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01 CCS B 01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30302023 林区防火专用道路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special fire protection roads in forest areas 2023-02-07 发布2023-04-07 实施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51/T 30302023 I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道路布局.2 5 横断面.7 6 路线.11 7 路基路面.27 8 排水.33 9 桥涵.34 10 隧道.38 11 环境保
2、护、附属设施及其它.39 附录 A(资料性)选线要点.42 附录 B(资料性)干砌矮墙路基横断面示意图.45 附录 C(资料性)悬出路台横断面示意图.46 附录 D(资料性)特殊路基处理.47 附录 E(资料性)分离式路面横断面示意图.53 附录 F(资料性)路面结构组合.54 附录 G(资料性)路面排水设施.55 参考文献.57 DB51/T 3030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提出、归口并解释
3、。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明贵、李存俐、余志宇、刘广兵、江勇、王宗刚、梁桥、李国兵、陈亮、杨科、李雷雨、张先清、陈名亮、谢峰。本次为首次发布。DB51/T 30302023 III 引言 四川省是森林资源大省,防火形势严峻。20192020年木里县、西昌市相继发生“3.30”特大森林火灾,造成森林资源巨大损失和人员重大伤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四川省交通运输
4、厅牵头制定了森林草原防灭火道路与航空灭火设施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其中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建设作为具体措施被纳入了整治实施方案。四川省自天然林停止采伐后,新建防火道路基本停止。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迅速发展,防灭火道路建设提上议事日程。为充分吸收近年来林区防火道路及相关林区道路建设中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借鉴国内外林区道路建设成果,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省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建设,本文件依据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5005-2014)、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国有林场林区道路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交规划发20
5、1824号)、四川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结合四川省林区防火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四川省林区范围广,各地防灭火情况差异大,需要因地制宜确定符合现阶段防灭火实际的技术标准和确定符合目前经济条件的防火专用道路技术指标。防火专用道路作为林区永久性基础设施,应与林火阻隔、防火监控监测系统等建设规划做好衔接。目前,全省林区路网密度仅1.74米/公顷,低于全国1.8米/公顷的平均水平。根据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全省应力争达到近期2.5米/公顷,期末3.1米/公顷的全国目标;在级火险区、高危区区域,有条件的地方,更应加大路网建设密度。通过有序推进林
6、区防火专用道路建设,逐步提高路网密度,不断提升全省林区防火道路应急救援能力。DB51/T 30302023 1 林区防火专用道路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防火专用道路布局、路线平纵线形、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环境保护、附属设施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全省新建、改扩建森林和草原防火专用道路。林区内纳入国家或地方交通运输路网的公路、国防公路、林区公路、厂矿道路、城镇道路等,应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7、适用于本文件。