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3.020 CCS P 00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19222022 城市排水深隧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deep-buried drainage tunnel 2022-09-28 发布2023-02-28 实施湖 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联 合 发 布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DB42/T 19222022 I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基本规定.3 5 工程勘察.4 一般规定.4 可行性研究勘察.5 初步勘察.5 详细勘
2、察.6 6 总体及工艺设计.8 一般规定.8 总体设计.9 工艺设计.11 附属工程.13 7 结构设计.15 一般规定.15 荷载和荷载组合.15 隧道.17 竖井.22 深隧泵站.24 预处理站.24 构造要求.25 防水防腐设计.26 8 施工要点.27 一般规定.27 隧道施工.27 竖井施工.29 深隧泵站施工.30 预处理站施工.31 9 监测.31 一般规定.31 监测项目.31 监测方法及监测频率.32 监测控制值及预警.33 监测成果及信息反馈.34 10 检验与验收.34 一般规定.34 DB42/T 19222022 II 隧道.35 竖井.37 预处理站、深隧泵站.38
3、 深层排水隧道功能性验收.39 联合调试运行验收.39 11 运行与维护.40 一般规定.40 工艺控制.40 运行管理.42 维护与检修.42 安全与应急.43 附录 A(资料性)岩土试验项目.44 附录 B(资料性)隧道围岩分级.46 附录 C(资料性)监测项目.48 附录 D(规范性)城市排水深隧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划分.52 条文说明.58 DB42/T 19222022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 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北省
4、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建三局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涛、胡晓彬、闵红平、丁洪元、邓涛、肖伟、欧阳院平、李树锋、汪小东、田湖南、朱海军、喻俊、阮超、邵璇、吴明明、罗金学、刘亚洲、黄文海、黄伟、霍培书、张利娜、谢桥军、龚杰、雷晶、陈伟、刘畅、毛升、李泽
5、浩、秦劲伟、张延军、刘开扬、潘世昌、李巧玲。本文件使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27-68873088,邮箱:。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邮寄中建三局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创业路70号,邮编:430056,邮箱:)。DB42/T 19222022 1 城市排水深隧工程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排水深隧工程的术语、基本规定、工程勘察、总体及工艺设计、结构设计、施工、监测、检验验收及运行与维护等。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市政工程中新建的深层排水隧道勘察、设计、建设及运行维护。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
6、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26 工程测量标准 GB/T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
7、B 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23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65 泵站设计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 风机、
8、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50299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7 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B42/T 19222022 2 GB 50334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46 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50476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 GB 5066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 50788 城镇给水排水给水规范 GB 5091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T 51033 水利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51130 沉井与气压沉箱施工规范 GB 51174
