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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50 T 1432-2023 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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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50 T 1432-2023 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规范.pdf

    1、ICS 03.080.30 CCS A 12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 14322023 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规范 2023-09-2023-06-10 发布10 实施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0/T 14322023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提出。本文件由重庆市民政局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本文件主要起草

    2、人:杨胜普、张程、张俊、刘荣英、叶亚平、曾涛、詹萌萌、原新根、陶小容、戴彩霞、张艳。DB50/T 14322023 1 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费用减免对象、服务机构和场所设施、服务人员、服务提供、信息公开、管理规范、服务改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事宜的办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32872009 殡葬术语 MZ/T

    3、0172011 殡葬服务术语 MZ/T 0182011 殡仪接待服务 MZ/T 145 殡葬服务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32872009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困难群众 people in straitened circumstances 生活上有困难,且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人员。注:本文件提及的困难群众特指第5章确定的对象。3.2 丧事承办人 funeral undertaker 委托殡葬服务机构办理丧葬事宜的组织或个人。来源:MZ/T 0172011,2.4.1 注:根据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69号)的规定:死者有亲属

    4、的,亲属是丧事承办人;死者没有亲属的,其生前所在单位或临终居住地的村(居)委员会是丧事承办人。4 基本要求 应提供规范服务、公开服务、文明服务和满意服务。5 服务费用减免对象 DB50/T 14322023 2 享受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的对象包括以下类别:重庆市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重庆市在册的城乡特困人员;重庆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注:重庆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需持有身份证件或证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重庆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出具的有效证明。6 服务机构和场所设施 6.1 乡镇(街道)6.1.1 应将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事项纳

    5、入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办事指南。6.1.2 应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配置相应服务人员,提供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咨询和事项办理服务,并配备老花镜、纸、笔等物品。6.1.3 服务窗口应放置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政策宣传册、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见附录 A),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异地)(见附录 B)两联式,供现场取阅。6.1.4 应在村(居)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宣传栏,宣传内容应包括:a)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文件;b)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办理流程;c)可减免基本殡葬服务

    6、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d)96000 殡葬服务热线;e)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6.2 殡仪馆 6.2.1 应满足 MZ/T 0182011 第 3 章的要求。6.2.2 应提供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且按照要求纳入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范畴。6.2.3 应设置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办理窗口,配置相应服务人员,提供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咨询和事项办理服务。6.2.4 应在办理窗口醒目位置设置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宣传栏,宣传内容应包括:a)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文件;b)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办理流程;c)可减免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d)9600

    7、0 殡葬服务热线;e)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7 服务人员 7.1 基本要求 7.1.1 熟悉殡葬政策法规和当地殡葬相关风俗礼仪知识。7.1.2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细致认真。7.1.3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尊重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DB50/T 14322023 3 7.1.4 具有爱心与亲和力,能热情周到地提供满意的服务。7.1.5 殡仪馆服务人员应具备提供服务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7.2 仪容仪表 7.2.1 仪容整洁,仪表端庄大方。7.2.2 着装规范、亮牌上岗。7.3 服务语言 7.3.1 提倡使用普通话,用语文明、言简意赅、语调语速适当。7.3.2 殡葬接待服务用语与忌语,具体参

    8、见 MZ/T 0182011 中附录 E。8 服务提供 8.1 咨询服务 8.1.1 应对服务对象的咨询做出一次性答复。8.1.2 超出服务范围时,应提供事项办理的引导服务。8.2 逝者市内火化情形下的减免事项办理 8.2.1 事项申请 8.2.1.1 困难群众死亡后,丧事承办人可在殡仪馆办理窗口或乡镇(街道)服务窗口填写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见附录 A),向逝者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8.2.1.2 服务费用减免申请的证明材料应包括:a)丧事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b)逝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逝者所属服务费用减免类别的证明材

    9、料原件及复印件;d)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2.2 受理审核 8.2.2.1 乡镇(街道)服务窗口应当场核实逝者身份,确定逝者是否符合申请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的政策。8.2.2.2 符合申请条件的,乡镇(街道)服务窗口应当场在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见附录 A)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及时向丧事承办人做出解释。8.2.2.3 乡镇(街道)服务窗口应在核实完成后将申请材料原件退还丧事承办人。8.2.2.4 乡镇(街道)服务窗口应将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见附录 A)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留档备查。8.2.3 减免办理 8.2.3.1 丧事承

