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3.140 CCS R 52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3422022 内河航道健康养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healthy maintenance of inland waterways2022-12-29 发布2023-01-29 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34/T 43422022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规定.1 养护分类.1 养护流程.2 5 养护检测.2 一般规定.2 航标.2 整治建筑物.3 航道.4 信息化.5 6 健康养护.6 一般
2、规定.6 健康养护方案编制.6 航标.7 整治建筑物.7 航道.7 信息化.8 7 健康养护质量评定.9 一般规定.9 评定标准.9 附录 A(资料性)数据采集班次记录表.12 附录 B(资料性)整治建筑物调查表.13 附录 C(资料性)航标养护报表.14 附录 D(资料性)航道养护报表.15 附录 E(资料性)例行养护记录表.16 参考文献.17 DB34/T 4342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提出
3、。本文件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河海大学、安徽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现代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刘林、汪凡文、吴腾、王亮、朱瑞虎、胡升、慈红武、张雷、梁碧、王启明、唐万里、王文博、黄少东、王旭、吕小乐。DB34/T 43422022 1 内河航道健康养护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内河航道养护技术的基本规定、养护检测、健康养护、养护质量评定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等级航道的健康养护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4、,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JTS/T 181-1 内河航标技术规范 JTS 181-5 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 JTS 195-3 内河电子航道图技术规范 JTS 207 疏浚与吹填工程施工规范 JTS/T 241 航道整治工程水下检测与监测技术规程 JTS/T 320-2021 航道养护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航道健康养护 health maintenance of waterways 为保证航道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立足于航道全寿命周期,区别于常规的航道养护,突出养护过程中生态环保措施和智慧航
5、道的理念,所采取保持或者恢复通航条件的活动。航槽 navigation channel 狭义上的航道,指经整治、养护后可供船舶航行的通航水域。4 基本规定 养护分类 采用 JTS/T 320 中的航道养护标准进行如下分类:a)昼夜通航的 I 级IV 级内河航道为一类养护;b)季节性通航的 VII 级航道三类养护;c)条件介于一类养护和三类养护之间的航道,应为二类养护;d)特殊航段的航道养护类别,经分析论证可进行适当调整;e)一、二类养护的航道,养护范围和养护标准应相互衔接;三类养护的航道可主要利用自然条件通航,必要时应进行养护。DB34/T 43422022 2 养护流程 内河航道健康养护需要
6、根据具体航道条件和航道养护类别进行下列工作:a)养护检测方案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内河航道养护的类别;2)收集养护水域内的水文、泥沙、气象资料;3)收集上一次航道养护的相关资料,包括:养护日期、养护措施、养护验收情况等;4)收集航道的水下地形图;5)调查航道养护河段整治建筑物、航标、相关工程的现状;6)编制养护检测方案。b)养护检测方案实施,应包括以下内容:1)航标养护检测;2)整治建筑物养护检测;3)航槽养护检测;4)信息化养护检测。c)现状技术等级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1)航标健康技术等级评价;2)整治建筑物健康技术等级评价;3)航槽健康技术等级评价;4)信息化健康技术等级评价。d
