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01.120CCS A 0023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T 36702023地方标准复审工作指南2023-12-29 发布2024-01-28 实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23/T 36702023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捷、呼晓锋、吴天人、陈要武、汤占悦、赵岩海、李秀玲、崔振中、张仁林、高传君、韩丽、钟宝辉、李帅、王荻、徐宇飞、刘思妤、张敬。DB23
2、/T 367020231地方标准复审工作指南1范围本文件提供了地方标准复审的指导,给出了总则、复审内容、复审结论、公示等方面的信息。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省级地方标准的复审工作,市(地)级地方标准复审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以ISO/IEC标准化文件为基础的标准化文件起草规则GB/T 200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3术语和定义GB/T 2
3、00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地方标准复审依据国家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在复审周期内对地方标准是否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审查活动。修订对规范性文件实质内容和表述的全面必要的更改。注:修订的结果是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新版本。来源:GB/T 20000.1-2014,11.104总则复审原则4.1.1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省级地方标准复审工作。4.1.2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本领域标准复审工作。4.1.3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标准复审工作,无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由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开展标准复审工作。复审范围地方标准复审周期
4、一般不超过五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复审是必要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关键技术、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复审的其他情形。DB23/T 3670202325复审内容基本原则由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专家组具体开展标准复审,主要围绕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协调性以及标准实施效果开展复审。标准的适用性审查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标准的内容是否符合标准的制定范围;标准涉及的技术是否已被淘汰;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能够覆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服务;标准的技术要求与当前市场或产业技术发展
5、的平均水平相比较情况。标准的规范性审查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标准的技术内容是否可验证、可操作;不同功能类型标准的核心技术要素是否齐全;技术要求是否编写对应证实方法;采标标准是否符合 GB/T 1.2 的规定。标准的时效性审查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采标标准所采用的国际标准是否已更新;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是否影响标准继续使用。标准的协调性审查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标准的相关技术内容是否与其他标准重复;标准是否存在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产业政策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标准实施效果审查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引用情况,包括标准是否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产业政
6、策、标准文件引用。6复审结论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专家组提出复审结论的建议,形成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复审结论建议表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复审结论建议汇总表(见附录A、附录B)。标准复审结论有以下 3 种:继续有效。标准全部技术内容合理,仍能满足当前技术需要的;DB23/T 367020233修订。标准部分技术内容不合理,需做较大修改,或引用了已废止或修订的其他标准的,但仍有业务需求的;废止。标准技术内容不再适用于当前社会需求,或者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内容、要求重复,或者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已无修订必要的。7公示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复审结论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DB23
7、/T 367020234AA附录A(资料性)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复审结论建议表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复审结论建议表样式如下: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复审结论建议表提出单位:(盖章)提出时间:年月日标准编号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标准名称复审结论建议继续有效修订废止复审结论理由提出复审意见单位(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名称所属类别行业主管部门技术委员会联系人联系电话注:请在所选项前内打DB23/T 367020235附录B(资料性)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复审结论建议汇总表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复审结论建议汇总表样式如下: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复审结论建议汇总表提出单位:(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复审结论有关说明注:复审结论请填写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