    10、办人在重庆市范围内的殡仪馆办理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服务事项的,减免事宜由承接殡葬服务的殡仪馆办理。8.2.3.2 丧事承办人应向殡仪馆提交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见附录 A)。8.2.3.3 殡仪馆应主动告知丧事承办人困难群众可减免的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DB50/T 14322023 4 8.2.3.4 殡仪馆应按照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依法依规办理减免事宜。8.2.4 核准发放 8.2.4.1 乡镇(街道)每月定期将下列材料上报相应区县民政主管部门: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见附录 A);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

    11、汇总表(见附录 C);证明材料复印件。8.2.4.2 殡仪馆每月定期将下列材料上报至相关区县民政主管部门: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见附录 A);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汇总表(见附录 C);殡仪馆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复印件。8.2.4.3 区县民政主管部门收到报送材料后提出审核意见。符合减免政策的,及时将减免费用拨付至殡仪馆银行账户,并将减免费用发放信息反馈给乡镇(街道)和殡仪馆;对不符合减免要求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和殡仪馆。8.2.5 特殊情形 丧事承办人未能在结清殡葬服务费用前向殡仪馆办理服务费用减免事宜的,应在逝者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服务费用减免事

    12、宜(参照8.3的规定)。8.3 逝者市外火化情形下的减免事项办理 8.3.1 事项申请 8.3.1.1 丧事承办人已在市外办结困难群众殡葬服务费用减免事宜的,应向逝者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异地)(见附录 B),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8.3.1.2 证明材料应包括:a)丧事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b)逝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逝者所属服务费用减免类别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d)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e)殡仪馆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原件及复印件;f)丧事承办人银行卡或单位银行账号复印件。8.3.2 受理审核 8.3.2.1 乡镇(街道)服务

    13、窗口应当场核实逝者身份,确定逝者是否符合申请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8.3.2.2 核实符合减免政策后,乡镇(街道)服务窗口应当场在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异地)(见附录 B)上签署意见并盖章。8.3.2.3 乡镇(街道)服务窗口应在核实完成后将申请材料原件退还丧事承办人。8.3.2.4 乡镇(街道)服务窗口应将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异地)(见附录 B)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留档备查。8.3.3 核准发放 DB50/T 14322023 5 8.3.3.1 乡镇(街道)每月定期将下列材料上报相应区县民政主管部门: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异地

    14、)(见附录 B);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汇总表(见附录 C);证明材料复印件。8.3.3.2 区县民政主管部门收到报送材料后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减免要求的,及时将减免费用拨付至丧事承办人银行账户,并将减免费用发放信息反馈给乡镇(街道);对不符合减免要求的,及时告知乡镇(街道)。9 管理规范 9.1 档案管理 9.1.1 乡镇(街道)服务窗口应按照规定要求收集整理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材料,并建档备案。9.1.2 殡仪馆应按照 MZ/T 145 的要求,做好业务办理过程相关材料的档案管理。9.1.3 区县民政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并对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

    15、免申请材料按下列要求进行建档归档:a)以个人为单位,一人一档,存于档案袋内;b)袋内文件材料按顺序排列并编流水号;c)编制档案袋目录置于每袋的首页。9.1.4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存情况。9.1.5 档案归档文件整理工作参照重庆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执行。9.2 个人信息保密 9.2.1 除应公开的信息外,服务机构应对逝者和丧事承办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9.2.2 与服务对象沟通时应在适宜的场所进行,确保谈话的私密性。10 持续改进 10.1 投诉处理 10.1.1 服务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渠道并保持畅通。10.1.2 服务机构应及时处理投诉,并对投诉结果进行分析,改进服务质量。

