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0302CCS A 16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DB 61/T 17012023慈善募捐指南Guide to charity fundraising2023-05-25 发布2023-06-25 实施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61/T 17012023I目 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募捐原则.25基本要求.26公开募捐.27定向募捐.38应急救助募捐.39募捐服务.310募捐财产.411信息公开.4DB61/T 17012023II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
2、由陕西省慈善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陕西省民政厅归口。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慈善联合会、陕西省公益慈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西安市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建纲、薛引娥、王迁、田中智、韦应盛、郭志英、张民安、李爱慧、应至前、王东、胡煜、周苑。本文件由陕西省公益慈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文件首次发布。联系信息如下单位:陕西省慈善联合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六路中清大厦邮编:710065电话:029-89183133DB61/T 17012023III引 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陕西省实施办法和民政部有关规章的规定,引导慈善组织依法有序开展募捐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慈
3、善活动,为捐赠人提供规范化服务,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文件。DB61/T 170120231慈善募捐指南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慈善募捐的原则、基本要求、公开募捐、定向募捐、应急救助募捐、募捐服务、募捐财产、募捐情况公开、公众查询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慈善组织开展的募捐活动。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3.1慈善募捐charitable fundraising慈善组织基于慈善目的,募集财产的活动。3.2公开募捐public fundraising慈善组织基于慈善目的,面向社会公众募集财产的活动。3.3定向募捐 targeted fundraising慈善组织基于慈善
4、目的,面向慈善组织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募集财产的活动。3.4合作募捐 cooperative fund raising慈善组织与非慈善组织、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合作募集财产,由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财产的活动。3.5应急救助募捐emergency rescue fund collection应急救助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目的,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对突发事件,面向社会公众或者面向特定对象募集财产,专项用于应急救助的活动。3.6慈善信息平台charity information platformDB61/T 170120232慈善公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用
5、于发布慈善信息,为慈善组织、捐赠人和社会公众提供专业服务的统一信息平台。4募捐原则慈善募捐应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5基本要求5.1按照慈善组织章程宗旨和业务范围,确定具体慈善募捐目的和募集财产的使用计划.5.2说明募捐需求、募捐目的、募捐方式、募捐起止时间、募得财产用途及有关事项等,保障募捐对象的知情权。5.3对募捐的财产登记造册。5.4使用本慈善组织的账户。5.5建立募捐档案,如实记录捐赠人的信息,妥善保管,方便查阅。6公开募捐6.1公开募捐资格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方可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捐。6.2募捐方案6.2.1慈善组织根据救助对象、募捐对象、募捐方式拟定募捐方案。6.
6、2.2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财产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处理等。6.3募捐方案备案慈善组织依法将募捐方案报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6.4募捐信息公开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公布募捐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6.5公开募捐方式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可以采取举办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设置募捐箱、互联网公开募捐、合作募捐等方式。6.5.1互联网公开募捐6.5.1.1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面向公众为慈善项目公开募捐筹集资金的,在慈善信息平台发布网络募捐项目信息。6.5.1.2慈善组
7、织通过大众媒体公开募捐的,须向刊播募捐的媒体单位提供慈善组织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DB61/T 1701202336.5.2合作募捐6.5.2.1合作双方依法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6.5.2.2合作募捐不应植入商业广告、营销宣传。7定向募捐7.1定向募捐对象慈善组织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7.2定向募捐说明慈善组织定向募捐前向募捐对象说明募捐目的、募捐财产用途;完成后向募捐对象说明募集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7.3定向募捐方式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发布倡议、开会动员、登门拜访、信息传送、恳谈协商、情况通报等方式面向定向募捐对象进行募捐,也可以采取举办义演、义赛、义卖、义展
8、、义拍、慈善晚会等方式面向定向募捐对象进行募捐。8应急救助募捐8.1应急预案慈善组织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损害时,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开展应急救助募捐活动。8.2募捐动员8.2.1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内进行宣传动员,开展应急救助募捐活动。8.2.2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在定向募捐对象范围内进行宣传动员,开展应急救助募捐活动。8.2.3慈善组织应配合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慈善行业组织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助行动的募捐动员。8.3信息共享慈善
9、组织应配合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慈善行业组织的要求,建立救助信息共享机制,突发事件发生时,畅通救助信息的渠道。9募捐服务9.1慈善组织为捐赠人提供救助信息和联系帮助。9.2慈善组织根据捐赠人的要求,提供上门募捐服务。DB61/T 17012023410募捐财产10.1财产接受10.1.1慈善组织募捐时,根据财产价值、形态,遵循不同的财产接受程序。10.1.2募捐的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具、食品、衣物等救援物资,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10.2财产管理10.2.1慈善组织应对捐赠财产的价值、种类、数量、质量等登记造册。10.2.2募捐的善款存入慈善组织的银行专户,其他财产入库保管或者委托保管。11信息公开11.1募捐公告慈善组织应按照慈善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令61号)的规定向社会公告募捐信息。11.2公告内容募捐情况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a)募捐的起止时间;b)募捐财产的种类、数量及价值;c)捐赠人和捐赠对象(捐赠人要求保密的除外);d)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1.3年度公告慈善组应及时向社会公告年度募捐所得和使用情况。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