7、)健康养护方案编制与实施,应包括以下内容:1)航标健康养护;2)整治建筑物健康养护;3)航槽健康养护;4)航道信息化养护。5 养护检测 一般规定 5.1.1 航道养护检测应包括航标、整治建筑物、航槽和信息化。5.1.2 航标检测宜分岸标和浮标两类,检测内容应包括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5.1.3 整治建筑物的检测一般包括水下检测和水上检测。5.1.4 航槽检测主要包括水深、宽度和弯曲半径。5.1.5 航道信息化检测主要包括电子航道图、航标遥测遥控系统以及航道视频监控系统。航标 5.2.1 检测内容 5.2.1.1 日常检测应满足 JTS/T 181-1 的要求,且重点包括以下内容:a)标位是否正确
8、;b)航标是否完好、牢固、整洁和颜色鲜明;c)锚链上有无缠挂物;d)灯器和电源是否正常、有效;DB34/T 43422022 3 e)灯光视距、颜色、闪光周期等是否满足要求;f)检查航标通视有效范围内有无遮掩物。5.2.1.2 航标定期检测除包括 5.2.1.1 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查看浮具有无损伤、积水和锚链磨损程度等。5.2.1.3 当遇到洪峰来临、灾害性天气出现、运输船舶执行特殊任务前还应组织临时检测,灾害性天气后应进行检测评估,检测内容与日常检测内容一致。5.2.2 检测方法与频率 5.2.2.1 航标检测可采用车、船、无人机等方式进行逐标检测或重点抽查;5.2.2.2 航标日常检测和
9、定期检测的周期,可根据航道养护类别、航道特性和养护工作量确定;5.2.2.3 日常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a)一类和二类航道养护,航标日常检测的周期不宜大于 15 天;b)滩险航道、桥区、坝区、港区航道,航标的日常检测应增加频次;c)已建立数字航道的河区,航标日常检测应采用现场检测与电子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检测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5.2.3 现状技术等级 依据检测内容,航标现状技术等级宜分为五级,其中三级和四级需要及时开展专项养护工作,见表1。表1 航标现状技术等级 航标现状技术等级 技术状况特点 养护对策 一级 航标 5.2.1 中的检测内容技术状况良好,功能发挥正常。例行养护 二级 日常
10、检测内容有少量指标不满足要求,但不影响功能发挥。例行养护 三级 航标损坏较明显,尚能发挥功能。专项养护 四级 航标损坏严重或有明显缺陷,已经或即将失去功能。专项养护 五级 因使用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不需发挥功能。跟踪观测 整治建筑物 5.3.1 检测内容 整治建筑物养护检测内容应满足 JTS/T 320 的要求,且重点包括以下内容:a)坝体类整治建筑物的检测内容:1)坝体结构变化;2)坝体根部与面层完好状况;3)坝身沉降变化;4)坝体头部及下游侧坝体受损塌陷状况;5)坝体周边水流状况;6)坝体所在河段河势的变化。b)护岸的检测内容:1)护岸的损坏情况;2)护岸陆上护面与排水部分沉陷情况;3)
11、水下坡脚淘刷和塌陷状况;DB34/T 43422022 4 4)水下坡脚周边河床地形和水流变化;5)岸坡的坍塌情况。c)护滩(底)的检测内容:1)护面和周边的完好性;2)压载体的牢固程度;3)土工织物暴露状况和老化情况;4)建筑物边缘地形、水流条件变化情况。5.3.2 检测方法与频率 5.3.2.1 整治建筑物检测方法 5.3.2.1.1 整治建筑物检测应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和临时检测。5.3.2.1.2 日常巡查可采用船艇现场踏勘,或通过无人机、目测、拍照、摄像等手段对整治建筑物进行检查,检查方法应符合 JTS/T 241 的规定。5.3.2.1.3 定期检测可采用水文测量、定点跟踪观测等
12、方法。5.3.2.1.4 临时检测可采用与日常巡查相同的方法开展。5.3.2.2 整治建筑物检测频率 5.3.2.2.1 日常巡查宜按月或季度进行。枯水期可每月对每座建筑物安排 2 次巡查,洪水期可每月对每座建筑物安排 1 次巡查。5.3.2.2.2 定期检测每年应进行 1 次。5.3.2.2.3 当建筑物所在区段遭遇恶劣自然条件或突发事件时,应对受影响的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临时检测。5.3.3 现状技术等级 根据 JTS/T 320 的规定,航道整治建筑物现状技术等级可分为五级,三级和四级需要及时开展专项养护工作,见表2。表2 整治建筑物现状技术等级整治建筑物现状技术等级 技术状况特点 养
