)、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资格证明文件;c)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储能电站运行规程;e)储能系统 3 年来运行记录,包括储能电站运行指标日报表、月报表、年报表(参照 GB/T36549-2018 附录 A);f)储能系统 3 年来主设备维护记录,包括电
22、池、BMS、PCS(储能变流器)及空调系统定期维护记录;g)储能系统 3 年来缺陷及消缺记录;h)运维人员培训记录;i)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j)应急准备情况,包括应急人员、应急器材、与属地消防救援局联动机制等情况。DB61/T 175720238附录B(规范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评估评分表储能电站安全评估表包括表 B.1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评估表(锂离子电池部分)、表 B.2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评估表(铅酸/铅炭电池部分)、表 B.3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评估表(全钒液流电池部分)、B.4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检查表(样表)。表 B.1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评估表(锂离子电池部分)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
23、评分细则(锂离子电池部分)参考依据1站址与平面布置1001.1站址选择1.1.1站址选择应满足防火防爆、防洪防涝、防尘防腐的要求。1.站址不得贴邻或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 所。不得设置在具有粉尘、腐蚀 性气体的场所。不得设置在可能 积水的场所,必要时应设置挡水排水设施或采取抬高措施。2.锂离子电池设备间(舱)不得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设置 在建筑物内部或其地下空间。(不得有非运行维护检修人员在此工作)3.站房式储能电池单元应不超过 500kWh,预制 舱 式 储 能 电 池 单 元 额 定 容 量 应 不 超 过3000kWh。401站址贴邻或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
24、危险品的场所的扣 40 分。设置在具有粉尘、腐蚀性气体的场所,未采取防护 措施的扣 10-20 分。设置在可能积水的场所,未设置挡水排水设施或未采取抬高措施的扣 10-20 分。2锂离子电池设备间(舱)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或设置在建筑物内部或其地下空间的,扣 40 分。电池设备舱(室)贴邻人员密集场所且无防火防烟措施的,扣 20 分。电池设备舱(室)贴邻建筑物且无防火防烟措施的,扣 10 分。3站房式储能电池单元超过 500kWh 的,预制舱式储能电池单元额定容量超过 3000kWh 的,扣 20 分。4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未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的
25、,扣 40 分;未建立电池状态监测系统定期进行安全评估的,扣 20 分。5电化学储能电站宜设置在市政消防管网覆盖区域或靠近可靠水源,不符合的扣 5 分。(说明:消防水源可以是市政给水、天然水源或站内消防水池等。如果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第 3 章人 员 密 集 场 所 消 防 安 全 管 理(GB/T 40248-2021)8.1.1电力储能系统建设运行规范北京市地标(征求意见稿)DB61/T 175720239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评分细则(锂离子电池部分)参考依据4.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当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应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5.电站宜
26、设置在市政消防管网覆盖区域或靠近可靠水源。站内有消火栓系统或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不扣分)1.2平面布置301.2.1储能电池系统宜采用户内布置,户内布置的储能设施应设置防止凝露引起事故的安全措施。101.储能电池系统采用户外布置,未采取防高低温、防水、防尘措施的扣 5-10分。2.户内布置的储能设施未采取防凝露的安全措施或措施失效的酌情扣 1 分/处。GB 51048-2014 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 5.5.2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5.5.41.2.2储能电池系统(电池设备舱或电池设备室)应单层布置。8未单层布置的扣 8 分。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 消
27、防 技 术 规 范 (T/CEC373-2020)4.6.3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系统消防安全技术条件5.11.2.3电池设备舱布置时,设备舱与围墙的间距不宜小于 5m,当小于 5m 时应采用实体围墙,实体围墙 高度不应低于电池设备舱外廓2电池设备舱与围墙的间距小于 5m 而未采用实体围墙的,扣 2 分;采用实体围墙而围墙高度低于电池设备舱外廓的扣 1 分。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消防技术规范(T/CEC 373-2020)4.6.41.2.4站区(储能设施所属项目区域)应至少设置一个供消防车辆进出的出入口。5站区出入口不满足消防车辆进出条件的扣 5 分,出入口被占用、堵塞影响消防救援和人员
28、逃生的 1-2 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4.0.7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消防技术规范(T/CEC373-2020)4.12.11.2.5站区消防车道宜布置成环形,不具备条件的,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消防车道与建筑物之间不5站区未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回车扣 5 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4.0.8DB61/T 1757202310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评分细则(锂离子电池部分)参考依据应 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回车道或回车场不得占用。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50016-2014)(2018 年版)7.1.8
