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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7 T 5259-2023 《健康建筑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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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7 T 5259-2023 《健康建筑评价标准》.pdf

    1、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DBDB37/T 52592023 J*-2023健康建筑评价标准Assessment standard for healthy building2023-10-10 发布2023-12-01 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健康建筑评价标准Assessment standard for healthy buildingDB37/T 5259202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2023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大卫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施行日期:2023

    2、 年 12 月 01 日2023 济南2023 年 第 10 号 基坑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标准岩石耐磨性钢针法试验规程水泥土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地下空间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装配式空心板叠合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假山工程技术标准健康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材评价标准装配式混凝土楼梯应用技术标准地下成孔成槽质量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建筑氡检测与防治技术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智慧灯杆工程建设标准城市道路混凝土箱涵技术标准 城市道路隧道工程设计标准钢丝网架(片)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体系应用技术标准海水淡化水纳入城市供水系统水质安全保障技术标准和市政基础设施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等 18 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业经审定

    3、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现予以发布,自 2023 年 12月 1 日起施行。原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DB37/T 5120-2018、IPS 现浇混凝土剪力墙自保温体系应用技术规程DBJ/T 14-088-2012 同时废止。以上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附件: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名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主编单位 1 基坑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标准 DB37/T 5253-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2

    4、 岩石耐磨性钢针法试验规程 DB37/T 5254-2023 山东建投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3 水泥土检测技术标准 DB37/T 5255-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滨州市诚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4 民用地下空间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DB37/T 5256-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济南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5 装配式空心板叠合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 DB37/T 5257-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6 假山工程技术标准 DB37/T 5258-2023 济南园林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7 健康建筑评价标准 DB37/T 5259-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大卫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8 绿色建材评价标准 DB37/T 5260-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青岛北苑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9 装配式混凝土楼梯应用技术标准 DB37/T 5261-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瑞坤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0 地下成孔成槽质量检测技术标准 DB37/T 5262-2023 山东鲁勘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建筑大学 11 民用建筑氡检测与防治技术标准 DB37/T 5263-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12 民

    6、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DB37/T 5120-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13 智慧灯杆工程建设标准 DB37/T 5264-2023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 城市道路混凝土箱涵技术标准 DB37/T 5265-2023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 城市道路隧道工程设计标准 DB37/T 5266-2023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16 钢丝网架(片)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体系应用技术标准 DB37/T

    7、 5267-2023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 山东省中工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17 海水淡化水纳入城市供水系统水质安全保障技术标准 DB37/T 5268-2023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大学 18 市政基础设施岩土工程勘察标准 DB37/T 5269-2023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前言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119号)的要求,编制组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经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国内研究成果,并结合山东地区

    8、的气候条件、地域特点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编制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空气;5.水;6.舒适;7.健身;8.人文;9.服务;10.提高与创新。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29号,邮政编码:250031,电话:0531-85595189,E-mail:sds_)。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大卫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本 标 准 参 编 单 位: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鲁

    9、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东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鲁建星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美诺邦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济南绿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昭王衍争孙鸿昌孙秀萍李向东贾庆文朱庆丰李迪徐涛李震嵇飙赵明辉常维峰刘向军黄广国李荣李秀森杨友波刘菲周海康翠霞田峻孙莉莉王鹏程明强锋丁超井坤龚娇李娟李天勋季旺然刘钰蔡俊峰马鹏真李军伟张双军刘峰金鹏张铁波李煊宇孙彦松杨正祥王洪明田哲宋文寅朱航李海滨董璨刘瑞陈传根李鑫祥曹瑞泽李青灿颜承宇黄栎洲宿春泉王国华孙秀娟成存瑜林寒冰徐翠李萌张华东兰宏伟单琪深李庭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邱立平孟冲张继军朱昕虹杜晓通宋

    10、英芳田彦法孙波秦旭 目 次 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43.1 一般规定.43.2 评价方法与等级划分.44 空气.64.1 控制项.64.2 评分项.6 浓度限值.6 源头控制.7 净化与监测.85 水.105.1 控制项.105.2 评分项.10 水质.10 水系统.116 舒适.136.1 控制项.136.2 评分项.16 声环境.16II 光环境.17 热环境.19IV 人体工程学.207 健身.227.1 控制项.227.2 评分项.22 室外.22 室内.248 人文.268.1 控制项.268.2 评分项.26 交流.26 心理.27 全龄友好.289 服务.309.