13、护对策 一级 5.3.1 中的检测内容技术状况良好,功能发挥正常。例行养护 二级 整治建筑物有少量变形(小于总数量 5%),但不影响建筑物稳定和整治功能。例行养护 三级 整治建筑物损坏较明显,尚能发挥整治功能。专项养护 四级 整治建筑物损坏严重或有明显缺陷,已经或即将失去功能。专项养护 五级 整治建筑物因使用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不需发挥整治功能。跟踪观测 航道 5.4.1 检测内容 本节航道为狭义航道,主要指代航槽,检测内容应满足 JTS/T 320 的要求,且重点包括以下内容:a)水文测量主要包括水位、流速、流向、含沙量等水文数据。可以根据需要布设临时测站测量,也可以采用附近永久水文测站的
14、水文数据;b)航道状况检测内容应包括水下地形、相关的建筑物等;DB34/T 43422022 5 c)航道水下地形测量包括:水下地形图测量、典型断面地形测量;d)典型断面测量应布置在航道交汇区、船闸上下游、跨河桥梁桥墩等冲淤变化较明显的区域;e)建筑物测量应包括:航道设施的位置和轮廓;与航道有关的码头、桥梁、隧道等建筑物位置和轮廓;水上服务设施、河段两侧附近城镇和其他重要地形地物的位置和轮廓;碍航物的位置和高程等。5.4.2 检测方法与频率 5.4.2.1 检测方法 5.4.2.1.1 水下地形、相关的建筑物等宜采用多波束、无人机激光雷达、单波束、RTK-GPS 等设备进行测量。5.4.2.1
15、.2 多波束测线布设:应根据水位的高低、水深情况为原则控制测线间距。5.4.2.1.3 检测过程中应及时查看表面声速和声速剖面值变化,根据该变化调整声速测量频率。5.4.2.2 检测频率 航道检测频率见表3。表3 航道检测频率 航道性质 一类养护 二类养护 三类养护 变化频繁 每年不少于3次 每年不少于2次 根据需要安排 变化较大 每年不少于2次 每年不少于1次 较为稳定 每年不少于1次 每2年1次 5.4.3 现状技术等级 根据检测内容宜将航道现状技术等级分为三级,评价等级为一级、二级只需进行例行养护,评价等级为三级应进行专项养护,见表4。表4 航道现状技术等级 航道现状技术等级技术状况特点
16、养护对策一级通航水深、宽度、弯曲半径、流速等均满足航道设计等级要求。例行养护二级局部少量尺寸不满足通航要求,但基本不影响通航。例行养护三级航道尺寸参数不能满足航道设计等级要求,影响通航。专项养护信息化 5.5.1 检测内容 5.5.1.1 内河电子航道图检测应包括:a)电子航道图标绘内容是否完整;b)电子航道图更新情况;c)电子航道图检测频率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d)电子航道图数据整体质量和保护措施情况。5.5.1.2 航标遥测遥控系统应包括:a)数据采集终端采集、发送功能是否正常;b)通信系统功能是否正常;DB34/T 43422022 6 c)监控服务系统运行是否正常。5.5.1.3 航道视
17、频监控系统应包括:a)控制设备对所有前端受控部件的控制是否平稳、准确;b)摄像机监控覆盖面是否能实现实时监视、无盲区;c)单画面或多画面显示的图像是否清晰、稳定;d)视频监控系统功能是否完善。5.5.2 检测方法与频率 5.5.2.1 电子航道图维护、航标遥测遥控系统维护以及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应定期检测,可采用计算机自动检测、计算机辅助检测、人工检测等方式进行,每年至少检测 1 次。5.5.2.2 对于已建立数字航道的河区,航标检测宜采用现场检测与电子巡查相结合的方式。5.5.3 现状技术等级 根据检测内容宜将信息化现状技术等级分为三级,见表5。表5 信息化现状技术等级信息化现状技术等级技术状况
18、特点养护对策一级5.5.1 中的检测内容技术状况良好,功能发挥正常 例行养护二级有少量不影响数据整体质量的警告 例行养护三级有明显错误,影响功能发挥 专项养护6 健康养护 一般规定 6.1.1 在相同水系或同一水网区域,对于同一等级的航道宜采用种类和外形尺寸一致的航标。6.1.2 根据整治作用和守护位置不同,整治建筑物可以分为坝体类、护岸类和护滩(底)类。6.1.3 航槽养护应根据年度航道维护尺度和实际航道安全运行情况开展。航槽养护疏浚后应保证在一定维护期内航道能满足安全通航要求。6.1.4 航槽养护疏浚施工应采用生态环保措施,并考虑其它相关工程的影响,如航标、航道整治工程、跨河建筑物等。6.