GBJ 22-87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8833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GB 50068-2018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T 51224-2017 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 JTG B012014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D202017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 D30-2015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T D33-2012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G D40-2011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JTG/T D60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T D60-01 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 JTG D6l 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 J
8、TG D63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JTG D70/2-2014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第二册 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 JTG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T 2231-01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 JTG 3362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 3370.1-2018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第一册 土建工程 LYJ 127-2012 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 LY/T 1063-2008 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 LY/T 19532011 自然保护区设施标志规范 LY/T 26622016 森林消防安全标志及设置要求 LY/T 5005-2014 林区公路设计规范 LY/
9、T 5007-2014 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标准 DB51/T 30302023 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林区防火专用道路 special road for fire prevention in forest area 在林区内,修建的以林区防火为主要用途的供汽车运输行驶的专用道路。本文件中可简称道路。3.2 巡护道路 patrol road 在林区内,修建的用于深入林区,开展野外防火巡护,依自然地形地貌设置的自然坡道或人工阶梯式简易道路。3.3 道路改扩建 road reconstruction and expansion 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为提高技术等级、通行
10、能力或改善技术指标而进行的道路建设,包括道路的改建、扩建等。3.4 设计速度 design speed 确定道路设计指标并使其相互协调的设计基准速度。3.5 设计车辆 design vehicle 道路几何设计所采用的代表车型,其外廓尺寸、荷载质量和动力性能是确定道路几何参数的主要依据。3.6 悬出路台 overhanging platform 在横坡陡峻山岭区,为避免高边坡、设置高挡墙或桥梁等结构,而采用的一部分靠山,另一部分悬空的悬臂式路基。3.7 分离式路面 separated pavement 分别在汽车左右两侧轮胎行驶轨迹位置铺设的两幅路面。3.8 浅碟形导水槽 shallow di
11、shed guide channel 路基局部下沉并形成一定横坡的简易导水、排水浅底弧形路基凹槽。3.9 避车道 turn-out lane 道路上供车辆交错避让或超车的加宽车道。4 道路布局 一般规定 4.1 4.1.1 道路的规划应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4.1.2 道路的规划应根据全省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全省森林防火建设分区综合考虑,优先规划高危区的道路建设。应优化路网规划,加大路网建设,逐步提高路网密度,不断提升全省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应DB51/T 30302023 3 急救援能力。4.1.3 道路的规划应遵循新建与改扩建相结合的原则,优先改扩建集材废弃路和简