29、1.3防火间距301.3.1电池设备舱(室)与其他生产建筑、生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列值:与甲类生产建筑 不小于 12m;与乙类生产建筑不小于 10m;与丙、丁、戊类生产建筑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不小于 10m;与丙、丁、戊类生产建筑且耐火等级为三级的不小于 12m;与其他生活建筑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不小于 10m,耐火等级为三级的不小于 12m。15相邻两座建筑两面的外墙为非燃烧体且无门窗洞口、无外露的燃烧屋檐的其防火间距可减少 25;相邻两座建筑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且两座建筑物门窗之间的净距不小于 5m 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建筑之间不应小于 4m;电池设备舱与丙、丁、戊类生产
30、建筑之间采用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小微型电化学储能电站宜独立设置,电池 设备舱(室)距周边 建筑距离不少于 10m,距重要公共建筑距离不少于 25m。防火间距不满足最小间距要求且未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的扣 15 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4.0.3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50016-2014)(2018 年版)3.4.1 小型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 技术要求(T/CSAE 88-2018)4.31.3.2电池设备舱(室)之间的防火间距,长边端不应小于 3m,短边端不应小于 4m,当采用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防火墙长度、高度应超出预制舱外廓各 1m。
31、5电池设备舱(室)之间的防火间距不满足最小间距要求且未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的扣 5 分。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消防技术规范(T/CEC 373-2020)4.6.31.3.3电池设备舱(室)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门的最小净宽不宜小于 0.9m,门外为公共走道或其他房间时,该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5门的开启方向、门宽及防火门级别选择不符合要求的扣 5 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11.3.21.3.4电池设备室其四周隔墙耐火等级不应低于3h,隔墙上除开向疏散走道及室外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观察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5电池设备室四周隔墙耐火等级低于 3
32、h 的、隔墙上开设观察窗时未采用甲级防火窗的扣 5 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11.3.32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1002.1系统设计102.1.1储能系统应具备低电压和过流保护功能。通过5不符合要求的,扣 5 分。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DB61/T 1757202311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评分细则(锂离子电池部分)参考依据10(6)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的储能系统宜配置光纤电流差动保护。术条件(GB/T 36558-2018)7.6.4.22.1.2储能系统应应配置防孤岛保护,非计划孤岛情况下,应在 2s 内动作,将储能系统与电网断开。5不符合要求的,扣 5 分
33、。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36558-2018)7.6.4.52.2电池452.2.1电池单体、电池模块应取得具有 CMA/CNAS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10型式试验报告符合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GB/T 36276-2018)、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 31485-2015)的不扣分,不符合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38031-2020)的扣 3 分,无法提供型式检验报告或出厂合格证明文件的扣 10 分。检查并记录电池厂家信息,电池模组、簇、系统的组成(核算全站单体电池数量),电池模组串并联情况,电池出厂日期,作为电池综合评价依据
34、。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GB/T36276)2.2.2电池组回路应配置直流断路器、隔离开关等开断、保护设备。电池簇设置簇级接触器(继电器)10未设置舱级直流断路器的扣 5 分。未设置簇级接触器(继电器)的,扣 5 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5.2.52.2.3电池簇相对故障次数10计算公式:年度电池故障次数/电池簇总数相对故障次数小于 1%,不扣分;相对故障次数 2%1%,扣 4 分;相对故障次数 3%2%,扣 6 分;相对故障次数 5%3%,扣 8 分;相对故障次数大于 5%,扣 10 分。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指标及评价(GB/T 36549-2018)2.2.4储
35、能电站实际可放电功率5计算公式:实际可放电功率/电站额定功率不小于 90%标识额定功率的,不扣分;80%90%标识额定功率的,扣 1 分;70%-80%标识额定功率的,扣 2 分;60%-70%标识额定功率的,扣 3 分;50%-60%标识额定功率的,扣 4 分;低于 50%标识额定功率的,扣 5 分。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指标及评价(GB/T 36549-2018)2.2.5储能电站实际可放电量5计算公式:实际可放电量/电站额定能量不小于 90%标识额定能量的,不扣分;80-90%标识额定能量的,扣 1 分;70-80%标识额定能量的,扣 2 分;60-70%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指标及评价(GB/
