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93.080.01CCSP 66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13482023智慧高速公路 沿线设施共杆设计技术规范Smart expressway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Design of shared polesfor roadside facilities2023-12-15 发布2024-01-15 实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33/T 13482023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
2、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浙江省公路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优凯、周义程、张静、孙玲、丁剑超、朱沛林、王立明、黄瑶佳、毛思捷、吴畏、洪盛、文舜智、俞佳成、蒯佳婷、俞洁、徐雷、宋晓鹏、田旭、杜文俊。DB33/T 134820231智慧高速公路 沿线设施共杆设计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智慧高速公路沿线设施共杆设计的总体要求,共杆分类与组合,共杆结构及基础、挂载设施、综合箱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智慧高速公路及既有高速公路智慧化改造工程的沿线设施共
3、杆设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5768.2202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T 18226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 2027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 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17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T 50065
4、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 50068201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JT/T 8172011公路机电系统设备通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JTG/T 3383-01公路通信及电力管道设计规范JTG B0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QX/T 190高速公路设施防雷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共杆shared poles由杆体、综合箱(3.2)和管线组成,与监测系统联网,挂载各类设施,具备不低于两种功能的综合杆体。来源:GB/T 409942021,3.1,有修改综合箱multifunctional boxDB33/T 134820232为沿
5、线设施共杆上各类挂载设施的配套设备提供安装舱位,可提供供电、供网、接地、布线、边缘网关等服务设置的箱体。来源:GB/T 409942021,3.2,有修改4总体要求共杆设计应遵循发展规划、功能集成、杆体集约、设施集中的原则。共杆设计前,应开展调研工作,明确功能要求。调研应包括杆件现状和发展需求,综合评估既有杆体、通信、网络和供电等资源情况,确定可利用的资源。共杆设计时,共杆布设位置应根据杆体高度、车道数、挂载设施、既有可利用资源及路线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并符合以下规定:a)在中央分隔带、路侧的功能设施应分别设计共杆;b)30 m 纵向间距范围内的功能设施宜共杆;c)既有可利用杆体距离相差 30
6、 m 以内的新增功能设施,宜共杆至既有点位;d)圆曲线、竖曲线路段宜增加共杆数量,以提高监测或诱导效果。共杆设计应采用“多杆合一”和“一杆多用”,满足“综合、集约、智能、绿色”的设计目标。共杆设计应充分考虑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共杆材料选择及焊接要求应满足 GB 50017 的规定。共杆功能宜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共杆功能表功能名称内容交通感知由交通状态感知设施、视频监控设施和车辆状态感知设施等组成,通过边缘网关或监测系统对数据进行分析,实现如下功能:采集交通状态数据、视频监控数据和车辆状态数据;与气象数据进行融合分析,为智慧照明、交通管控和信息发布等业务提供支撑。环境监测由
