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220.20 CCS R 80 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1720.12023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 1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Specification for layout of urban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facilities Part 1:Road traffic signs and marking 2023-04-12 发布2023-10-01 实施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52/T 1720.12023 I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交通
2、标志标线的基本要求.2 5 平面交叉口交通标志标线.7 6 路段交通标志标线.23 7 互通式立交交通标志标线.40 8 道路横断面发生变化交通标志标线.45 9 特定交通组织管理交通标志标线.50 10 特定区域交通标志标线.57 附录 A(资料性)交通标志图例及适用特点.62 附录 B(资料性)交通标线图例及适用特点.76 DB52/T 1720.1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52/T 1720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的第1部分。DB52/T 1720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道
3、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隔离设施;第3部分:道路交通监控设施。本文件由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智贤、赵亚钦、陈维明、王媛媛、吴松、吴海、罗波、王海龙、马松、刘钦、李宗泽、胡云飞、苏永云、卢果、万年良、李宁、林纪、张道荣、刘燕霞、孙红兵、卜一凡、林鑫、龙顺、胡恒。DB52/T 1720.12023 III 引言 本文件为系列标准,DB52/T 1720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适用于贵州省内新建、改建与扩建的城市道路,由三个部分构成。第1部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目的在于完善与细化交通标志、标线
4、配置、设置规定,增加可操作性;增加非常规场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定,增强适应性;提升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水平,提升安全性。第2部分:道路交通隔离设施。目的在于完善与细化道路交通隔离设施设置要求、设置样式及布设要求,增加设计及管理可操作性;增强同地方文化的适应性,提升城市形象品质;提升交通隔离设施设置水平,提升交通安全性。第3部分:道路交通监控设施。目的在于完善与细化道路交通监控设施的设置条件、设置位置及布设要求,增加设计及管理可操作性;增强设施设置的协同性,提升服务品质;提升交通监控设施设置水平,提升交通安全性。DB52/T 1720.12023 1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 1 部分:
5、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术语和定义及基本要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配置、设置及设置协调。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范围内新建、改建与扩建的各级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T 24725 突起路标 GB 51038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6、设置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5768.2、GB 5768.3、GB 5103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城市道路 urban road 在城市范围内,供车辆及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3.2 道路交通标志 road traffic signs 道路交通标志是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3.3 道路交通标线 road traffic markings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施划或安装于道路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图案及立面标记、实体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管理设施。3.4 组合标志 combination si