19、1.5 内河电子航道图、航标遥测遥控系统、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应及时更新,并保证技术状况良好,功能发挥正常。6.1.6 航标、整治建筑物、航槽等健康养护应考虑生态影响,并根据实际条件采取环保措施或增加生态功能。健康养护方案编制 6.2.1 航道健康养护应根据运输发展要求、航道现状技术等级、养护能力、经费保障、绿色养护和生态环保要求,制定年度养护方案。6.2.2 航道健康养护方案的编制应遵循分类养护、突出重点、科学合理、便于执行、绿色养护和生态环保的原则,并与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做好衔接。6.2.3 航道健康养护方案文本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航道养护总体目标;DB34/T 43422022 7 b)
20、航道养护范围和里程(数据采集班次记录表见附录 A,整治建筑物调查表见附录 B);c)航道养护标准;d)航道养护主要工作内容及主要计划指标;e)养护过程中的绿色、生态环保措施;f)养护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的设计、施工资料;g)航道养护费用;h)航道养护安全工作目标;i)航道养护计划表(航标养护报表见附录 C,航道养护报表见附录 D,例行养护记录表见附录 E)。航标 6.3.1 航标布置应充分利用自然水深。标示航道界限的浮标应保证回转或摆动后所标示的航道满足通航要求。6.3.2 航标由于油漆脱落或污染物使颜色不鲜明时,应采用环保油漆进行补漆或清洗,恢复航标的颜色。岸标进行防腐、涂色等养护时,应采取防
21、护措施,减少化学药剂进入周围水体和土壤。6.3.3 钢质标体、标杆应定期除锈和涂漆。当有腐烂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浮标防腐、涂色、受损修补宜以上岸养护为主;必须在水上操作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污染物进入水体。6.3.4 确保航标灯器与电源的连接正常,灯质和灯光亮度应满足要求。在不影响助航功能的前提下,发光航标的更新应采用太阳能电板、节能灯具等节能环保措施。6.3.5 对于水上航标,在洪水期或水面有大量漂浮物时宜提前进行防护。6.3.6 航标有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航标材料宜选择高强度、耐腐蚀、抗老化、便于养护的环保材料。6.3.7 航标养护宜积极推广电子航标的应用。整治建筑物 6.4.1
22、对技术状况良好、功能发挥正常的整治建筑物可不进行养护;对受损坏或功能有缺陷的整治建筑物,应进行必要的观测和分析。6.4.2 对功能有缺陷的整治建筑物,损坏部分应进行修复加固以保持原有的功能。6.4.3 对存在明显功能缺陷的整治建筑物,应实施局部改善工程。对于改善工程规模较大的整治建筑物养护应纳入基本建设项目。6.4.4 坝体类整治建筑物的养护宜在维持原功能的基础上增加具有生态功能的结构或材料。6.4.5 护岸、护坡养护宜根据其类型、水流动力条件等因素选择具有生态功能的结构型式。6.4.6 护岸、护坡植物宜选用耐水淹、耐干旱、容易繁殖、成活率高、根系发达、经济成本低的本土植物或无生态危害的外来植