    11、1 控制项.309.2 评分项.30 物业.30 食品.33 活动.3410 提高与创新.3510.1 一般规定.3510.2 加分项.35本标准用词说明.39引用标准名录.40附:条文说明.42 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 Regulations.43.1 General Requirements.43.2 Assessment and Rating.44 Air.64.1 Prerequisite Items.64.2 Scoring Items.6 Concentration Limit.6 Source Control.

    12、7 Purification and Monitoring.85 Water.105.1 Prerequisite Items.105.2 Scoring Items.10 Water Quality.10 Water System.116 Comfort.136.1 Prerequisite Items.136.2 Scoring Items.16 Acoustic Environment.16II Lighting Environment.17 Hygrothermal Environment.19IV Ergonomic Design.207 Exercise.227.1 Prerequ

    13、isite Items.227.2 Scoring Items.22 Outdoor.22 Indoor.248 Humanity.268.1 Prerequisite Items.268.2 Scoring Items.26 Communication.26 Psychology.27 Age-friendly.289 Service.309.1 Prerequisite Items.309.2 Scoring Items.30 Property Management.30 Food.33 Activity.3410 Promotion and Innovation.3510.1 Gener

    14、al Requirements.3510.2 Bonus Items.35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39List of Quoted Standards.40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42 11 总则1.0.1 为贯彻健康中国战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升建筑健康性能,规范、指导我省健康建筑建设与评价,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民用建筑健康性能的评价。1.0.3 健康建筑评价应对建筑的空气、水、舒适、健身、人文、服务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1.0.4 健康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

    15、,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 术语2.0.1 健康建筑 healthy building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上,提供更加健康的环境、设施和服务,促进使用者的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健康,实现健康性能提升的建筑。2.0.2 全装修 full decoration在交付前,住宅建筑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2.0.3 室内空气质量表观指数 indoor air quality apparent index定量描述室内空

    16、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2.0.4 生理等效照度 equivalent melanopic illuminance根据辐照度对人的非视觉系统的作用而导出的光度量。2.0.5 声景 soundscape在给定场景下,个体或群体所感知、理解或体验的声环境。2.0.6 全龄友好 age-friendly针对老年、青壮年、少年、儿童等各个年龄段的特点,提供相应的人性化设计与服务设施,满足不同年龄层次人群出行、健身、交流等方面的需求。2.0.7 人体工程学 ergonomics使工具或设施尽量适合人体的构造、尺度和自然形态,从而尽量减少长期使用造成疲劳或损伤的科学。2.0.8 主动健康 proactiv

    17、e health人类围绕生命健康价值创造展开的所有社会活动的总和。包括从社会活动源头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在社会活动各过程中干预健康安全风险、创造健康价值,在各个社会活动环节应对人口安全危机等。2.0.9 心理健康 mental health个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潜力、能够应对正常的生活压力、能够有成效地从事工作、有幸福感的状态。2.0.10 健康建筑产品 healthy building product以促进使用者的全面健康、提升建筑健康性能为目标,符合健康建筑参数要3求的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家电部品、设备设施等建筑产品。43 基 本 规 定3.1 一 般 规 定3.1.1 健康建筑的评价应以全装修

