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200 CCS P 50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45672022 山岳型旅游景区无障碍建设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barrier-free mountain tourist attractiont2022-12-31 发布2023-01-31 实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37/T 45672022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设计原则.2 5 无障碍设施设备.2 6 无障碍服务.3 7 信息无障碍.4 8 无障碍标识.4 9 安全应急.4 参考文
2、献.5 DB37/T 4567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归口。DB37/T 45672022 1 山岳型旅游景区无障碍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山岳型旅游景区无障碍设计原则,并给出了无障碍设施设备、无障碍服务、信息无障碍、无障碍标识及安全应急等方面的指南。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山岳型旅游景区无障碍建设。注:除非特殊说明,本文件中的“景区”指“山岳型旅游景区”。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
3、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68.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T 10001.9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 24477 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 GB 50642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GB 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GA/T 1740.1 旅游景区安全防范要求 第1部分:山岳型 3 术语和定义 GB 50763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山岳型
4、旅游景区 mountain tourist attraction 以山岳为主要风景资源和构景要素的旅游景区。3.2 无障碍通道 accessible route 在坡度、宽度、高度、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通行的通道。来源:GB 507632012,2.0.9 3.3 无障碍游步道 accessible tour road 连接景区主要观景点,具有交通、引导游览等功能,且便于无障碍服务对象通行的游览步道。3.4 无障碍电梯 accessible elevator 适合行动障碍者和视觉障碍者进出和使用的电梯。来源:GB 507632012,2.0.12 DB37/T 4567202
5、2 2 3.5 无障碍观光车 accessible tour bus 具备轮椅升降、固定、收储以及提供文字语言信息辅助功能,方便无障碍服务对象乘坐的观光车。3.6 信息无障碍 information accessibility 通过相关技术的运用,确保人们在不同条件下都能够平等地、方便地获取和利用信息。来源:GB 507632012,2.0.33 4 基本设计原则 4.1 旅游服务提供过程宜体现对无障碍服务对象公平对待、热情关心、理解尊重的人文文化。注:无障碍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残障人士、老年人、孕妇、儿童等需要无障碍设施设备辅助游览的游客。4.2 宜结合山岳型旅游景区自身的特点,统筹规划无障
6、碍建设,宜形成无障碍闭合环路。4.3 宜将无障碍标识贯穿游览线路始终,确保标识清晰可见,易于辨识。4.4 宜针对无障碍服务对象的特定情况,识别安全应急需求,建立应急措施。4.5 宜将无障碍旅游满意度纳入景区整体的客户满意调查范围。5 无障碍设施设备 5.1 通则 5.1.1 景区内无障碍通道的整体设计导向是全程游览无障碍,宜充分考虑换乘的顺畅性与连贯性,对于无法解决的特殊卡点建立针对性措施。5.1.2 景区宜结合无障碍服务对象的需求及接待量,配置适宜种类和数量的无障碍设施设备。5.1.3 景区宜配备专用无障碍设施设备,无条件配备时,普通设施设备宜兼顾无障碍需求。5.1.4 宜建立对无障碍设施的
7、定期检查及维护制度,确保正常运行,维护、施工执行 GB 50642 的规定。5.2 无障碍通道 5.2.1 景区无障碍通道包括但不限于室内步道、室外步道、各类游乘设施乘坐通道、检票口和售票口等关口通道。5.2.2 景区内无障碍通道地面宜平整、防滑、不易松动,无障碍物,无淤存积水,使用不同材质铺装的地面宜相互取平,并符合 GB 50763 的规定。悬空游步道材质宜选用水泥、木材、石材等材质。5.2.3 宜在景区山体内修建适于轮椅通行的无台阶游览通道,对必须设置台阶的位点宜配置提升机、无障碍踏板等辅助通行设备。5.2.4 无障碍山体游览通道坡度不宜大于 1:12,宽度不宜小于 1.5 m,单坡道长
8、度不宜超过 9 m,超过时宜设置缓冲平台。5.2.5 售票口、检票口、游客中心、乘车点等检查关口宜设置轮椅通道等无障碍设施设备,或从设计上保证轮椅通行,各类关口处无障碍通道不小于 0.9 m。5.3 无障碍停车设施 5.3.1 有条件的景区宜配备无障碍专用停车场。5.3.2 景区宜在通行方便、行走距离路线较短处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且数量适宜。DB37/T 45672022 3 5.3.3 无障碍停车位宽度宜不小于普通停车位宽度的 1.5 倍。5.3.4 无障碍停车位宜与普通停车位明显区分、易于辨识,无障碍停车位标线执行 GB 5768.3 的规定。5.3.5 停车场与主游览区距离较远时,宜配备无