23、物。6.4.7 护滩(底)维修宜选用有利于促淤和营造良好生物栖息地的材料或结构型式。6.4.8 整治建筑物的维修在采用新的生态结构时,应与原结构平顺连接。6.4.9 生态型整治建筑物的覆面植物养护,应在汛后开展巡查、补种等工作。航道 本节航道为狭义航道,主要指代航槽。健康养护重点包括以下内容:a)浅滩:1)浅滩疏浚应符合 JTS/T 181-5 与 JTS 207 的规定;2)疏浚挖槽应与上下游航道平顺衔接,挖槽轴线与主流流向的交角不宜大于 15 度;3)疏浚挖槽应尽量避开泥沙淤积区,宜选在河床较为稳定或有利于冲刷发展的部位;DB34/T 43422022 8 4)当浅滩碍航严重时,在养护现行
24、航槽的同时,可开辟预备航槽;5)疏浚边界与已建整治建筑物应至少保持 50 m 距离。b)急滩和险滩:1)应通过现场调查和观测分析查明急滩和险滩的成滩原因;2)有淤积变化的急弯险滩,应根据淤积体的碍航程度进行养护疏浚。c)弯曲狭窄河段:1)弯曲狭窄河段航道应根据河床变化情况进行扫床;2)对于能够在扫床过程中即时清除的碍航物,应在扫床过程中即时打捞、清除;3)对于在扫床过程中不能即时清除的碍航物,应进行综合分析后采用人工或机械的方式清除碍航物。d)环保疏浚:1)生态环保疏浚应从施工方案制定、疏浚装备选取、疏浚作业等方面开展;2)航道养护疏浚宜选用具有环保功能的设备,疏浚时间应避开水生生物产卵期;3
25、)疏浚船舶宜选择能降低悬浮物源强、控制悬浮物扩散范围的挖泥机具;当涉及环境敏感区时,还应采用防污罩、防污帘等减少施工影响范围的措施;4)疏浚作业时宜采用装舱运输或接管外抛方式处理疏浚物;5)抛泥区宜采用控制悬浮物扩散的环保措施;6)采用运泥船、管线等方式运输疏浚物时,应提前开展密封性检查;7)疏浚土宜进行分类综合利用,如陆域回填、生态固滩、制作防汛块体、压载块体等;8)疏浚船舶应配备防污染应急装备物资。信息化 6.6.1 电子航道图 6.6.1.1 电子航道图应包括水下地形(航道水深)和陆上地形、航道设施位置和轮廓、与航道有关的建筑物位置和轮廓、其他重要设施和地物的位置和轮廓、碍航物的位置和高
26、程、航道相关的图片资料、航路指南、航道通告、气象水文资料、水道说明等。6.6.1.2 电子航道图数据保护应符合 JTS 195-3 的规定。6.6.1.3 电子航道图在河床、航道位置或其它重要航道要素发生较大变化时应进行及时更新。6.6.1.4 电子航道图检测中发现缺失应及时补全。6.6.2 航标遥测遥控系统 6.6.2.1 数据采集终端应能正常进行采集、发送航标设备的实时运行数据,能执行由监控服务系统和客户端下达的遥测遥控指令。6.6.2.2 通信系统应能按照规定的数据传输协议,传输航标设备运行数据和遥测遥控指令数据。6.6.2.3 监控服务系统应能分析、处理、报警、储存上传的数据,并能供客
27、户端远程监控、查询、分析航标设备的运行信息和状态。6.6.2.4 航标遥测遥控系统检测中发现的错误应进行修改,不影响数据整体质量的警告可暂时不处理。6.6.3 航道视频监控系统 6.6.3.1 控制设备对云台、镜头、防护罩等所有前端受控部件的控制应平稳、准确。6.6.3.2 检查摄像机监控覆盖面是否能实时监视、无盲区。DB34/T 43422022 9 6.6.3.3 单画面或多画面显示的图像应清晰、稳定;监视画面上应信息完善,具备画面定格、切换显示、多路报警显示等功能。6.6.3.4 视频监控系统应记录功能完善、回放图像清晰,分辨率应符合要求;当视频输入信号丢失时,视频监控系统应能发出报警。
28、6.6.3.5 针对特殊情况视频监控系统应具有抓拍功能,抓拍图片清晰。6.6.3.6 航道视频监控系统检测中发现的错误应进行修改,不影响数据整体质量的警告可暂时不处理。7 健康养护质量评定 一般规定 7.1.1 航道养护应满足 JTS/T 320 和养护合同规定的要求。7.1.2 航道健康养护任务完成后,收集完整的相关资料,可进行质量评定。7.1.3 宜对内河航道不同养护项目质量分类进行核查和评定。7.1.4 质量评定依据包括但不限于:a)国家、省航道养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内河航道养护的相关标准、规范;b)该项航道养护工程的相关技术资料;c)已申请质量监督管理项目的质量鉴定意见;d)现场抽检报
