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1.020CCS Y 75DB50重庆市地方标准DB 50/T 867.462023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 46 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2023-08-25 发布2023-11-25 实施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0/T 867.462023I目次前言.IV引言.V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一般要求.24.1原则.24.2要求.25基础管理.25.1机构与职责.25.2方针目标.35.3安全生产责任制.45.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5.5操作规程.55.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55.7相关方管理.65.8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65.9安
2、全生产投入.65.10安全文化建设.65.11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65.12风险管理.75.13隐患排查治理.75.14应急管理.75.15事故管理.85.16文档管理.96场所环境.96.1一般要求.96.2厂区环境.106.3厂房.106.4仓库.106.5建筑物防雷.117生产设备设施.117.1一般要求.117.2验布机.12DB50/T 867.462023II7.3预缩机.127.4自动铺布机.127.5裁剪机.127.6粘合机.137.7缝纫设备(平缝机、链缝机、包缝机等).137.8熨烫定型设备.137.9液压龙门断机、裁衬机.137.10充绒机.137.11洗脱机、烘干机.1
3、37.12自动吊挂线.138特种设备.148.1总则.148.2安装.148.3使用.148.4检验、检测及维护.158.5报废.158.6锅炉.158.7压力容器.168.8压力管道.168.9电梯.178.10起重机械.188.1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88.12气瓶.189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189.1锅炉房.189.2压缩空气站.199.3炊事机械.1910用电.1910.1用电产品的选用.1910.2用电产品的安装.1910.3用电产品的使用.2010.4用电产品的维修.2010.5特殊场所和特殊环境用电安全的一般原则.2010.6用电的电磁兼容性(EMC).2110.7人员
4、要求.2111职业卫生.2111.1基本要求.2111.2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申报.2111.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2111.4职业病的防护.2211.5职业危害告知与警示.22DB50/T 867.462023III11.6职业病的监护.2311.7职业病的诊疗.2312消防.2412.1日常管理.2412.2建筑及消防设施管理.2412.3消防检查与隐患整改.2512.4消防组织.2512.5消防演练.2612.6灭火救援.2613危险化学品.2713.1总则.2713.2采购.2713.3储存.2713.4使用.3013.5废弃物处理.3013.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3014劳
5、动防护用品.3014.1选取.3014.2使用.3114.3管理.3115作业安全.3115.1一般要求.3115.2充绒作业.3115.3胶粘工序.32附录 A(规范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33附录 B(资料性)相关引用条款.116附录 C(规范性)安全隐患排查清单.158附录 D(规范性)服装制造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161DB50/T 867.462023IV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50/T 867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第X部分。DB50/T 867已经发布了以
6、下部分:第 1 部分:总则;第 2 部分:通用要求;.第 45 部分: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 45 部分:高等学校;第 46 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本文件为 DB50/T 867 的第 46 部分。本文件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南大学(重庆)产业技术研究院、重庆市壹捌玖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数聚青衣(重庆)服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格林兄弟科技有限公司、太原理工大学、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工业经济研究所、重庆纭梦制衣有限公司、四川林里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诺时装有限公司、重庆梦之诗服饰有限公司、重庆尚诚服饰集团有限公司。本文件
7、主要起草人:周莉、张龙琳、姜中华、魏志国、余海萍、盛朝伟、胡少营、黄宏佑、张春娥、赵松、梁贤安、何宇。DB50/T 867.462023V引言安全生产是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它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所以,搞好安全生产是取得经济效益的必要条件。充分运用标准化工具,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标尺”(即安全生产标准),推行标准化作业,并用相应的“标尺”检查监督生产现场,达到规范现场作业行为目的,对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减少生产经营中因安全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具有重大意义。
8、DB50/T 867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系列地方标准旨在结合重庆市各行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现状,确定各典型行业的安全生产要求,拟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第 1 部分:总则。目的在于确立我市安全生产经营需要遵守的总体原则和总体要求。第 2 部分:通用要求。目的在于围绕安全生产经营的影响因素,梳理安全生产经营领域较通用的、常规的安全技术要求。第 n 部分: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要求。目的在于结合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编制更具操作性和适用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要求。其中第 1 部分和第 2 部分提出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最基本和通用的要求、原则,在整个标准体系中起统领的作用,是整个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是其
9、他行业安全生产规范的基础,各行业技术规范应遵循总则和通用要求中规定的一般要求,并在其基础上,结合各行业特点再进一步细化。DB50/T 867旨在通过梳理安全生产经营技术要求,规范企业的安全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将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一线,将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最终能够促进源头管理的目的。DB50/T 867.4620231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 46 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一般要求、基础管理、场所环境、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用电、职业卫生、消防、危险化学品
10、、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安全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服装制造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3-2008 安全色GB 2894-2017 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 4387-2008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7231-2016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 标志GB 17914-2013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
11、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2013 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6-2013 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T 28264-2017起重机械 安全监控管理系统GB/T 29639-2020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33942-2017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39800.1-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5036-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
12、范GB 50041-2020锅炉房设计标准GB 50053-201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84-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565-2010 纺织工程设定防火规范GB 50477-2017 纺织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设计标准AQ 3047-2013 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T 3048-2013 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AQ/T 9004-2008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 9009-201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DL 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
13、1-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DB50/T 867.4620232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98-2020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GBZ 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 203-2007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TSG 03-2015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Z0002-2009 特种设
