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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23 T 3657—2023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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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23 T 3657—2023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规范.pdf

    1、 ICS 03.080.99 CCS A 12 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 36572023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规范 2023-12-29 发布2024-01-28 实施黑 龙 江 省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发布 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DB23/T 3657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医养结合机构类型.1 5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要求.2 5.1 机构资质.2 5.2 工作人员.2 5.3 空间及设备设施配置.2 5.4 运营管理.2 5.5 服务提供.3 6 评价原则及要求.3 6.1

    2、评价原则.3 6.2 评价主体.3 6.3 评价人员.3 6.4 评价方式和方法.4 6.5 评价指标和质量等级设定.4 7 评价实施.4 7.1 组织评价.4 7.2 机构评价条件.4 8 监督管理.4 附录 A(规范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5 附录 B(资料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申请书.14 参考文献.16 DB23/T 3657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

    3、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省第六医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欣、刘丹娜、秦光林、刘治宇、王晓昕、高新荣、周鹤、曹桂英、乔颖欣、朴严花、张静怡、刘悦、韩柳、苏嘉莉、万轶。DB23/T 36572023 1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医养结合机构类型、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要求、评价原则及要求、评价实施和监督管理。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质量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

    4、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9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9 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 35796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GB/T 37276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GB 38600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GB/T 42195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 JGJ 450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MZ/T 032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WS/T 592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评价规范 DB23/T 3396 安宁疗护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医养结

    5、合机构 兼具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3.2 医疗护理服务 由执业医师和护士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慢性病等疾病的诊治、预防和急救服务。来源:GB/T 357962017,3.2 4 医养结合机构类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医养结合机构: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已开展养老服务,具备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在民政部门备案;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已开展养老服务,尚未在民政部门备案;不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内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DB23/T 36572023 2 5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要求 5.1 机构资质 5.1.1 具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

    6、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5.1.2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养老机构设立备案证明)。5.1.3 内设的餐饮服务机构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5.1.4 使用特种设备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明。5.1.5 提供其他许可服务的,应具有相应资质。5.2 工作人员 5.2.1 医养结合机构正、副职运营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5.2.2 养老护理员应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理念、政策法规、服务管理技能等,养老护理员与重度、中度、轻度失能的老年人配比不低于 1:2、1:4、1:10。5.2.3 医生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具有

    7、3 年以上相关执业经验。5.2.4 护士应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5.2.5 设有专(兼)职的感染预防与控制人员,配备人员数量应符合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5.2.6 至少配备 2 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5.2.7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持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5.2.8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具备相应上岗资质,定期培训。5.2.9 餐饮服务人员每年应进行 1 次健康体检,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前应参加卫生知识培训。5.3 空间及设备设施配置 5.3.1 老年人居室内床位平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6 ,单人间居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10。5.3.2 卫生间及洗浴空间配有安全

    8、扶手等防护措施,交通空间的主要位置两侧应设连续扶手。5.3.3 老年人居室、卫生间、洗浴间设置紧急呼叫装置或为老年人配备可穿戴紧急呼叫设备。5.3.4 医养结合机构主要出入口、门厅、走廊、居室无障碍,应能满足轮椅、担架通行,卫生间、洗浴空间无障碍,应能满足轮椅通行。5.3.5 医务室的使用面积及老年人的文娱与健身用房总使用面积均应符合 JGJ 450 的规定。5.3.6 设置康复用房的医养结合机构室内地面应平整,表面材料应具有防滑性,房间平面布局应符合不同康复设施的使用要求,宜附设盥洗盆或盥洗槽。5.3.7 设有关怀室(告别室)的机构,应考虑民俗、传统文化需要,尊重民族习惯,体现人性、人道、关

    9、爱的特点,配备满足家属告别逝者需要的设施。5.3.8 医养结合机构出入口、就餐空间、活动场所安装视频监控。5.3.9 公共区域和老年人居室应整洁、地面干燥。5.3.10 洗浴空间至少应有防滑地面、安全扶手等安全防护措施。5.3.11 公共区域设有明显的公共信息图形标识,符合 GB/T 10001.1 和 GB/T 10001.9 的相关规定。5.3.12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安全应符合 GB 38600 的规定。5.4 运营管理 5.4.1 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应符合 GB/T 35796 的规定。5.4.2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应符合 MZ/T 032 的规定。5.4.3 院内感染预防、控制措