7、风速检测器、风向检测器和能见度检测器等气象采集设施组成,通过边缘网关或监测系统对数据进行分析,实现如下功能:利用采集的气象等数据进行融合分析,为智慧照明、交通管控和信息发布等业务提供支撑。通信业务由微基站、车路协同路侧单元、无线路由发射器和光纤通信设施等组成,支持光纤传输、Wi-Fi、DSRC/LTE-V、4G/5G、NB-IOT等通信方式,实现如下功能:广覆盖、低时延、高可靠、大带宽的网络通信服务;支撑交通对象及要素全IP化、主动信息推送和双向信息交互的能力。交通管控由车道控制设施、可变限速标志和交通诱导设施等组成,实现如下功能:接收边缘网关或监测系统发送的交通管控指令和设施控制指令。信息发
8、布由交通标志和可变信息标志等组成,实现如下功能:实时发布服务设施状态、交通运行状态、交通突发事件、公路施工养护和公路气象环境等信息。ETC收费依托ETC门架系统,通过边缘网关或监测系统对数据进行分析,实现如下功能:自动识别ETC、MTC车辆,实现车辆的路径识别、费用计算和收费稽核等。DB33/T 134820233表1共杆功能表(续)功能名称内容智慧照明由照明灯、边缘网关和配电控制箱组成,通过监测系统集中管理与控制,实现如下功能:照明灯实时、分组开灯与关灯控制,或可进行单灯控制;制定光感调节策略,结合实时气象采集数据,进行动态调光操作;监控照明灯运行状态、运行参数、用电量以及查询定位等。智能供
9、电由各智能供电模块和配电控制箱组成,通过配套监控软件或监测系统集中管理与控制,实现如下功能:根据供电负载要求适配各供电模块的电压等级和输出功率,为下端设备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输出;监控各供电模块运行状态、运行参数和用电量统计;故障定位和远程维护。5共杆分类与组合共杆根据结构型式,分为立柱式、悬臂式和门架式三类。结合共杆功能,立柱式以交通感知、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或智慧照明功能为主,悬臂式以信息发布功能为主,门架式以信息发布或 ETC 收费功能为主。根据路段功能需求、共杆布设位置,选择适用的杆体类型。不同位置、不同类型的挂载设施共杆组合应符合表 2 的规定。各类共杆样式参见附录 A。DB33/T 1
10、34820234表 2挂载设施共杆组合表路段共杆分类挂载设施功能交通感知环境监测通信业务交通管控信息发布ETC收费智慧照明交通状态感知视频监控车辆状态感知气象采集车路协同路侧单元微基站车道控制可变限速标志交通诱导交通标志可变信息标志重点路段立柱式交通感知ab立柱式环境监测立柱式信息发布dc悬臂式信息发布门架式信息发布门架式ETC收费e立柱式智慧照明一般路段立柱式交通感知立柱式信息发布悬臂式信息发布门架式信息发布注1:重点路段指特大桥梁、长大隧道、互通式立交和服务设施出入口、长直线、长陡坡、小半径等交通事件多发或易发严重事件的路段。注2:一般路段指除重点路段以外的其他路段。a 宜共杆,表示综合考
11、虑共杆功能、承载能力等因素,该项挂载设施适合共杆到此类共杆上。b 可共杆,表示根据共杆功能设计,该项挂载设施可共杆到此类共杆上,视具体情况而定。c 宜单设,表示因为共杆功能上的冲突性,该项挂载设施不适合共杆到此类共杆上。d 表示应急车道临时通行车道控制设施可共杆。e 表示附着式交通标志可共杆。DB33/T 1348202356技术要求一般规定6.1.1共杆高度 h 应根据实际应用场景选择,高度不宜超过 14 m。6.1.2立柱式和悬臂式共杆宜自下而上分层设计,共杆高度 h 选择宜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立柱式和悬臂式共杆分层设计表层级适用设施适宜高度m第一层交通诱导设施、信息发布设施等设施h
12、3.0第二层车辆状态感知设施、气象采集设施、车路协同路侧单元、交通标志等设施3.0h6.5第三层交通状态感知设施、视频监控设施、气象采集设施、通信业务设施、车道控制设施、交通标志、可变信息标志、信息发布设施等设施6.5h10.0第四层视频监控设施、智慧照明设施、微基站等设施10.0h14.06.1.3门架式共杆宜自下而上分层设计,共杆高度 h 选择宜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门架式共杆分层设计表层级适用设施适宜高度m第一层交通标志、车辆状态感知设施h6第二层交通状态感知设施、视频监控设施、气象采集设施、车路协同路侧单元、通信业务设施、车道控制设施、可变限速标志、交通标志、可变信息标志、信息发布
13、设施、ETC收费设施等设施6h10第三层微基站等设施10h126.1.4共杆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a)杆体顶部应预留微基站法兰盘安装接口;b)应预留避雷针安装接口;c)应考虑未来拓展性,预留后期功能扩展接口及安装空间,便于设施的加装、更换、拆卸维护,有条件的宜采用杆体内嵌式滑槽;d)应在杆体适宜处预留可拆卸穿线孔,并应注意防水,杆体内部应分仓设计,预留穿线空间,满足强弱电线缆分离布设要求。6.1.5共杆应综合考虑挂载设施的工作环境、安装空间、承重、整体安全性、稳定性等因素进行设计,满足正常工作需求。6.1.6设施共杆设计利用既有杆体改造时,应进行包含安全性、经济性和技术性分析的方案比选。6.1.