14、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XF 703-2007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 1131-2014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DB50/T 867.2-2018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2部分:通用要求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一般要求4.1原则4.1.1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全面责任、管理负责人的管理责任、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责任。4.1.2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应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文件的要求,建立管理流程或体系,保持设备设施的安全性。4.1.3安全生产应采用 PDCA(计划、执行、检查、处置)的动态循环、持
15、续改进的管理流程。4.1.4安全生产管理,应体现“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通过有效的交流和沟通,落实具体责任,从细节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4.2要求4.2.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初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在每年终组织考核安全生产工作绩效。根据设备、工艺、人员变化,调整制定下年度安全生产目标。4.2.2企业应遵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已颁布的淘汰设备和工艺目录清单,淘汰安全性落后的设备和工艺。4.2.3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要求应达到本文件的规定。4.2.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及监督检查可按本文件附录 A 的要求执行。4.2.5为了便
16、于实施本文件所引用的标准,相关引用条款参见附录 B。4.2.6企业应按本文件及附录 C 的要求,检查和消除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并验收达标,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5基础管理5.1机构与职责5.1.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决策和跨部门协调,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DB50/T 867.46202335.1.2从业人员达到 100 人及以上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1.3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17、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管理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加强监督考核。5.1.4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熟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安全知识,了解本单位生产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防护用品等方面的安全状况,且通过安全生产知识考核。5.1.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全面责任应包括但不限于:a)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b)组织制定并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d)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e)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
18、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f)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g)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5.1.6企业设置专项工作负责人职务的,该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监督管理责任。5.1.7设置技术负责人职务的,该负责人对技术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监督管理责任。5.1.8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但不限于以下职责:a)组织或参与拟订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b)组织或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c)督促落
19、实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d)组织或参与本企业应急救援演练。e)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如实记录检查情况。f)督促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如实记录整改情况。g)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h)发现有危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指令从业人员暂停作业或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i)组织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5.1.9技术管理部门及技术人员应履行但不限于以下职责:a)组织制定、实施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程、作业规范、技术标准。b)组织制定、实施危险源的管理方案和危险作业技术措施、
20、应急预案。c)发现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并及时处理,对不能现场解决的,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5.2方针目标5.2.1应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以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率和职业病发生率为指标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5.2.2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宜结合下列内容:a)火灾事故发生率。b)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c)工伤数。d)零死亡。e)零职业病。DB50/T 867.46202345.2.3应根据各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面临事故风险的程度,综合设计年度安全生产目标。5.2.4按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职能,将目标分解为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对目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
21、检查。5.2.5 对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目标的实施计划。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5.3安全生产责任制5.3.1企业应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加强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的内容和大小应与各生产性质和岗位性质相适应。5.3.2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5.3.3安全生产职责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5.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4.1企业应制定并实施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相一致的制度文件;制度文件应明
22、确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方面的部门职责,并有落实措施。5.4.2企业应将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及时通报给相关方,并要求与生产有关的相关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5.4.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目标管理;b)安全生产责任制;c)安全生产承诺;d)安全生产投入;e)安全生产信息化;f)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g)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h)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i)职业病危害防治;j)教育培训;k)班组安全活动;l)特种作业人员管理;m)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n)设备设施管理;o)施工和检维
23、修安全管理;p)危险物品管理;q)危险作业安全管理;r)安全警示标志管理;s)安全预测预警;t)安全生产奖惩管理;u)相关方安全管理;v)变更管理;w)个体防护用品管理;x)应急管理;y)事故管理;DB50/T 867.4620235z)安全生产报告;aa)绩效评定管理。5.4.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5.4.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记录应有一定的有效期。5.4.6企业应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适宜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5.4.7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5
24、操作规程5.5.1从业人数 20 人及以下的企业应根据工艺流程制定可行的岗位作业规程,明确安全风险、注意事项等内容。5.5.2从业人数 20 人以上的企业应根据投入使用设备情况,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适用范围;b)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c)设备使用方法或作业程序;d)个体防护要求及严禁事项;e)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5.5.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5.5.4企业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应组织制定新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5.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5.6.1教育和培训管理5.6.1.1企
