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1.220 CCS B 41 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 31/T 14252023 狂犬病防疫示范村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demonstration village in rabies epidemic prevention 2023-08-30 发布 2023-12-01 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1/T 1425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1 5 建设内容.1 附录 A(规范性)犬只数量调查表.3 附录 B(规范性)犬只
2、免疫信息表.4 DB 31/T 1425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上海市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洪进、吴秀娟、鞠厚斌、沈素芳、卢军、唐文红、沈悦、黄忠、王曲直、夏炉明、朱晓英、王建、杨显超、陶田谷晟、孙泉云、朱九超、白艺兰、葛杰、徐新红、唐燕婷。DB 31/T 14252023 1 狂犬病防疫示范村建设规范 1
3、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养犬只狂犬病防疫示范村基本要求和建设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指导自然村开展犬只狂犬病防疫示范村建设及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31/T 879 犬只狂犬病免疫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家养犬 domestic dog 全村内可以明确为村民饲养的有主犬只。3.2 犬只数量调查 quantity survey of dog 对家养犬采用入户方式获得数量的调查。4
4、 基本要求 4.1 犬只狂犬病防疫示范村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4.2 所在村应具有实施狂犬病集中免疫的场所(地)。4.3 所在村家养犬只数量应达一百条(含)以上。4.4 犬只免疫覆盖率、免疫建档率均达100%,拴养率达90%(含)以上,狂犬病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含)以上。注1:免疫覆盖率为完成免疫的犬只占家养犬总数的比例。注2:免疫建档率为完成免疫并记录免疫信息的犬只占家养犬总数的比例。注3:拴养率为拴养犬数量占家养犬总数的比例。5 建设内容 硬件设施 5.1.1 应设公示栏,对示范村工作制度、村民文明养犬公约、工作组名单及犬只数量进行公示。DB 31/T 14252023 2 5.1.2
5、 实施集中免疫的场所(地),应设置犬只进出的专用通道,具备放置疫苗保温箱、免疫操作台、医疗废物收集桶等狂犬病免疫相关设施设备的空间。5.1.3 应配备免疫操作台、犬只保定装置、疫苗保温箱、一次性注射器、医疗废弃物收集桶、利器盒等狂犬病免疫所需的相关设施设备。人员队伍 5.2.1 设立工作组,至少应包括责任联系人、数量调查员、狂犬病防疫员、档案管理员。5.2.2 应配备两名(含)以上数量调查员,开展犬只数量调查和数据统计上报。5.2.3 应配备两名(含)以上狂犬病防疫员,且具备动物防疫员资格。免疫要求 5.3.1 每季度应至少开展一次犬只数量调查,调查表应按附录A填写。5.3.2 每年应至少开展
6、一次集中免疫,提前向村民发放免疫告知书。5.3.3 犬只狂犬病免疫操作应符合DB31/T 879的要求。5.3.4 犬只免疫后应现场记录免疫信息,制成免疫档案保存,免疫信息表应按附录B填写。5.3.5 未参加集中免疫的犬只应采用入户免疫方式进行补免。5.3.6 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应具备出入库记录。免疫评价 5.4.1 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对免疫犬只的狂犬病免疫效果评价。5.4.2 狂犬病免疫效果评价应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每次数量不少于十份。5.4.3 采用犬肢静脉采血的方法实施全血样品采集。5.4.4 血样送至区级(含)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管理要求 5.5.1 应制定明
7、确区、镇(乡)、村三级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的狂犬病防疫示范村工作制度。5.5.2 加强工作组相应人员培训,保留培训记录。5.5.3 应对犬只数量调查表、免疫档案、免疫证等相关物资统一管理,分类标识。5.5.4 每年应开展文明养犬、科普知识等宣传,做好影像资料留档。5.5.5 应有固定用于实施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工作人员和疫苗、栓绳、防护服等物资的相关经费预算。DB 31/T 14252023 3 A A 附 录 A(规范性)狂犬病防疫示范村犬只数量调查记录格式 图 A.1 规定了狂犬病防疫示范村犬只数量调查记录的格式。区 镇(乡)村犬只数量调查记录(年 季度)填报人:填报时间:联系电话:图 A.1 狂犬病防疫示范村犬只数量调查记录格式 序号 养户姓名 门牌号 养犬数量(只)拴养数量(只)联系电话 DB 31/T 14252023 4 B B 附 录 B(规范性)狂犬病防疫示范村犬只免疫信息记录格式 图 B.1 规定了狂犬病防疫示范村犬只免疫信息记录的格式。年 区 镇(乡)村犬只免疫信息表 编号 免疫日期 养户姓名 门牌号 疫苗生产厂家 疫苗批号 免疫证号 免疫人 图 B.1 狂犬病防疫示范村犬只免疫信息记录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