7、gns 两个或两个以上警告、禁令、指示等标志布设在同一个版面上的交通标志。DB52/T 1720.12023 2 3.5 道路建筑限界 boundary line of road construction 为保证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规定在道路的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设施及障碍物侵入的空间范围。3.6 人行过街安全岛 pedestrian safety island 设置在道路上,供行人横穿道路临时停留的交通岛。3.7 警示设施 warning devices 用于向交通参与者提供警告、提示信息的设施,包括警告标志、警告标线、立面标记、实体标记、警示灯(柱、带)等。4 交通标志标线的基
8、本要求 一般规定4.1 4.1.1 交通标志和标线应向交通参与者提供交通路权、通行规则及路径指示等信息。4.1.2 交通标志和标线应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条件、交通环境、道路使用者的需求及交通管理的需要进行设置,并应与周边的设施环境和景观条件相协调。当设置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增减、调换、更新交通标志和标线。4.1.3 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应立足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交通标志不应被行道树、广告、灯箱等设施遮挡,且不应遮挡信号灯或其他交通标志。4.1.4 交通标志和标线应根据情况配合使用,其传递的信息应相互协调,同时应与交通管理措施、设施相协调。4.1.5 新建和
9、改建道路时,交通标志和标线应同步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4.1.6 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养护、管理应有专门机构负责。定期开展排查,发现交通标志和标线损坏、缺失的,应及时修复;需调整交通标志和标线,应及时设置。交通标志4.2 4.2.1 分类 道路交通标志按其作用分类,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a)主标志包括以下标志:1)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2)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3)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应遵循的标志。4)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5)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区方向、距离的标志。6)告示标志:告知道路设施、路外设施和安全行驶信息
10、的标志。b)辅助标志:附设在主标志下方,对其进行辅助说明的标志。DB52/T 1720.12023 3 4.2.2 可变信息标志是一种根据交通、道路、气象等状况的变化而改变显示内容的标志。一般可用作速度控制、车道控制、道路状况、气象状况等内容的显示。4.2.3 标志板 4.2.3.1 道路交通标志版面的颜色及含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GB 51038、GB 5768.2 的有关规定,如表 1 所示。交通标志的图形参见附录 A。表1 各类交通标志版面颜色及形状 分类底色边框衬边形状警告标志黄色(荧光黄色)等黑色黄色正等边三角形、方形禁令标志白色、黑色等红色白色圆形、倒等边三角形、方形、八角形指示标
11、志蓝色-白色圆形、方形指路标志蓝色、绿色白色蓝色或绿色方形旅游区标志棕色白色棕色方形告示标志白色黑色白色方形辅助标志白色黑色白色方形4.2.3.2 各类标志版面尺寸应符合 GB 51038 中 4.2.12 有关规定,如下表 2 所示:表2 标志板面尺寸、文字与高度与设计速度的关系(边长)设计速度(km/h)100 80 60、50、40 30、20 警告标志 三角形边长(m)1.30 1.10 0.90 0.70 叉形标志宽度(m)-1.20 0.90 禁令标志 圆形标志外径(m)1.20 1.00 0.80 0.60 三角形标志边长(减速让行)(m)0.90 0.70 八角形标志外径(停车
12、让行)(m)0.80 0.60 长方形标志边长(区域限制、解除)(mm)1.201.70 0.901.30 指示标志 圆形标志外径(m)1.20 1.00 0.80 0.60 正方形标志边长(m)1.20 1.00 0.80 0.60 长方形标志边长(mm)1.901.40 1.601.20 1.401.00 单行线标志边长(mm)1.2060 1.0050 0.800.40 0.600.30 会车先行标志边长(mm)0.80 0.60 4.2.4 支撑方式 4.2.4.1 支撑方式包括单柱式、双柱式、单悬臂式、双悬臂式、门架式、附着式。如图 1 至图 6 所示。同一路段,同类标志支撑方式宜保