9、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GB/T 51336 地下结构抗震设计标准 GB 55002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GB 55008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GB 55017 工程勘察通用规范 GB 55018 工程测量通用规范 CJJ 6 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 56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CJJ/T 164 盾构隧道管片质量检测技术标准 DL/T 5241 水工混凝土耐久性技术规范 DL/T 5783 水电水利地下工程地质超前预报技术规程 JGJ 147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 476 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 SL 203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SL 279 水工隧洞设计规范
10、SL 317 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 SL 775 水工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评定规范 DB42/T 159 基坑工程技术规程 DB42/T 169 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DB42/242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 DB42/T 1343 顶管法管道穿越工程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城市排水深隧 deep-buried drainage tunnel in urban area 埋设于城市地表以下深层及次深层地下空间,用于调蓄、输送雨水或污水的隧道,亦称深层排水隧道。雨水排放隧道 rainfall flood drainage tunnel 用于以转输雨水为主分流制排放雨水的地下
11、隧道。污水输送隧道 sewage drainage tunnel 输送城市地下污水的隧道。DB42/T 19222022 3 合流调蓄隧道 rainwater-sewage confluence and storage tunnel 对合流污水、初期雨水进行调蓄和输送的地下隧道。复合功能排水隧道 composite functional drainage tunnel 兼具洪涝控制、污染控制等多种功能的地下隧道。竖井 vertical shaft 隧道直通地表的竖直通道,可作为工作井或用于通风、吊装等。4 基本规定 城市排水深隧工程设计应以批复的城镇总体规划和排水专项规划为主要依据,与城市防洪
12、排涝专项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协调统一。城市排水深隧勘察可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工程施工需要时,可根据周边环境和工程类别等开展专项勘察。城市排水深隧勘察,应采用针对性的勘察手段,提供资料真实准确、评价合理、建议可行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城市排水深隧系统设计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a)污水的汇流、再生利用及集中处置;b)与邻近区域内的污水和污泥的处理和处置系统相协调;c)与邻近区域及区域内给水系统和洪水的排除系统相协调;d)适当改造原有排水工程设施、交通设施或地下空间,充分发挥其工程使用功能、提高效益。城市排水深隧的设计,应根据隧道、泵站及竖井等主
13、要建(构)筑物的特点及其所在场地的具体情况,通过技术、经济、工期、环境影响等多方面综合评价,选择合理的结构型式和施工方法。当隧道位于含水地层中,应采取可靠的地下水处治措施。竖井及预处理站等构筑物的设计应按照安全、适用、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与城市交通、地面建筑、地面与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之间的关系,并应满足城市景观及环境保护的要求。城市排水深隧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a)排水隧道勘测设计阶段应根据隧道环境及特点,选择适宜的超前地质预报方法并积极采用综合预报方法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方案设计;b)排水隧道施工阶段应根据隧道地质复杂程度分级实施超前地质预报并纳入工序进行管理。隧道施工
