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37/T 51202023J XXXX20XX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Standard for indoo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of civil building engineering 2023-10-10 发布2023-12-01 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DB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Standard for indoo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control of civil building enginee
2、ringDB37/T 5120202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XXXXX-20XX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施行日期:2023 年 12 月 01 日 2023 济南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公 告 2023 年 第 10 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关于批准发布基坑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标准等 18 项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的 公 告 基坑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标准岩石耐磨性钢针法试验规程水泥土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地下空间装配式建筑评价
3、标准装配式空心板叠合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假山工程技术标准健康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材评价标准装配式混凝土楼梯应用技术标准地下成孔成槽质量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建筑氡检测与防治技术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智慧灯杆工程建设标准城市道路混凝土箱涵技术标准 城市道路隧道工程设计标准钢丝网架(片)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体系应用技术标准海水淡化水纳入城市供水系统水质安全保障技术标准和市政基础设施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等 18 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现予以发布,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原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DB37/T 5120-2018、IPS
4、 现浇混凝土剪力墙自保温体系应用技术规程DBJ/T 14-088-2012 同时废止。以上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附件: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名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名单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主编单位 1 基坑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标准 DB37/T 5253-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2 岩石耐磨性钢针法试验规程 DB37/T 5254-2023 山东建投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3 水泥土检测技
5、术标准 DB37/T 5255-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滨州市诚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4 民用地下空间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DB37/T 5256-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济南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5 装配式空心板叠合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 DB37/T 5257-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6 假山工程技术标准 DB37/T 5258-2023 济南园林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 健康建筑评价标准 DB37/T 5259-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大卫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8 绿色建材
6、评价标准 DB37/T 5260-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青岛北苑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9 装配式混凝土楼梯应用技术标准 DB37/T 5261-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瑞坤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0 地下成孔成槽质量检测技术标准 DB37/T 5262-2023 山东鲁勘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建筑大学 11 民用建筑氡检测与防治技术标准 DB37/T 5263-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1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DB37/T 5120-2023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13 智
7、慧灯杆工程建设标准 DB37/T 5264-2023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 城市道路混凝土箱涵技术标准 DB37/T 5265-2023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 城市道路隧道工程设计标准 DB37/T 5266-2023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16 钢丝网架(片)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体系应用技术标准 DB37/T 5267-2023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 山东省中工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17 海水淡化水纳入城市供水系统水质安全保障