12、易路,适当连通林区内部尽头路和新建道路。4.1.4 道路的规划应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林火阻隔系统,尽量不占或少占高质量林分,最大限度节约高质量林地资源。4.1.5 道路的规划在地形、地质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衔接局(场)址、管护站、护林点、直升机停机坪、取水点等,以提升道路防灭火和服务林区生态建设功能。4.1.6 道路建设应贯彻保护森林植被、节约用地、减少生态干扰的原则,道路用地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a)道路用地范围为路堤两侧排水沟的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护坡道坡脚)以外,或路堑边坡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时为坡顶边缘)以外不小于 1m 范围内的土地。在有条件的地段,林
13、防一级道路不小于 2m 范围内的土地为道路用地范围。b)符合林火阻隔系统工程条件的路段,应根据防火工程建设规划确定的路段位置、阻隔带宽度和长度,按照防火要求确定道路用地范围。c)桥梁、平面交叉、交通安全设施、附属设施、避险停车区等用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地范围。d)不良地质及特殊路基地段,需采取综合处治措施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地范围。4.1.7 道路建设应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法律法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道路环境保护应贯彻“保护优先、以防为主、以治为辅、综合治理”的原则。b)道路建设应根据自然条件进行植被恢复、保护生态环境。c)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或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生态环境近
14、期难以恢复的地带,应作生态环境保护设计。d)道路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废旧材料,节约工程建设资源。4.1.8 道路需要采取分期修建方案时,应遵循统筹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总体设计,设计应使前期工程在后期仍能充分利用,并为后期工程的修建留有余地和创造有利条件。4.1.9 道路改扩建时,应对改扩建方案和局部新建方案进行比选论证。采用改扩建方案时,应遵循利用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工程。道路分类 4.2 根据道路在林区防火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功能等,综合考虑道路辐射林地面积、沿线森林资源分布状况等,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a)主干路:在林区防火路网中起骨干作用。包括:火险区或
15、局(场)的对外连接道路;火险区起骨干作用的环形道路;局址与场址间的连接道路;连接多个场址的道路;航空护林防火机场的进场道路。b)次干路:在林区防火路网中起重要作用。包括:贯通火险区的骨架道路或连接多条支路的集散道路;场址与场址间的连接道路;连接多个管护站、护林点等的道路。c)支路:用于深入火险区或连接管护站、护林点等的支线道路。注1:林区内具有社会属性或以其他功能为主的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应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级划分及对应的技术指标 4.3 4.3.1 道路根据交通特性分为林防一级道路、林防二级道路、林防三级道路、林防四级道路、巡护道DB51/T 30302023 4 路。a)林
16、防一级道路为林区内供管护、防火车辆快速通行的道路。b)林防二级道路为林区内供管护、防火车辆较快通行的道路。c)林防三级道路为林区内供管护、防火车辆较快通达火险区域的道路。d)林防四级道路为林区内供管护、防火车辆通达火险区域的道路。e)巡护道路为林区内管护人员深入林区,开展野外巡护防火的简易道路。注2:巡护道路包括人行巡护道路、摩托车巡护道路、骑马巡护道路。a)人行巡护道路:包括衔接瞭望塔、防火气象站等的人行道路。路线选设应尽量设在向阳的坡面上,随坡就势,应符合通行安全的基本要求。道路宽度宜为1.0m2.5m,最大坡度不宜大于45。陡坡设置梯道,梯道踏步高度不宜大于20cm,踏步宽度不宜小于30
17、cm。险情易发地段应设置安全扶手,保证通行安全。b)摩托车巡护道路:应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巡护。c)骑马巡护道路:一般在管辖巡护区域内无固定巡护路线,宜尽量在已有道路、林间毛道、兽径的基础上择路而行。巡护道路具体技术标准尚待制订,目前,各地可根据实际防火需求拟定。4.3.2 道路等级划分及对应的技术指标表见表 1。表1 道路等级划分及对应的技术指标表 道路等级 技术指标 设计速度(km/h)车道数(条)路基宽度(m)林防一级 50 1 6.50 1 5.50 林防二级 40 1 6.00 1 5.50 30 1 5.50 1 5.00 林防三级 20 1 5.50 1 4.50 林防四级 15 1