9、障碍观光车衔接游览。5.4 无障碍观光车 5.4.1 无障碍观光车宜满足无障碍服务对象的摆渡需求,且数量适宜。5.4.2 无障碍停车点宜设置于地面平整、方便疏散的位置。5.4.3 景区观光车行驶路线宜结合无障碍服务对象的群体特点确定,绕避不适宜的游览点。5.5 无障碍升降设施 5.5.1 景区宜在有升降需求的位置,配置缆车(索道)、提升机、爬楼机、电梯等无障碍专用升降设施,无法实现专用时宜兼顾普通需求和无障碍需求。5.5.2 各类升降设备厢体或平台空间宜满足轮椅的自由上下需求。5.5.3 景区宜设置无障碍缆车(索道)等候专用通道,必要时配备无障碍电梯。5.5.4 无障碍电梯设计执行 GB 50
10、763 与 GB/T 24477 的规定。5.6 无障碍卫生间 5.6.1 宜配备专用无障碍卫生间或设置适宜数量的无障碍厕位,无障碍卫生间设置执行 GB 507632012 中 3.9 的规定。5.6.2 卫生间的入口和通道宜方便轮椅进出与回转,回转直径不小于 1.50 m。5.6.3 景区宜在卫生间内便于轮椅使用者触及的位置配备紧急呼救装置。5.6.4 无障碍游步道沿线宜设置数量适宜的卫生间,游步道与卫生间距离适宜、方便通行。5.7 其他 5.7.1 景区宜配备适宜数量的游客扶推轮椅,有条件的景区宜配备电动轮椅。5.7.2 景区宜在游步道适宜位置处设置无障碍休息站、无障碍观景台、无障碍饮水机
11、等设施设备。6 无障碍服务 6.1 通则 6.1.1 无障碍服务应体现平等、尊重、适宜、安全、便捷的原则。6.1.2 宜对景区服务人员及志愿者进行无障碍服务相关的技能培训,为无障碍服务对象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6.1.3 景区服务人员宜主动为有无障碍服务需求的游客提供服务。6.1.4 景区宜允许无障碍服务对象携带有证导盲犬、导聋犬等进入景区。6.2 服务提供 6.2.1 景区宜选择无障碍服务对象可接受的向导服务方式,使用手语、交流板、手势、地图、语音等进行有效交流。6.2.2 出现不适宜特定人群游览的情形时,宜至少提前一天通过公众号、微信、官方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告。DB37/T 45672022
12、 4 6.2.3 景区宜为无障碍服务对象提供预约、预留、代购等便民服务。6.2.4 景区服务人员宜主动提供停车引导服务,引导无障碍服务对象使用无障碍专用车,并协助上下车。6.2.5 无障碍服务对象团体出游时,景区宜派专人跟随,提供停车、游览等全过程引导服务。6.2.6 景区宜针对检票、搭乘及游玩项目等,为无障碍服务对象开辟绿色通道,并进行安全告知。6.2.7 乘坐缆车(索道)时,宜引导游客乘无障碍电梯抵达缆车(索道)站台,并合理调整额定载员人数。运行高峰期,景区宜加强对无障碍人群的保护,避免因拥堵造成人身伤害。6.2.8 景区服务人员宜引导游客为无障碍服务对象旅游群体让行,优先通行。6.2.9
13、 乘观光车、升降设施时,景区服务人员宜向无障碍服务对象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并辅助轮椅固定及检查。6.2.10 景区服务人员宜主动引导无障碍服务对象使用绿色通道出入观景点、购物、餐饮、娱乐场所及享受服务,并适时提供必要的协助。6.2.11 景区服务人员宜掌握安全疏散基本技能,必要时,协助无障碍服务对象使用救生设施装备。7 信息无障碍 7.1 景区宜因地制宜配备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便于不同人群获取信息。7.2 景区宜在醒目位置张挂无障碍游览图,准确标示无障碍停车场、无障碍游步道、游览车乘车点、无障碍缆车(索道)站乘车点、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休息站等无障碍设施的分布设置情况。7.3 景区宜配置盲文、语
14、音提示、手语提示、助视器、导盲定位系统等为视觉障碍者提供指示。7.4 景区宜配置游览指南手册、即时字幕电子显示屏、同步传声设备、手语视频、FM 无线调频、可视电话等为无障碍对象提供指示。8 无障碍标识 8.1 景区宜将无障碍标识纳入景区整体引导标识系统,无障碍设施标识宜醒目、无遮挡。8.2 景区宜对无障碍标识统一管理与维护,需无障碍标识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停车位、卫生间、乘车点、游步道、通道。8.3 景区宜在断头路崖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8.4 景区宜对无障碍游步道的路面进行分区标识,明示轮椅及盲人通道。8.5 无障碍设施标识执行 GB/T 10001.9 的规定。9 安全应急 9.1
15、景区安全防范管理执行 GA/T 1740.1。9.2 景区宜识别无障碍服务提供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确定适宜的应急处置措施,并针对无障碍服务对象突发性疾病、突发性物理伤害、安全应急疏散等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9.3 景区宜在醒目位置设置应急救援警示牌,并提供紧急求助联系方式。9.4 景区宜设置应急救援点或服务站,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医疗设备及物资。9.5 景区宜在无障碍游览路线全程设置监控摄像头,对无障碍服务对象游览情况进行适时监控。DB37/T 45672022 5 参考文献 1 GB 55019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2 建标128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3 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鲁政发201224号):1993(2012-06-21)2012-07-12.http:/ 4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山 东 省 无 障 碍 环 境 建 设 办 法 (省 政 府 令 第 324 号):2019(2019-03-15)2019-05-01.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