14、前,施工单位应根据预报对象的特点和超前地质预报方案设计,编制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c)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可采用地质调查与勘探相结合、物探与钻探相结合、长距离与短距离相结合、地面与地下相结合、超前导坑与主洞探测相结合的方法,并对各种预报结果综合分析,相互验证,提高预报准确性;d)城市排水深隧超前地质预报设计应符合 DL/T 5783 的要求。对于风险高、对周边环境影响易产生重大影响的高边坡、深基坑工程,隧道工程中的始发、接收及不良地质中掘进等应进行专项方案设计,施工中应配合实施风险管控措施。城市排水深隧系统工程的建设、对于影响安全、危害健康的工序,应采取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当城市
15、排水深隧工程施工难度大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宜应用 BIM 进行施工工艺模拟。DB42/T 19222022 4 城市排水深隧工程的施工,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废渣、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城市排水深隧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建设项目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施工质量检验、验收的基础。深层排水隧道工程的建设、运行与维护应配置远程监控系统和智能化的调度系统。5 工程勘察 一般规定 5.1.1 城市排水深隧工程的主体结构部份重要性等级为一级。城市排水深隧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5.1.2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
16、线方案要求;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5.1.3 城市排水深隧工程勘察应根据不同的勘察阶段、工程类别和重要性、场地及岩土条件复杂程度、设计要求,制定勘察方案和提交勘察成果。根据施工工法特点,结合沿线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为排水隧道工程设计、施工工法的比选等提供所需的岩土工程资料。5.1.4 城市排水深隧工程勘察方案的编制和勘察成果应符合 GB 55017、GB 50021、GB 50007、GB 50307、JTG C20、CJJ 56 中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5.1.5 城市排水深隧勘察应根据设计阶段的任务、目的和要求,采用综
17、合勘察方法,查明沿线隧道围岩地质条件、围岩稳定性以及进出洞口、竖(斜)井等特殊部位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并提供设计、施工需要的岩土参数。5.1.6 工程勘察前,根据不同勘察工作阶段的要求取得相关的技术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a)附有地形图的排水隧道总平面布置图、横断面图及纵断面图;b)排水隧道的埋置深度、荷载、基础类型及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排水隧道结构材料类别及可能采取的施工方法;c)排水隧道周边环境状况,包含但不限于既有建(构)筑物基础类型、埋置深度及其与拟建排水隧道外边线的空间关系,既有管线的类型、几何尺寸、埋置深度等;5.1.7 城市排水深隧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岩土分类、勘探、取样、原
18、位测试、现场检验与监测除应执行 GB 55017、DB42/T 169 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a)陆域段的勘探点应布置在排水隧道边线外侧 3 m5 m;b)水域段的勘探点应布置在排水隧道外侧 6 m10 m;c)勘探点宜交错布置;d)施工竖井勘探点应沿轮廓线周边布置,尺寸规模较大时中间亦应布置;e)隧道围岩分级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判定。5.1.8 岩土试验项目可按照附录 A.1A.3 并结合设计施工条件、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综合确定。5.1.9 符合下列情况时,宜进行专项勘察:a)深层排水隧道沿线重要建(构)筑物或对工程建设有重要影响的地下设施,应调查查明其埋藏、分布情况,
19、并分析其与拟建工程之间的相互影响;b)当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评价或工程降水有重大影响或需论证工程使用期间水位变化和抗浮设计水位值时,宜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c)深层排水隧道沿线重要建(构)筑物场地或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岩溶时。5.1.10 各勘察阶段钻孔应结合施工工法要求,对钻孔进行封填采取不同的封填方法。勘探施工过程中,若钻孔中存在遗留物未取出,应详细记录其埋藏深度、长度、大小、材质等。钻探遗留物影响盾构法、矿山法、顶管法等施工的,勘察报告书应详细说明。DB42/T 19222022 5 可行性研究勘察 5.2.1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工程建设的适宜性做出可行性评价,选