    10、施及监测应符合 WS/T 592 的规定。5.4.4 与入住的老年人签订服务协议,且签订率达 100%。DB23/T 36572023 3 5.4.5 建立老年人入住档案与健康档案。5.5 服务提供 5.5.1 提供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和文化娱乐服务等,按 GB/T 35796 和GB/T 37276 的规定执行。5.5.2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流程为服务接待、老年人入院体检、老年护理需求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定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服务档案、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等。5.5.3 医养结合机构应当明确提供“医”“养”服务的具体指征,厘清医养边界,“医”为预防保健、疾病诊

    11、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安宁疗护等,“养”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及综合服务。5.5.4 医养结合机构应建立医护人员、养老护理员、管理人员及相关协助人员联动工作机制,做好医养服务衔接。6 评价原则及要求 6.1 评价原则 6.1.1 实证性原则 基于客观实际做出的真实评价,减少人为因素对评价效度和信度的干扰。6.1.2 独立性原则 评价活动应由与被评机构无利益关系的人员实施。6.1.3 科学性原则 在评价过程中必须根据机构的不同类别,实施适宜的评价并给出客观的评价结论。6.1.4 公正性原则 评价应公开、公平、公正。6.1.5 安全性原则 评价应遵循保密工作相关要求。6.2 评价主体 6.2.1

    12、医养结合专家委员会 经省或市(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建不少于 3 人的评价专家团队,专家委员会成员应符合 6.3的要求。6.2.2 第三方评价机构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人员应符合 6.3 的要求。6.3 评价人员 6.3.1 从事一线医疗/养老照护服务 3 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至少 1 名。6.3.2 从事医疗/养老服务管理 3 年及以上的管理人员至少 1 名。6.3.3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或护理专业人员至少 1 名。DB23/T 36572023 4 6.3.4 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养结合领域的政策和标准。6.3.5 应具有维护评价工作客观、公平、公正的职业道德

    13、操守。6.3.6 应具有连续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养老服务 2 年以上工作经验。6.3.7 应具备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取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6.3.8 参与质量评价工作前应向有关方面申明无利益相关性。6.4 评价方式和方法 6.4.1 采取实地检查、资料查验、重点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评价。6.4.2 采用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评价方法。6.5 评价指标和质量等级设定 6.5.1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和等级划分应按附录 A 划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6.5.2 一级指标包括:机构资质、工作人员配备及资质、空间环境、设备设施、运营管理、服务提供与质量要求、质量评价等。6.5.3

    14、二级指标包括:有效执业证明、机构负责人、医护人员、养老护理员、安全管理人员、餐饮人员、其他人员、居室面积及环境设置、居室安全、院内无障碍、环境安全、环境卫生、公共信息标志、设施安全、基础设施设备、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管理、安全管理、院感管理、档案管理、科室设置及入住率、服务内容、质量要求等。6.5.4 医养结合机构评价指标和质量等级设定 4 个等级,具体设定等级为:评价得分60 分,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价得分 60 分69 分,评价等级为合格;评价得分 70 分89 分,评价等级为优良;评价得分90 分,评价等级为优秀。7 评价实施 7.1 组织评价 由省或市(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

    15、时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申请书样式见附录B。7.2 机构评价条件 参加医养结合质量评价的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依法登记注册或备案,从事医养结合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实体机构;在机构运营管理等方面无重大违纪问题,未受到同级或上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无重大安全事故或卫生不良事件,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信用信息正常,评价周期内未出现安全事故;符合第 5 章相关内容和要求。8 监督管理 8.1 省或市(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为质量评定等级优秀的机构下发本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证书;对已参加评价的机构实行不定期动态监督管理。8.2 监督评价周期内

    16、发现被评价机构的质量评价结论与现行评价结论不符,应给与相应评价等级调整。8.3 省或市(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采用暗访、抽查等方式对质量评价机构进行监督管理。DB23/T 36572023 5 A A 附录A (规范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按表 A.1。表A.1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要求 分值 评价方法 得分 机 构 资 质 (4分)有 效 执 业证 明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养老机构设立备案证明)。2 查看资料 内设

    17、的餐饮服务机构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特种设备的医养结合机构,应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明;提供其他许可服务的,应具有相应资质。2 查看资料 工 作 人 员配 备 及 资 质(16分)机构负责人(三项选一项)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1 查看资料 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 查看资料 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从事养老或医疗卫生 服务的年限不少于5年。3 查看资料 医 护 人 员(三 项 选一项)医生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且具有1年以上相关执业经验。2 查看资料 医生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至少配备专职医护人员各1名,且具有3年以上相关

