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20.01CCS B 2453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T 466.12023代替 DB53/T 466.1-2013高原湖泊流域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第 1 部分:收集站建设及管理2023-11-23 发布2024-02-23 实施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53/T 466.12023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DB53/T 466高原湖泊流域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分为以下部分:第 1 部分:收集站建设及管理;第 2 部分:初加工。本文件为 DB53/T 466 的第1部分。本文件代替 DB53/T 466.1
2、-2013高原湖泊流域畜禽粪便综合利用 第1部分:收集站建设及管理,与 DB53/T 466.1-201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起草单位云南顺丰生物科技肥业开发有限公司更名为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了引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术语和定义高原湖泊流域、禁建区域;增加了收集站建设总体规划;增加了畜禽粪便槽式堆肥、厌氧消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增加了畜禽粪便的收集方式、运输等运行管理。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云南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07)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
3、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农业大学、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环境资源所、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大理州农业科学推广研究院、大理大学农学与生物科学学院、大理市畜牧兽医中心、洱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顺和、柴光荣、王春荣、肖春梅、姚秉蕊、李自群、达布希拉图、雷宝坤、刘海萍、倪喜云、自俊清、赵正义、赵双茹、潘巧云、刘飞、李建华、赵绍斌、吕汉华、杨松雄。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53/T 466.1-2013。DB53/T 466.12023II引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解决云南省畜禽养
4、殖产生的畜禽粪便处置问题,防治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认真总结我国畜禽粪便处理场的建设和畜禽粪便处理处置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并结合云南省本地特点及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文件。DB53/T 466高原湖泊流域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由两个部分构成。第 1 部分:收集站建设及管理。目的在于为畜禽粪便的利用开辟新路子,以规范的工作方式有效开展环境保护治理与资源开发利用。第 2 部分:初加工。目的在于有效解决畜禽粪便处理处置方法不足、措施不力的缺陷,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利用畜禽粪便生产出高质
5、量的产品,实现循环利用。本文件的制定,为云南省高原湖泊畜禽粪便的收集站建设、畜禽粪便收集及初加工提供依据,该文件的实施,可使高原湖泊流域畜禽粪便的收集、处理达到规模化、资源化和标准化,对云南高原湖泊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将对全国高原湖泊的治理提供重要参考依据。DB53/T 466.120231高原湖泊流域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第 1 部分:收集站建设及管理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高原湖泊流域畜禽粪便收集站的选址、收集站建设及收集站运行管理。本文件适用于高原湖泊流域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的收集站建设及运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6、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15562.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GB 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69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NY/T 667沼气工程规模分类NY/T 122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 3670密集养殖区畜禽粪便收集站建设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高原湖泊流域Plateau L
7、ake Basin海拔相对较高的湖泊(如滇池、洱海、抚仙湖、程海、泸沽湖等)为主要受纳水体,由分水线所包围的河流集水区。收集站collection station从事畜禽粪便集中收集、收购、储存及初级加工的场所。禁建区域prohibited area本文件特指的禁建区域是生态控制线以内,以生态保护为目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资源保护利用的地区。包含具有生态价值的山地、森林、河流、湖泊等现状生态用地和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永久基本农田等法定保护空间。4选址DB53/T 466.120232选址应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等的要求,按照