18、 5.50 1 4.00 1 3.00 注3:考虑到林区防火专用道路日常仅有少量管护车辆通行;火灾发生时,有指挥车、运兵车、消防车等车辆通行。总的交通量较小。为最大限度减小生态破坏,降低工程规模,节约工程投资,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均采用单车道。但为保证运行安全,林区应加强交通管理。等级选用 4.4 DB51/T 30302023 5 道路技术等级的选用应根据道路功能、路网规划,综合考虑区域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防火建设分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远景发展规划等论证确定。a)主干路应选用林防一级、林防二级道路。b)次干路宜选用林防二级、林防三级道路。c)支路宜选用林防三级、林防四级道路。d)森林火险区划
19、等级为级、森林防火建设分区为高危区的道路,经论证,可适当提高技术等级或技术标准。路网密度 4.5 4.5.1 应根据区域实际树种(组)燃烧类别、人口密度、防火期月平均降水、防火期月平均气温、防火期月平均风速、路网密度、优势树种面积蓄积等,按照 LY/T 1063-2008、全省森林防火建设分区原则确定区域火险区划等级和森林防火建设分区。4.5.2 道路布局应根据区域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防火建设分区,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防火建设分区级别较高,火灾易发地区,尽量提高路网规划密度。推荐路网规划密度见表2。表2 道路路网规划密度 单位:m/hm2 火险类别
20、路网密度 级火险区、高危区 3.16.0 级火险区、高风险区 3.15.0 级火险区、一般风险区 2.54.0 注:林木不易燃烧的潮湿地区不受推荐路网密度限制。设计车辆 4.6 道路设计采用的设计车辆及外廓尺寸规定见表3。表3 设计车辆外廓尺寸 单位:m 车辆类型 总长 总宽 总高 前悬长 轴距 后悬长 小客车 6.0 1.8 2.0 0.8 3.8 1.4 载重汽车 12.0 2.5 4.0 1.5 6.5 4.0 大型客车 13.7 2.55 4.0 2.6 6.5+1.5 3.1 注1:根据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实际通行的管护车辆、指挥车辆、运兵车辆、消防车辆等实际情况,采用JTG B0120
21、14中的3种车型作为设计车辆。设计速度 4.7 4.7.1 设计速度的选用应根据区域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防火建设分区、抵达火场时限、道路功能与技术等级,结合地形、地质、工程经济、林地、土地利用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各级道路的设计速度应符合表 4 规定。DB51/T 30302023 6 各级道路设计速度见表4。表4 各级道路设计速度 道路等级 林防一级 林防二级 林防三级 林防四级 设计速度(km/h)50 40 30 20 15 注:林防二级道路设计速度宜采用 40km/h,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可采用30km/h。4.7.2 同一条道路可分段选用不同的技术等级或不同的设计速度,其路段长度
22、不宜过短。4.7.3 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合理匹配设计速度,并采用运行速度方法对安全性能和运行快捷性进行检验。建筑限界 4.8 4.8.1 车行道路建筑限界应为道路上净高线和两侧侧向净宽边线组成的空间界线。道路的建筑限界应符合图 1 的规定。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应有任何障碍物侵入。道路建筑限界见图1。图1 道路建筑限界 a W行车道宽度;H净空高度;L侧向宽度,侧向宽度为路肩宽度减去 0.25m;b 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当 L1m 时,E=L;当 L1m 时,E=1m。4.8.2 当设置有避车道、停车带、回车道等时,建筑界限应包含该部分相应的宽度。4.8.3 同一条道路应采用同一净空高度。林防一级
23、道路的净空高度应为 5.0m;其他等级道路的净空高度应为 4.50m。4.8.4 当路面采用非硬化路面时,净空高度宜增加 20cm。4.8.5 路基、桥梁、隧道相互衔接处,其建筑限界应按过渡段处理。防灾 4.9 4.9.1 抗震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a)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小于或等于 0.05 的地区,除有特殊要求外,可采用简易设防。b)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等于 0.10、0.15、0.20、0.30 的地区,应进行抗震设计。c)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大于或等于 0.4 的地区,应进行专门的抗震研究和设计。d)做过地震小区划的地区,应按主管部门审批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进行抗震设计。4.9.2 道