20、择合适的隧道口和隧道址;该阶段勘察主要以搜集资料、现场踏勘、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为主,可进行适当的勘探、测试及试验。5.2.2 可行性研究勘察的工作内容应包括:a)搜集区域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和地震、矿产、水文、气象、沿线重要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资料;b)了解拟建场地的地质条件、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条件;c)调查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规模和分布;d)地震和地质背景;e)评价拟建方案场址的稳定性、工程建设的适宜性;f)存在两个或以上拟选线路时,应进行比选分析,提出比选方案建议。5.2.3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宜为 1:20001:5000。山岭隧道的测绘范围宜为线位两侧各 200
21、 m300 m,地(水)下隧道的测绘范围宜为线位两侧 300 m500 m。5.2.4 勘探点间距宜为 500 m800 m,地质变化较大且对工程影响较大处加密。在松散地层中,勘探孔深度应达到拟建隧道结构底板标高以下 2.5 倍隧道高度且不小于 20 m。在中风化微风化岩石中,勘探孔深度应达到拟建隧道底标高以下不小于 8 m。遇岩溶、土洞、暗河以及软弱土层等,勘探孔深度应穿过岩溶、土洞、暗河以及软弱土层,并根据工程需要适当加深。a)可行性研究勘察应重点分析评价下列内容:拟建方案场址的稳定性、工程建设的适宜性;b)分析评价隧道地层岩性、地应力分布、隧道洞口稳定条件及隧道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等,提出合
22、适的隧道选线和隧道口位置建议;c)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补给、排泄和动态变化;d)地表水体的分布及其与地下水的关系,淤积物的特征;e)当调查发现隧道沿线存在不良地质作用、特殊性岩土时,分析其可能对隧道建设的影响;f)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初步勘察 5.3.1 初步勘察应在可行性研究勘察的基础上,采用工程地质测绘、物探、勘探和测试等方法,初步查明选定方案的岩土工程条件和环境条件,初步确定岩体质量等级,为初步设计提供依据。5.3.2 初步勘察时,应初步查明下列问题:a)地形地貌和成因类型;b)地层岩性、产状、厚度、风化程度;c)断裂和主要裂隙的性质、产状、充填、胶结、贯通及组合关系;d)不良地质作
23、用的分布、规模、成因及发展趋势等;e)岩土体地质年代、成因、结构及其工程性质;f)地震地质背景,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g)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动态变化规律以及和地表水的补排关系;h)水和土对工程材料的腐蚀性;i)特殊性岩土的工程性质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评价;j)隧道穿越地面建筑物、地下构筑物、管道、航道、河道等既有工程时的相互影响;k)对可能采用的隧道掘进方法、竖井开挖方案、地基基础方案、围岩及边坡稳定性进行初步分析与评价。5.3.3 初步勘察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洞身段宜为 1:10001:2000,隧洞口边坡影响范围宜为 1:500,DB42/T 19222022 6 断面图宜为 1:1001
24、:200。5.3.4 物探方法的选择和物探测线的布置应根据排水隧道的埋深、沿线地质条件、地形、地貌及周边环境条件综合确定。应沿隧道轴线布置不少于 1 条测线;洞口处应布置不少于 3 条横测线;不同的地质体或构造类型,应布置 23 条测线。5.3.5 勘探点宜沿排水隧道的边线外侧交叉布置,勘探点间距宜为 100 m200 m,岩土条件简单时勘探点间距可适当加大;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隐伏阶地、河流、湖泊地段应布置勘探点,在排水隧道口、竖井位置应布置勘探点。5.3.6 勘探孔深度,在松散地层中,一般性勘探孔应进入隧道底板标高以下不小于 1.5 倍隧道高度且不少于 15 m,控制性勘探孔应进入隧道底板标高
25、以下不小于 2.5 倍隧道高度且不小于 20 m;在微风化及中等风化岩石中,勘探孔深度应进入隧道底板设计标高以下 1.0 倍隧道高度且不少于 5 m。当钻探遇岩溶、土洞、暗河等时,勘探孔的深度宜穿过,钻孔深度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5.3.7 取样及测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a)隧道沿线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沿线地基土的均匀性、隧道掘进工法特点确定,且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 1/2;钻探取土试样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 1/3,采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数量不宜少于勘探孔总数的 2/3;每一主要岩层和土层均应采取试样数量不少于 6 组,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 6 组;
