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20.50 CCS V 52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 1726.1-2022 航空应急救援 第1 部分: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转运操作指南 Aviation Emergency Rescue Part 1:Helicopter Emergency Medical Rescue Transport Operations Guide 2022-12-28 发布 2023-07-01 实施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6/T 1726.1-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一般要求.2 5 作业过程.2
2、附录 A(规范性)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转运任务任务组人员要求.5 附录 B(资料性)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转运设备要求.6 附录 C(规范性)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转运作业特情处置.7 附录 D(规范性)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转运作业后工作.9 参考文献.10 DB36/T 1726.1-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景德镇市市场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飞行
3、学院、江西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谢晓文、王华军、李显明、余建华、曾卫东、沈洋、蒋伟华、肖京、谢家雨、郭勇陈、黄波、汪艳萍、黄宏卿、刘剑。DB36/T 1726.1-2022 1 航空应急救援 第 1 部分: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转运操作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转运作业中一般要求和作业过程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飞行准备、转运飞行和作业后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4、件。MH/T1039 通用航空术语 T/CATAGS 7 通用航空应急救援术语 CCAR-91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CCAR-135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AC-135-FS 直升机医疗救援服务 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民航发201917 号)3 术语和定义 MH/T 1039 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转运 helicopter emergency medical rescue transport 通过直升机将患者快速从事故或发病现场转运至医疗救护机构的飞行活动。3.2 爬升率 climb rate 在定常爬升时,直升机在单位
5、时间内增加的高度。3.3 机长 captain 飞行期间负责航空器运行和安全的驾驶员。3.4 副驾驶 co-pilot 飞行期间除机长以外的,在驾驶岗位执勤的持有执照的驾驶员。DB36/T 1726.1-2022 2 3.5 医疗救护人员 medical rescuer 接受过专业的航空医疗训练,运用救护知识和技能,对各种急危重症、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创伤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患者执行机上初步紧急救护的人员。4 一般要求 4.1 任务组人员 4.1.1 人员组成 任务组人员包括飞行人员和医疗救护人员。4.1.2 人员职责 4.1.2.1 机长 负责驾驶直升机并按照飞行手册要求执行飞行任务,并在飞
6、行期间负责机上人员安全。如单驾驶时,还应负责执行途中导航和通信任务,完成避免碰撞、着陆点选择、起降阶段发现障碍物等任务。4.1.2.2 副驾驶 负责协助机长安全飞行,并执行途中导航和通信任务,完成避免碰撞、着陆点选择、起降阶段发现障碍物等任务。4.1.2.3 医疗救护人员 负责患者生命体征监测、基本应急医疗救治操作和上下机安全。4.1.3 人员资质要求 任务组人员应受过专业的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转运培训,具体要求参见附录 A。4.2 设备 4.2.1 设备组成 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转运设备主要包括:医疗设备和用品、机载设备,具体组成参见附录 B。4.2.2 设备要求 4.2.2.1 机载医疗设备和