8、技术标准 DB37/T 5268-2023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大学 18 市政基础设施岩土工程勘察标准 DB37/T 5269-2023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 前 言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建标字202119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立足山东省民用建筑工程实际,经广泛调查研究,大量试验论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DB37/T 51202018 进行了修订。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9、:总则、术语、材料、工程勘察设计及材料选择、工程施工、验收和附录。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部分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并对部分限量值进行调整;修改了氡、甲醛、氨、TVOC 等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量值;细化并完善了 TVOC 的检测方法,修改了甲醛的检测方法为 AHMT 分光光度法;修订了类民用建筑工程和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控制范围;增加了民用建筑氡防治设计要求;对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装饰装修工程提高了污染控制严格的控制要求;明确了室内空气中氡浓度检测方法。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如
10、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 29 号,邮政编码:250031,E-mail:,电话:0531-85595313)。主 编 单 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参 编 单 位: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峰城(青岛)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济南长清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山东交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山东世徳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单县市政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青岛建国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青岛荣泰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孙秀萍 赵明辉 王 志 叶德才 张敏敏 侯书平 程咸进 王雨伯 齐 伟 黄 芳 兰功峰 王冬菊 庞成瑞 王
11、 昭 孟 波 李小龙 袁连宝 高 平 张晓英 刘 刚 侯广国 杨志强 董春华 张凤涛 吴丽丽 苗慧霞 王露萍 李爱卿 刘业梅 李大正 张志扬 翟小叶 王德卫 郑海华 赵 靓 许哲涛 卫广辉 冯艳君 张立成 刘红霞 2宋建华 卢蓁滢 陈 祎 王志恒 杨 凡 万金煌 张敬福 韩梓煜 主要审查人:王 华 许 庚 母锐敏 沈浩松 于晓明 栾玲玉 杨新飞 李大伟 张秀英 1 目次 1 总则.12 术语.23 材料.33.1 一般规定.33.2 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33.3 人造板及其制品.33.4 涂料.43.5 胶粘剂.53.6 水性处理剂.63.7 建筑外窗和户门.63.8 其他材
12、料.74 工程勘察设计及材料选择.94.1 一般规定.94.2 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调查及防氡.94.3 氡防治工程设计.104.4 新风系统设计.114.5 材料选择.115 工程施工.135.1 一般规定.135.2 材料进场检验.135.3 施工要求.146 验收.156.1 一般规定.156.2 现场采样要求.166.3 检测方法.186.4 检测结果判定.19附录 A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测定.20本标准用词说明.23引用标准名录.24条文说明.25 2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Materials33.1 Ge
13、neral Requirement33.2 Inorganic Building Materials and Decoration Materials33.3 Wood-based Panels and Finishing Products33.4Coatings43.5 Adhesives53.6 Water-based Treatment Agents63.7 Building Windows and Door63.8 Other Materials74 Survey Design and Choice of Construction Materials for Building Engi
14、neering94.1 General Requirement94.2 Radon Concentration Measurement and Resistance on Construction Sites9 4.3 Engineering Design for Radon Control104.4 Design of Fresh Air System114.5 Choice of Construction Materials115 Construction135.1 General Requirement135.2 On-site Examination on Building Mater
15、ials135.3 Requirement for Construction146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s156.1 General Requirement156.2 On-site Sampling Requirements166.3 Test Method186.4 Test Conclusion18Appendix AMeasurement of Indoor 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T V O C)2 0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23List of Quoted Stan
16、dards24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5 11 总 则 1.0.1 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中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保证室内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统一验收标准和评价方法,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不适用于工业生产房屋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1.0.3 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应划分为以下两类:1 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居住功能公寓、医院、老年
17、人照料房屋设施、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军人宿舍等;2 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以及工业建筑中用于办公和生活的场所等。1.0.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 术 语 2.0.1 民用建筑工程civil building engineering本标准所指民用建筑工程是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统称。2.0.2 环境测试舱environmental test chamber模拟室内环境测试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的化学污
18、染物释放量的设备。2.0.3 空气中氡浓度radon concentration单位体积空气中氡的放射性活度,SI 单位为 Bq/m3。2.0.4 人造板wood-based panels以木材或非木材植物纤维材料为主要原料,加工成各种材料单元,施加(或不施加)胶粘剂和其他添加剂,组坯胶合而成的板材或成型制品。2.0.5 木塑制品 wood-plastic composite products由木质纤维材料与热塑性高分子聚合物按一定比例制成的产品。2.0.6 水性处理剂water based treatment agents 以水作为稀释剂,能浸入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内部,提高其阻燃、防
