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60 CCS A 12 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45/T 2618.42022 行政复议工作规范 第 4 部分:基础保障 Specif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Part 4:Basic support 2022-12-01 发布2022-12-30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45/T 2618.42022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设施设备.1 5 人员.3 6 信息化建设.4 附录 A(规范性)听证室布置图.5 参考文献.6 图 A
2、.1 听证室布置图.5 表 1 档案库区域的温湿度要求.2 表 2 档案室设备配置表.2 表 3 各场所设备配置表.3 DB45/T 2618.4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45/T 26182022行政复议工作规范的第4部分。DB45/T 26182022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案件办理;第 2 部分:文书格式;第 3 部分:案卷管理;第 4 部分:基础保障。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提出、宣贯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本文件主
3、要起草人:林金文、范小辉、唐政、李文金、农荣飞、曹吉锋、周玲、林建业、吴宁忠、严婷、韦怿琳、卢艺、王欢、苏紫敏。DB45/T 2618.42022 1 行政复议工作规范 第 4 部分:基础保障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支撑行政复议服务工作的设施设备及人员配置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中的设施设备及人员配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JGJ 382015 图书馆建筑设
4、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设施设备 场所 4.1 4.1.1 基本要求 4.1.1.1 办案场所可一个场所同时兼具多种功能,档案室除外。4.1.1.2 一室一用的听证室面积宜不小于 40 m2。4.1.1.3 总面积宜在 40 m2250 m2。4.1.2 其他要求 4.1.2.1 收案室(窗口)4.1.2.1.1 收案室(窗口)应具备以下功能:咨询:提供复议流程指引、案件受理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收案:接收群众提交的复议申请及其他相关文书材料。4.1.2.1.2 宜为来访群众提供等候、休息的公共空间。4.1.2.2 审议室 应能满足案件合议及讨论的需要。4.1
5、.2.3 调解室 应能满足案件调解的需要。DB45/T 2618.42022 2 4.1.2.4 听证室 4.1.2.4.1 行政复议机构应至少配备 1 个听证室。4.1.2.4.2 听证室应设有审理区,可设旁听区。4.1.2.4.3 审理区的席位布局应符合以下要求:主持人及听证员席:听证室背景墙一侧居中,主持人和听证员席位并排设;记录员、复议员席:位于主持人席的正前方,背靠主持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席位于主持人及听证员席前方两侧: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席设在主持人及听证员席前方的右侧;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席设在主持人及听证员席前方的左侧;有第三人的,第三人席位与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席并排而设。案件相关人
6、员席:面向主持人及听证员席的正前方,与记录员席相对而设。4.1.2.4.4 旁听区域应设置旁听席,位于听证室后部。4.1.2.4.5 听证室的布置图按附录 A。4.1.2.5 阅卷室和接待室 4.1.2.5.1 阅卷室应能满足现场查阅案卷及相关资料的需要。4.1.2.5.2 阅卷室的室内光环境、室内声环境及阅览桌椅排列的最小间距宜按 JGJ 382015 中 4.3.2和 4.3.5 的规定执行。4.1.2.5.3 接待室应能满足工作人员与来访人员独立交流的需要。4.1.2.6 档案室 4.1.2.6.1 行政复议机构应配备独立的档案室,档案室可根据案件量规模进行设置。4.1.2.6.2 应满
7、足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业务开展要求。4.1.2.6.3 应划分为纸质档案区、音像及光盘档案区及其他特殊载体档案区。4.1.2.6.4 温湿度应符合表 1 中的要求。表1 档案库区域的温湿度要求 档案库区域 范围 昼夜波动幅度要求 温度 14 24 2 相对湿度 4560 5 4.1.2.6.5 档案室设备按表 2 的规定配置。表2 档案室设备配置表 序号 设备名称 配置要求 1 档案柜 2 电子监控设备 3 案卷装订工具 4 案卷数字化工具(摄像机、扫描仪等)5 网络设备 6 温度、湿度监测设备 注:应配置 宜配置 不配置。DB45/T 2618.42022 3 设备 4.2 各场所中
8、的设备应按表3中的规定配置。表3 各场所设备配置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收案室(窗口)审议室 调解室 听证室 阅卷室 接待室 1 录音录像或电子监控设备 2 网络设备 3 高拍仪 4 投影设备 5 打印设备 6 身份证读卡器 7 查询终端机 8 电子显示屏 9 电子签字设备 10 电子质证系统a 11 听证室管理应用系统 12 听证纪律牌、各席位设置铭牌 13 扩音设备 14 智能语音转写系统 注:应配置 宜配置 不配置。a 在进行审议活动时,能实时调阅电子卷宗,举证、质证时同步显示证据材料和庭审笔录,高效传递信息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5 人员 基本要求 5.1 5.1.1 工作人员应专职从事行政
9、复议工作。5.1.2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行政复议相关保密规定。人员分类与职责 5.2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和职责如下:办案人员:负责开展材料审核、事实审查、案件审议、案卷制作等案件办理各环节工作;辅助人员:负责案件办理过程的接待、档案管理、内勤管理等综合支撑性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工作人员:负责收案及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案件卷宗及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内勤工作人员:负责案件登记、立卷、案卷暂保管及其他案件办理辅助工作。人员资质和能力 5.3 5.3.1 办案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DB45/T 2618.42022 4 注:2017年
10、9月1日前已从事行政复议工作者可视为具备本项规定的资质。具备良好的群众服务意识、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办案能力。5.3.2 辅助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与工作岗位职责相关的工作经验;掌握与工作岗位职责相关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群众服务意识、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培训 5.4 5.4.1 岗前培训 5.4.1.1 岗前培训行政复议机构应对新入职人员开展岗前业务培训。5.4.1.2 岗前业务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行政复议机构内部管理文件;案件办理相关操作规范;复议文书写作规范和技巧。5.4.2 在职培训 5.4.2.1 行政复议机构每年至少组织
11、1 次在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5.4.2.2 在职业务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复议相关规章制度;案件办理工作技巧;案例分析及经验分享。6 信息化建设 行政复议机构应加强复议工作的信息化基础保障体系建设,包括经费、硬件设施设备、技术保障6.1 等。行政复议机构宜搭建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系统。6.2 行政复议机构各业务系统宜与以下基础数据库或信息平台实现实时数据共享和交换:6.3 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DB45/T 2618.42022 5 A A 附录A (规范性)听证室布置图 图A.1规定了听证室的布置。图A.1 听证室布置图 主持人、听证员席 记录员、复议员席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席 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席 旁听席 案件相关人员席 DB45/T 2618.42022 6 参考文献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Z.2017-09-01.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桂政办发2021100号)Z.2021-10-15.3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的通知(桂司通20224号)Z.202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