14、7高反射材料的交通标志与可变情报板共杆时,可变情报板应具备自动调光功能。共杆结构及基础6.2.1共杆结构应满足功能和安全性要求,进行杆体结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设计,基础应满足 GB50007 的规定。6.2.2杆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宜低于 25 年,结构安全等级不宜低于 GB 500682018 中的二级。DB33/T 1348202366.2.3共杆设计基本风速应不低于当地的基本风压。6.2.4除集成现有功能设施荷载外,还应根据需求调研设计荷载冗余,保证扩展一种功能的承重要求。6.2.5钢构件防腐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 18226 的规定,镀层厚度应根据空气环境确定。安装完成后,柱脚螺栓应
15、进行防腐处理。6.2.6设施共杆设计利用既有杆体时,应按 6.2.1 要求进行相关结构和基础验算。6.2.7在路基段中分带内设置杆体基础纵向长度大于 2 m 时,应根据波形梁防撞护栏安装需求预留安装空间,宜在基础内预埋护栏立柱套筒。挂载设施6.3.1共杆设置位置应满足 JTG B01 公路建筑限界的相关要求,交通标志安装位置应满足 GB 5768.22022 中 4.8 的规定。在波形梁护栏外设置时,应结合护栏变形所需的空间确定设置位置。6.3.2挂载设施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连接件与杆体连接,并采取相应的稳固、耐用、防盗和易维护的连接方式。6.3.3设施应避免相互间的电磁干扰,布设位置应符合 J
16、T/T 817 电磁兼容测试要求。6.3.4挂载设施不应影响驾驶员对交通标志的视认。综合箱6.4.1综合箱应根据共杆位置合理配置,当杆体间距大于 3 km 时宜增设一处。6.4.2综合箱应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照“多箱合一、分仓使用”的要求并考虑远期使用要求进行模块化设计。6.4.3综合箱应具备对箱内温度监测和控制的功能,宜采用智能门锁实现远程开关门、门锁状态监测、开关门记录追踪等安全防范功能。6.4.4综合箱设计应能承受当地雨雪、台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 JT/T 817 的要求。6.4.5综合箱供配电系统应统筹共建,对设施采用集中供电、用电负荷等级划分的方式,统一配置供
17、电模块,包括后备电源模块。用电负荷等级应结合综合箱提供服务的各类挂载设施供电需求,依据 GB50052 中的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进行具体划分。6.4.6综合箱配电线路应具有短路和过负荷等电气安全保护,并符合 GB 500542011 中 6.2 和 6.3的规定。6.4.7综合箱应具备对箱内的供电、网络进行状态监测、能耗监测、故障定位、实时告警和远程控制,具有非法取电和非法入侵告警等功能。6.4.8综合箱与杆体内部线缆管道应互通并采取防水措施。管线6.5.1管线应选用强度高、韧性好的管材,杆体底部应预留微基站和其它设施的光纤传输管道,并应满足 JTG/T 3383-01 规定。6.5.2应根据共
18、杆上挂载设施的情况,综合配置手井,各方宜共用手井,井盖应有防盗措施。6.5.3配电线路与通信传输线路应分开敷设。当受条件限制而必须平行贴近敷设时,应采取屏蔽措施。6.5.4共杆基础中与配套手孔连通的预埋管道数量应根据远期共杆设施所需的容量确定,管径不宜低于50 mm,数量不宜低于 6 根,弯曲半径不应小于 0.5 m。边缘网关6.6.1边缘网关应采用工业级设计,具备网管及光纤环网功能,能够接收数据、转换协议、通信传输、集中控制、远程控制和联动控制。DB33/T 1348202376.6.2边缘网关应支持多种通信协议和通信方式,具有感知网络接入、异常网络互通及通信与数据格式标准化能力。6.6.3
19、边缘网关应根据业务管理、业务需求以及经济性等因素按需布置在综合箱内,防护等级应符合JT/T 8172011 中 4.9 的规定不低于 IP55,耐环境温度、耐环境湿度、耐盐雾腐蚀性能、耐侯性能、结构稳定性等指标应符合 JT/T 8172011 中 4.1、4.3、4.6、4.7 和 4.12 的规定。6.6.4边缘网关电磁兼容性应符合 JT/T 8172011 中 5.14 的规定。防雷与接地6.7.1防雷应符合 GB 50057、GB 50343 和 QX/T 190 的相关要求。6.7.2共杆及构件、设备外壳、配电及控制箱等外露可导电部分硬件性保护接地以及电气系统接地应满足 GB/T 50
20、065 和 GB 500542011 的规定。6.7.3交通管控设施(如车道指示器)应独立布设电涌保护接地端子,不应与其他系统接地端子共用。6.7.4设有电子设备的共杆及各类机箱内应布设等电位联结排,电源线、信号线、金属件应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有效接地。共杆标识6.8.1共杆应统一编码并设置标识。标识版面应美观大方,可印制或粘贴于共杆上;材料应耐腐蚀;安装位置应统一,且易于维护人员视认和手持终端扫描。6.8.2标识宜喷刷二维码,二维码属性主要包括公路编号、杆体型式、序列号、安装位置桩号、安装时间、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监测系统6.9.1监测系统应根据设施共杆提供的基本功能情况设立对应的功能模块。6.