19、水、防腐等性能的液体。2.0.7 本体型胶粘剂 bulk adhesive 溶剂含量或者水含量占胶体总质量在 5%以内的胶粘剂。2.0.8 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量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在本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下,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简称 TVOC。2.0.9 材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in materials在本标准规定条件下,测得的单位体积或质量材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简称 VOC。2.0.10 新风系统 outdoor air system由风机、净化等处理设备、风管及其部件组成,
20、将新风送入室内,并将室内空气排至室外的通风系统。2.0.11 最小新风量minimum fresh air requirement建筑物内满足人体健康和环境舒适所必需的新鲜空气量。2.0.12 换气次数air changes每小时的通风量与房间容积之比。2.0.13 装饰装修材料使用量负荷比 decorate material loading factor 室内装饰装修时,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总暴露面积与房间净空间容积之比。33 材料3.1 一 般 规 定3.1.1 民用建筑工程所用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的类别、数量和施工工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3.1.2 不得使用国
21、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3.2 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3.2.1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砖、砌块、水泥、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放射性限量应符合表 3.2.1 的规定。表 3.2.1 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放射性限量 测定项目限量内照射指数(IRa)1.0外照射指数(I)1.03.2.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陶瓷砖、建筑卫生陶瓷、石膏制品、吊顶材料、无机粉状粘结材料等,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表 3.2.2 的规定。表 3.2.2 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放射性限量 测定项目限量A 类B 类内照射指数(IRa)1.01.3外照
22、射指数(I)1.31.93.2.3 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放射性核素的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的规定。3.3 人造板及其制品3.3.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应测定甲醛释放量。3.3.2 人造板及其制品可采用环境测试舱法或干燥器法测定甲醛释放量,当发生争议时应以环境测试舱法的测定结果为准。3.3.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表 3.3.3 的规定。表 3.3.3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 测定方法限量环境测试舱法(mg/m3)0.124干燥器法(mg/L)1.5 43.3.4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环境测试舱法
23、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 相关附录进行;干燥器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 17657 的规定进行。3.4 涂 料 3.4.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涂料、水性腻子和硅藻泥装饰壁材,应测定甲醛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 3.4.1 的规定。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 的规定。表 3.4.1 室内用水性涂料、水性腻子和硅藻泥装饰壁材中游离甲醛限量 测定项目限量水性涂料水性腻子硅藻泥装饰壁材甲醛含量(mg/kg)505053.4.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和腻子,应测定挥发性有机
24、化合物(VOC)和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 3.4.2 的规定。测定方法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 的规定。表 3.4.2 室内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含腻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限量 涂料(含腻子)分类VOC(g/L)苯(%)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醇酸类4500.15硝基类7000.120不饱和聚酯类4200.110聚氨酯类面 漆 光 泽 80 单位5500.120面漆光泽80 单位6500.1203.4.3 聚氨酯类涂料测定固化剂中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的含量后,应按其规定的最小稀
25、释比例计算出聚氨酯类涂料中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含量,且潮(湿)气固化型聚氨酯类涂料不应大于 0.4%;其他聚氨酯涂料不应大于 0.2%。测定方法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用漆基 异氰酸酯树脂中二异氰酸酯单体的测定GB/T 18446 的规定。3.4.4 水性墙面涂料中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不应大于 1000mg/kg。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 的规定。53.4.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地坪涂装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和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8468 的规定。3.4.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建筑防水涂料中有
26、害物质限量和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C 1066 的规定。3.4.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建筑防火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和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方法JG/T 415 的规定。3.5 胶 粘 剂 3.5.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胶粘剂,应测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 3.5.1 的规定。表 3.5.1 室内用水性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限量 测定项目限量聚乙酸乙烯酯丙烯酸酯类橡胶类聚氨酯类缩甲醛类其他类VOC(g/L)100100150100150150游离甲醛(g/kg)0.50.