29、告、测量成果核查。评定标准 7.2.1 航标健康养护质量评定 航标健康养护质量采用航标养护正常率和生态养护措施进行评定,质量评定标准见表 6。其中,航标养护正常率按 JTS/T 320-2021 中的公式(9.2.6-2)计算,统计周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表6 航标健康养护质量评定标准 标度 定性描述 评定等级 1 航标养护正常率符合标准,一类养护航标养护正常率不应小于 99%、二类养护航标养护正常率不应小于 95%、三类养护航标养护正常率不应小于 90%;航标能按照 6.3 节中的生态措施进行养护。合格 2 其它 不合格 7.2.2 整治建筑物健康养护质量评定 7.2.2.1 坝体类 坝体
30、类整治建筑物健康养护质量评定标准见表7。表7 坝体类整治建筑物健康养护质量评定标准 标度 定性描述 评定等级 1 坝体结构变化较小;坝体根部与面层较完好;坝身沉降变化小;坝体头部及下游侧坝体整体无受损塌陷;坝体周边河床地形和水流变化影响小;坝体所在河段河势较稳定;能按照 6.4 节中的生态措施进行养护。合格 2 其它 不合格 DB34/T 43422022 10 7.2.2.2 护岸类 护岸类健康养护质量评定标准见表8。表8 护岸类健康养护质量评定标准 标度 定性描述 评定等级 1 近期内护岸未发生变形破坏;护面无水土流失或轻度水土流失;坡脚无冲刷迹象;坡脚周边稳定;岸坡无坍塌;能按照 6.4
31、 节中的生态措施进行养护。合格 2 其它 不合格 7.2.2.3 护滩(底)类 护滩(底)健康养护质量评定标准见表9。表9 护滩(底)类健康养护质量评定标准 标度 定性描述 评定等级 1 护面、周边和端部整体完好;压载体牢固;土工织物状况良好;建筑物边缘地形较稳定、水流平稳;能按照6.4节中的生态措施进行养护。合格 2 其它 不合格 7.2.3 航槽健康养护评定 7.2.3.1 航槽实测水深、宽度、弯曲半径和通航水流条件应满足养护标准要求;7.2.3.2 通航水深保证率应按公式(1)进行计算,评价标准见表 10。1111NnPN=(1)式中:1P 通航水深保证率;1n 可通航期内因各种原因而造
32、成航槽水深不满足通航要求的天数(天);1N 全年日历天减去不可抗力因素而被迫停航的天数(天)。7.2.3.3 航槽养护宜采用 6.5.4 中的环保疏浚措施。航槽健康养护质量评定标准见表 10。表10 航槽健康养护质量评定标准 标度 定性描述 评定等级 1 航道通航水深保证率:一类维护航道不小于 98%;二类维护航道不小于 95%;三类维护航道不小于 90%。能按照 6.5.4 节中的生态措施进行养护。合格 2 其它 不合格 7.2.4 信息化健康养护评定 7.2.4.1 电子航道图 DB34/T 43422022 11 电子航道图健康养护质量评定等级见表11。表11 电子航道图健康养护质量评定
33、标准 标度 定性描述 评定等级 1 电子航道图标绘内容完整性好;电子航道图更新及时;电子航道图检测频率和内容符合要求;电子航道图数据整体质量较高,保护措施齐全。合格 2 其它 不合格 7.2.4.2 航标遥测遥控系统 航标遥测遥控系统健康养护质量评定等级见表12。表12 航标遥测遥控系统健康养护质量评定标准 标度 定性描述 评定等级 1 数据采集终端采集、发送功能正常;通信系统功能正常;监控服务系统运行正常。合格 2 其它 不合格 7.2.4.3 航道视频监控系统 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健康养护质量评定等级见表13。表13 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健康养护质量评定标准 标度 定性描述 评定等级 1 控制设备