    18、的建筑群、单栋建筑或建筑内区域为评价对象。3.1.2 评价时应遵循从严原则,当评价单栋建筑或建筑内区域时,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参评范围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指标进行评价。3.1.3 健康建筑的评价应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在施工图审查完成之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3.1.4 健康建筑应采用促进人们身心健康的适宜技术、产品、材料、设备、设施和服务,并应对健康建筑的设计和运行进行全过程控制。3.1.5 申请评价方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参评建筑进行综合性技术分析,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制定运行管理制度,并应在评价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申请

    19、评价方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3.1.6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对申请运行评价的建筑,应进行现场考察。3.2 评价方法与等级划分3.2.1 健康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应由空气、水、舒适、健身、人文、服务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体系还应统一设置加分项。3.2.2 当进行设计评价时,应对空气、水、舒适、健身、人文五类指标进行评价,可预评服务章节指标;当进行运行评价时,应对六类指标全部进行评价。3.2.3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应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应为分值。3.2.4 评价指标体系六类

    20、指标的满分值均应为 100 分。六类指标各自的评分项得分应分别记为 Q1、Q2、Q3、Q4、Q5、Q6。加分项的附加得分应记为 Q7 并应按本标准“提高与创新”章节确定。3.2.5 健康建筑评价的总得分应按下式进行计算,评价指标体系六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 w1w6 应按表 3.2.5 取值。Qw1Q1w2Q2w3Q3w4Q4w5Q5w6Q6Q7(3.2.5)5表 3.2.5 评价指标体系六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评价指标评价类型空气w1水w2舒适w3健身w4人文w5服务w6设计评价居住建筑0.230.210.260.13 0.17 公共建筑0.270.190.240.120.18 运行评价居住建筑0.

    21、200.180.240.110.150.12公共建筑0.240.160.220.100.160.12注:表中“”表示服务章节指标不参与设计评价,但可预评服务章节指标。3.2.6 健康建筑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4 个等级。4 个等级的健康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 30 分,当总得分分别达到 40 分、50 分、60 分、80 分时,健康建筑等级分别对应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64 空气4.1 控 制 项4.1.1 应对建筑室内空气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进行浓度预评估,且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22、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的规定。4.1.2 应控制建筑室内颗粒物浓度,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应高于 25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不应高于 50g/m3。4.1.3 室内使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不应使用含有石棉的建筑材料和物品;不应使用铅含量超过 90mg/kg 的木器漆、防火涂料及饰面材料。4.1.4 木家具的有害物质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 的规定,塑料家具的有害物质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8481 的规定。4.1.5 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

    23、一氧化碳(CO)浓度监测装置。4.2 评 分 项 浓 度 限 值4.2.1 控制室内空气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 的浓度,评价总分值为 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 室内空气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 浓度均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规定限值的 90%,得 4 分;2 室内空气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 浓度均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规定限值的 80%,得 8 分。4.2.2 控制室内空气中 PM2.5 和 PM10 的浓度,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PM2.5 年均浓度不高于

    24、15g/m3,PM10 年均浓度不高于 30g/m3,得 5 分;2 允许全年不保证 5d 条件下,PM2.5 日平均浓度不高于 35g/m3,PM10 日平均浓度不高于 75g/m3,得 5 分。4.2.3 控制室内空气中放射性物质氡的浓度不大于 100Bq/m3,CO2 浓度不大于0.09%,评价分值为 6 分。7 源 头 控 制4.2.4 建筑外门窗、幕墙具有阻隔室外空气污染物进入室内的作用,评价总分值为8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1 建筑外门可自动关闭,得 4 分;2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 31433 中规定的 7 级;幕墙的气密性

    25、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 31433 规定的 3 级,得 4 分。4.2.5 建筑围护结构设计进行霉菌滋生风险预评估,运行期建筑内表面无明显的霉菌斑,评价分值为 6 分。4.2.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满足下列规定,评价总分值为 12 分。满足下列要求中的 2项,得 8 分,满足 3 项及以上,得 12 分。1 地板、地毯、地坪材料、墙纸等产品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的含量不超过 0.01%;2