26、b)当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水试样,当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当工程需要时应进行水文地质试验;c)当隧道区存在有害气体或地温异常时,应进行有害气体成分、含量或地温测定;d)采用浅层地震剖面法或其他有效方法圈定隐伏断裂、构造破碎带,查明基岩埋深、划分风化带;e)山岭隧道钻孔均应进行波速测试;f)高应力区隧道进行地应力测试。5.3.8 初步勘察时,应初步分析和评价下列内容:a)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特殊性岩土的类型、分布、性质及对排水隧道工程的影响,提出隧道掘进施工工法建议,评价施工工法的可行性及防治措施的建议;b)排水隧道沿线的地表水、地下水条件,评价对隧道及竖井施工的影响;c)排水隧道沿线岩土施工工程
27、分级、围岩分级。提出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评价洞室围岩的稳定性;d)评价进出洞口、竖(斜)井、导坑、横洞等位置的工程地质条件以及岩土体稳定性,提出工程防护措施的建议;e)评价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f)评价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g)评价场地稳定性及适宜性;h)提出详勘工作建议。详细勘察 5.4.1 详细勘察应采用钻探、物探和测试为主的勘察方法,必要时可结合施工导洞布置洞探,详细查明隧道洞址、隧道口、隧道穿越线路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分段划分岩体质量等级(围岩类别),评价隧道洞体和围岩的稳定性,按隧道设计方案、施工工法、勘察技术要求,进行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为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方案提供资料
28、。5.4.2 详细勘察工作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a)查明场地地层岩性及其分布,划分岩组和风化程度,进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b)查明拟建方案沿线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分布、规模、成因,分析发展趋势,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DB42/T 19222022 7 c)查明断裂构造和破碎带的位置、规模、产状和力学属性,划分岩体结构类型;d)查明特殊性岩土分布范围,评价其工程性质;e)查明隧道沿线河湖沟坑及暗浜的分布范围,调查隧道沿线周边环境条件;f)查明主要地下水的分布、厚度、埋深,地下水的类型、水位、埋藏条件及其和地表水的补给排泄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动态变化规律,根据需要分析评价其对工程的影响,预测开挖
29、期间出水状态、涌水量;g)判定隧道沿线所有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对工程材料的腐蚀性;h)需要降水施工时,应分段提出工程降水方案和有关水文参数;i)对竖井和隧道沿线地震效应进行评价,提供抗震设计所需的有关参数;j)查明隧道沿线及邻近地段的地面建筑和地下构筑物、管线状况,预测隧道掘进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5.4.3 详细勘察可采用适宜的物探方法,探测隐伏的地质界线、界面、不良地质体、地下空洞、土洞、溶洞、破碎带等;在钻孔之间增加地球物理勘探点,为钻探成果的内插、外推提供依据;在钻孔中进行弹性波波速测试,为确定岩体质量等级(围岩类别),评价岩体完整性,计算动力参数提供资料。5.4.4 详细勘察以
30、钻探、坑探、井探、测试工作为主,勘探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控制性勘探孔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 1/3;b)竖(斜)井、导坑、横洞等辅助通道应布置勘探点;c)隧道洞口及纵断面最低部位应布置勘探点;d)地貌单元、地质构造复杂地段、岩体破碎带应布置勘探点;e)地下水丰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布置勘探点;f)管道穿越河流时,河床及两岸均应布置勘探点;穿越铁路、公路时,铁路和公路两侧应布置勘探点;g)隧道口、竖井、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布置横断面勘探点,横断面孔数为 24 个。5.4.5 勘探点间距宜结合隧道施工工法布置工作,应符合表 1 要求:表1 不同工法勘探点布设间距要求表 场地和岩土复杂