8、建设程序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应符合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和安全防火等的要求,综合考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和周边环境,并应满足交通、供电、给水和排水等条件。应避开禁建区域,在村镇、养殖场和禁建区域附近建设收集站,应设在其长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下风向处,收集站边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应大于 3 km,与村庄和畜禽养殖区域的最小距离应大于 2 km。收集站布点应符合所在区域湖泊保护相关条例要求,应距离地表水体 400 m 以上。应考虑畜禽粪便收集覆盖范围和合理运输距离,收集站服务区域半径不宜超过 10 km。根据畜禽养殖规模及粪便预测产生量,以及长期规划选择建造地址,用地面积应满足工艺要求。5
9、收集站建设总体规划5.1.1收集站建设规模根据工程服务区域、畜禽粪便产生量及处理工艺确定,收集站规模和建设用地参照附录 A 执行。5.1.2收集站内应按畜禽粪便收集、处理、转运的程序合理规划。5.1.3主体设施应包括生活、办公、化验、计量、原料堆放、发酵、半成品、污液处理和装运等功能区域,应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道路、绿化、消防、除臭、防径流及雨污分流等附属设施。5.1.4根据处理工艺与功能分区布置各建(构)筑物位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布置紧凑、人流、物流顺畅、施工和维修方便,且应满足采光、通风、环保、防火等要求。5.1.5收集站不进行堆肥处理,进行堆肥或厌氧发酵处理建设的平面布局示意图参照附
10、录 B。主体设施建设5.2.1收集站大门应位于站内主干道与站外道路连接处,大门宽度应满足运输车辆和大型机械设备出入。5.2.2收集站周围应建立围墙,围墙厚度应不小于 240 mm,高度不低于 1 500 mm 围墙表面应光滑,四周建排雨水沟,沟渠两边沟和底部用水泥浇筑。5.2.3地面应采用混凝土浇筑和防渗漏处理,混凝土的厚度不低于 200 mm,砼标号C25。5.2.4计量设施安装位置应排水良好,安装于浇筑混泥土基础上。5.2.5堆存仓库、发酵车间、加工厂房建设应能满足使用要求,面积根据畜禽粪便收集量确定,建设按如下规定:a)应建有围墙,围墙按 5.2.2 要求建设,畜禽粪便堆存仓库宜用隔墙分
11、隔为至少 2 个堆存区域,墙体防渗按 GB 50069 相关规定执行;b)地面向污液收集设施方向倾斜坡度不小于 1,不大于 2,四周应建排污沟,宜采取暗沟或管道,坡底建污液收集处理池,应满足防渗漏、防溢流等要求;c)宜建设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的斜坡屋顶或圆弧屋顶,房屋下玄与设施地面净高不低于 6 m,应建有雨水排水管。处理设施建设要求5.3.1条垛式堆肥设施条垛式堆肥处理设施宜安装曝气装置,每条堆底部安装至少 2 条曝气管道,曝气管道顶部与地面的DB53/T 466.120233距离不小于 30 mm,不大于 50 mm,并安装曝气风机,样式参见附录 C。5.3.2槽式堆肥设施5.3.2.1槽式
12、堆肥的堆槽应建造在建筑物内,槽深度不少于 1.6 m,长度和宽度根据处理规模和翻堆设备确定。5.3.2.2建造堆槽的墙和两槽隔墙厚度不小于 380 mm。5.3.2.3槽底部宜安装曝气设施,地面和墙面应进行防渗漏处理.5.3.3厌氧发酵处理设施应建预处理池、调配池、厌氧发酵装置、沼气净化设施、储存设施及沼渣、沼液处理设施等,参照NY/T 1222 的规定建设。5.3.4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5.3.4.1排污沟或排污管应直接连接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池容积与堆存设施的容积比宜为 5%10%。5.3.4.2宜采用 5 格或 7 格地下结构收集池,样式参见附录 D,用混凝土浇筑,进行防渗漏和防腐蚀处理,并
13、配备排污泵。5.3.4.3上部宜用混凝土预制板封闭或采用其它防雨措施。5.3.5附属设施5.3.5.1生活、办公室、化验室设施及配置应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确定,生活区、办公区与生产区宜间隔 100 m 以上,应位于整个收集站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处。5.3.5.2主要道路宽度不应小于 4 m,各支路宽应满足运输要求,道路路面宜采用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小于 200 mm。5.3.5.3运输车辆清洗消毒设施宜建在污液收集池附近,宜配套建设雨水收集池。5.3.5.4收集站宜建设畜禽粪便干湿分离设施,配套建设分离出的污液储存池,应做防渗漏处理。5.3.5.5排水设施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应符合 GB 50015 的要
14、求,供水、供电、除臭和消防等设施建设,应满足收集站的需要。5.3.5.6收集站周边宜建设 5 m10 m 的植物绿化隔离带。污染防控5.4.1畜禽粪便在储存和处理过程中应设置臭恶气体和污染物处置的设施设备,其恶臭气体及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 GB 18596 的规定。5.4.2产生的污液宜交予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条件的可建设污液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液直接排放时,应符合 GB 18596 的规定。5.4.3处理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如金属、塑料、石头、砖块等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宜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5.4.4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应采用隔声、吸声等其它降噪措施,厂