25、业应制定和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5.6.1.2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和引导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以及相关要求,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从业人员对安全事故的预防和自救互救的能力。5.6.1.3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本行业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安全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应对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5.6.1.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详细记录培训教育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建立记录档案。5.6.1.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
26、期检查生产班组的安全教育活动。5.6.2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5.6.2.1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初次培训不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 12 学时。5.6.2.2从业人员(普通员工)完成安全基础知识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后,应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每年至少还应接受一次再培训。5.6.2.3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岗位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并按期参加复训和复审。5.6.2.4新进人员或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 6 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接受部门(车间)和基层(班组)的安全培训不少于 24 学时,经考核后方可上岗。5.6.2.
27、5企业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从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职业卫生培训。DB50/T 867.46202365.6.2.6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档案应包括培训记录表、培训签到表、培训试卷等有关书面材料和图片资料。5.6.3相关方人员相关方及临时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企业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主要内容宜包括:外来人员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因素、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5.7相关方管理5.7.1企业应建立有关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企业应
28、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求相关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5.7.2企业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5.7.3企业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5.7.4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5.7.5工程项目发包企业应统一协调管理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5.7.6相关方及相关方委派人员应遵守本企业相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使用防护用品。5.8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5.8.1应确保新建、改建、
29、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相关要求,编制相应的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或安全预评价报告或安全验收评价报告。5.8.2安全设施设计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5.8.3企业应确保新建、改建、扩建、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相关要求,编制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5.8.4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5.9安全生产投入5.9.1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
30、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5.9.2安全生产费用应按计划预算使用,并专款专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各类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协调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主管领导协调解决。5.9.3应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5.10安全文化建设5.10.1宜按照 AQ/T 9004-2008 开展安全文化建设。5.10.2宜将安全文化理念教育、安全氛围营造、员工安全行为培育等纳入单位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5.10.3宜采取多种形式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如宣传标语、图片等。5.11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
31、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DB50/T 867.46202375.12风险管理5.12.1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针对所从事的服务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建立危险源清单。5.12.2应对所存在的危险源,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并以消除、取代、工程控制、标识、警告和(或)管理控制、个体防护用品的顺序制定风险控制措施。5.12.3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检测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作业要求等);防护措施(防护用品配置、佩戴);管理措施(制定目标和方案、文件制度、操作规程、应
32、急预案、持证上岗等)。5.12.4涉及设备设施、服务活动、服务环境、现场管理等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变更后的风险更新原有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措施资料。5.12.5应根据变更后增加或修改的安全措施,更新相关文件,包括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5.13隐患排查治理5.13.1隐患排查5.13.1.1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定期进行隐患排查。5.13.1.2应结合自身危险源情况,按照附录 C 制定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事故隐患排查应覆盖其所有的服务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相关的经营活动。5.13.1.3安全检查由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共同参与制定方案
33、,按“班组进行每日检查、车间进行每周检查、厂部进行每月检查”的时间安排执行。5.13.1.4参考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存在事故隐患应作好相关记录。5.13.1.5事故隐患检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管理及活动,包括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服务范围。5.13.2隐患治理5.13.2.1应对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等。隐患治理应采取包括技术和管理等控制措施。重大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5.13.2.2应对事故隐患
34、治理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核查,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应按计划和规定的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5.13.2.3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方案进行效果验收,并重新进行相关风险评估。5.13.3信息通报和记录5.13.3.1应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应向从业人员公示事故隐患所在位置、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等信息。5.13.3.2应如实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时间、所属类型、所在位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治理措施及整改情况等内容。5.14应急管理5.14.1应急组织与人员5.14.1.1应按“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
35、迅速、处置有力”的原则建立本单位自然灾害(地震、防汛等)、安全生产紧急情况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领导机构。5.14.1.2企业应明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各组成人员的职责,建立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人可授权现场指挥人员具体实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的现场救援工作。DB50/T 867.46202385.14.1.3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或者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队伍应定期组织训练。5.