13、持一致。DB52/T 1720.12023 4 图 1 单柱式 图 2 双柱式 图 3 F 杆悬臂式 图 4 双 F 杆悬臂式 图 5 F 门架式 图 6 附着式 4.2.4.2 悬臂式标志支杆长度应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而定,确保交通标志能够被视认,不被遮挡。4.2.4.3 标志安装在门架上,门架上各标志板的底部高度宜保持一致,门架式适用于以下情况:a)受空间限制,柱式设置有困难;b)视距或视线受限制;c)同向三车道及以上道路;d)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e)交织、分流和合流密集,车道使用复杂的路段,如,互通式立体交叉间隔距离较近标志设置较密处等;f)出口匝道为 2
14、车道及以上;g)出口匝道在行车方向的左侧。DB52/T 1720.12023 5 4.2.5 标志数量 4.2.5.1 不同种类的标志不宜并列设置,当受条件限制需并列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安装在同一支撑结构上标志不应超过 4 个,并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b)同类标志的设置顺序,应按提示信息的重要程度排列;c)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应单独设置;当受条件限制需并列设置时,同一支撑结构上标志不应超过 2 个;d)当指路标志和车道行驶方向标志需并列设置时,应按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指路标志顺序从左至右排列。a)纵向排列 b)横向排
15、列 图 7 交通标志的并设排列顺序 4.2.5.2 禁令、指示标志套用于无边框的白色底板上,为应遵守标志。4.2.5.3 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不得套用于无边框的白色底板上。4.2.5.4 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套用于指路标志上,仅表示提供相关禁止、限制和遵行信息,只能作为补充说明或预告方式,并应在必要位置设置相应的禁令、指示标志。4.2.5.5 相同底色标志套用时,应使用边框。4.2.5.6 不同底色标志套用时,套用的禁令标志一般不使用衬边,套用的指路标志一般不使用边框,道路编号标志套用于指路标志上,也可使用边框。如图 8 所示。图8 不同底色标志套用示例 4.2.6 交通标志版面 交通标志
16、版面的形状、尺寸、边框和衬边、字符、设置位置和数量、材料、结构、安装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 51038、GB 5768.2的有关规定。DB52/T 1720.12023 6 交通标线4.3 4.3.1 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a)指示标线: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人行道、停车位、停靠站及减速丘等的标线;b)禁止标线: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的标线;c)警告标线:促使道路使用者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提高警觉准备应变防范措施的标线。4.3.2 道路交通标线的颜色及含义如表 3 所示。交通标线的图例参见附录 B。道路交通标线一般使用以下颜色:a)传达禁止、限制、警
17、告等信息应采用黄色交通标线;b)传达重要的提示信息应采用白色交通标线;c)在作业区应采用橙色交通标线;d)为表达一些特殊意义也可采用蓝色、黑色交通标线。表3 一般交通标线的颜色及含义 颜色图例含义白色虚线施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划于路口时,用以引导车辆行进。白色实线施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施划于路口时,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或用以引导车辆行驶轨迹;施划为停车位标线时,指示收费停车位。黄色虚线施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或作为公交专用车道线;施划交叉口时,用以告示非机动车禁止驶入的范围或用于连接相邻道路中心线
18、的路口导向线;施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表示禁止路边长时停放车辆。黄色实线施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或作为公交车、校车专用停靠站标线;施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表示禁止路边停放车辆;划为网格线时,标示禁止停车的区域;划为停车位标线时,表示专属停车位。双白虚线施划于路口,作为减速让行线。双白实线施划于路口,作为停车让行线。白色虚实线用于指示车辆可临时跨线行驶的车行道边缘,虚线侧允许车辆临时跨越,实线侧禁止车辆跨越。双黄实线施划于路段中,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双黄虚线施划于城市道路路段中,用于指示潮汐车道。黄色虚实线施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实线侧禁止车辆越线,虚线侧准许