15、界噪声应符合 GB 12348 的规定。设备5.5.1选择要求应根据畜禽粪便收集及处理工艺确定,分为收集运输设备、预处理设备、堆肥设备及厌氧发酵处理设备,并生产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具有可靠性和易维修性。DB53/T 466.1202345.5.2收集、运输设备收集应采用防渗漏、防臭气外溢的容器,如带盖的塑料桶。运输应采用防渗漏、防腐蚀的运输设备。宜选用自卸式运输车辆。5.5.3堆肥设备堆肥设备包括预处理设备、条垛式堆肥设备或槽式发酵设备、筛分机和包装机等,具体要求如下:a)预处理设备主要包括装载机、粪便干湿分离机,进行堆肥处理的应配备辅料粉碎机;b)条垛式堆肥设备宜选用曝气风机、翻抛机,
16、并根据条垛宽度和处理量选择翻抛机型号,对于简易堆肥,也可用铲车进行翻抛;c)槽式发酵设备包括进出料设备、翻堆机和通风设备;d)宜配备筛分机和包装机等;e)堆肥过程中应配备温度计、水分测定仪器。5.5.4厌氧发酵设备应配备进料和出料泵、搅拌设备、增温设备、沼气净化设备及储气柜等,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渣宜选用堆肥设备进行好氧堆肥。人员5.6.1配备与建设规模、生产管理要求相匹配的固定工作人员,并进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等知识培训。5.6.2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5.6.3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手套、安全帽、雨鞋、工作服等劳动防护用品,具有职业病防治、卫生防疫等措施。6收集站运行管理收集6.1.1基本
17、要求按牛粪、猪粪、鸡粪、羊粪等畜禽粪便分类,按水分含量和杂质含量分级收集,杂质包括石头、沙子、金属、塑料等外来杂质。6.1.2收集方式畜禽粪便宜采用以下收集方式:a)收集站使用畜禽粪便运输专用车辆流动上门收集;b)养殖户自行运送至收集站;c)与养殖户签订协议,定期清运。运输6.2.1畜禽粪便收集、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泼撒、防渗漏、防流失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宜使用专用车辆运输。6.2.2畜禽粪便装车应距离货箱边缘 150 mm 以下,运输途中车速应小于 60 km/h。6.2.3运输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期,运输路线应避开人群密集区。DB53/T 466.120235监督与管理6.3.1畜禽粪便收集站
18、应定期向当地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畜禽粪便收集量及处理处置情况,并接受监督与检测。6.3.2畜禽粪便进、出站应建立分类和分级管理制度、运行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6.3.3有专人进行水分测量、计量、质量检查等,并做好相关记录,专人指引至规范场地分级堆放,建立台账记录和登记管理档案。6.3.4在收集站周围设置明显的标志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危险警示标识,排污口标志应按 GB 15562.1 的规定设置。6.3.5做好除臭处理,可采取畜禽粪便堆体表面撒适量石灰,可杀灭病菌,减少臭气散发和蝇蚊滋生;添加微生物除臭菌剂,控制和减少臭气产生;畜禽粪便堆体表面用分子膜覆盖等除臭措施。6.3.
19、6收集站管理人员应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6.3.7生产过程安全卫生防护技术措施,安全卫生管理措施等按照 GB/T 12801 执行。DB53/T 466.120236AA附录A(资料性)收集站建设规模、建设用地A.1收集站建设规模收集站建设规模以奶牛存栏量或日收集量进行规划,见表 A.1。表 A.1 收集站建设规模参数建设规模1类2类3类4类日收集量(吨)100501001550515a 注:1 类、2 类及 3 类收集站建设宜进行堆肥或厌氧发酵处理,厌氧发酵处理规模按 NY/T 667 的规定执行,4类收集站不建议做其它用途。A.2不同畜禽日产粪量、粪
20、便密度及收集系数不同畜禽日产粪量、粪便密度及收集系数参见表 A.2。表 A.2 不同畜禽日产粪量、粪便密度及收集系数项目奶牛肉牛生猪马羊蛋鸡肉鸡鸭鹅日产粪量,kg/(只或头d)30.313.631.219.501.300.130.140.130.19密度,kg/m39901 0009901 0001 0009701 000970970收集系数0.950.950.950.950.900.950.950.900.9A.3建设用地A.3.1收集站内堆存设施占地面积按NY/T 3670规定的方法进行。A.3.2进行堆肥处理的收集站建设,堆肥场地宜位于堆存设施内,面积宜为堆存设施的一半。A.3.3进行厌
21、氧发酵处理的收集站建设按 NY/T 1222的规定执行。A.3.4过磅房、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作业机械停放、办公和生活等设施与堆存设施的面积比宜为10%以内。DB53/T 466.120237BB附录B(资料性)收集站平面布局示意图B.1不进行堆肥的收集站不进行堆肥的收集站平面布局见图B.1。图 B.1 不进行堆肥处理的收集站平面布局图B.2进行堆肥处理的收集站进行堆肥处理的收集站平面布局见图B.2。图 B.2 进行堆肥处理的收集站平面布局图B.3进行厌氧发酵处理的收集站DB53/T 466.120238进行厌氧发酵处理的收集站平面布局见图B.3。图 B.3 进行厌氧发酵处理的收集站平面布局图DB53/T 466.120239CC附录C(资料性)渗漏液收集处理设施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示意如图C.1。图 C.1 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示意DB53/T 466.1202310DD附录D(资料性)堆肥发酵曝气装置堆肥发酵曝气装置见图D.1。图 D.1 堆肥发酵曝气装置示意图曝气风机曝气管道曝气孔DB53/T 466.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