    18、执业经验。4 查看资料 医生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且具有3年以上相关执业经验,50张床以上的医养结合机构至少配备1名副主任医师职称及以上资格的医师;其中,每50张床至少配备2名专职医师,每100名老年人(不足100名按100名计算)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职护师,每100名以上老年人至少有1名专职主管护师。6 查看资料 DB23/T 36572023 6 表A.1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续)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要求 分值 评价方法 得分 工作人员配备及资质(16 分)养 老 护 理 员 养老护理员与重度、中度、轻度失能老年人配比 不低于1:2、1

    19、:4、1:10。2 现场查看 安 全 管 理人 员 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0.5 现场查看 餐饮人员 餐饮服 务人员 应持有 健康证明,上 岗前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上岗后每年进行1次上述健康体检。0.5 查看资料 其 他 人 员(三 项 选一项)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持有与岗位相符合的专业资格 证书或执业证书。2 查看资料 至少配备2名与开展的诊疗业务相关的药师、检验技师、康复治疗师等医技人员;1名兼职社会工作者;评估人员有2人以上具有医学或护理学背景。3 查看资料 每100名老年人(不足100名按100名计算)至少配备4名与开展的诊疗业务相关的

    20、药师、检验技师等医技人员;至少配备3名专职康复治疗师;1名专职社会工作者;评估人员有5人以上具有医学或护理学背景。特种设备工作人员具备相应上岗资质。4 查看资料 空 间 环 境 (10分)居 室 面 积及 环 境 设置(三项选一项)老 年 人 居 室 内 床 位 平 均 可 使 用 面 积 不 应 低 于6,单人居室使用面积不应低于10;居室和休息室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有公共洗浴 间。1 现场查看 收住中度失能老年人的多人间居室床位数4床;收住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多人间居室床位数6床;老年人居室设置卫生间比例不低于50%。公共区域至少应设置接待室、文化娱乐室、保洁储物间、康复健身室等。2

    21、 现场查看 DB23/T 36572023 7 表A.1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续)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要求 分值 评价方法 得分 空间环境(10 分)居室面积及环境设置(三项选一项)每照料单元的设计床位60张;失智老年人照料单元应单独设置,每单元床位20张。老年人居室设置卫生间比例不低于80%。公共区域至少应设置接待室、评估室、护理站、文化娱乐室、康复治疗室、心理咨询室、公共洗衣间、保洁储物间、消防设施、员工办公区等,其中活动区总面积150。医疗卫生服务床位不低于100张。康复治疗区面积不少于100;设有室内、室外活动等区域,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适老环境及服务符合老年友

    22、善医疗机构创建标准。6 现场查看 居室安全 老年人居室、卫生间、洗浴空间设置紧急呼叫装置或为老年人配备可穿戴紧急呼叫设备。1 现场查看 院内无障碍 主要出入口、门厅、走廊、居室无障碍,能够满足轮椅、担架通行的需要,卫生间、洗浴空间无障碍,能满足轮椅通行的需要。0.5 现场查看 环境安全 出入口、就餐区域、活动场所安装视频监控。0.5 现场查看 环境卫生 公共区域、老年人居室、地面保持干燥整洁,物品摆放安全合理,空气无异味,洗浴空间有包括但不限于防滑地面、安全扶手等安全防护措施,并留有助浴空间。0.5 现场查看 室内活动场所明亮、配置活动用品。0.5 现场查看 公共信息 标志 公共区域设有明显的

    23、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并符合 GB/T 10001.1 和 GB/T 10001.9的规定。0.5 现场查看 设施安全 居室内及就餐区域桌椅牢固稳定。0.5 现场查看 DB23/T 36572023 8 表A.1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续)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要求 分值 评价方法 得分 设 施 设 备 (6分)基础设施设备(三项选一项)基本设备:治疗车、护理车、病历车、药品柜、供氧装置、电动吸痰装置、血压计、便携式心电 图机、血糖测定仪、体温计、电冰箱、灌肠器、体重秤、空气消毒机、转运平车;照护设备:老年人居室设有温度或湿度调节设备(如散热器或电风扇)、电视等配套设备;配备适