19、车辆临时越线。4.3.3 交通标线的尺寸、材料、厚度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GB 51038、GB 5768.3 的有关规定。设置原则4.4 4.4.1 交通标志应结合道路条件、交通状况、管理需求、周围环境等情况进行设置。4.4.2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道路使用者的行动特性,即考虑在动态条件下发现、识别、判读及DB52/T 1720.12023 7 采取行动的时间和前置距离。4.4.3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进行总体布局,信息要准确、严谨,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现象,重要信息应重复显示。4.4.4 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可安装在一个支撑结构上,但最多不应超过四个;分开设置的标志应先满足禁
20、令、指示和警告标志的设置空间。4.4.5 交通标志一般情况下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两侧同时设置。当路段单向车道数大于 4 条、道路交通量大、大车比例高时,宜分别在道路前进方向左、右两侧设置相同的交通标志。4.4.6 标志设置位置除满足前置距离和视认性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不得影响道路的停车视距和妨碍交通安全;b)与沿街建筑物宜保持 1 m 以上的侧向距离;c)不得被上跨道路结构、照明设施、监控设施、广告构筑物以及树木等遮挡;d)不应影响其他交通设施。4.4.7 辅助标志应设置在被说明的主标志下缘,当需要两种以上内容的辅助标志对主标志进行
21、说明时,可采用组合形式,但组合的内容不宜多于 3 种。4.4.8 交通标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符合道路设计要求,充分体现道路总体设计的意图;b)应与交通实际运行特点相适应,有利于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与畅通;c)宜与交通标志的设置配合使用,相互协调,相互补充,也可单独使用;d)应遵循适当设置的原则,不得出现传递信息过量或不足的情况;e)应与周边其他交通设施表达的信息想匹配,传递的交通信息不得相互矛盾;f)应保证交通标线在使用期间的可视性,及时对交通标线进行维护。5 平面交叉口交通标志标线 平面交叉口标志标线配置 5.1 5.1.1 信号控制交叉口交通标志标线配置 5.1.1.1 信号控制交
22、叉口需配置相应的警告标志、禁令标志(减速让行标志、禁止驶入标志等)、指示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人行横道标志、专用车道标志等)与指路标志。5.1.1.2 信号控制交叉口一般配置的交通标志如表 4 所示。表4 信号控制交叉口一般配置交通标志 类型名称设置条件设置原则警告标志交叉路口标志受停车视距、道路纵坡等影响辨识或不易被发现的交叉口或畸形或错位交叉口应设禁令标志禁止驶入标志、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驶入标志、禁止车辆向某方向通行标志禁止各类或某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某方向通行时应设禁止掉头标志需禁止车辆掉头时应设DB52/T 1720.12023 8 表 4(续)指示标志车辆行驶方向标志(直行
23、、向左、向右)需实行分流组织、需要控制车辆转弯时、某些方向的交通流容易错误行驶等情况。应设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交叉口进口道为二或三车道可设交叉口进口道四车道及以上应设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当车道为某类指定车辆专用时应设人行横道标志有人行过街横道可设允许掉头标志设有掉头车道应设指路标志交叉口预告标志干路交叉口可设交叉口告知标志干路与干路、干路与支路、支路与支路交叉口应设路名牌标志城市道路均应设置路名牌标志应设地点方向标志需指引前方通达地点、方向信息层级较高时应设其它指路标志结合信息选取设置可设注:“应设”,表示严格,正常情况下均应设置;“宜设”,表示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设置;“可设”,表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
24、设置。5.1.1.3 信号控制交叉口配置的交通标线包括停止线、导向车道线、导向箭头、车行道边缘线、人行横道线等标线;结合设置条件还需要配置车种专用道标线、公交专用道标线、路面文字标记、左转弯待驶区、导向车道线等标线等。5.1.1.4 信号控制交叉口一般配置的交通标线如表 5 所示。表5 信号控制交叉口一般配置交通标线 类型名称设置条件设置原则禁止标线禁止跨越车行道分界线无中央分隔带的双向行驶交通应设停止线人行横道前应设导流线用于宽度过宽、不规则或行驶条件较复杂的交叉口应设网状线交叉口下游消散能力较小易造成交叉口范围内车辆滞留的交叉口可设车种专用车道线设有专用车道时应设禁止掉头(转弯)标记不允许