36、14.2应急资源5.14.2.1企业应配备应急设备、装备,储备应急物资。5.14.2.2应对应急设备、装备和物资进行定期检测、检查、维护、保养,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确保其完好、可靠、适用。5.14.2.3对应急设备、装备和物资的储备应有管理制度,包括应急设备、装备和物资的使用、调拨、购进程序和管理制度。5.14.2.4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且应有相应的登记记录。5.14.3应急预案5.14.3.1应根据本企业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危险源的性质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确定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企业可只编写现场处置方案。重点岗位应设置岗位应急处置卡,并便于携带。5.14.3.2企业进
37、行本单位危险源辨识和应急资源情况调查后,按照 GB/T 29639-2020 的规定,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14.3.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适用范围、响应分级、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现场处置方案等内容,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5.14.3.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变化、工艺设备变化和时间变化等情况,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5.14.4应急演练5.14.4.1企业应对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逃生技能等应急常识进行宣传和培训,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
38、。5.14.4.2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如实记入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5.14.4.3应按照 AQ/T 9007-2019 的要求,每年至少组织 1 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每三年应实现对本单位所有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的全覆盖。5.14.4.4制定本企业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企业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5.14.4.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按照 AQ/T 9007-2019 和 AQ/T 9009-2015 的
39、规定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5.14.5应急响应5.14.5.1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事发源的现场人员应停止作业或者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报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于采取的临时应急措施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应的有效应急救援预案。5.14.5.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组织施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离。5.15事故管理5.15.1报告5.15.1.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并在 30 min 内向县级以上应急
40、管理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形成书面报告。5.15.1.2书面报告包括以下内容:DB50/T 867.4620239a)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情况;b)事件的简要经过;c)事件的初步原因;d)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e)事件报告企业或报告人员及联络方式。5.15.1.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5.15.1.4应严格遵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规定和程序对外发布,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应擅自对外发布消息。同时,对内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5.15.2调查和处理5.15.2.1应积极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a)事故发生的时
41、间、地点、经过、有关证据和资料,以及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等内容;b)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c)建立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包括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伤亡人数、损失大小、事故经过、救援过程、事故教训、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等内容。5.15.2.2做好伤亡人员救治、家属接待安抚、协调事故赔偿、保险理赔、补充应急物资等善后工作。5.16文档管理5.16.1记录管理5.16.1.1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5.16.1.2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并建立和保存有关记录的电子档案,支
42、持查询和检索。5.16.2档案管理5.16.2.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等,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5.16.2.2档案内容应包含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事故应急、安全技术管理、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项目“三同时”等方面。5.16.2.3安全记录档案应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下列内容: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b)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件、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c)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d)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e)各种安全活动