34、对所有前端受控部件控制应平稳、准确;摄像机监控覆盖面能实现实时监视、无盲区;单画面或多画面显示的图像清晰、稳定;视频监控系统功能完善。合格 2 其它 不合格 DB34/T 43422022 12 附录A (资料性)数据采集班次记录表 数据采集班次记录表参见表A.1。表A.1 数据采集班次记录表 编号:日期:天气:现场人员:工区:设备:风力:航道状况:文件:主要配置说明:文件名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航线或站位说明 对应文件 其它备注 DB34/T 43422022 13 附录B (资料性)整治建筑物调查表 整治建筑物调查表参见表B.1。表B.1 整治建筑物调查表 日期:调查人员:整治建筑物编号:
35、编号 指标 指标状况 备注 坝体类整治 建筑物 坝体结构变化程度 坝体根部与面层完好状况 坝身沉降变化 坝体头部及下游侧坝体受损塌陷状况 坝体周边水流状况 坝体所在河段河势的变化 护岸 护岸的损坏情况 护岸陆上护面与排水部分沉陷情况 水下坡脚淘刷和塌陷状况 水下坡脚周边河床地形和水流变化 岸坡的坍塌情况 护滩(底)护面和周边的完好性 压载体的牢固程度 土工织物暴露状况和老化情况 建筑物边缘地形、水流条件变化情况 DB34/T 43422022 14 附录C (资料性)航标养护报表 航标维护报表参见表C.1。表C.1 航标养护报表 序号 河流 航道养护类别 设标里程(km)设标数量 航标养护工作
36、量(座天)航标养护正常率(%)备注 DB34/T 43422022 15 附录D (资料性)航道养护报表 航道养护报表参见表D.1。表D.1 航道养护报表 序号 河流 河段长度(km)航道养护类别 计划养护的标准尺度 实际达到的养护尺度 实际达到的标准水深保证率(%)备注 水深(m)航宽(m)弯曲半径(m)水深(m)航宽(m)弯曲半径(m)DB34/T 43422022 16 附录E (资料性)例行养护记录表 例行养护记录表参见表E.1。表E.1 例行养护记录表 序号 河流 河段长度(km)航道养护类别 整治建筑物 信息化 航槽 航标 坝体类 护岸类 护滩(底)类 电子航道图 航标遥测遥控系统
37、 视频监控系统 DB34/T 43422022 17 参考文献 1 DB32/T 3822-2020内河航道维护技术及质量评定规范2 JTS 131-2012水运工程测量规范3GB 50139-2014内河通航标准4JST/T 293-1-2019航道养护预算定额5JTS 224-2016航道整治工程施工规范6 JTS 310-2013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7JTS/T 320-6-2021内河航道绿色养护技术指南8 DB33/T 2061-2017港口及航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9 JTS/T 105-4-2020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10 JTS 304-2019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11DB32/T 2976-2016内河航道生态护岸工程质量检验标准12 JTS/T 103-2-2021航道工程基本术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