    26、室内地面铺装产品中,地毯类产品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及甲醛的释放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7 中 A 级要求,木地板类产品的甲醛释放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 规定限值的 70%的要求,聚氯乙烯卷材类产品的挥发物的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 规定限值的 70%的要求;3 室内木器漆的 VOC 含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 规定限值的 70%的要求,室内胶粘剂类产品的 VOC 含量满

    27、足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 规定限值的 70%的要求,涂料、腻子等满足现行行业标准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水性内墙涂覆材料JG/T 481 规定的要求,饰面型防火涂料的 VOC 含量低于 60g/L,防水涂料 VOC含量低于 150g/L,室内使用木器漆产品中 40%采购成本以上为水性木器漆产品;4 主要功能房间内安装的具有特殊功能的多孔材料的甲醛释放率不高于0.05mg/(m2h)。4.2.7 家具和室内陈设品满足下列规定,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满足下列要求中的 28项,得 6 分,满足 3 项及以上,得 10 分。1 来源可溯,具有信息完整的

    28、产品标签,包含有害物质含量信息及健康影响声明;2 床垫等软体家具甲醛释放率不高于 0.05mg/(m2h);3 邻苯二甲酸酯类(PAEs)、卤素阻燃剂的含量不超过 0.01%;4 纺织、皮革类产品中残余表面活性剂(辛基酚 OP、壬基酚 NP、辛基酚聚氧乙烯醚 OPEO、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NPEO 总量)不超过 25mg/kg。4.2.8 采取措施避免建筑内气味、颗粒物、臭氧、热湿等特殊散发源空间的污染物串通到室内其他空间或室外活动场所,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设置自动关闭的门,得 2 分;2 设置独立的局部机械排风系统且排风量满足需求,并设置相应的补风措施,得 4

    29、 分;3 排风系统入口处设有止回装置,无污染物的倒灌,空间内无异味,得 2 分。4.2.9 采取措施保障厨房的排风要求,防止厨房油烟串通到室内其他空间及室外活动场所,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设置吸油烟机等机械排风设备,单台设备的最大静压大于 600Pa 或最大风量大于 15m3/min,得 2 分;2 设置补风渠道,排风设备可按设计风量正常运转,厨房换气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的规定,得 3 分;3 共用烟道安装逆止阀与烟道之间连接牢固,无漏风且安装防油烟气味倒灌装置,得 3 分。净化与监测4.2.10 主要功能房间设

    30、置空气净化装置,评价总分值为 12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 80%以上面积的主要功能房间内设置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集中式新风系统,或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分户式新风系统,或在空调系统内部设置净化装置、模块,且其污染物净化效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系统用空气净化装置GB/T 34012中 A 级的规定,得 12 分;2 90%以上数量的主要功能房间内设置洁净空气量适宜的独立空气净化器得99 分;空气净化器净化能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空气净化器GB/T 18801 中高效级的规定,得 12 分。4.2.11 设置空气质量监控与显示系统,评价总分值为 12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能监测并实时显示

    31、室内 PM10、PM2.5、CO2 浓度,且有参数越限报警、事故报警及报警记录功能,并设有系统或设备故障诊断功能,其存储介质和数据库能记录连续一年以上的运行参数,得 5 分;2 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与所有室内空气质量调控设备组成自动控制系统,得 4分;3 对室内空气质量表观指数进行显示,得 3 分。105 水5.1 控 制 项5.1.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的规定,直饮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每半年应检测建筑生活饮用水的水质。5.1.2 非传统水源、游泳池、生活热水、供暖空调系统、景观水体等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每年应定期

