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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6 T 1894-2023 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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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6 T 1894-2023 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管理规范.pdf

    1、 ICS 03.120.01 CCS X 00 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 18942023 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food workshop centralized processing area2023-12-11 发布2024-06-01 实施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36/T 1894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1 5 建设要求.1 6 准入管理.3 7 食品安全管理.3 8 培训管理.4

    2、 9 退出管理.4 10 记录和文件管理.4 11 监督与改进.4 12 品牌建设.4 参考文献.5 DB36/T 1894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孔锋、黄宁、袁丽、杨希、欧阳倩、廖晓斌、黄鹤峰、冯烁涵、黄军根、魏波。DB36/T 18942023 1 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管理规范

    3、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建设要求、准入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管理、退出管理、记录和文件管理、监督与改进、品牌建设。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的建设与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2956 卫生间配套设备要求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32146.3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

    4、要求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 GB 55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5036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1488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食品小作坊 food workshop 生产加工场所面积150m2,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下且从业人员7人以下,依法依规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个体经营者。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 food workshop centralized processing area 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对区内食品小作坊实行统一服务和管理的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场所,以下简称为“集中加工区”。4 基本要求 选址与整体规

    5、划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建设要求 功能区建设 5.1.1 办公服务区 DB36/T 18942023 2 5.1.1.1 办公服务区应具备动态信息发布、安保安防、环境维护、物业管理、投诉建议受理等功能。5.1.1.2 宜通过引入政务办理分中心或接入电子政务网上办理平台,为入驻生产经营者提供证照审批、行政审批等服务。5.1.2 生产区 5.1.2.1 生产区有足够的空间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并满足操作与安全生产要求。5.1.2.2 生产区应按照不同的食品类别及生产工艺流程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布局,避免交叉污染。5.1.3 检验检测区 5.1.3.1 检测检验实验室参照 GB/T 32146

    6、.3 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5.1.3.2 通过自建或引进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能力应满足集中加工区内各类食品小作坊的需要。5.1.4 监控区 应配备监控室,对集中加工区周边、主要道路、通道、停车场等进行实时监控及录像。5.1.5 卫生间 卫生间不得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卫生间的配套设备符合GB/T 12956的要求。5.1.6 停车场 应设置运输车辆停车场或划定停车位置,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公用设施设备 5.2.1 供排水设施 5.2.1.1 食品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对加工用水水质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符合相应规定。5.2.1.2 食品加工用水管(包

    7、括软管)应采用食品级材料制作,加工用水管路与其他不与食品接触的用水(如间接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应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避免交叉污染。5.2.1.3 排水系统的设计和建造应保证排水畅通,便于清洁维护。5.2.1.4 室内排水设施畅通,排水沟不逆流、不积水,地面无积水,排水口有防鼠、防虫设施。5.2.2 排油、排气设施 5.2.2.1 生产区应根据入驻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工艺要求,合理布局生产区内烟道,烟道的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5.2.2.2 油烟排放应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应降低虫害风险和防止固体废弃物进入及浊气逸出。5.2.3 垃圾收集存放设施 5.2.3.1 应统一配置垃圾收集存放设施,设施应

    8、有翻盖,防渗漏、易于清洁。5.2.3.2 废弃物的设施应标识清晰,必要时应在适当地点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5.2.4 通风设施 5.2.4.1 加工及储存场所应具有适宜的自然通风或人工通风设施。5.2.4.2 加工场所内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上方应采用机械排风。DB36/T 18942023 3 5.2.4.3 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可防止虫害侵入的网罩。5.2.5 消防设施 5.2.5.1 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置等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5.2.5.2 消防设施的性能应符合 GB 55036 的规定。6 准入管理 申请人与集中加工区签订相关合同后方可入驻。已取

    9、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入驻申请人应提交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证照,并按法规要求变更证照;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入驻申请人应在入驻后规定时间内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并提交相关证照后,方可组织生产。进驻集中加工区的食品小作坊应诚信经营,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服从集中加工区的统一管理。7 食品安全管理 溯源管理 7.1.1 督促食品小作坊建立原料进货、产品出货台账,并保留相关凭据备查。7.1.2 定期抽查食品小作坊进货查验情况及相关凭据。7.1.3 宜对区内食品小作坊生产主要原料、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等进行集中采购、统一进货查验。自查管理 7.2.1 集中加工区应设立综合管

    10、理机构,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自身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7.2.2 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等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自身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检验管理 7.3.1 检验室应具备原料检验和出厂检验能力,并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内容。7.3.2 定期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生产的食品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

    11、验,每年不少于1 次,新投产或关键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等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委托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7.3.3 产品出厂前应按标准至少对其净含量(仅预包装食品)、标签、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必要时)和微生物指标(必要时)等进行出厂检验。产品召回管理 7.4.1 当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不适于食用的情况时,集中加工区应当要求食品小作坊立即停止生产并要求食品小作坊通知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按规定召回已销售食品,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7.4.2 召回的食品存放于集中管理点,集中加工区对被召回的食品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或销毁,防止DB36/T 18942023 4 其再次流入市场。8 培

    12、训管理 集中加工区配备的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每年培训不得少于 40 个小时,经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组织区内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等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须对新进驻的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和考核。9 退出管理 集中加工区应与食品小作坊在合同中约定退出条款,退出条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10 记录和文件管理 建立小作坊一户一档管理台账,汇总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对文件进行有效管理,妥善保存各种巡查、检验等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 12 个月,监控录像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 30 天。11 监督与改进 应配合有关

    13、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公众与监管部门监督。应持续加强自身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不断优化管理机制,提升自身服务水平。12 品牌建设 集中加工区宜积极培育富有江西省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特色品牌,为品牌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政策扶持,激发品牌创建活力。鼓励地方特色食品小作坊品牌参与旅游部门组织的宣传推介活动,不断增强品牌影响力。宜设立独立的展示区域,展示当地特色产业相关的历史、文化、工艺及集中加工区内小作坊生产的各类产品。DB36/T 18942023 5 参考文献 1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 2 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计划 3 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和示范点创建及考核验收工作方案 4 GB/T 23734-2009 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 5 DB36/T 1281-2020 食品小作坊示范点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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