7、机载设备应满足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适航认证要求,定期检修与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4.2.2.2 设备应定期消毒和清洁。5 作业过程 5.1 主要阶段 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转运作业过程包括飞行准备、作业实施以及作业后工作三个主要阶段,具体如DB36/T 1726.1-2022 3图 1。图 1 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转运作业流程图 5.2 飞行准备 5.2.1 预先准备 常态化开展人员资格备案、审查,直升机及设备的备案、审查和维护,以及针对典型情况的应急预案和训练等。5.2.2 直接飞行准备 任务组开展应急医疗救援转运技术准备,包括以下方面:a)明确任务性质和任务内容(如起降地
8、、时间、人员等),制定技术方案,确定任务组及救援设 备,明确责任与工作程序,完成空域协调,并安装调试好机载医疗设备和机载设备;b)评估转运过程中的风险,包括:飞行环境、预期飞行过程及可能遇见的突发事件等,制定应对 策略,降低转运风险。5.3 作业实施 5.3.1 快速评估患者 患者经过评估允许后方可进行转运:a)患者需由医疗救护人员与飞行人员评估确认是否为可转运对象;b)需向患者或其授权人告知转运风险,经患者或其授权人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紧急情况下无 法签署知情同意书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5.3.2 患者上机 患者上机,按以下步骤执行:a)依据初步评估及处理待转运患者情况,确定适合待转运患
9、者的搬运体位;b)依照确定转运体位将患者搬运上机并固定;c)上机后连接舱内医疗设备,对患者体征进行观察,记录各项数据指标;d)系好自身安全带,并向机长确认到位情况与人数;e)关闭舱门,通知机长可以实施转运飞行。DB36/T 1726.1-2022 4 5.3.3 转运飞行 转运实施中,医疗救护人员及患者必须服从飞行人员安排,不得干涉影响飞行人员的操作,飞行人员在满足飞行安全的前提下,推荐按以下操作:a)保持飞行姿态平稳,转弯坡度不超过 40;b)遇爬升或下降,爬升率控制在1400ft/min(7.11m/s)以内;c)患者年龄低于 20 岁时或女性患者年龄大于 20 岁且小于 40 岁时,爬升
10、率控制在1200ft/min(6.10m/s)以内;d)患者年龄大于 60 岁时,不论男女,爬升率控制在1000ft/min(5.10m/s)以内。5.3.4 转运患者离机 抵达转运目的地后,由医疗救护人员协助转运患者离机,并按以下步骤执行:a)确认并记录患者生命体征,并与地面医疗救护人员沟通对患者进行预先处理;b)解除固定,并搬运患者离机;c)与地面医疗救护人员完成患者交接,并签字确认;d)向接待机构提供相关记录表。5.3.5 通讯 飞行过程中直升机与地面人员保持通讯,需保证每 15-45min 与地面进行一次位置和状态报告。5.3.6 特情处置 任务执行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根据相关规定
11、进行特情处置,具体内容参见附录C。5.4 作业后工作 作业后需按直升机和设备维护手册开展航后维护工作,并组织开展航后讲评,航后讲评可在任务讲评时同时展开。作业后工作具体参见附录D,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a)机内消杀;b)设备维护;c)行动讲评;d)文件存档。DB36/T 1726.1-2022 5附 录 A(规范性)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转运任务任务组人员要求 A.1 机长 机长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直升机医疗救援服务咨询通告中相关规定外,还需达到以下要求:a)能正确完成航前有关工作,了解转运患者的病情和注意事项;b)能与医疗人员、运行控制部门等有效沟通;c)熟知医疗设备情况;d)能正确理解紧急
12、和遇险等特殊情况,准确熟练使用非正常检查单,处理飞行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病情变化);e)能熟知预期任务的典型环境,并开展相应训练;f)接受过紧急医疗基本知识、协作配合等相关的培训。A.2 副驾驶 副驾驶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直升机医疗救援服务咨询通告中相关规定外,还需达到以下要求:a)能熟练完成飞行前各项准备工作;b)熟知医疗设备情况;c)能有效配合机长处理相关情况;d)接受过紧急医疗基本知识、协作配合等相关培训。A.3 医疗救护人员 医疗救护人员应参加过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转运培训,并满足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医疗救护人员要求,熟练使用机上通话设备。DB36/T
13、 1726.1-2022 6 附 录 B(资料性)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转运设备要求 B.1 医疗设备和用品 B.1.1 配备的医疗设备和用品应当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并不应当对机上设施和航空器运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B.1.2 根据不同情况配备不同医疗设备,至少应配备氧气瓶、简易呼吸器和急救包。如机型允许,建议配置表 B.1 医疗设备和用品推荐配置表中的相关设备。B.1.3 医疗设备和用品应包括备份系统(电力、照明、通信等),以确保当某个系统失效时能继续护理患者。B.1.4 医疗设备和用品满足轻便、可移动、可数据传输和拆装方便等要求,便于从机舱门进出,体积较大的设备应采用