    32、检测建筑各类用水的水质。5.1.3 卫生器具和地漏应设置水封,且应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 50mm。5.1.4 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应具备防止管道内回流污染的措施。5.1.5 生活饮用水水箱间、给水泵房、水质净化设备间等供水设施重要部位应设置入侵报警系统、门禁等技防、物防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并安排专人管理。5.2 评 分 项 水质5.2.1 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下列指标规定,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生活饮用水总硬度按表 5.2.1-1 的规则评分,最高得 4 分。表 5.2.1-1 生活饮用水总硬度评分规则生活饮用水总硬度 TH(以 CaCO3

    33、计,mg/L)得分150TH300275TH15042 生活饮用水菌落总数按表 5.2.1-2 的规则评分,最高得 4 分。表 5.2.1-2 生活饮用水菌落总数评分规则生活饮用水菌落总数 TBC(MPN/mL 或 CFU/mL)得分20TBC1002TBC2045.2.2 设置直饮水系统或设施,评价分值为 7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 公共建筑在有人员长时间停留的场所每层设置直饮水用水点,且供水半径不大于 100m,得 3 分,供水半径不大于 30m,得 7 分;2 住宅分户设置户式直饮水处理设备或管道直饮水系统给水点,得 7 分。115.2.3 集中生活热水系统采取措施控制嗜肺军团菌滋生,

    34、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热水供水系统用水点水温不低于 46,热水循环系统的回水温度不低于50,设置的水温在线监测系统具有监测供回水温度的功能,得 4 分;2 设置嗜肺军团菌抑菌、杀菌装置,并在运行期间对其进行定期清洗和维护,得 4 分。5.2.4 生活饮用水给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采取措施满足卫生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12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使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 规定的成品水箱,得 4 分;2 进出水管的布置不产生死水区,水池、水箱分两格设置,可交替清洗消毒操作,不间断保障用户的用水,得 4 分;3 储水设施定期

    35、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少于 1 次,得 4 分。5.2.5 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且具有参数越限报警、事故报警及报警记录功能,其存储介质和数据库可连续记录一年以上的运行数据,评价总分值为 12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生活饮用水、游泳池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具有监测浊度、余氯的功能,得 3分;具有监测浊度、余氯、pH 值、TDS 的功能,得 5 分;2 管道直饮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具有监测 pH 值、TDS 的功能,终端(户式)直饮水设智能屏显水龙头,实时监测出水水质,得 3 分;3 非传统水源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具有监测浊度、余氯的功能,得 3 分;具有监测浊度、余氯、pH 值、TDS 的

    36、功能,得 4 分。5.2.6 室内生活饮用水管道使用铜管、不锈钢管,评价分值为 7 分。水 系 统5.2.7 室内给水排水管道采取防结露和避免渗漏的措施,评价分值为 8 分。5.2.8 卫生间采用同层排水方式和防干涸功能的地漏,评价总分值为 11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采用整体卫浴设施实现同层排水或卫生器具采用墙排方式实现同层排水,得 5 分;122 卫生间采用降低噪声的有效措施,且使用率不小于 50%,得 3 分;3 使用具有防干涸功能的地漏,且住宅淋浴间地漏最小排水流量不小于 0.6L/s,得 3 分。5.2.9 厨房和卫生间分别设置排水系统,评价分值为 10 分。5.2.1

    37、0 公共卫生间采取下列卫生措施,评价总分值为 11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1 坐便器具备自动更换垫圈功能,得 2 分;2 公共卫生间内全部卫生洁具采用无接触式用水方式,得 4 分;3 设置无障碍厕所、第三卫生间或家庭卫生间,并进行无接触用水设计,得 4分;4 20%以上的卫生间至少设置 1 个具备基本智能功能的智能坐便器,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卫生洁具智能坐便器GB/T 34549 要求,得 1 分。5.2.11 化粪池的位置避开建筑、小区主要出入口和人员聚集场所,远离住宅建筑的起居室,评价分值为 6 分。136 舒适6.1 控 制 项6.1.1 建筑物外部噪声源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