24、路灾害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道路应避开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塌陷、地震断裂活动带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当不能避开时,应采取综合处治措施,保证道路的安全运营。DB51/T 30302023 7 5 横断面 一般规定 5.1 5.1.1 路基标准横断面由车道、路肩(硬路肩、土路肩)等部分组成。5.1.2 路基横断面形式应根据道路功能、技术等级、地形、地质等条件确定,应采用整体式路基。横断面布置 5.2 道路路基横断面形式示例如图2。图2 一般路基横断面形式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5.3 5.3.1 车道宽度应符合表 5 规定。车道宽度见表5。表5 车道宽度 设计速度(km/h)50
25、40 30 20 15 车道宽度(m)3.50 3.50 3.50 3.50 3.50(3.00)注:括号内数据为小客车专用。5.3.2 道路的车道数、路肩宽度、路基宽度应符合表 6 规定。路幅宽度见表6。表6 路幅宽度 道路等级 林防一级 林防二级 林防三级 林防四级 设计车速(km/h)50 40 30 20 15 车 道 数(条)1 1 1 1 1 硬路肩宽度(m)一般值 0.75 0.50 0.25 0.25 0.25 限制值 0.50 0.00 0.00 DB51/T 30302023 8 表 6 路幅宽度(续)土路肩宽度(m)一般值 0.75 0.75 0.75 0.75 0.75
26、 限制值 0.50 0.50 0.50 0.50 0.25(0.00)路基宽度(m)一般值 6.50 6.00 5.50 5.50 5.50 限制值 5.50 5.50 5.00 4.50 4.00(3.00)注:括号内数据为小客车专用。a)道路路基宽度为车道宽度与路肩宽度(硬路肩、土路肩)之和,当设有避车道等时,应计入这些部分的宽度。b)道路均采用单车道路基;受地形,地质条件限制时,可采用路基宽度最小值,积雪冰冻地区可采用路基宽度一般值。c)确定路基宽度时,硬路肩宽度、土路肩宽度的“一般值”和“最小值”应同类项相加。注1:因防火专用道路,平时为巡护管理、仅灭火时车辆集中,交通量极小,为保护生
27、态环境、节约投资,路基宽度一般在4m6.5m,均较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林区防火专用道路更应从严控制,原则上利用老路改建,路基宽度在4.5m以下;一般控制区、实验区道路可加宽至4.5m5.5m。路拱横坡 5.4 5.4.1 单车道道路的路拱在降雨量较少地区,为便于施工,宜采用平坡,降雨量大地区,可采用单向坡,路拱坡度应根据路面类型和当地自然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 1.5%。5.4.2 硬路肩、土路肩横坡的设计应按照 JTG D202017 6.5.5 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规定:a)直线段的硬路肩应设置向外倾斜的横坡,其坡度值应与车道横坡值相同。路线纵坡平缓,且设置拦水带时,其横坡值宜采
28、用 3%4%。b)曲线路段内、外侧硬路肩的横坡值和方向应与车道相同。c)硬路肩的横坡应随车道的横坡一同过渡。d)土路肩的横坡:位于直线段或曲线段内侧,且车道或硬路肩的横坡值大于或等于 3%时,土路肩的横坡应与车道或硬路肩横坡值相同;小于 3%时,土路肩的横坡应比车道的或硬路肩的横坡值大 1%或 2%。位于曲线路段外侧的土路肩横坡,应采用 3%或 4%的反向横坡值。e)中型以上桥梁及隧道区段的硬路肩横坡值,应与车道相同。避车道 5.5 5.5.1 路基宽度小于 6.5 米的道路均应设置避车道,其间距林防一级、二级、三级道路不宜超过 300m,林防四级道路不宜超过 500m。5.5.2 避车道宜设
29、置在视线相对良好、工程量较小的直线段上。5.5.3 避车道的路面、路拱坡度或曲线部分的超高应与行车道相同。5.5.4 设置避车道路段的路基宽度不应小于 6.5m,有效长度不应小于 20m。避车道见图3。DB51/T 30302023 9 图3 避车道 c W单车道车道宽度;W3车道加宽值;L避车道有效长度;C渐变段长度;图中路肩未示。停车带 5.6 5.6.1 应根据应急救援车辆集中停靠需要,选择有利地形和地点设置停车带,其间距按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以不小于 2km 为宜,宜与避车道结合设置。5.6.2 停车带的设置方式同避车道,其渐变段长度不小于 15m;车道加宽值为 3.5m。回车道 5.7
30、 5.7.1 在道路尽头,车辆需要调换方向时,应在道路的适宜地点设置回车道,回车道分为尽端式回车道、兼顾式回车道。车道宽度见图4。图4 尽端式回车道 a W单车道车道宽度;W1回车道颈线宽度;W2车挡宽度;C2回车道渐变长度;K车挡长度;b C1车挡至回车道颈线的长度;D回车道渐变段宽度;L回车道总长;M1 回车道总宽。5.7.2 回车道的设置地点应结合沿线地形及实际需要决定,回车道一般应设在纵坡不大的直线段上、回空车辆行驶方向的右侧,傍山路段应设置在靠山坡一侧。5.7.3 回车道的路面、路拱坡度宜与行车道相同,回车道部分的路肩宽度为 0.5m。DB51/T 30302023 10 5.7.4
