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1.040.65 CCS B 00/09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21082023 荆楚农耕文化展示馆建设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Jingchu agricultural culture exhibition hall 2023-09-27 发布2023-11-27 实施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42/T 21082023 I 目次 前言.III 引言.IV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原则.1 5 编制设计.2 6 展示内容.2 7 展示形式.3 8 运营管理.3 参考
2、文献.5 DB42/T 21082023 II DB42/T 21082023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促进处、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技术研究所、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章、谢敏、夏艳阳、雷书彦、陈杰、左璐、冯潇、袁荻、余梅、韩阳昱、胡琴芳等。本文件属首次发布。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联系电话:027-87233
3、442,邮箱:;对本标准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至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技术研究所,联系电话:13329729762,邮箱:。DB42/T 21082023 IV 引言 编制本文件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的相关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探索建立符合湖北实际、体现荆楚特色的农耕文化展示馆建设标准,填补湖北省乃至全国农耕文化展示馆建设标准的空白,促进荆楚农耕文化保护传承,让荆楚农耕文化在新时代展现其魅力和风采,生生不息、繁荣发展。DB42/T 21082023 1 荆楚农耕文化展示馆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耕文化展示馆建设
4、的基本原则、编制设计、展示内容、展示形式及运营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村级以上农耕文化展示馆建设,社会力量组建的农耕文化展示馆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荆楚农耕文化 Jingchu agricultural culture 具有湖北地方特色的,并由各类族群在长期历史发展进程和农业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传承并享用的价值观念、人文精神、行为规范、文化艺术、信仰礼俗、风俗习惯、节日庆典等的集合体。农耕文化展示馆 agricultural culture exhibition hall 以收藏保护、开发利用乡村历史人文资源和农业耕种
5、资源,以宣传展示各个历史时期具有特色的农耕工具、民俗风情及村落文化为主要内容,具有展示、教育、服务功能的场所。4 基本原则 以农为本 尊重乡村历史和民俗文化,顺应乡村发展规律,统筹考虑村庄建设和农民需要,充分体现农村特点,彰显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因地制宜 坚持因地制宜,深入挖掘具有荆楚农耕特质、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优秀乡土文化,充分彰显特色,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示范带动 坚持建设服从需求、数量服从质量,试点先行,循序渐进,不急于求成,积小胜为大成。农旅结合 以农耕文化为灵魂丰富乡村旅游内涵,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进乡村文化繁荣兴盛,拓宽农村、农民增收渠道。DB42/T 21082023 2
6、5 编制设计 设计标准 有深厚荆楚农耕文化底蕴、有浓郁荆楚地方特色、有乡村旅游基础的村镇建设农耕文化展示馆。馆址选择 宜选择安全便利、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如镇村现有各类公共房屋设施(村级活动场所、祠堂等)或具有开放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古民居等,达到建筑保护和利用相统一。建设规模 农耕文化展示馆包括室内展厅、室外展示及展示馆配套场地等。根据其面积规模划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和小型馆3种类型:大型馆指场地面积大于等于 9990 m2且小于 133200 m2,其中室内展示馆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0 m2;中型馆指场地面积大于等于 6660 m2且小于 9990 m2,其中室内展示馆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50
7、0 m2且小于 1000 m2;小型馆指场地面积大于等于 3330 m2且小于 6660 m2,其中室内展示馆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100 m2且小于 500 m2。建设项目 5.4.1 展馆建筑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展厅、管理用房及辅助用房。展馆建筑宜符合规划要求,建筑机理和建筑造型宜较好地与当地历史文化相呼应,外观宜体现当地传统建筑风格。5.4.2 活动场地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室外农耕文化体验区、绿地、休憩场所、厕所、道路及停车场等。院落空间宜布局合理,格局协调,搭配得当,倡导绿色建筑,适度绿化,且与当地历史文化相融合。5.4.3 配套设备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给水排水系统及设备、电气与照明系统及设
8、备、暖通与空调系统及设备、网络与通信系统及设备、消防与安全系统及设备等。6 展示内容 农耕物件展示区 6.1.1 生活用品展示厅 展示各个历史时期具有荆楚特色的农耕生活用品。包括老式灶台、油壶、米仓、煤油灯盏、老式茶壶及茶缸、老式床具、老式桌椅板凳、老式边柜、老式缝纫机、黑白电视机等。宜保留原样或做简单处理。6.1.2 生产用具展示厅 DB42/T 21082023 3 展示各个历史时期具有荆楚特色的农耕生产用具。包括稻作农具斗笠、风斗、犁、利子、石磙、石磨、水车、蓑衣、秧马、杨叉、窄滚、织布机、锄头、镰刀、箩筐、扁担等;渔业捕捞工具巴网、梁网、麻网、泥网、撒网、哨网、细网、脚网、撑网、抱网、
9、敲网、百袋网、走钩、挂钩、崩钩、地钩、五角钩、卡子、桶钗、花篮、罩等。宜保留原样或做简单处理。6.1.3 特色工艺展示厅 展示各个时期具有荆楚特色的民间特色工艺产品。包括皮影戏、木雕、石雕、根雕、铅锡刻镂、剪纸、塑艺、编制、刺绣、陶瓷、彩饰、匾额等。农耕文化体验展示区 6.2.1 农耕操作体验展示区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制酒、磨豆腐、制陶烧陶器、棉纺织、手工布鞋、竹艺、豆皮制作、酥糖制作、酱菜制作、炒茶、刻镂、剪纸等手工技艺体验场所;以及砻子砻谷、水车灌溉、水牛犁田、挖土、播种、施肥、收割、渔网网鱼等生产方式体验场所。6.2.2 民俗文化体验展示区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婚丧嫁娶、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
10、间童谣及戏曲等体验场所。7 展示形式 图文资料 通过图片和文字资料解释原理、指导操作、启发思维。实物展示 通过实物向参观者直观展示各个历史时期的农耕生产、生活用具及民间特色工艺产品。实物宜保留当地农耕文化原貌,可按事件发生的时间来安排位置。实物摆放宜做到分类明晰、井然有序、条理清晰。视频影像 通过视频、动漫、全景等方式向参观者讲述农耕文化科普故事,同时配套彩屏、红外控制播放系统等进行视听呈现。场景展示 通过沙盘仿真农耕文化的原状风貌,重现农耕文化的历史和记忆。结合文字、图片、模型等配套形式,构建生动典型场景。表演演示 通过歌曲、舞蹈、戏剧、游戏、表演等方式展示具有荆楚特色的传统民俗和农耕文化。
11、数字技术 运用数字技术,在展示馆中设计多媒体互动和题词留言区。8 运营管理 DB42/T 21082023 4 建立管理机制 建立日常维护、志愿者和讲解员等管理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完善投诉监督举报机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展示馆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营规范。开展宣传服务 统一馆内外标识,及时完善、调整和更新展示内容和解说词。结合当地乡村旅游和研学教育等开展荆楚农耕文化宣传教育、信息服务等活动。争取各方支持 省市县主管部门宜加强政策指导,按照“谁建、谁管、谁受益”原则完善各项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统筹各级财政资金,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入。DB42/T 21082023 5 参考文献 1 DB12/T 514-2014 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通则 2 DB33/T 2263-2020 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管理服务规范 3 DB4413/T 28-2022 中药文化展示馆开发服务规范 4 DB3311/T 168-2021 数字文化馆建设与服务规范 5 建标136-2020 文化馆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