    24、老化座椅、轮椅、助行器、气垫床、洗澡椅、洗浴床等设备;急救设备:心电监护仪、开口器、简易呼吸器;康复设备:与收治对象康复需求相适应的康复基础设备;餐饮服务至少提供厨房配备专用的消防、冷藏、冷冻、洗手消毒设施、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食品留样等设备。2 现场查看 除上述基本设备外应需配备康复设备(与收治对象康复需求相适应的康复治疗设备);设有独立药房,临床基础用药配备齐全。4 现场查看 老年人居室设有温度或湿度调节设备(如散热器、空调)、电视等配套设备;基本设备:至少配备给氧装置、呼吸机、彩超(含移动)、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显微镜、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离

    25、心机、血沉分析仪、消毒供应设备、骨密度检测仪等(临床检验、消毒供应由其他合法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检验和消毒供应设备);急救设备:至少配备心脏除颤仪、心电监护仪、气管插管设备、呼吸球囊、抢救车(按要求配备抢救药品和物品);康复治疗专业设备:至少配备与康复需求相适应的运动治疗、物理治疗和作业治疗设备;信息化设备: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信息化办公设备,保证医养机构信息的统计和上报;洗衣房配置洗衣机等配套及消毒、晾晒或烘干设 备等。设有独立药房,药品配备齐全。6 现场查看 DB23/T 36572023 9 表A.1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续)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要求 分

    26、值 评价方法 得分 运 营 管 理 (16分)不 良 事 件管 理 质量评价前未发生重大医疗、行政、安全责任及诚信不良事件。2 查看资料 制度管理 按照 GB/T 35796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办公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评价与改进制度。2 查看资料 安全管理 按照 MZ/T 032的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管理的责任、检查、教育、处理、突发应急预案等;同时按照设备设施、消防、食品安全要求规范管理。2 查看资料 院感管理 按照 WS/T 592的要求进行院内感染监测,明确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以及

    27、机构重点区域感染的预防管理要求。2 查看资料 档案管理 与入住的老年人签订服务协议,签订率达100%;建立老年人入住档案与健康档案。2 查看资料 科 室 设 置及 入 住 率(三项选一项)至少设置护理管理、后勤保障部门;机构入住率不低于20%。2 查看资料 至少设置护理管理、后勤保障部门、内科或中医科、药剂室;机构入住率不低于50%。4 查看资料 至少设置医务科、护理部、后勤保障科、信息科、内科或中医科、药剂科、医疗感染管理部门、康复医学科、安宁疗护病房(或病床);机构入住率不低于 70%。6 查看资料 服 务 提 供与 质 量 要求 (40分)服务内容 出入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入院评估、

    28、出入 院手续办理等。1 现 场 查 看和 查 看 资料 DB23/T 36572023 10 表A.1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续)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要求 分值 评价方法 得分 服务提供与质量要求(40 分)服务内容 生活照料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老年人个 人饮食起居、清洁卫生、排泄、体位转移等。1 现 场 查 看和 查 看 资料 膳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老年人提供集体 用餐和个人用餐服务等。1 现 场 查 看和 查 看 资 料 清洁卫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及老 年人居室内的清洁等。1 现 场 查 看和 查 看 资 料 洗涤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衣物

    29、、被褥 等织物的收集、清洗和消毒。1 现 场 查 看和 查 看 资 料 文化娱乐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化、体育、娱乐、节日及纪念日的庆祝活动,应每日组织开展一项以上适合老年人心理生理特点的文化娱乐活 动。1 现 场 查 看和 查 看 资 料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适应、情绪疏导、心理支持、危机干预等。1 现 场 查 看和 查 看 资 料 应按照DB23/T 3396的要求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终关怀、哀伤辅导和后事指导服务,尊重老年人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个人意愿,帮助老年人有尊严的度过生命末期。2 现 场 查 看和 查 看 资 料 机构应当建立评估制度和评估流程,基础

    30、评估内容根据医养结合机构主体运营类型选择按照(但不限于)GB/T 42195老年人能力评估或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的其中一种要求,对老年人进行逐项评估,并根据评估指标得分,确定老年人能力等级,形成评估报告,经 2 名评估人员确认并签字,同时请相关第三方签字确认。3 查看资料 DB23/T 36572023 11 表A.1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续)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要求 分值 评价方法 得分 服务提供与质量要求(40 分)服务内容 评估服务(三 项选一项)评估应为动态评估且多类别的综合评估,在首次评估后,若无特殊变化,至少每6个月进行1次阶段性评估