27、51.01.01.03.5.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溶剂型胶粘剂,应测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 3.5.2 的规定。表 3.5.2 室内用溶剂型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限量 测定项目限量氯丁橡胶SBS丙烯酸酯类聚氨酯类其他类苯(g/kg)5.0甲苯+二甲苯(g/kg)20080150150150VOC(g/L)680630600680680甲苯二异氰酸酯(TDI)(g/kg)103.5.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本体型胶粘剂,应测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
28、表 3.5.3 的规定。表 3.5.3 室内用本体型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限量 测定项目限量有机硅类聚氨酯类聚硫类环氧类VOC(g/kg)100505050 63.5.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胶粘剂中游离甲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的测定方法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 的规定。3.6 水性处理剂 3.6.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阻燃剂、防水剂、防腐剂等水性处理剂,应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 3.6.1 的规定。表 3.6.1 室内用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限量 测定项目限量游离甲醛(
29、mg/kg)1003.6.2 水性处理剂中甲醛含量的测定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性涂料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 23993 的规定进行。3.7 建筑外窗和户门 3.7.1 住宅建筑工程所用建筑外窗和户门,应测定空气声隔声性能,其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表 3.7.1 的有关规定。表 3.7.1 住宅建筑外窗、户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 材料种类及位置空气声隔声性能指标(dB)外窗交通干线两侧卧室、起居室(厅)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RwCtr)30其他25户门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RwC)253.7.2 办公室、会议室所用外窗和户门,应测定空气声隔声性能,其指标应符合设
30、计要求及表 3.7.2 的有关规定。表 3.7.2 办公室、会议室外窗、户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 材料种类及位置空气声隔声性能指标(dB)外窗临交通干线的办公室、会议室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RwCtr)30其他25门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RwC)203.7.3 建筑外窗和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485 的规定。73.8 其 他 材 料 3.8.1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能释放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不应大于0.10%,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 18588的规定。3.8.
31、2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混凝土外加剂,其残留甲醛的量不应大于 500mg/kg,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残留甲醛的限量GB 31040 的规定。3.8.3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室内黏合木结构材料,其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0.124mg/m3,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 中附录 B 的规定。3.8.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时,所使用的壁布、帷幕、软包等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0.124mg/m3,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 中附录 B 的规定。3.8.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墙纸(布)中甲醛含
32、量应符合表 3.8.5 的有关规定,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 的规定。表 3.8.5 室内用墙纸(布)中甲醛限量 测定项目限量无纺墙纸纺织面墙纸(布)其他墙纸(布)甲醛(mg/kg)120601203.8.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木塑制品地板、橡塑类铺地材料中挥发物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 的规定,其限量应符合表 3.8.6 的规定。表 3.8.6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木塑制品地板、橡塑类铺地材料中挥发物限量名称限量(g/m2)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发泡类)玻璃
33、纤维基材75其他基材35聚氯乙烯卷材地板(非发泡类)玻璃纤维基材40其他基材10木塑制品地板(基材发泡)75木塑制品地板(基材不发泡)40橡塑类铺地材料503.8.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地毯、地毯衬垫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甲醛的释放量限量 8应符合表 3.8.7 的有关规定,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7 的规定。3.8.7 地毯、地毯衬垫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3.8.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壁纸胶、基膜的墙纸(布)胶粘剂中游离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VOC 限量应符合表 3.8.8 的有关规定,游离甲醛、苯+甲苯+乙苯+二
34、甲苯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2 的规定,VOC 限量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的规定。表 3.8.8 室内用墙纸(布)胶粘剂中游离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VOC 限量 项目限量壁纸胶基膜游离甲醛(mg/kg)100100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g/kg)100.3VOC(g/L)350120名称有害物质项目限量(mg/m2h)地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0.500甲醛0.050地毯衬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1.000甲醛0.050 94 工程勘察设计及材料选择 4.1 一 般 规 定 4.1.1 新建、扩建的民用建
35、筑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建筑场地的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测定,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4.1.2 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有污染控制措施,应进行装饰装修设计污染控制预评价,控制装饰装修材料使用量负荷比和材料污染释放量。鼓励采用装配式装修等先进技术,装饰装修制品、部件宜工厂加工制作、现场安装。4.1.3 民用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设计宜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用途设置新风系统。4.1.4 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通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 的有关规定。对于设置新风系统的民用
