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1.020 CCS C 75 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17502023 口腔门诊医务人员职业防护规范 The spec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protection on medical staff in stomatology department 2023-09-27 发布 2023-12-01 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2/T 1750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术语和定义.3 4 基本要求.4 5 环境条件.4 6 防护要求.4 附录 A(资料性)锐器伤应急处理流程.6 参考
2、文献.7 DB52/T 1750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提出。本文件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贵阳市口腔医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煜婷、王永、贾源源、马敏先、蓝熙、刘琴、曾筱、李文凤。DB52/T 17502023 3 口腔门诊医务人员职业防护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口腔门诊医务人员在职业防护中的基本要求、环境条件和防护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医院、口腔诊所等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2 规范性引用
3、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9083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HJ 1198 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 368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WS 50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DB52/T 1362 牙科综合治疗椅隔离膜防护技术规程 DB52/T 1696 口腔综合治疗台用水卫生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4、 职业防护 occupational protection 医务工作者在医疗、护理等临床工作中对带人类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或器械等所致污染的预防规避。3.2 无菌操作 sterilization 用于防止微生物进入人体组织或其它无菌范围的操作技术。3.3 诊疗区 oral clinic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area 医生对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的区域,包括诊室、放射室等。3.4 清洁区 oral clinic cleaning area 未和病人接触、未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包括贮柜、边台、洗手设施等。3.5 污染区 oral clin
5、ic contaminated area 以病人头部为中心,半径0.5 m1.0 m范围和污染器械存放区以及医疗废物暂存区。DB52/T 17502023 4 4 基本要求 应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知识、锐器伤防护知识、无菌操作技术规范等方面的培训4.1 与管理,每年至少 1 次考核。应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掌握个人防护方法,遵守操作规程。4.2 应将防护措施落实到治疗的每一个环节,每月进行 1 次抽查。4.3 口腔放射工作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培训,操作应符合 HJ 1198 的规定。4.4 应定期体检,至少每年 1 次,并做好计划性免疫。4.5 5 环境条件 口腔门诊应设置诊疗区、清洁区
6、和污染区。5.1 口腔诊室环境应清洁,且符合下列要求:5.2 a)诊室宜早、中、晚定时通风;b)空调室内机应定期清洗;c)每季度测定空气中菌落数,检测指标按照 WS/T 368 执行。消毒后空气中的菌落数应符合 WS/T 368 的要求;d)每次诊疗完成后,口腔综合治疗台、开关等应用含有效氯 500 mg/L 的消毒液或一次性消毒巾擦拭干净;e)口腔综合治疗台应定期进行管道消毒及诊疗用水的菌落数检测,其操作流程应符合 DB52/T 1696 的要求;f)保洁员应在每次诊疗完成后清理牙科综合治疗台痰盂内的血迹、痰迹。6 防护要求 设施设备 6.1 6.1.1 口腔器械、牙科手机、口腔材料等应在使
7、用前经过彻底地清洗、消毒、灭菌,做到一患者一用一消毒;消毒、灭菌过程应符合 WS 506、WS/T 367 的要求,每月应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检查、监测。6.1.2 治疗操作前,在医生手可接触的区域按 DB52/T 1362 的要求贴隔离防护膜,做到一人一用一更换。6.1.3 医用防护口罩应符合 GB 19083 规定。6.1.4 水龙头应为非手触式水龙头,抗菌洗手液应为挤压式或脚踏式。6.1.5 治疗时使用高速吸引装置,阻碍唾液飞溅,必要时加用橡皮障隔离。6.1.6 光固化灯的光纤头不应直接接触患者口腔,应配备专用一次性光固化灯灯膜,一人一用一更换。6.1.7 一次性医用物品应在有效期内且未
8、被污染情况下使用,一人一用一更换。医务人员 6.2 6.2.1 治疗操作前,按下要求防护:a)应穿高领、长袖、紧袖口的工作上装及长裤操作;b)应戴帽子及医用防护口罩;c)每次治疗操作前,应根据 WS/T 313 规定进行手卫生;d)每次戴一次性无菌手套前,应保持手部清洁和干燥;DB52/T 17502023 5 e)所戴手套应完全覆盖工作服袖口,并保证 1 名患者更换 1 副一次性无菌手套;f)治疗前,患者宜使用复方氯己定等消毒漱口液含漱 2 min3 min,减少口腔内细菌;6.2.2 治疗操作中,应无菌操作,按下要求防护:a)应佩戴护目镜、防护面罩等;b)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应 2 h4 h
9、 更换一次,口罩出现潮湿或污染时应立即更换;c)手套破损或使用时间过长内部潮湿时,应及时更换;d)操作中手套不应直接接触清洁物品,操作中如需补充物料,应更换手套或加塑料薄膜手套,用后即弃;e)治疗操作时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处理:1)使用光固化灯照射时,应注意对皮肤和眼睛的保护,并配戴专用护目镜。如眼睛受到照射或怀疑受到照射时,应立即进行眼科检查;2)如有血液、唾液等溅到皮肤上,应立即清洗、消毒;如溅到眼睛内,可用无菌蒸馏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使用抗菌药物类滴眼液;3)如不慎被锐器刺伤,应迅速脱去手套,立即按照锐器伤应急处理流程进行处理。流程见附录 A;4)如损伤处接触传染病者、病毒携带者以及可疑
10、传染病者或病毒携带者,应进行血液测试和登记上报,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预防措施;5)如职业暴露于 HIV 阳性者,操作见参考文献 1。6.2.3 治疗操作后,按下要求防护:a)每次治疗结束摘手套后,应按 WS/T 313 规定进行手卫生;b)污染物品分类处理见参考文献 2,处置锐器物品时需仔细、小心,应丢入专用的利器盒内。DB52/T 17502023 6 A A 附录A (资料性)锐器伤应急处理流程 锐器伤应急处理流程见图A.1。图A.1 锐器伤应急处理流程图 医务人员锐器伤,致出血性伤口 3、消毒伤口 用 75%酒精或 0.5%有效碘消毒剂 1、挤压伤口 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尽量多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禁止局部挤压和吮吸伤口 2、冲洗伤口 用肥皂水清洗伤口,并在流动水下反复冲洗 4、包扎伤口 消毒后创可贴包扎,定期更换,建议每天更换 5、报告登记 告知门诊负责人,填写职业暴露情况登记表,并根据血清学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DB52/T 17502023 7 参考文献 1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 2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DB52/T 175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