25、车辆在交叉口掉头(转弯)时应设指示标线车行道边缘线机动车道的边缘或用以划分同向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处应设待行区线交叉口范围较大且左转、直行车辆较多时宜设路口导向线交叉口范围大、形状不规则或交通组织复杂,车辆寻找出口道困难或交通流交织严重时应设导向车道线交叉口进口道为二车道及以上时应设人行横道线无立体过街设施的交叉口应设导向箭头交叉口的进出口道应设5.1.2 无信号控制交叉口标志标线配置 5.1.2.1 无信号控制交叉口主要为右进右出、减速让行、停车让行三种类型。DB52/T 1720.12023 9 5.1.2.2 无信号控制交叉口配置相应的警告标志、禁令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停车让行等)
26、、指示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人行横道标志、专用车道标志等)与指路标志。5.1.2.3 无信号控制交叉口一般配置的交通标志如表 6 所示。表6 无信号控制交叉口一般配置交通标志 类型名称设置条件设置原则警告标志交叉口标志受停车视距、道路纵坡等影响辨识或不易被发现的交叉口或畸形或错位交叉口应设禁令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停车让行路口应设减速让行标志减速让行路口应设禁止掉头标志需禁止车辆掉头时应设指示标志主要道路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交叉口进口道四车道及以上应设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当车道为某类指定车辆专用时应设次要道路车辆行驶方向标志(直行、向左、向右)右进右出交叉口,需要控制车辆转弯时、某些方向的交通流容易错误
27、行驶等情况。人行横道标志无信号控制的人行过街横道应设允许掉头标志设有掉头车道应设指路标志交叉口预告标志干路交叉口可设交叉口告知标志交叉口应设路名牌标志城市道路均应设置路名牌标志应设地点方向标志需指引前方通达地点、方向信息层级较高时应设其它指路标志结合信息选取设置可设5.1.2.4 无信号控制交叉口一般配置的交通标线如表 7 所示。表7 无信号控制交叉口一般配置交通标线 类型名称设置条件设置原则禁止标线禁止跨越车行道分界线无中央分隔带的双向行驶交通应设让行线停车让行、减速让行路口应设导流线用于宽度过宽、不规则或行驶条件较复杂的交叉口应设车种专用车道线设有专用车道时应设禁止掉头(转弯)标记不允许车
28、辆在交叉口掉头(转弯)时应设指示标线车行道分界线有两条及以上机动车道时应设车行道边缘线机动车道的边缘或用以划分同向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处应设路口导向线交叉口范围大、形状不规则或交通组织复杂,车辆寻找出口道困难或交通流交织严重时应设导向车道线交叉口进口道为两车道及以上时应设人行横道线无立体过街设施的交叉口应设人行横道预告标识线线在无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线时应设DB52/T 1720.12023 10 5.1.3 环形交叉口标志标线配置 5.1.3.1 环形交叉口一般配置的交通标志如表 8 所示。表8 环形交叉口一般配置交通标志 类型 名称 设置条件 设置原则 警告标志 交叉口标志 受停车视距
29、、道路纵坡等影响辨识或不易被发现的交叉口或畸形或错位交叉口 应设 禁令标志 减速让行标志 环形交叉口 宜设 指示标志 环岛行驶标志 环形交叉口 应设 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 当车道为某类指定车辆专用时 应设 人行横道标志 人行过街横道两端 应设 指路标志 交叉口预告标志、交叉口告知标志 交叉口预告标志、告知标志的版面类型的选用,宜按GB 51038表8.1.3选用 宜设 路名牌标志 城市道路均应设置路名牌标志 应设 地点方向标志 需指引前方通达地点、方向信息层级较高时 应设 其它指路标志 结合信息选取设置 可设 5.1.3.2 环形交叉口一般配置的交通标线如表 9 所示。表9 环形交叉口一般配置交
30、通标线 类型名称设置条件设置原则禁止标线停止线人行横道前应设导流线用于宽度过宽、不规则或行驶条件较复杂的交叉口应设减速让行线环形交叉口所有进口道指示标线车行道分界线有两条及以上机动车道时应设车行道边缘线机动车道的边缘或用以划分同向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处应设导向车道线交叉口进口道为两车道及以上时应设人行横道线无立体过街设施的交叉口应设平面交叉口交通标志标线设置 5.2 5.2.1 平面交叉口交通标志设置 5.2.1.1 交叉口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a)交叉口形状的警告标志主要包括:十字交叉标志(包括基本形和错位形)、T 形交叉标志、Y形交叉标志、畸形交叉口标志和环形交叉标志。b)较隐蔽而不易