43、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f)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g)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6场所环境6.1一般要求DB50/T 867.462023106.1.1企业的选址应符合当地政府的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并且应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6.1.2企业的规划、布局、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a)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扑救场地符合紧急疏散、救援要求;b)灭火器应按照 GB 55036-2022 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应按 GB 55037-2022 要求设置;c)场所平面布置图、安全警示标识、消防安全标识等应当张贴明显、保持完好。6.1.3企业的室外作业场地的照明系统
44、应符合 GB 50477-2017 的相关要求。6.1.4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对损坏、破损等标识按照规定进行更换或修复。6.1.5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警示标志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 GB 2893-2008、GB 2894-2017 的要求,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13495.1-2015 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符合 11.5.6 的要求。b)安全警示标志应醒目,无其他物体遮挡;c)安全警示标志应固定牢固,不应破损、变形、褪色。6.2厂区环境6.2.1厂区布置合理,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易燃及可燃材料堆场的布置应远离明火
45、及散发火花的地点。6.2.2厂区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明火、禁止吸烟等标志。6.2.3厂区应至少设置 2 个出入口,且人员出入口应与货物出入口分开。6.2.4厂区出入口应按 GB 4387 的规定设置限速、限高等安全警示标志,交通视线盲区应设置安全设施;主干道无占道物品。6.2.5跨越道路上空的架空管线、管架,应设限高标志和限高设施;跨越人行道,最小净空高度不得小于 2.5m。6.2.6厂区内的消防车道应符合 GB 50016-2014 中 3.7 的规定。6.3厂房6.3.1厂房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不透水、耐腐蚀、无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6.3.2厂房的防火间距应符合 GB 50565
46、-2010 的规定。6.3.3厂房的耐火等级、安全出口、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等的设置应符合 GB 55037-2022 的规定。6.3.4厂房建筑方位和朝向应能使室内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6.3.5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员工宿舍。6.3.6物品应实行定置管理,各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沿人行通道两边不应有突出或锐边物品,通道应畅通无障碍物。6.3.7员工休息间、会议室等聚集场所设置在丙类车间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 h 的防火隔墙和 1 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 1 个独立的安全出口。6.3.8员工的住宿区域与服装的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应符
47、合 XF 703-2007 的规定。6.3.9安全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有明显标示线并标明行走方向。6.3.10厂房内车行道、人行通道的宽度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6.3.11粉尘场所应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按规定清理粉尘。6.4仓库6.4.1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 GB 50016-2014 中 3.4 的规定。6.4.2仓库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应大于 150 m2,库房内主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 2 m。物品推放应符合 XF 1131-2014 的规定。6.4.3仓库内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物品时,货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48、制作。固定金属货架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DB50/T 867.462023116.4.4货架应牢固,应有限重、限高标识,货架底角应有防撞装置。6.4.5仓库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6.4.6仓库内装卸和用电安全管理应符合 XF 1131-2014 的规定。6.4.7仓库内不应使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和禁止使用明火等标志。6.4.8仓库内不应设置员工宿舍。6.4.9库房货运出入口应设置限高、限速标志,交通视线盲区应设置反光镜或其他安全设施。6.4.10卸货区应设置防止车辆滑动装置。6.5建筑物防雷设置防雷与接地系统。甲、乙类建筑物的防雷装置应半年检测一次,其他类建筑
49、物应每年检测一次,并应检测合格。7生产设备设施7.1一般要求7.1.1设备设施建设7.1.1.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按照本文件 5.8 的要求实行“三同时”管理。7.1.1.2所采购设备应质量检验合格,出厂文件、标识齐全。符合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7.1.1.3不应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已经报废的和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7.1.1.4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评价,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管理程序。7.1.1.5应执行设备采购、到货验收制度,购置、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设备安装后企业应
50、进行验收,并对相关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7.1.1.6设备设施外露的运动传递部件等危险部位应设有完好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7.1.1.7机械打手(传动)部位和轧点的进口处应设有安全防护装置。7.1.1.8设备设施的安全联锁、快停和急停等安全装置应正常有效,电气装置、电气联锁装置、电气限位装置应安装牢固。7.1.1.9存在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泄漏的设备设施应安装报警装置,且正常有效。7.1.1.10高处作业(距离地面 2 m 以上)时,应在设备上或作业区域配置平台、防坠落栏杆、安全圈及防护板等。搭设的平台、钢梯、栏杆、走板、脚手架以及登高使用的梯子等应坚固且防滑。7.1.1.11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