    31、,当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生变化,需要治疗或变更照料护理等级的,宜进行即时评估。2 现 场 查 看和 查 看 资 料 老年人能力评估需进行首次评估、阶段评估、即时评估,阶段评估每3个月1次,且有相应干预措施记录。4 现 场 查 看和 查 看 资 料 老年人能力评估需进行首次评估、阶段评估、即时评估,阶段评估每2个月1次,且有相应干预措施记录。6 查看资料 医疗护理服务(三项选一 项)基本医疗护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健康指导、预防保健、康复护理、院内感染控制、翻身叩背、管道管理、约束用具的使用;康复辅助器具包括但不限于轮椅、助行器的指导应用;按时发放药品,开展医疗巡视,发现老年

    32、人出现病情变化应做出相应处理,对老年人常见慢性病进行监测及健康指导。3 查看资料 除基本医疗护理服务外应具有:对于有认知功能障碍的老年人,根据需求开展非药物干预措施,如游戏活动、怀旧活动等,并有活动计划和干预跟踪记录,每周开展认知活动干预不少于2次;护士24小时值班有交接班记录;医师能及时应诊,提供急诊救护服务。5 查看资料 DB23/T 36572023 12 表A.1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续)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要求 分值 评价方法 得分 服务提供与质量要求(40 分)服务内容 医疗护理服务(三 项选一项)除基本医疗护理服务外应具有:对于有认知功能障碍的老年人,根据

    33、需求开展非药物干预措施,如作业康复训练、游戏活动、怀旧活动等,并有活动计划和干预跟踪记录,每周活动不少于4次;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有交接班记录,包括时间、人员、特殊老年人的诊断、基本生命体征、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医师每天2次为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巡诊;对于轻度失能、能力完好老年人应及时应诊;有能力及时提供急诊救护服务;开展远程医疗服务。10 查看资料 健康管理服务(三 项选一项)老年人健康档案,至少包括个人基本健康信息、体检报告、病史、既往史、家族史、食物及药物过敏史、健康变化记录或医疗巡诊记录;协助或指导老年人使用辅助器具、陪同老年人就医等。3 查看资料 老年人健康档案,至少包括个人基本健康信

    34、息、体检报告、病史、既往史、家族史、食物及药物过敏史、健康变化记录或医疗巡诊记录;提供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委托服务、疾病诊治、医疗护理服务、危重症转诊、有能力开展基础康复治疗服务;协助 或 指 导 老 年人使用辅助器具、陪同老年人就医等。5 查看资料 DB23/T 36572023 13 表A.1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续)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要求 分值 评价方法 得分 服务提供与质量要求(40 分)服务内容 健康管理服务(三 项选一项)老年人健康档案,至少包括个人基本健康信息、体检报告、病史、既往史、家族史、食物及药物过敏史、健康变化记录或医疗巡诊记录;提供心理精神支持服

    35、务、委托服务、疾病诊治、医疗护理服务、危重症转诊、有能力开展专业综合康复治疗服务;协助或指导老年人使用辅助器具、陪同老年人就医等。9 查看资料 开展院内预防感染宣传服务,每年不少于2次。1 查看资料 开展院内反诈骗宣传服务,每年不少于2次。1 查看资料 每日至少组织2次适宜老年人的活动。1 查看资料 质 量 评 价(8分)质量要求 开具医嘱、处方合格率应当不低于95%,病历记 录合格率100%。2 查看资料 老年人身体约束符合约束护理的基本要求,无并 发症。2 现场抽查 尿布皮疹发生率为0%。2 现场抽查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体检服务。2 查看资料 评价结论:得分60分为不合格;60-69分为

    36、合格;70-89分为优良;90分为优秀。DB23/T 36572023 14 附录B (资料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申请书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申请书样式见表 B.1。表B.1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申请书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申请书 机构名称:(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DB23/T 36572023 15 表B.1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申请书(续)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机构地址 核定床位(张)在住老年人人数(人)是否参与过质量评价 是否 最近一次评价时间:申请评价等级 合格优良优秀 机构自我评价情况 和结论 申请机构意见 签字(盖章):年 月 日 DB23/T 3

    37、6572023 16 参考文献 1 GB/T 35796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2 GB 38600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3 GB/T 37276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4 WS 218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5 WS 308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7 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 8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 9 黑龙江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 10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1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 版)12 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 版)13 护理中心基本标准(试行)14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15 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16 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17 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18 诊所基本标准 19 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20 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 21 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 号文件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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