    16、10.2 满意度评价 10.2.1 服务机构应定期开展满意度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改进服务质量。10.2.2 顾客满意度评价结果的收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放问卷调查表;电话回访、上门访问等;媒体报道;政府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传递的通报信息。DB50/T 14322023 6 A A 附 录 A(规范性)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 表A.1给出了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的样式与内容。表A.1 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 编号:此项由 丧事承办人填写 逝者姓名 逝者性别 逝者年龄 逝者身份证号 逝者户籍所在地 费用减免 对象类别 城乡低保对象

    17、 城乡特困人员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其他人员 逝者死亡时间 年 月 日 逝者死亡原因 逝者死亡地点 丧事承办人姓名 丧事承办人所在单位 丧事承办人身份证号 与逝者关系 丧事承办人联系方式 丧事承办人联系地址 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和提供材料是真实的,否则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丧事承办人(签名):年 月 日 此栏由乡镇(街道)填写 提供材料(已提供请在“”内打,未提供请在“”内打)丧事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逝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逝者所属服务费用减免类别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经审核申请,(逝者姓名)属 (补贴对象类别),符合享受

    18、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条件,申请给予减免。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年 月 日 此栏由殡仪馆填写 一、遗体火化时间:年 月 日 二、应减免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数量及应收费金额 1.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 元/公里,里程 公里,共计:元 随车人工抬运及遗体消毒费 抬运 楼层 米,小计:元;消毒 元;共计:元 2.三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 元/天,天,共计:元 3.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 元/个,个,共计:元 4.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 元/具,共计:元 5.200 元以内骨灰盒 元/个,共计:元 DB50/T 14322023 7 表A.1(续)此栏由殡仪馆填写 三、应收金额合计(大写)

    19、:四、免收金额合计(大写):五、殡仪馆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丧事承办人姓名)委托 (殡仪馆名称)办理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服务事项,(逝者姓名)遗体于 年 月 日在我馆已实施火化,共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元,情况属实。服务机构盖章:经办人签名:丧事承办人确认后签名:年 月 日 区县(自治县)民政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经审核,(逝者姓名)符合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条件,给予减免费用 元,同意申请拨款给 (殡仪馆名称)。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乡镇(街道)、区县(自治县)民政局、殡仪馆各留存一份。DB50/T 14322023 8 B 附 录 B(规范性)重庆市困难

    20、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异地)表B.1给出了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异地)的样式与内容。表 B.1 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异地)编号:此项由 丧事承办人填写 逝者姓名 逝者性别 逝者年龄 逝者身份证号 逝者户籍所在地 逝者死亡地点 费用减免 对象类别 城乡低保对象 城乡特困人员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其他人员 逝者死亡时间 年 月 日 逝者死亡原因 逝者火化时间 年 月 日 火化证证号 火化殡仪馆名称 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名称 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金额 元 丧事承办人姓名 丧事承办人所在单位 丧事承办人身份证号 与逝者关系 丧事承办人联系方式

    21、 丧事承办人联系地址 丧事承办人开户银行名称 丧事承办人开户银行账号 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和提供材料是真实的,否则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丧事承办人(签名):年 月 日 此栏由乡镇(街道)填写 提供材料(已提供请在“”内打,未提供请在“”内打)丧事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逝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逝者所属服务费用类别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殡仪馆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原件及复印件;丧事承办人银行卡或单位银行账号复印件。其他材料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经审核申请,(逝者姓名)属 (补贴对象类别),符合享受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条件,申请给予减免费用 元。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年 月

    22、 日 区县(自治县)民政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经审核,(逝者姓名)符合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条件,给予减免费用 元,同意申请拨款给 (丧事承办人姓名)。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乡镇(街道)、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各留存一份。DB50/T 14322023 9 B C 附 录 C(资料性)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汇总表 表C.1给出了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汇总表的样式与内容。表 C.1 重庆市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汇总表(统计时间段: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填报单位:(盖章)乡镇(街道)(盖章):区县(自治县)民政局(盖章):编号 逝者信息 丧事办理情况 丧事承办人信息 姓名 身份 证号 费用减免对象类别 死亡 时间 户籍所在地 火化 时间 减免 费用 火化殡仪馆名称 火化殡仪馆银行账户(开户行、账号)姓名 身份 证号 联系 方式 所在单位 银行账户(开户行、账号)备注:本表一式二份,乡镇(街道)、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各留存一份。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 月 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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