21、9.2监测系统应能够对设施运行状况实时监控、预警,保障设备安全运行。6.9.3监测系统应实现对各挂载设施设备的统一管理,具有远程集中管理、控制,数据分析、监测、查询和定位等功能。信息安全6.10.1共杆机电设施的网络安全等级应不低于 GB/T 222392019 物联网安全扩展第 2 级安全要求。6.10.2数据传输前宜采用加密措施。身份鉴别、访问控制、数据完整性和保密性等网络安全功能和网络安全分层技术应符合 GB/T 20270 的规定。6.10.3共杆应在网络边界部署访问控制设备,对挂载设施实行身份认证和绑定,启用访问控制措施,确保操作安全。DB33/T 134820238AA附录A(资料
22、性)智慧高速公路沿线设施共杆样式A.1立柱式共杆图A.1为立柱式共杆示例,本图集成了微波车检器、枪式固定摄像机、全景摄像机、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硬路肩抓拍设备、枪式遥控摄像机等交通感知设施,能见度检测器、风速检测器、风向检测器等环境监测设施,车路协同路侧单元、Wi-Fi、微基站等通信业务设施,雾灯、车道控制设施等交通管控设施,有线广播等信息发布设施,照明灯等智慧照明设施。标引序号说明:1微基站2照明灯3枪式固定摄像机4枪式遥控摄像机5硬路肩抓拍设备6激光雷达7车道控制设施8毫米波雷达9Wi-Fi10全景摄像机11风向检测器12风速检测器13有线广播14车路协同路侧单元15微波车检器16能见度
23、检测器17雾灯图 A.1立柱式共杆体示例路面标高0.01.235.5681012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DB33/T 134820239A.2悬臂式共杆图A.2为悬臂式共杆示例,本图集成了微波车检器、枪式固定摄像机、全景摄像机、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枪式遥控摄像机等交通感知设施,能见度检测器、风速检测器、风向检测器等环境监测设施,车路协同路侧单元、Wi-Fi、微基站等通信业务设施,雾灯等交通管控设施,有线广播、交通标志等信息发布设施,照明灯等智慧照明设施。标引序号说明:1微基站2照明灯3有线广播4风速检测器5风向检测器6枪式固定摄像机7激光雷达8枪式遥控摄像机9Wi-
24、Fi10毫米波雷达11全景摄像机12车路协同路侧单元13微波车检器14能见度检测器15雾灯图 A.2悬臂式共杆体示例路面标高0.01012865.52131.298735111041151214613DB33/T 1348202310A.3基于门架式 ETC 收费的门架式共杆图A.3为基于门架式ETC收费的门架式共杆示例,本图集成了微波车检器、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等交通感知设施,风速检测器、风向检测器等环境监测设施,车路协同路侧单元、Wi-Fi等通信业务设施,车道控制设施等交通管控设施,交通标志、可变信息标志等信息发布设施,前置车牌识别摄像机、后置车牌识别摄像机、前置补光灯、后置补光灯、在线监
25、测单元、5.8G标识单元等ETC收费设施。标引序号说明:1微波车检器2前置补光灯3后置补光灯4在线监测单元5后置车牌识别摄像机65.8 G标识单元7前置车牌识别摄像机8预放电避雷针9风速检测器10车路协同路侧单元11风向检测器12Wi-Fi13激光雷达14毫米波雷达15交通标志图 A.3基于门架式 ETC 收费的门架式共杆体示例路面标高0.085.56910413256789101112131415DB33/T 1348202311A.4基于门架式交通标志的门架式共杆图A.4为基于门架式交通标志的门架式共杆示例,本图集成了微波车检器、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枪式遥控摄像机、全景摄像机等交通感知设施,风速检测器、风向检测器等环境监测设施,车路协同路侧单元、微基站、Wi-Fi等通信业务设施,可变限速标志等交通管控设施,交通标志、可变信息标志、有线广播等信息发布设施。标引序号说明:1微基站2风向检测器3风速检测器4Wi-Fi5微波车检器6有线广播7车路协同路侧单元8避雷针9枪式遥控摄像机10全景摄像机11激光雷达12毫米波雷达图 A.4基于门架式交通标志的门架式共杆体示例路面标高0.05.568.587643212111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