36、建筑工程,新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的有关规定。4.1.5 采用自然通风的类民用建筑最小换气次数不应低于 0.5 次/h,民用建筑工程需要长时间关闭门窗使用时,房间应采取通风换气措施,必要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换气措施。4.1.6 住宅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外墙、隔墙、楼板、门窗的隔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的有关规定。4.2 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调查及防氡 4.2.1 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应包括工程所在城市区域土壤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测定历史资料及土壤氡浓
37、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平均值数据。4.2.2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应根据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结果,按下列规定进行防氡处理:1 已进行过土壤中氡浓度区域性测定的民用建筑工程,当土壤氡浓度测定结果平均值不大于 10000Bq/m3 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不大于 0.02 Bq/(m2s),且工程场地所在地点不存在地质断裂构造时,可不再进行土壤氡浓度测定;其他情况均应进行工程场地土壤氡浓度测定;2 当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氡浓度不大于 20000Bq/m3 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不大于 0.05 Bq/(m2s)时,可不采取防氡工程措施;3 当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氡浓度测定结果大于 20000Bq/m3,且小
38、于30000Bq/m3 时,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大于 0.05 Bq/(m2s)且小于 0.10 Bq/(m2s)时,应采取建筑物底层地面抗开裂措施;104 当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氡浓度测定结果大于或等于 30000Bq/m3 且小于50000Bq/m3 时,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大于或等于 0.10 Bq/(m2s)且小于 0.30 Bq/(m2s)时,除采取建筑物底层地面抗开裂措施外,还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 和一级防水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 中的要求,对基础进行处理;5 当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氡浓度平均值不小于 50000Bq/
39、m3 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平均值不小于 0.30 Bq/(m2s)时,应采取建筑物综合防氡措施。4.2.3 当类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平均值不小于 50000Bq/m3 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不小于 0.30 Bq/(m2s)时,应进行工程场地土壤中的镭 266、钍 232、钾 40 比活度测定。当内照射指数(IRa)大于 1.0 或外照射指数(I)大于 1.3 时,工程场地土壤不得作为工程回填土使用。4.2.4 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中氡浓度及土壤表面氡析出率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 附录 C 的规定。4.3 氡防治工程设计 4.3.1 新
40、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应依据建筑场地土壤氡浓度检测结果按表 4.3.1 的要求进行氡防治工程设计。表 4.3.1 土壤分类及氡防治工程设计要求 土壤类别土壤氡浓度(Bq/m3)设计要求120000可不采取防土壤氡工程措施220000 且30000应采取建筑物底层地面抗裂及封堵不同材料连接处、管井及管道连接处等措施330000 且50000除采取土壤类别 2 要求的措施外,地下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 的有关规定进行一级防水处理450000采取综合建筑构造防土壤氡措施注:表中土壤类别系按土壤氡浓度范围划分。4.3.2 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对原建筑进行室内氡浓度检测,
41、依据检测结果采取氡防治措施。4.3.3 三层建筑物以下氡的防治措施应包括土壤氡防治和建筑材料释放的氡防治;三层及以上可只对建筑材料释放的氡进行防治。4.3.4 工程场地为 2 类、3 类土壤的民用建筑,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室内地面应采用混凝土地面,严禁采用土地面、砖地面。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 80mm,并应采取抗裂构造措施。114.3.5 地下商场及其他有人员长时间停留的地下空间除采取一级防水处理和抗裂构造措施以外,必须采用机械通风系统,其氡浓度限量值应小于 150Bq/m3。4.3.6 工程设计采用机械通风方式降氡时,通风换气次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42、 的有关规定。4.3.7 民用建筑进行防氡工程施工时,其建筑防氡材料及密封材料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氡材料的防氡效率应达到 95%以上,防氡层的厚度应为 3 倍防氡材料有效扩散长度且不超过 10mm;2 防氡涂料及密封材料用于内墙、顶棚及楼地面工程时,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弹性建筑涂料JG/T 172 的有关规定;3 防氡层兼作地下工程内防水时,可选用涂膜或卷材类防水材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 的有关规定。4.3.8 民用建筑采用防氡涂料防氡时,内墙面打底腻子应采用弹性腻子,其动态抗裂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用腻子JG/T 157 的有关规定
43、,其他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室内用腻子JG/T 298 的有关规定。4.4 新风系统设计 4.4.1 民用建筑新风系统设计新风量应根据最小新风量并结合室内污染物释放总量确定。4.4.2 民用建筑最小新风量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的规定。4.4.3 住宅新风系统的新风处理、主机选型、风管、气流组织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新风系统技术标准JGJ/T 440 的规定。4.5 材 料 选 择 4.5.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4.5.2 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采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必须达到 A 类要求。4.5
44、.3 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宜采用 A 类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当 A 类和 B 类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混合使用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每种材料的使用量:Rai1.0 (4.5.3-1)i 1.3 (4.5.3-2)式中:第 i 种材料在材料总用量中所占的质量百分比(%);Rai 第 i 种材料的内照射指数;i第 i 种材料的外照射指数。4.5.4 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采用的人造板及其制品、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12混凝土外加剂、墙纸(布)、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地毯等材料的有害物质释放量或含量,应符合本标准第 3 章的规定。4.5.5 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时,不应采用聚乙烯醇缩甲醛类胶粘剂。4.5.