31、 在交通量较大的单车道道路上,不受地形、用地等条件限制时,宜采用尽端式回车道(图 4),其构造尺寸应符合表 7 的规定。5.7.5 尽端式回车道的车挡高出其临接处回车道路面的高度不得小于 0.5m。尽端氏回车道构造尺寸见表7。表7 尽端式回车道构造尺寸 单位:m 车型类别 W W1 W2 C1 C2 D K M1 L 小客车 3.5 6.4 3.0 5.2 7.2 6.0 2.0 16.7 20.8 3.0 6.4 3.0 5.2 7.8 6.5 2.0 16.7 22.0 载重汽车 3.5 9.1 3.0 12.0 11.9 10.0 2.0 27.5 32.9 3.0 9.1 3.0 12
32、.0 12.5 10.5 2.0 27.5 34.1 大客车 3.5 8.3 3.0 9.0 15.3 13.0 2.0 27.5 38.9 5.7.6 在交通量较小的单车道道路上或受地形、用地条件限制时,宜采用兼顾式回车道(图 5);兼顾式回车道采用加宽避车道的方法构成;其构造尺寸应符合表 8 的规定。兼顾式回车道(单向回车)见图5。图5 兼顾式回车道(单向回车)a W单车道车道宽度;W3、W4第一、第二渐变段宽度;C2第三渐变段长度;b C3、C4分别对于 W3、W4的渐变段长度;L1回车道顶端长度;S1、S2扫空区长度;c SK扫空区宽度;L回车道总长;M1 回车道总宽。兼顾式回车道(单
33、向回车)构造尺寸见表8。表8 兼顾式回车道(单向回车)构造尺寸 单位:m 车型类别 W W3 W4 L1 C2 C3 C4 S1 S2 SK M1 L 小客车 3.5 2.8 2.7 9.6 5.5 8.4 4.1 5.1 4.0 1.5 9.0 27.6 3.0 3.3 2.7 9.6 6.0 9.9 4.1 5.1 4.0 1.5 9.0 29.6 DB51/T 30302023 11 表 8 兼顾式回车道(单向回车)构造尺寸(续)载重汽车 3.5 4.5 5.5 16.8 10.0 14.2 8.4 4.4 6.4 3.0 13.5 49.4 3.0 5.0 5.5 16.8 10.5
34、15.8 8.4 4.4 6.4 3.0 13.5 51.5 大客车 3.5 4.7 6.8 20.5 11.5 16.0 9.1 4.3 7.0 1.5 15.0 57.1 5.7.7 非傍山路段、有双向回车需求的兼顾式回车道(图 6),其构造尺寸应符合表 9 的规定。5.7.8 兼顾式回车道扫空区范围内的横向障碍应予清除,扫空区内路基范围以外的地面不得高于临近路面边缘。兼顾式回车道(双向回车)见图6。图6 兼顾式回车道(双向回车)a W单车道车道宽度;W3、W4第一、第二渐变段宽度;C3、C4分别对应于 W3、W4的渐变段长度;b L1回车道顶端长度;S1扫空区长度;SK扫空区宽度;L回车
35、道总长;M1 回车道总宽。兼顾式回车道(双向回车)构造尺寸见表9。表9 兼顾式回车道(双向回车)构造尺寸 单位:m 车型类别 W W3 W4 L1 C3 C4 S1 SK M1 L 小客车 3.5 2.8 2.7 9.6 8.4 4.1 4.9 1.5 9.0 34.6 3.0 3.3 2.7 9.6 9.9 4.1 4.9 1.5 9.0 37.6 载重汽车 3.5 4.5 5.5 16.8 14.2 8.4 4.4 3.0 13.5 62.0 3.0 5.0 5.5 16.8 15.8 8.4 4.4 3.0 13.5 65.2 大客车 3.5 4.7 6.8 20.5 16.0 9.1
36、4.3 1.5 15.0 70.7 6 路线 总体设计 6.1 6.1.1 一般规定 6.1.1.1 总体设计应论证确定道路的主要功能、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建设方案等。DB51/T 30302023 12 6.1.1.2 总体设计应统一协调路线、路基、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与沿线设施等各专业内、外部的关系,明确相关设计界面和接口,使之成为完整的系统工程,符合安全、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6.1.1.3 总体设计的主要内容可根据道路建设项目特点、条件和技术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根据项目设计阶段不同而有所侧重。6.1.1.4 技术标准 6.1.1.5 应根据林区路网结构、道路规划、
37、地区特点和建设目标等综合分析道路在林区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论证确定道路主要功能。6.1.1.6 应根据道路主要功能、救火时间需求、林区路网、林业资源分布及建设条件综合论证确定道路的技术等级。6.1.1.7 同一条道路可根据项目沿线地形、地质与自然条件变化,分段选用不同的设计速度。6.1.1.8 应根据道路设计速度、沿线地形、地质、环境、自然条件和救火时间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路线平纵面、视距、超高、加宽等主要控制指标。6.1.2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6.1.2.1 应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以防为主、以治为辅、综合治理的原则,在总体设计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措施和意见,结合项目实际协调好道路建设与生态