31、被发现、视距不良或位置出乎意料的平面交叉口前方应当设置交叉口警告标志。c)异形交叉口设置如图 9 所示的交叉口形状的警告标志,也可根据交叉口实际情况设置交叉口示意图形。DB52/T 1720.12023 11 图9 异形交叉口标志设置示例 5.2.1.2 注意行人标志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注意行人标志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行人。b)设在行人密集,或不易被驾驶人发现的人行横道线以前适当位置。城市中心区街道或设有信号灯处可不设。c)注意行人标志可采用荧光黄绿色底板或主动发光标志。5.2.1.3 注意儿童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a)注意儿童标志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儿童。b)标志底
32、色宜采用荧光黄绿色。c)设在小学、幼儿园、少年宫等儿童经常出入地点前适当位置。d)可用辅助标志说明设置此标志原因。5.2.1.4 让行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a)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应设置在道路交叉口需要让行的道路一侧,设置位置应便于观察主路车辆通行情况。如图 10、图 11 所示。b)停车让行标志的设置要求:1)停车让行标志应在确保交通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前提下,使应停车的车辆数最小和使路段交通延误率最小等方面综合的技术判断确定;2)当前方有人行横道时,停车让行标志应设置在沿行车方向的人行横道线之前;3)停车让行标志不得与其他标志连接安装在同一个立柱上;4)应符合主路优先通行的原则;
33、5)设置停车让行标志应配合设置停车让行标线。6)停车让行标志设置位置宜靠近停车让行标线,当路口设有人行横道线时,停车让行标志应设置在人行横道线前,距离人行横道线边缘 2 m3 m,并不应妨碍交叉口通视三角区视距。c)减速让行标志的设置要求:1)减速让行标志宜单独设置。2)减速让行标志设置位置宜靠近减速让行标线,当路口设有人行横道线时,减速让行标志应设置在人行横道线前,距离人行横道线边缘 2 m3 m,并不应妨碍交叉口通视三角区视距。DB52/T 1720.12023 12 图10 停车让行标志设置示例 图11 减速让行标志设置示例5.2.1.5 禁止通行方向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a)禁止通行方向
34、标志为白底、红圈、红斜杠、黑色导向箭头。b)在需禁止车辆向左转弯、向右转弯、直行、向左向右转弯、直行和向左转弯、直行和向右转弯、掉头的路口,应设置相应的禁止向左转弯标志、禁止向右转弯标志、禁止直行标志、禁止向左向右转弯标志、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禁止掉头标志。如图 12 所示。图12 禁止通行方向标志 c)设置有禁止左转标志的地点可不设禁止掉头标志。d)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形。附加图形时,应保持箭头的位置不变;如果禁止两种及以上车辆时,宜用辅助标志说明。如图 13 所示。a)禁止载货汽车左转弯 b)禁止载货汽车及拖拉机左转弯 图13 禁止向左转弯标志附加图形与应用辅
35、助标志说明示例 DB52/T 1720.12023 13 5.2.1.6 车辆行驶方向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a)车辆行驶方向标志主要包括直行标志、向左转弯标志、向右转弯标志、直行和向左转弯标志、直行和向右转弯标志、向左和向右转弯、立体交叉直行和左转(直行和右转)行驶标志、环岛行驶标志、靠右侧(或靠左侧)行驶标志等。b)有时段、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形。c)在只准车辆向某方向行驶的交叉口前,应设置指示车辆行驶方向的标志。如图 14 所示。图14 指示车辆右转标志设置示例 5.2.1.7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a)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宜在导向车道起点处或距离停止线 50 m
36、 以外适当位置。b)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应与路面导向箭头的指示一致,不得矛盾。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版面中车道分隔线宜反映地面标线实际情况,距离交叉口较近时可采用实线分隔。c)常见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版面尺寸应符合表 10 要求。d)路口有公交专用道进口道时,版面中公交专用车道分道线采用黄色虚线,如图 15 所示。表10 常见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版面尺寸一览表 交叉口进口车道数 尺寸(cm)版面样式 两车道 300200 三车道 350200 四车道 400200 五车道及以上 450200 分车道设置 100150 图15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设置示例 DB52/T 1720.12023 14 5.2.1.8 专