14、可拆装式、模块式或组合式结构。B.1.5 机上药品和耗材的配置应根据所执行的任务及时调整。表 B.1 医疗设备和用品推荐配置表 序号 名称 备注 1 担架 2 呼吸机 兼备有创、无创两种模式 3 除颤监护仪 4 输液泵 5 注射泵 6 负压吸引装置 7 医用供氧装置 8 物理降温设备 9 急救箱 10 体外膜肺氧合 11 婴儿暖箱 B.2 机载设备 直升机可根据运行需要配置如表 B.2 符合相应适航审定要求的设备:DB36/T 1726.1-2022 7表 B.2 机载设备推荐配置表 序号 名称 推荐指数 备注 1 专用通讯设备 与地面人员进行联络的无线通话设备 2 内话系统 驾驶员和医疗救护
15、人员配备内部通话系统 3 医疗设备存储固定设备 4 驾驶舱与乘客舱隔断 5 卫星通讯系统 在无信号覆盖地区使用 6 烟火信号设备 安装在有醒目标记、易于机上乘员取用的位置 7 可旋转座椅 8 地形提示和警告系统 9 飞行数据监视设备 10 撞线防护装置 11 自动驾驶或增稳系统 注:推荐值中为强烈推荐,为视任务需求及机型能力推荐,为直升机运营主体视情配置。DB36/T 1726.1-2022 8 附 录 C(规范性)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转运作业特情处置 C.1 预防措施 机长必须保证在起飞、着陆以及由于颠簸或者飞行中发生任何紧急情况而需要加以预防时,机上人员均在各自座位上系好安全带或者肩带,并避
16、免进入结冰条件。C.2 飞行紧急情况 机长必须保证在飞行中遇有紧急情况时,指示机上人员采取适合当时情况的应急措施。C.3 特情偏离 C.3.1 实施应急运行的偏离 紧急情况下的运行偏离应注意:a)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偏离本规则的适用规定;b)按照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 部运行或非 CCAR-135 部运营人不以取酬为目的实施应急医疗救援转运,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偏离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 部或 CCAR-135 部,并在事后 48 小时内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递交书面报告。C.3.2 立即决断和处置的紧急情况 遇到立即决断和处置的紧急情况时,根据机型飞行手册要求
17、进行处置,重点保障医疗救护人员和患者撤离。C.4 双向无线电通信失效 出现双向无线电通信失效特情时,航空器驾驶员根据 CCAR-91 部进行处置。DB36/T 1726.1-2022 9 附 录 D(规范性)直升机应急医疗救援转运作业后工作 D.1 机内消杀 D.1.1 医疗转运行动结束后及时做好航空器的消杀工作,具体操作参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和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消毒相关的要求,消毒时按直升机维护手册要求,防止使用不正确的消毒剂对航空器造成腐蚀。D.1.2 若航空器客舱被具有传染风险的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等液体污染,应及时消毒。D.1.3 若航空器搭载可疑人员,落地后应立即对客舱进行终末
18、消毒处理。D.1.4 对医疗废物进行妥善处理,以确保无生物传染的蔓延。D.1.5 每次实施完机内清洁和消毒工作,由实施的维修人员负责记录。D.2 设备维护 作业完成后,需按直升机、机载设备和机载医疗设备相关维护要求开展航后维护工作,并按检查单完成各仪器的使用情况检查,如有损坏缺失及时补充,并将仪器清理收拾完整、装箱,做到工完、料净。D.3 行动讲评 作业完成后,按规定开展航后讲评和任务讲评,两者可同时开展,其中任务讲评由任务组人员和地面工作人员参与,任务讲评主要内容如下:D.3.1 任务中执行情况 清理任务中的行动以及行动时间线。D.3.2 任务执行与操作指南的差异 寻找任务中不规范的行为,反
19、思是否缺失操作指南中的规定步骤。D.3.3 任务执行与差异原因 改正行动中缺失或者错误的步骤。D.3.4 任务总结 总结经验教训。D.3.5 文件存档 记录本次任务的气象条件、飞行数据,任务实施情况、错误行动及反思等讲评内容并存档,总结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DB36/T 1726.1-2022 10 参考文献 1 MH/T1065-2018 航空医疗救护飞行服务规范 2 AC-91-22 直升机安全运行指南 3 DB11/T 1750-2020 航空医疗救护服务规范 4 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修正版)5 CIR338 Helicopter Medical Transport(HMT)Safety Circular(ICAO Cir 338 AN/196)6 AC135-14B Helicopter Air Ambulance Operations 7 EN13718-2 Medical vehicles and their equipment Air ambulances Part 2:Operational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air ambula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