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310 CCS A 91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3012022 公共制水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ecurity engineering technology of public water production place2022-10-26 发布2022-11-26 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34/T 4301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
2、安徽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大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公安厅反恐怖总队、合肥市公安局、安徽国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安徽超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德华、袁益明、郭俊、纵兆君、汪文娟、李义顺、刘启迪、潘东巍、程士平、黄杰、耿晓天、赵宇明。DB34/T 43012022 1 公共制水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公共制水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公共制水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内容、设施设置和功能性能。本文件适用于公共制水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
3、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2581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B/T 37078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B/T 37300 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 GB 50348201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50348-201
4、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公共制水场所 place of public water making 供水企业通过公共供水管网向单位或居民提供生产和生活用水所涉及的制水区域。重要物资仓库 critical material storage 易燃易爆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重要配(耗)件、抢险救灾物资等集中存放的场所。4 基本要求 公共制水场所应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未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的,应进行建设;已建有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但不完善或不规范的,应进行升级改造。新建公共制水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应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独立验收。公共制水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
5、,应纳入公共制水工程建设整体规划。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工程程序按 GB 50348-2018 中 5.1.1 的要求执行。系统竣工验收前,应由符合条件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DB34/T 43012022 2 通过初步验收、试运行,方可进行竣工验收。5 建设内容 公共制水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入侵和紧急报警子系统;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出入口控制子系统;防爆安全检查子系统;电子巡查子系统;监控中心。入侵和紧急报警子系统的建设内容及要求如下:子系统通常由前端设备(包括探测器和紧急报警装置)、传输设备、处理/控制/管理设备和显示/记录设备四个部分组成;各部分建设应符合 GB 50394
6、的规定。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的建设内容及要求如下:子系统包括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处理/控制设备和记录/显示设备四部分;各部分建设应符合 GB 50395 的规定。出入口控制子系统的建设内容及要求如下:子系统主要由识读部分、传输部分、管理/控制部分和执行部分以及相应的系统软件组成;各部分建设应符合 GB 50396 的规定。防爆安全检查子系统的建设内容及要求如下:子系统应有专门设置的安全检查区,子系统通常由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处理/控制/管理设备和显示/记录设备四个部分组成;各部分建设应符合 GB 50348-2018 的规定。电子巡查子系统的建设内容及要求如下:子系统主要由信息标识(信息装置或识
7、别物)、数据采集、信息转换传输及管理终端等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建设应符合 GA/T 644 的规定。监控中心的建设内容及要求如下:监控中心应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平台;监控中心包括值守区和设备区;各部分的建设内容应符合 GB 50348-2018 的规定。6 设施设置 公共制水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设施设置见表1。DB34/T 43012022 3 表1 公共制水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设施设置 序号 区域 设施 设置 1 周界及主要出入口 入侵报警系统 紧急报警装置 (门卫值班室)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3 出入口控制系统 出入口控制装置 4 防爆安全检查系统 安全检查装置 5 电
8、子巡查系统 电子巡更装置 6 泵房 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探测装置、紧急报警装置 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8 出入口控制系统 门禁装置 9 电子巡查系统 电子巡更装置 10 水箱(水池)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探测器 1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12 电子巡查系统 电子巡更装置 13 生产控制室 入侵报警系统 紧急报警装置 14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15 出入口控制系统 门禁装置 16 电子巡查系统 电子巡更装置 17 配电房 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探测装置、紧急报警装置 18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19 出入口控制系统 门禁装置 20 电子巡查系统 电子巡更装置
9、 21 重要物资仓库 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探测器 2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23 出入口控制系统 门禁装置 24 电子巡查系统 电子巡更装置 25 加氯(氨)房 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探测装置、紧急报警装置 26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装置 27 出入口控制系统 门禁装置 28 电子巡查系统 电子巡更装置 29 监控中心 入侵报警系统 防盗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联网与终端图形显示装置 30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 31 出入口控制系统 门禁装置 注:表中“”表示“应设置”,“”表示“宜设置”。DB34/T 43012022 4 7 功能性能要求 入侵和紧急报警子系统 7
10、.1.1 应能探测报警区域内的入侵事件。系统报警后,监控中心或门卫值班室应有声、光警示,显示报警的位置。7.1.2 应具备防拆、开路、短路报警功能。7.1.3 应具备自检功能和故障报警、断电报警功能。7.1.4 应有与出入口控制系统或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联网接口。7.1.5 布防、撤防、故障和报警信息存储时间应不少于 90 天。7.1.6 报警控制管理设备应具有可编程、密码操作保护和联网功能;7.1.7 其他要求应符合 GB/T 32581 的规定。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 7.2.1 系统监视及回放图像的水平像素数应不小于 1920,垂直像素数应不小于 1080,视频图像帧率应不小于 25 fps。
11、7.2.2 视频图像信息应实时记录,存储时间应不少于 90 天。7.2.3 应具有视频移动侦测功能,宜具有人脸识别、行为识别、目标跟踪、车牌识别等功能。7.2.4 信息的采集要求应符合 GB 37300 的规定。出入口控制子系统 7.3.1 应能对强行破坏、非法进入的行为发出报警信号。7.3.2 信息存储时间应不少于 180 天。7.3.3 识读式系统的各类识别装置、执行机构应保证操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宜有防尾随措施。对非法进入的行为,应发出报警信号。7.3.4 安全等级应不低于 GB/T 37078 的二级要求。防爆安全检查子系统 7.4.1 系统应能对进入公共制水场所的人员、物品、车辆进行
12、安全检查,对规定的爆炸物、武器和其他违禁品进行实时、有效的探测、显示、记录和报警。7.4.2 成像式人体安全检查的显示图像应具有人体隐私保护功能。7.4.3 安全检查信息存储时间应不少于 90 天。7.4.4 安全检查区内设置的安全检查通道数量、配备的安全检查设施和人员应与被检人员、物品和车辆流量相适应。7.4.5 防爆处置、防护设施应安全受控。电子巡查子系统 7.5.1 应能根据巡查线路、巡查时间的安全管理需要进行设定和修改.7.5.2 重要部位应安装巡查点信息标识,安装应牢固、隐蔽。7.5.3 巡查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90 天。7.5.4 其他系统要求应符合 GA/T 644 的规定。监
13、控中心 DB34/T 43012022 5 7.6.1 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平台应实现对入侵和紧急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防爆安全检查等各子系统的集成与管理。7.6.2 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平台应具有系统集成、联动控制、权限管理、存储管理、检索和回放、设备管理、统计分析、指挥调度等功能。7.6.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内的时钟与北京时间误差应不大于 5 s。7.6.4 入侵和紧急报警子系统应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7.6.5 视频监控子系统应留有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联网的接口。7.6.6 监控中心宜对入侵报警子系统与出入口控制子系统集中供电。7.6.7 监控中心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设备接地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