36、T 36549-2018)DB61/T 1757202312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评分细则(锂离子电池部分)参考依据标识额定能量的,扣 3 分;50-60%标识额定能量的,扣 4 分;低于 50%标识额定能量的,扣 5 分。2.2.6电池设备舱(室)内温度、湿度 应在电池运行范围内,照明设备 完好,室内无异味。空调等温度调节设备运行正常。电池荷电状态(SOC)在正常范围内。5舱(室)内应在温度 5 45、湿度 5%-75%,异常的扣 1-2 分;室内有异味(电解液味道)扣 2 分;空调等温度调节设备故障的扣 2 分;电池 SOC 不在正常范围内,每处扣 1 分。说明:电池类型、寿命周期不同,SOC
37、 可能不同,SOC 正常范围可参见运行规程等相关文件。储能电站运行维护规程(GB/T40090-2021)第 6 章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9.0.32.3电池管理系统(BMS)252.3.1BMS 应取得具有CMA/CNAS 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10型式检验报告不符合 GB/T 34131-2017 的扣 5 分;提供不出检验报告或出厂合格证明的扣 10 分。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 34131-2017)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36558-2018)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2.
38、3.2BMS 应具备电池的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过流保护、短路保护、绝缘保护等电量保护功能,以及 过温保护、气体保护等非电量保护功能,并能发出分级告警信号或跳闸指令,实现就地故障隔 离。5未设置 BMS 的或 BMS 功能失效的扣 5 分;其他情况根据 BMS 功能完备情况酌情扣 13 分。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 34131-2017)5.6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消防技术规范(T/CEC 373-2020)4.3.12.3.3每个电池模块的温度采集点数应不少于 4 个,且每个串联节点应至少设置 1 个温度采集点。运行中电池温度不得超过 55。10BMS 测温点
39、数量不足的,每少 1 个扣 2 分;电池运行过程中温度超过 55扣 5 分。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消防技术规范(T/CEC 373-2020)4.3.2、6.1.52.4储能变流器(PCS)10DB61/T 1757202313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评分细则(锂离子电池部分)参考依据2.4.1PCS 应取得具有 CMA/CNAS 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5型式检验报告不符合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规范(GB/T34120-2017)的扣 3 分,没有报告或出厂合格证明的扣 5 分。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规范(GB/T 34120-2017)储 能 变 流 器 检 测 技 术
40、 规 程(GB/T 34133-2017)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36558-2018)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2.4.2储能变流器的交、直流侧电压、电流正常,指示灯、电源灯显示正常,监控系统无硬件和配置类告警信息,储能变流器在运行过程中声音无异常,室内温度正常,排风系统运行正常。5有异常的每处扣 1 分。储能电站运行维护规程(GB/T40090-2021)第 6 章2.5监控系统(EMS)102.5.1监 控 系 统 应 能 接 收 并 显 示 电 池 管 理 系 统(BMS)上传的电压、电流、荷电状态(SOC)、功率、温度、告警及故障等信息。
41、5根据 EMS 功能完备情况酌情扣 1-2 分。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36558-2018)7.7.1.3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7.42.5.2监控系统应能接收并显示储能变流器(PCS)上传的交直流侧电压、交直流侧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告警及故障等信息。5根据 EMS 功能完备情况酌情扣 1-2 分。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36558-2018)7.7.1.4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7.43消防系统1003.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253.1.1站内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体积不超过3000
42、m 且火灾危 险性为戊类时可不设消防给20检查耐火等级、建筑体积判定是否设置消防给水,应设置而未设置的扣 20 分。10MWh 及以上的储能电站未配置的扣 20 分;其他规模的储能电站未设置消防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11.2.1DB61/T 1757202314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评分细则(锂离子电池部分)参考依据水;不满足条件时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10MWh及以上的储能电站(储能设施所属项目区域)应配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其他规模的储能电站宜设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或市政消防系统未能覆盖的,扣 10 分。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消防技术规范
43、(T/CEC 373-2020)4.7.13.1.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应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5消防水系统不能启动或设施故障的扣 3-5 分3.2电池设备舱(室)火灾报警与自 动灭火系统403.2.1储能电站电池设备舱(室)应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5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扣 5 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11.4.13.2.210MWh 及以上的储能电站电池设备舱内应设置细水雾、气体等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灭火系统类型、技术参数应经电力储能用模块级锂离子电池实体火灾模拟试验验证。中、小型储能电站可参照执行。3510MWh 及以上的储能电站电池设备舱内未设置的固定自动