38、环境的关系,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6.1.2.2 应加强路线走廊带、路线方案的综合比选,将林地压占、矿产压覆等资源占用和中高边坡开挖、压占河道等环境影响作为方案选择的重要指标,优先选择资源占用少、环境影响小的方案。6.1.2.3 应合理设置取土场,路侧取土不宜距离路基过近,取土场避免直接开挖路基山坡坡体。当路基弃方大时,应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最大限度利用弃方;难以利用时,应合理设置弃土场,做好专项设计,保证渣场稳定,防止水土流失。选线 6.2 6.2.1 路线设计的基本原则 6.2.1.1 道路路线设计应根据其功能、使用需求、在林区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使用期限,结合地形、土壤、地质、水文、
39、筑路材料等自然条件,通过勘察、分析、方案比选,合理确定路线线位和技术指标。设计中应妥善处理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管护与灭火、道路建设与其他行业的关系。6.2.1.2 道路路线设计中不占或少占农田,不拆或少拆房屋;宜结合农田水利建设;开采土、石及砂料的场地和废方应妥善处理,不破坏或少破坏有林地。6.2.1.3 对道路的平、纵、横应进行综合设计,做到平面顺适,纵坡均衡,横断面合理。在条件许可时,应选用组合较好的技术指标,注重工程的经济性,并应满足管护与灭火等功能的需要。6.2.1.4 道路路线设计,应遵照利用和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地利用原有工程。若受地形限制必须降低指标时,应进行技术指标的论证
40、和方案的比选。6.2.2 选线原则 DB51/T 30302023 13 6.2.2.1 应根据道路规划所确定的路线基本走向、主要控制点、技术等级、使用性质及其在林区防火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结合林业资源分布、管护与防火要求,以及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景观、历史和文化遗迹等自然和社会条件,通过经济技术综合比选,确定合理的路线走向和方案。6.2.2.2 路线线位在保证行车安全、顺适的前提下,应做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降低工程造价、节省运营费用、有利于施工和养护。6.2.2.3 特大桥、大桥、复杂中桥桥位及隧址的选择,应服从路线的总体方向、路桥(隧)综合考虑;一般中桥、小桥涵、短隧道位置
41、服从路线走向。6.2.2.4 应对路线沿线地形地貌、社会环境、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进行深入调查和勘察,查清它们的性状及其对道路工程的影响。路线不宜布设于横坡陡于 45区域;路线宜尽量绕避滑坡、崩塌、岩堆、泥石流、岩溶、软土、冻土、涎流冰及雪害等不良地质地段;当必须穿过时,应选择合适的部位,缩短穿越长度,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6.2.2.5 路线宜避让水道,当必须通过时,应避免污染水源。6.2.2.6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自然公园防火专用道路的选线,应根据其特点结合各自对防灭火的要求和防灭火配套设施建设综合考虑。6.2.2.7 通过名胜、风景、自然遗迹、古迹地区时,应注意与周围环境、自然景观相协
42、调。不应损坏重要自然遗迹和历史古迹,注意保护景观、名木、古树和珍稀树种。6.2.3 生态选线 6.2.3.1 避让生态环境敏感点。尽可能降低道路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避免侵占一级公益林、自然保护地核心区等生态红线,无法避让的应从公益林、自然保护地、声环境和水环境等方面进行生态环境论证。6.2.3.2 避让苗圃、草场与农田等敏感点。无法全面避让时,应将道路对苗圃、草场与农田等环境产生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6.2.3.3 避让林地资源敏感点。查明道路沿线林地资源、特殊的动植物群落等分布状况,全面把握工程建设的整体情况,客观分析沿线林地资源保护利用情况,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以维护生物多样性为出
43、发点,注重林地资源保护,科学应用技术标准开展道路选线。6.2.3.4 沿溪线不宜与河流直接相连,路基外边缘距河流边缘不宜小于 5m。6.2.3.5 火险选线 6.2.3.6 应根据沿线区域火灾发生频率、林业资源分布密集度和重要度,合理布设路线。6.2.3.7 道路线位应靠近消防取水水源地,难以靠近水源地时,应在适当地方修建消防蓄水池。6.2.3.8 在越岭线或需要克服高差的道路布线时,若地形、地质、环境等自然条件允许,应避免在同一坡面大面积展线,尽可能拉大回头线间距,辐射更多火险区域。6.2.3.9 山脊线的选线,宜尽量在山脊或者靠近山脊处布设路线,且应优先考虑森林资源多、覆盖火险区域范围广的