31、程度 矿山法 盾构法 顶管法 一级 20 m30 m 20 m30 m 20m30m 二级 30 m40 m 30 m50 m 30m50m 三级 40 m50 m 50 m60 m 50m100m 5.4.6 勘探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a)当隧道底板在松散地层中,一般性勘探孔宜进入隧道底板以下不小于 1.5 倍隧道高度,控制性勘探孔宜进入隧道底板以下不小于 2.5 倍隧道高度且不小于 20 m。勘探孔深度应达到隧道底设计标高以下 15 m20 m;b)当隧道底板在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石中,勘探孔深度应进入隧道底板标高以下 0.5 倍隧道高度且进入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不小于 5 m。当遇岩溶、土洞
32、和地下暗河等时宜穿过,钻孔深度应根据需要确定;c)排水隧道竖井勘探点深度应进入设计竖井底标高以下不少于 20 m,并满足抗浮设计、地基基础设计要求。5.4.7 城市排水深隧详勘阶段的取样及测试,除满足初步勘察的要求外,数量应满足 GB 55017、DB42/T 169 及 CJJ 56 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下列试验:a)采用室内试验、现场承压板边长为 30 cm 的承压板载荷试验或扁铲试验测地基基床系数;DB42/T 19222022 8 b)采用面热源法或热线比较法进行热物理指标试验,计算包括导温系数、导热系数和比热容等热物理参数;c)当需要提供动力参数时,可用压缩波波速和剪切
33、波波速计算求得,必要时,可采用室内动力性质试验,提供动力参数;d)当深层排水隧道穿越河流时,必要时测定河床以下的地下水水文地质参数,包括地下水的流速、流向。5.4.8 城市排水深隧工程详细勘察应重点分析评价下列内容:a)评价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特殊性岩土的类型、分布、性质及对排水隧道工程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b)评价排水隧道沿线岩土施工工程分级、围岩分级(可参照附录 B.1),明确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评价洞室围岩的稳定性;c)评价进出洞口、竖(斜)井、导坑、横洞等位置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岩土体稳定性,提出工程防护措施的建议;d)评价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e)评价沿线场地和地基的地
34、震效应;f)评价隧道沿线及竖井场地稳定性及适宜性,城市排水隧道围岩的稳定性评价可采用工程地质分析和理论相结合的方法,可采用数值法或弹性有限元图谱法计算;g)评价隧道掘进施工工法的可能性,提供隧道影响深度范围内承压水、有害气体分布情况,并分析评价其对隧道设计和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处理措施;h)根据沿线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环境地质条件,评价施工工法的适用性;对地面变形和既有建筑的影响进行评价,提出超前地质预报的建议与要求;i)根据沿线地下设施及障碍物专项调查报告,分析评价其对隧道设计和施工的不利影响,以及隧道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提出处理建议;j)隧道穿越河床时,应分析评价岸堤稳定性
35、和堤岸变形对排水隧道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建议。6 总体及工艺设计 一般规定 6.1.1 城市排水深隧宜在建筑物密集、地下管线复杂、地下空间紧张且存在水环境、水安全问题的城市建成区建设。6.1.2 城市排水深隧应根据所承担的污水转输、雨(洪)水利用及排放、溢流调蓄等不同功能合理确定其实施区域。6.1.3 城市排水深隧输送方式包括重力输送、压力流输送等。6.1.4 合流制排水系统预处理构筑物设计流量应满足 GB 50014 的规定外,宜考虑远期合流系统提高截流标准后的容量。6.1.5 各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不应少于 2 个(格),并应按并联设计。6.1.6 深层排水隧道应考虑施工及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36、,并应考虑城市规划及周围环境对隧道结构的影响。6.1.7 深层排水隧道系统的水位选择应满足浅层排水系统接入要求,应保证系统在设计工况下正常运行,宜为远期发展留有足够的容量。6.1.8 深层排水隧道应根据输送介质采用相应的耐腐蚀设计,其配套的附属构筑物亦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6.1.9 城市排水深隧应综合同步建设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风、除臭、标识、消防等配套设施。DB42/T 19222022 9 6.1.10 城市排水深隧应综合考虑构件所处的环境类别以及内水压受力工况等因素并采取可靠的防水防腐措施。6.1.11 城市排水深隧及其附属构筑物应防止外渗和地下水入渗。6.1.12 对暂时不具备