    38、限值应符合表 6.1.1 的规定。表 6.1.1 建筑物外部噪声源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限值 房间的使用功能噪声限值(等效声级(LAeq.T,dB)昼间夜间睡眠4030阅读、自学、思考35教学、医疗、办公、会议及日常生活40 通过扩声系统传输语言信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50注:1 当建筑位于2类、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噪声限值可放宽5dB;2 夜间噪声限值应为夜间8h连续测得的等效声级LAeq.8h;3 当1h等效声级LAeq.1h能代表整个时段噪声水平时,测量时段可为1h。6.1.2 建筑物内部建筑设备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限值应符合表 6.1.2 的规定。表 6.1.2

    39、建筑物内部建筑设备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限值房间的使用功能噪声限值(等效声级(LAeq.T,dB)睡眠(夜间)33 阅读、自学、思考40 日常生活40 教学、医疗、办公、会议45 通过扩声系统传输语言信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55 6.1.3 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住宅分户墙、分户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其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与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D nT.W+C)不应小于 50dB;2 噪声敏感房间与产生噪声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其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与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D nT.W+Ctr)不应小于 50dB;3 噪声敏感房间与普通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

    40、,其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与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D nT.W+C)不应小于 45dB;144 室外与噪声敏感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其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与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D2m.n T.w+Ctr)不应小于 35dB;5 以睡眠为主要功能的房间顶部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其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LnT.w)不应大于 65dB;其他噪声敏感房间顶部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其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LnT.w)不应大于 70dB。6.1.4 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 Z 振级限值及适用条件应符合表 6.1.4 的规定。表 6.1.4 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 Z 振级限值房间的使用功能 Z 振级 VLZ(

    41、dB)昼间 夜间 睡眠 78 75 日常生活 78 6.1.5 天然光光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和一般病房的采光等级不应低于级,住宅建筑的厨房应有直接采光,每套住宅中至少应有一个卫生间可直接采光;2 每套住宅中至少应有 1 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要求;老年人照料设施、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医院病房的主要功能房间应满足相关日照标准要求;3 普通教室的采光等级不应低于级,侧面采光的采光均匀度不应低于 0.5;4 老年人照料设施内居室的日照标准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 的要求;幼儿园的主要功能房间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

    42、计规范JGJ 39 的要求;5 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窗的颜色透射指数(RaT)不应低于 80;6 顶部采光时,采光均匀度不应低于 0.7;侧面采光时,有效进深范围内的采光均匀度不应低于 0.4。6.1.6 一般照明光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场所的功能性照明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 的要求;2 室内外照明光源色温应满足表 6.1.6 的要求;15表 6.1.6 照明光环境色温要求室外公共活动区 室内活动区 公共建筑 住宅建筑 卧室 其他房间 5000K 4000K 3000K 4000K

    43、3 室内照明一般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 80、特殊显色指数(R9)不应小于 0,色容差不应大于 5SDCM;室外照明一般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 60,色容差不应大于 7SDCM;4 室内人员长时间停留的场所,照明系统光生物安全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 20145 中无危险类(RG0)的要求;5 各场所选用光源和灯具的闪变指数(PstLM)不应大于 1。儿童及青少年长时间学习或活动的场所选用光源和灯具的频闪效应可视度(SVM)不应大于 1.0,其他人员长时间停留场所不应大于 1.3;6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最小水平照度及最小半柱面照度均不应低于 21x;夜间健身步道

    44、的最小水平照度及最小半柱面照度均不应低于 51x;活动场地最小水平照度不应小于 10lx,最小半柱面照度不应小于 5lx;7 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 及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 的规定。6.1.7 建筑屋顶和东西外墙内表面最高温度应符合表 6.1.7 的要求。表 6.1.7 屋顶和外墙内表面最高温度限值房间类型自然通风房间空调房间重质围护结构(D2.5)轻质围护结构(D2.5)内表面最高温度i.max外墙te.maxti+2ti+3屋顶te.maxti+2.5ti+3.5注:i.max 为内表面最高温度(),t