45、6 住宅建筑工程室内不得使用溶剂型防水涂料。4.5.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4.5.8 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粘贴塑料地板时,不应采用溶剂型胶粘剂。类民用建筑工程中地下室及不与室外直接自然通风的房间贴塑料地板时,不宜采用溶剂型胶粘剂。4.5.9 民用建筑工程中,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应选用环保性能好的保温材料,表面应封闭严密,且不应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采用脲醛树脂泡沫材料作为保温、隔热和吸声材料。135 工 程 施 工 5.1 一 般 规 定 5.1.1 材料进场应按设计要求及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对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
46、染物释放量或含量进行抽查复验。5.1.2 当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场检验不符合设计要求、相关标准及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时,严禁使用。5.1.3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国家有关标准及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要求。当需要更改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5.1.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当多个房间重复使用同一设计时,宜先做样板间,并对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当检测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5.1.5 住宅建筑工程宜先做样板间,并应对分户墙空气声隔声性能进行检测,全装修的住宅建筑工程还应对卧室的分户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进行检测。5.2 材料进场检
47、验 5.2.1 材料进场应按设计要求、国家有关标准及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表 5.2.1 的规定进行复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表 5.2.1 材料进场复验检验项目 5.2.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其他材料应提供同批次产品相关项目的检材料名称 进场检验项目 建筑主体采用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天然花岗岩、大理石石材、陶瓷砖、石膏制品 内照射指数、外照射指数 人造板或饰面人造板 甲醛释放量 水性涂料、水性腻子、硅藻泥装饰壁材 甲醛含量 水性胶粘剂 聚氨酯类胶粘剂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其他水性胶粘剂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游离甲醛 水性处理剂 甲醛含量 溶剂型涂料
48、 聚氨酯涂料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酚醛防锈涂料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 其他溶剂型涂料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溶剂型胶粘剂 聚氨酯类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其他溶剂型胶粘剂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 14测报告,并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的规定。5.2.3 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的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和涂料、橡塑类合成材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进行抽查复验,应符合本标准的规
49、定。5.3 施 工 要 求 5.3.1 采取防氡设计措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其地下工程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盒)、埋设件、预留孔洞等特殊部位的施工工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 的有关规定。5.3.2 类民用建筑工程当采用异地土作为回填土时,该回填土应进行镭 226、钍 232、钾 40 的比活度测定,且回填土内照射指数(IRa)不应大于 1.0,外照射指数(I)不应大于 1.3。5.3.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时,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5.3.4 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减少溶剂型涂料作业,减少施工现场湿作业、扬
50、尘作业、高噪声作业等污染性施工,不应使用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涂层作业。5.3.5 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从室内清出。5.3.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严禁使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5.3.7 壁纸(布)、地毯、装饰板、吊顶等施工时,注意防潮,避免覆盖局部潮湿区域。空调冷凝水导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的有关规定。5.3.8 民用建筑新风系统安装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新风系统技术标准JGJ/T 440 的规定。5.3.9 使用中的民用建筑进行装饰装修施工时,在没有采取有效防止污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