37、雨污分流条件的地区,在深层排水隧道系统前端应设置污水截流或调蓄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接入污水系统。6.1.13 深层排水隧道地面和地下(内部空间)应设置标识、标记设施。总体设计 6.2.1 平面设计 6.2.1.1 深层排水隧道系统构成应符合下列规定:a)深层排水隧道可分为污水输送隧道、雨洪排放隧道、合流调蓄隧道和复合功能隧道;b)深层排水隧道一般由预处理设施、入流竖井、排水隧道、泵站,和通风排气设施、除臭设施等附属设施等组成;c)预处理设施应设置在各入流竖井前端,主要包括格栅和沉砂池;d)入流竖井用于深层排水隧道与浅层排水系统的衔接,兼具消能和排气的功能;e)泵站主要设置在隧道末端,包括排涝泵
38、站和排空泵站,其功能为辅助排涝和将隧道内调蓄的雨污合流水提升至污水处理厂;f)排水隧道的通风排气主要包括入流时隧道内空气的排出和隧道检修时的内部空气置换及日常通风;g)污水输送隧道、合流调蓄隧道和复合功能隧道应设计除臭系统,除臭范围包括浅层预处理设施、隧道入流和检修时排出的空气;h)排水隧道应定期清疏浅层预处理未拦截的垃圾、砂砾和沉积淤泥,隧道清疏可考虑采用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清疏方式。污水输送隧道、合流调蓄隧道及复合功能隧道淸疏方式与措施应安全可靠。6.2.1.2 城市排水深隧线路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a)线路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排水专项规划,结合深隧输水功能、地形、土质、生态环境、防洪要求、沿
39、线排水设施布置、原有的和规划的地下设施、施工条件及养护管理方便等各种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定;b)隧道宜规避不良工程地段、水文地质地段,宜减少房屋和管线拆迁,同时应保护文物和重要建(构)筑物及地下资源;隧道宜与堤防、高速公路、桥梁、铁路、轨道交通等保持适当距离。c)隧道线路应力求顺直,宜沿道路定线。6.2.1.3 城市排水深隧的线路设计有穿越道路、建(构)筑物、河道等时应符合以下规定:a)排水隧道位置宜避开地下障碍物;b)排水隧道穿越河道时的埋置深度,应满足河道的规划要求,并应布置在河床的冲刷线以下;c)在有地下水地区及穿越江河时,隧道顶覆盖层的厚度尚应满足隧道抗浮要求;d)隧道纵坡可根据运
40、行要求、水力学条件、沿线建筑物的基础高程、上下游的衔接、施工和检修条件等确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满足不淤流速的要求;2)沿程纵坡不宜变化过多;3)不宜设置平坡、反坡,当布置需要时,应考虑检修排水措施;4)隧道纵坡应经水力计算和浪涌分析后确定,坡度宜采用 0.02%2.0%。e)深层排水隧道宜垂直穿越城市快速路、主干路、轨道交通、公路,受条件限制时可斜向穿越,最小交叉角不宜小于 60;DB42/T 19222022 10 f)深层隧道穿越地铁等重要建构筑物时,应进行专项安全评估。6.2.1.4 竖井设置上应符合下列规定:a)竖井应设在隧道交汇处、转角处或断面、坡度改变处,和管道(箱涵)入流
41、处;b)在隧道直线段每隔一定距离应考虑设置竖井;c)竖井的设置应考虑防洪防淹,及满足运维需求,并与周围景观的协调,减少对环境的影响。6.2.1.5 城市排水深隧线路平面宜设计为直线,当因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设计为曲线时,隧道中心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a)隧道弯曲半径不宜小于隧道内径的 5 倍,转角不宜大于 60;b)在弯道的首尾应设置直线段,长度不宜小于隧道内径的 5 倍;c)隧道转弯半径还应考虑施工方法、大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极限能力水平等条件。6.2.2 竖向设计 6.2.2.1 隧道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在满足工程总体布置要求的条件下,深层排水隧道宜布置在沿线地质构造简单、岩体完
42、整稳定、水文地质条件有利及施工方便的地区,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隧道线路与岩层、构造断裂面及主要软弱带走向宜有较大的交角。对整体块状结构岩体及厚层并胶结紧密、岩石坚硬完整的岩体,交角不宜小于 30;对薄层岩体,特别是层间结合疏松的陡倾角岩层,交角不宜小于 45;2)隧道线路通过较大地质构造带时,隧道布置应根据不利构造及其组合对隧道围岩稳定的影响程度,并考虑施工、运行、工期、投资等各种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3)隧道沿线遇有断裂构造、不利构造面、软弱带、蚀变带、膨胀岩等时,应考虑地下水活动对围岩稳定的影响。隧道宜避开可能造成地表水强补给的冲沟;4)隧道布置宜避开强岩溶地区;5)在高地应力区
43、,隧道的轴线方向宜与最大水平地应力方向相一致,交角应尽量小。b)隧道不宜穿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极为复杂和溶洞、暗河、煤层采空区等严重不良地质段;必须通过时,应有可靠的地基处理和工程措施;c)采用掘进机施工时,隧道土层选择宜避开制约掘进机施工的地质区域。6.2.2.2 城市排水深隧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排水隧道的断面形状应根据设计流量、结构受力条件、工程环境条件,同时结合施工工法、工程经济、养护管理等要求综合确定,可采用圆形、矩形、梯形和卵形等;b)排水隧道的断面尺寸应根据设计流量确定,满足各种设计工况条件下的设计流量要求,并进行经济断面论证;c)深层排水隧道断面尺寸应结合不同的水力条件,