    45、e.max 为室外逐时空气温度最高值(),ti 为室内空气温度(),D 为热惰性指标。6.1.8 对建筑内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其连接管道进行有效的隔振降噪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梯井道及电梯机房不应紧邻有睡眠要求的房间布置;当紧邻其他噪声敏感房间布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162 选用低噪声产品并采取有效的隔振、消声、隔声措施;3 产生振动、噪声的设备应设于机房内,当与噪声敏感房间相邻布置时,机房应采取吸声、隔声、隔振措施。6.2 评 分 项 声 环 境6.2.1 建筑所处场地的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的限值,评价总分值为 3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46、:1 环境噪声值大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但不大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得 1 分;2 环境噪声值大于 1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但不大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得 2 分;3 环境噪声值不大于 1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得 3 分。6.2.2 降低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累计分值超过 8 分时,应取为 8 分:1 以睡眠为主要功能的房间,夜间室内噪声等效声级 LAeq.8h30dB(A),最大时间计权声级 LAFmax45dB(A),得 4 分;2 以阅读、学习、思考为主要功能的房间,室内噪声等效声级 LAeq35

    47、dB(A),得 4 分;3 以日常生活活动、教学、医疗、办公、会议为主要功能的房间,室内噪声等效声级 LAeq40dB(A),得 4 分;4 通过扩声系统传输语言信息的场所,室内噪声等效声级 LAeq50dB(A),得 3 分。6.2.3 噪声敏感房间隔声性能良好,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住宅卧室与邻户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其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与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DnT.w+C)55dB,除住宅卧室以外的噪声敏感房间与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其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与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DnT.w+C)50dB,得 4 分;2 室外与噪声敏感房间之

    48、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其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与交17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D2m.nT.w+Ctr)40dB,得 2 分;3 以睡眠为主要功能的房间上部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其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 LnT.w60 dB;其他噪声敏感房间顶部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其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 LnT.w65 dB,评价分值为 2 分。6.2.4 建筑物内外部振动源对噪声敏感房间无结构噪声干扰,评价总分值为 3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1 居住建筑中有睡眠要求的功能房间,夜间结构噪声低频等效声级 LAeq.T.L30dB(A),得 3 分;2 公共建筑中有阅读、自学、思考要求,以及有教学、医疗、办公、会议

    49、要求的功能房间,结构噪声低频等效声级 LAeq.T.L35dB(A),得 3 分。6.2.5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建筑内外部的声环境,评价总分值为 7 分,建筑内外部声环境改善措施按表 6.2.5 的规则分别评分。表 6.2.5 建筑内外部声环境改善措施建筑类别措施得分居住建筑1 交通干线两侧采取设置声屏障、绿化降噪等措施22 采用同层排水或其他降低排水噪声的有效措施,使用率不小于50%23 设置通风隔声窗等措施降低室内换气时室外噪声影响24 运用声音的要素,结合建筑或建筑群的景观设计,进行声景设计1公共建筑1 开放办公空间、会议室、医院就诊大厅或其他类似空间吊顶采用降噪系数 NRC0.6 的吸声

    50、材料或构造22 开放办公空间采取声掩蔽系统保证交流私密性13 扩声系统传输语言信息的场所,500Hz1000Hz 混响时间不超过 2.0s,或语言清晰度指标不低于 0.5024 多功能厅、接待大厅、大型会议室和其他有声学要求的重要房间进行专项声学设计,满足相应功能要求2II 光 环 境6.2.6 充分利用天然光,评价总分值为 5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1 居住建筑所有人员活动空间的采光系数等级均不低于级,得 5 分;2 公共建筑按表 6.2.6 的规定分别评分并累计。18表 6.2.6 公共建筑天然光利用的要求序号房间/区域要求得分1主要功能房间天然光照度值不低于 300lx 且时数平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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