37、用道路和车道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a)专用道路和车道标志用以告示前方道路或车道专供指定车辆通行,不准其他车辆及行人进入。专用道路标志包括机动车行驶标志、非机动车行驶标志、步行标志。专用车道标志包括各种机动车车道标志和非机动车车道标志。b)专用车道标志无法正对车道时,可调整箭头方向,指向车道。有车种规定时,在版面上用文字注明车种。有时间规定时,应采用辅助标志说明。如图 16 所示。a)有车种规定专用车道标志 b)有时间规定专用车道标志 图16 有车种、时间规定专用车道标志设置示例 c)交叉口间距超过 500 m,专用车道标志可重复设置。d)步行标志设置在步行街两端及路段交叉口处。e)公交专用车道标
38、志应设置在专用车道的起点和所经过的各交叉口出口处。如图 17 所示。图17 公交专用车道标志设置示例 5.2.1.9 人行横道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a)人行横道标志样式如图 18 所示,标志颜色为蓝底、白三角形、黑图形。b)人行横道标志与人行横道标线同时使用,应当面向来车方向,设置在人行道上游位置,在中央分隔带或中央护栏端头可重复设置。人行横道标志设置尺寸应符合表 11 中的规定。图18 人行横道标志 表11 人行横道标志版面尺寸一览表 设计速度(km/h)人行横道尺寸(cm)20、30 6060 40、50、60 8080 80 100100 100 120120 DB52/T 1720.12
39、023 15 5.2.1.10 允许掉头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a)允许掉头标志样式如图 19 所示,表示该处允许机动车掉头,设在允许机动车掉头的地点。b)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加设辅助标志说明。图19 允许掉头标志 5.2.1.11 环岛行驶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在环岛内,应设置环岛行驶标志,表示一切车辆只准靠右环行,设在环岛面向来车方向的适当位置。环岛内驶出车辆和环行车辆具有优先权,车辆进入环岛时应让环内车辆优先通过。如图 20 所示。图20 环岛行驶标志 5.2.2 平面交叉口交通标线设置 5.2.2.1 停止线应符合以下要求:a)停止线表示车辆等候停放的停车位置,停止线为白色实线,宽度
40、为 40 cm。b)停止线与人行横道之间的距离以 150 cm300 cm 为宜,特殊条件下不得少于 100 cm。对于比较规则的交叉口,停止线应平行于人行横道线,并宜与导向车道线(或路面中心线)垂直。c)对双向行驶的路口,停止线应与对向车行道分界线连接;对单向行驶的路口,停止线应横跨整个路面;对仅机动车单向行驶的路口,停止线应横跨整个行车道。d)当停止线对横向道路左转弯机动车正常通行有影响时,可适当后移或部分车道的停止线适当后移,后移距离宜为 100 cm300 cm。5.2.2.2 让行线应符合以下要求:a)让行线分为停车让行线和减速让行线。让行线应设置在最有利于驾驶人瞭望的位置。如有人行
41、横道线时,让行线应距人行横道线 100 cm300 cm。如图 21 所示。图21 让行线与人行横道距离(单位:cm)DB52/T 1720.12023 16 b)让行线设置于无人行横道线时,让行线应距横向道路路缘石延长线后 300 cm1000 cm。如图22 所示。图22 让行线与路缘石延长线距离(单位:cm)c)停车让行线为两条平行白色实线和一个白色“停”字,应配合设置“停车让行”标志。双向行驶的路口,白色双实线应与车行道分界线连接;单向行驶的交叉口,白色双实线应横跨整个路面。白色实线线宽 20 cm、间隔 20 cm、“停”字宽 100 cm、高 250 cm,距离停止线 200 cm
42、250 cm。如图 23 所示。图23 停车让行线(单位:cm)d)减速让行线为两条平行白色虚线和一个倒三角形,应配合设置“减速让行”标志。双向行驶的路口,白色虚线应与车行道中心线连接;单向行驶的交叉口,白色虚线应横跨整个路面。虚线宽度 20 cm,长 60 cm,间隔 20 cm,两条虚线间隔 20 cm,倒三角形底宽 120 cm,高 300 cm。如图 24 所示。环形交叉口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减速让行线。如图 25 所示。图24 减速让行线(单位:cm)图25 环形交叉口减速让行线设置示例 DB52/T 1720.12023 17 5.2.2.3 网状线应符合以下要求:a)用以标示禁止以任
43、何原因停车的区域,设置于易发生临时停车造成堵塞的交叉口、单位、学校、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的出入口及其他需要设置的位置。b)标线颜色为黄色,外围线宽 20 cm,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为 45,内部网格线宽 10 cm,斜线间隔 100 cm500 cm。c)右进右出的出入口,网状线只需设置在最右侧一条车道即可,如图 26 所示。可左转出入口,网状线只设置于一个方向的车道线,如图 27 所示。图26 仅右进右出出入口 图27 可左转出入口 5.2.2.4 导流线应符合以下要求:a)表示车辆需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主要用于过宽、不规则或行驶条件比较复杂的交叉路口,立体交叉的匝道口或其