44、一侧。DB51/T 30302023 14 6.2.4 其它选线 平原、微丘区的选线、重丘区的选线、山岭区的选线、地质选线可参考附录A。道路平面 6.3 6.3.1 一般规定 6.3.1.1 林防一级、二级道路平面线形应由直线、圆曲线、回旋线三种要素组成;林防三级、四级道路平面线形可由直线、圆曲线两种要素组成。6.3.1.2 平面线形必须与地形、景观、环境等相协调,同时应注意线形的连续与均衡性,并同纵断面、横断面相互配合。6.3.2 直线 6.3.2.1 直线的长度不宜过长。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而采用长直线时,应结合沿线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6.3.2.2 两圆曲线间以直线径向连
45、接时,直线的长度不宜过短,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同向曲线间最小直线长度(以m计)以不小于2V(以km/h 计)为宜;反向曲线间最小直线长度(以m计)以不小于1V(以km/h 计)为宜。对于设计速度为15km/h的林防四级道路,满足其两端设置超高加宽过渡段长度即可。6.3.3 圆曲线 6.3.3.1 各级道路平面不论转角大小,均应设置圆曲线。在选用圆曲线半径时,应与设计速度相适应。6.3.3.2 圆曲线最小半径应符合表 10 的规定。圆曲线最小半径见表10。表10 圆曲线最小半径 设计车速(km/h)50 40 30 20 15 一般值(m)150 100 65 30 20 限制值(m)100 60
46、 30 15(12)12(8)不设超高 最小半径(m)路拱2.0%800 600 350 150 90 路拱2.0%1000 800 450 200 120 注:“一般值”为正常情况下的采用值;“限制值”为条件受限制时采用的值;当交通组成中无重型载重汽车和大型客车时,极限半径可采用括号内数据;只提供小客车通行或者摩托车通行的林区防火专用道路,圆曲线半径极限值可采用5m。6.3.3.3 圆曲线最大半径值不宜超过 10000m。6.3.3.4 平曲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 11 的规定。DB51/T 30302023 15 平曲线最小长度见表11。表11 平曲线最小长度 设计速度(km/h)50 40
47、30 20 15 平曲线最小长度(m)一般值 250 200 150 100 75 限制值 90 70 50 40 25 特殊值-30 20 注:“一般值”为正常情况下的采用值;“限制值”为条件受限制时可采用的值;“特殊值”是在特殊情况下采用。6.3.3.5 当路线转角7时,应设置较长的平曲线,其长度应符合表 12 的规定。转角7时的平曲线长度见表12。表12 转角7时的平曲线长度 设计速度(km/h)50 40 30 20 15 一般值(m)630/500/350/280/210/限制值(m)90 70 50 40 25 注:表中为路线转角值(),当2时,按=2计算。“限制值”为条件受限制时
48、可采用的值。6.3.4 回旋线 6.3.4.1 直线与小于表 10 所列不设超高圆曲线最小半径相衔接处,应设置回旋线。林防三级、四级道路的直线与小于不设超高的圆曲线最小半径相衔接处,可不设回旋线,但应设置超高、加宽过渡段。6.3.4.2 半径不同的同向圆曲线径向连接处,应设置回旋线。但符合下列条件可不设回旋线:a)小圆半径大于表 10 中规定的不设超高半径时。b)小圆半径大于表 13 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小圆按最小回旋线长度设回旋线时,大圆与小圆的内移值之差小于 0.10m 时;2)大圆半径(R1)与小圆半径(R2)之比小于 2.0 时。复曲线中小圆临界圆曲线半径见表13。表13
49、复曲线中小圆临界圆曲线半径 设计速度(km/h)50 40 30 临界圆曲线半径(m)400 250 130 6.3.4.3 回旋线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a)回旋线长度应随圆曲线半径的增大而增长。b)圆曲线按规定设置超高时,回旋线长度应不小于超高过渡段长度。c)回旋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 14 的规定。回旋线最小长度见表14。DB51/T 30302023 16 表14 回旋线最小长度 设计速度(km/h)50 40 30 20 15 回旋线最小长度(m)45 35 25 20 15 注:林防三级,四级道路为超高、加宽过渡段长度。6.3.5 圆曲线超高 6.3.5.1 当圆曲线半径小于表 10 规定
50、的不设超高最小半径时,应在曲线上设置超高。超高横坡度应按设计车速、圆曲线半径、路面类型、自然条件和车辆组成等情况确定,必要时应按运行速度予以验算。6.3.5.2 各级道路圆曲线部分的最大超高值,一般地区 8%,积雪冰冻地区 6%。6.3.5.3 各级道路圆曲线部分的最小超高值应不小于该道路直线部分的正常路拱横坡度。6.3.5.4 当路拱横坡度发生变化时应设置超高过渡段。超高渐变率应符合表 15 的规定。超高渐变率见表15。表15 超高渐变率 设 计 速 度(km/h)超 高 旋 转 轴 位 置 中 线 边 线 50 160 1/115 40 1/150 1/100 30 1/125 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