44、应符合下列要求:1)恒定流速情况下,当通气条件良好时,洞内水面线以上空间不宜小于隧道断面面积的 15%,高度不应小于 0.4 m;2)非恒定流条件下,当计算中已考虑了涌波时,1)款中的数值可适当减小;d)排水隧道断面应考虑施工工法的需要,断面最小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钻爆法施工时,圆形断面的内径不宜小于 2.0 m;非圆形断面的高度不宜小于 1.8 m,宽度不宜小于 1.5 m;2)采用掘进机施工,应满足设备开挖的最小尺寸要求。e)排水隧道的断面应方便维修、养护和管理,断面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1)标准断面内部净高应综合考虑隧道清疏维护方式,采取人工清疏方式时隧道净高不宜小于2.4 m,采
45、取机械车辆清疏方式时隧道净高不宜小于 4.5 m;DB42/T 19222022 11 2)标准断面内部净宽应满足设备运输和清疏维护要求。采取人工清疏方式时隧道净宽不宜小于 1.2 m,采取机械车辆进入隧道清疏方式时隧道净宽不宜小于 3.0 m。工艺设计 6.3.1 设计流量与规模 6.3.1.1 转输功能的深隧系统应以地表进水管计算流量为依据。其中污水和雨污合流深隧按服务范围内最大设计污水量或截流量计算确定,雨水深隧按汇水范围内雨水进水管的最大设计流量计算确定。设计流量应符合 GB 50014 的规定。6.3.1.2 调蓄功能的排水深隧系统应按照削峰或溢流污染控制要求计算深隧的调蓄规模。调蓄
46、规模应符合 GB 51174 的规定要求。6.3.1.3 采用水力自清维护的隧道应根据最小流速确定最小流量,并有保证最小流量的措施。6.3.1.4 预处理设施设计流量应与地表接入管道流量匹配。6.3.2 隧道工艺设计 6.3.2.1 隧道系统水力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a)隧道流量应按(1)式计算:Q=AV (1)式中:Q设计流量(m3/s);A水流有效断面面积(m2);V流速(m/s)。b)恒定流条件下排水管道的流速应按(2)式计算:V=1 2312 (2)式中:V流速(m/s);R水力半径(m);I水力坡降;n粗糙系数。6.3.2.2 深层排水隧道最小设计流速,应符合下列规定:a)雨水或合流污
47、水隧道在满流时为 0.75 m/s;b)污水隧道在非满流(最不利工况)时为 0.6 m/s;c)当管内设计流速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应增加定期冲洗措施,冲洗流速不应小于 1.2 m/s。6.3.2.3 深层排水隧道采用压力流时,排水隧道的设计流速宜采用 0.6 m/s2.0 m/s。6.3.2.4 深层排水隧道中钢筋混凝土管或水泥砂浆抹面的粗糙系数宜取 0.013-0.014,塑料内衬表面的粗糙系数宜取 0.0090.011。6.3.2.5 不同直径隧道在竖井内连接,宜采用管顶平接。6.3.2.6 每隔一定距离应设排气竖井,输送污水或合流水时应设除臭设施。6.3.2.7 隧道应结合输送介质采取相
48、应防渗防腐措施。6.3.3 竖井设计 DB42/T 19222022 12 6.3.3.1 竖井型式宜根据深隧系统的输送介质类型合理确定,常用的竖井型式包括涡旋式竖井、螺旋坡道式竖井、折板式竖井、跌落式竖井等。6.3.3.2 竖井设计应满足消能、转输、通风、排气等功能要求;应消除水流的动能及势能,去除水流夹带的空气。6.3.3.3 竖井宜由连接结构(进水部件)、垂直下沉竖井(井筒)以及消能除气室(底舱)组成。6.3.3.4 竖井底板应能减缓水流冲击力,并应耐受冲击磨蚀。6.3.3.5 竖井设计应采用水力模型进行模拟计算,并宜采用比例模型进行水力参数试验以合理设定设计参数。6.3.4 预处理系统
49、设计 6.3.4.1 预处理系统包括拦截设施、提升泵房和入流竖井等。拦截设施包括粗格栅、细格栅和沉砂池等,处理程度和工艺流程应根据进水水质情况确定。6.3.4.2 预处理系统应设置事故排出口和流量控制措施。地下式预处理系统应设置事故排水设施,保证地下站区安全。进水量变化较大的预处理系统宜设置调节水量的设施。6.3.4.3 预处理构筑物主要设备如水泵、格栅等不应少于两台(套),并有保证系统可靠运行的措施;6.3.4.4 进入预处理站污水和合流水质应满足 GB/T 31962 的规定。6.3.5 深隧泵站设计 6.3.5.1 深层排水隧道泵站的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污水输送隧道泵站的设计流量,应
50、按隧道的最高日最高时流量计算确定;b)雨洪排放隧道泵站的设计流量,应按泵站进水总管的设计流量计算确定;c)用于溢流污染控制隧道泵站的设计流量,应根据调蓄设施排空时间计算确定。设计放空时间应根据下游污水系统的收纳能力和溢流控制率等综合因素确定,宜为 24 h-48 h;d)深隧泵站土建宜按远期规模设计,水泵机组应按近期规模配置,预留远期机位。6.3.5.2 深层排水隧道泵站的水泵扬程应符合下列规定:a)污水泵的设计扬程,应根据设计流量、设计工况下前池水位与出水管渠水位差、水泵管路系统的水头损失综合确定其水泵流量区间、扬程区间及高效工况点,并考虑0.5 m1.0 m安全水头;b)雨水泵的设计扬程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