44、他特殊地点。导流线应根据交叉路口的地形和交通流量、流向情况进行设计。b)导流线的颜色分为黄色和白色两种。在一般情况下,白色导流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黄色导流线用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当导流线用来分隔三个(及其以上)不同方向行驶的交通流时,应设置成黄色。如图 28、图 29、图 30 所示。图28 分隔同向交通流导流线 图29 分隔对向交通流导流线 DB52/T 1720.12023 18 图30 禁止掉头标志与标线协调设置(单位:cm)c)导流线围成的导流岛形状、大小、面积应根据道路具体情况设置。导流线外围线宽 15 cm,内部填充线宽 40 cm,间隔 100 cm。导流岛填充线的方
45、向与相邻车道来车方向呈 45角。d)导流岛的设置应考虑车辆最小转弯半径,符合车辆的行驶轨迹,兼顾车辆行驶的安全与顺畅。e)导流岛的边缘线应与临近的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分界线顺畅连接。5.2.2.5 禁止掉头(转弯)标记应符合以下要求:a)禁止掉头(转弯)标记由黄色导向箭头和黄色叉形标记左右组合而成,黄色叉形标记位于左侧。b)如为限时禁止掉头(转弯)车道,应在禁止掉头(转弯)标记下附加禁止掉头(转弯)时间段的黄色文字。叉形标记与导向箭头宽度及长度相同,两者之间间隔 50 cm,如图 31、图 32所示。图31 禁止掉头标志与标线协调设置(单位:cm)图32 禁止转弯标志与标线协调设置(单位:cm
46、)5.2.2.6 待行区标线应符合以下要求:a)左弯待转区线用以指示左弯车辆可在直行时段进入待转区等待左转的位置。b)左弯待转区线应在设有左转弯专用信号且辟有左转弯专用车道时使用,设于左转弯专用车道前端,伸入交叉路口内,但不得妨碍对向直行车辆的正常行驶。c)左弯待转区线为两条平行并略带弧形的白色虚线,线宽 15 cm,线段和间隔均为 50 cm,前端配合设置停止线,在待转区内施划白色左转弯导向箭头,箭头长 300 cm,一般在左弯待转区DB52/T 1720.12023 19 的起始位置和停止线前各施划一组,左弯待转区较长时,中间可以重复设置导向箭头,左弯待转区较短时可仅设置一组导向箭头。如图
47、 33 所示。图33 左弯待转区标线(单位:cm)d)交叉口同一方向设置有两条及以上左弯待转区线时,外侧左转专用车道的待转区可略长于内侧车道。如图 34 所示。图34 同一方向设置两条左弯待转区线 e)交叉口范围较大且直行车道及车辆较多,直行车辆在横向道路左转时进入待行区等待直行,应设置直行待行区线。如图 35 所示。图35 直行待行区标线示例 5.2.2.7 路口导向线应符合以下要求:a)路口导向线应采用虚线,线宽应为 15cm,线段及间隔长度均应为 200cm。b)连接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应采用黄色虚线,连接同向车行道分界线应采用白色虚线。平面交叉口相交角小于 70或左转车辆寻找出口车道困难,
48、应设置左转导向线,如图 36 所示。DB52/T 1720.12023 20 图36 交叉口左转导向线设置示例 c)当交叉口进口道直行车道与出口道对应车道发生错位时,应设置直行导向线,如图 37 所示。图37 交叉口直行导向线设置示例 5.2.2.8 进口道导向车道线应符合以下要求:a)交叉口进口道导向车道应设置导向车道线,导向车道线为白色实线,线宽 15 cm。b)导向车道一般长 30 m70 m,其长度应根据该车道计算排队长度或统计排队长度确定,在特殊情况下可视道路状况及实际交通流量的大小适当延长。一般情况下,导向车道长度取值见表12。表12 导向车道长度取值表 道路等级 主干路 次干路
49、支路 导向车道长度一般值(m)4070 3050 3040 推荐值 50 40 30 c)当交叉口展宽段的车道数大于路段车行道数时,导向车道线与路段车道分界线应平滑顺接,渐变段应30 m,如图 38 所示。图38 导线车道线与路段车道分界线顺接示例(单位:m)DB52/T 1720.12023 21 5.2.2.9 人行横道线应符合以下要求:a)人行横道线一般与道路中心线垂直,特殊情况下,其与中心线夹角不宜小于 60,其条纹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人行横道线的线宽为 40 cm,线间隔为 60 cm,见图 39 所示。图39 人行横道线(单位:cm)b)人行横道线宽一般为 300 cm600 cm
50、 特殊情况下可采用 600 cm800 cm,人行横道宽度选择见表 13。表13 常用人行横道线宽度一览表 道路等级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人行横道宽度(cm)500600 400500 300400 c)公交车站附近设置人行横道线时,宜设置在停靠公交车辆后方,在站台上游 30 m 以外设置。在急弯和陡坡、桥梁、隧道、公交车站前方、车行道宽度渐变路段等视距受限、影响安全的路段不宜设置人行横道线。5.2.2.10 人行横道预告标识线应符合以下要求:a)无信号灯控制的路段人行横道前,应设置停止线和两组人行横道预告标识线。人行横道预告标识线为白色菱形图案,边缘宽 20 cm、长 300 cm、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