44、灭火系统,或该灭火系统类型、技术参数未应经电力储能用模块级锂离子电池实体火灾模拟试验验证的,扣 35 分。其他中、小型储能电站未设置固定自动灭火系统,或设置的固定灭火系统未经实体火灾模拟试验验证的,扣 20 分。自动灭火系统不能启动或自动灭火设施故障的扣 10 分,未处于自动运行状态的扣 5 分,存在缺陷的扣 2-5 分。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消防技术规范(T/CEC 373-2020)4.8.1NFPA 855-2020 A4.11.3.2小型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技术要求(T/CSAE 88-2018)第 7 章3.3电池舱(室)防爆措施253.3.1电池设备舱(室)内应设置可燃气体
45、探测装置,并接入火灾报警系统,联动断开舱级断路器、簇级继电器,联动启动通风装置。10未设置可燃气体探测装置的扣 10 分;未联动跳闸的扣 5 分,未联动通风装置的扣 5 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11.4.3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消防技术规范(T/CEC 373-2020)4.9.33.3.2电池设备舱(室)内应至少设置 2 套防爆型通风装置,排风口至少上下各 1 处,每分钟总排风量 应不小于预制舱(室)容积,严禁产生气流15未设置防爆型通风装置的扣 15 分,通风装置的规格、数量、位置、通风量不符合要求的扣 5-10 分,通风装置未可靠接地的扣 2 分。预制
46、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消防技术规范(T/CEC 373-2020)4.4.3DB61/T 1757202315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评分细则(锂离子电池部分)参考依据短路。通风装置应可靠接地。小型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技术要求5.33.4防火封堵与其他103.4.1隔墙、电池架、隔板等管线开孔部位,电缆沟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3管线开孔部位、电缆沟未防火封堵的 3 分,封堵破损的、材料不符合标准的扣1-3 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11.3.3、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50016-2014)(2018 年版)11.0.93.4.2空调系统、通风装置
47、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组件采用不燃材料制作。1空调系统、通风装置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组件未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的扣 1分。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消防技术规范(T/CEC 373-2020)4.4.43.4.3电池室及其他电气设备的通风口、孔洞、门、电缆沟等与室外相通部位,应设置防止雨雪、风沙、小动物进入设施;门槛处应设置挡鼠板。1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8.1.83.4.4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并查验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的证明文件。5检查由具有消防设施检测资格的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报告应符合GA503建筑消
48、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和 DB32/T 186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未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的扣 5 分,报告内容未覆盖电力设备消防部分的扣 2-5 分,检测单位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扣 1-2 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1号)第二十七条4运行维护与应急管理1004.1人员配置、能力与职责154.1.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 力。2询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储能电池热失控机理、火灾特性及其处置相关知识,不能正确回答的扣1-2 分。安全生产法第 27 条4
49、.1.2储能电站应配备满足电站安全可靠运行的运维人员。运维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培训,掌握储能电 站的设备性能和运行10询问运维人员储能电池热失控机理、火灾特性及其处置相关知识,不能正确回答的扣 1-2 分/人。运维人员未取得高压电工证的,扣 2 分/人。安全生产法第 30 条储能电站运行维护规程(GB/T 40090-2021)4.3DB61/T 1757202316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评分细则(锂离子电池部分)参考依据状态。运维人员应取得高压电工证,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操作方法。运维人员不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操作方法的,扣 2 分/人。4.1.3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50、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 容。3抽查储能电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消防安全管理人)、运维人员、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清单),未明确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内容的,每缺一项扣 1 分。安全生产法第22条消防法第 16 条4.2制度与规程254.2.1储能电站运维单位应根据电站设备及其功能定位制定现场运行维护规程,制定典型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定交接班、巡视检查、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10未建立储能电站运行维护规程,扣 10 分。未制定典型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定交接班、巡视检查、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的(或在规程中明确相关管理制度内容),每项扣 2分。储能电站运行维护规程(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