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T 36302023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construction qualityacceptance of ultra low energy buildingsin Heilongjiang Province2023-11-30 发布2024-2-29 实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ICS 91.040.01CCS P 3023发布DB23/T 36302023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基本规定.35墙体
2、节能工程.56幕墙节能工程.57屋面节能工程.98地面节能工程.99门窗节能工程.1610气密性措施.1611给水排水及供暖节能工程.2112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2113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2314监测与控制工程.3015地源热泵系统节能工程.3016空气源热泵系统节能工程.3217太阳能系统工程.3418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36附录 A(规范性)建筑气密性能检测方法.41附录 B(规范性)热回收新风装置热回收效率现场检测方法.43附录 C(规范性)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表.45参考文献.51DB23/T 3630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提出。本文件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哈尔滨兴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建设科创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黑龙江近零能耗被动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达城绿色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市建筑设计院松北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城市规划
4、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黑龙江必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范春生 韩晓媛 肖明秀 王威 王凤来 赵曦辉 叶光伟 刘兆新 李鹏飞 张欣欣孙天宇 咸耀国 吴飞舟 李洪岩 马黎黎 杨红刚 胡晓江 周兆民 王宇航 齐岳 王文强 李弘范 陈永江李毅 徐秋芳 叶德强 李子军 李超 崔明珠 吕勉 吴凤喆 王宇 亓彦涛 汲彤焱 张成武 王成秋 王琦胡海洋 陈旭东 李彬彬 梁国富 牛建国 叶盛昊 孟男 李东健 姜元鹏 张虹 刘兢科 李瑛 刘洋 李宸DB23/T 363020231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规定、墙体节能工程、幕
5、墙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气密性措施、给水排水及供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工程、地源热泵系统节能工程、空气源热泵系统节能工程、太阳能系统工程和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新建、扩建、改建超低能耗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2220工业阀门标志GB/T 14294组合式空调机组GB/T 1429
6、5空气过滤器GB 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6管井技术规范GB 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6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 50366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411-201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95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
7、68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 5501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6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30建筑与市政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JGJ 26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39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 年版)局部修订条文DB23/T 363020232JGJ 142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JGJ 14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T 177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 255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JG/T 287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 366外墙保温用锚栓JG/T 561预制保温墙体
8、用纤维增强塑料连接件DB 23 1206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DB 23/T 3559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检测技术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超低能耗建筑适应气候特征和自然条件,通过建筑围护系统性能设计、采取节能技术措施和运维管理,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量需求,以较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室内环境,居住建筑能耗水平比 JGJ 26-2010 降低 50%以上、公共建筑能耗水平比 GB 50189-2015 降低 50%以上的建筑。3.2建筑气密性建筑在封闭状态下阻止空气渗透的能力。用于表征建筑或房间在正常密闭情况下的无组织空气渗透量。通常采用压差实验检测建筑
9、气密性,以换气次数 N 50,即室内外 50 Pa 压差下换气次数来表征建筑气密性。3.3气密层由气密性材料和部件、抹灰层等形成的防止空气渗透的连续构造层。3.4防水隔汽膜对建筑外围护结构室内侧的缝隙进行密封,防止空气渗透,并具有抗氧化、防水、阻止水蒸气透入缝隙功能的材料。3.5防水透汽膜对建筑外围护结构室外侧的缝隙进行密封,并具有抗氧化、防水、允许水蒸气透出功能的材料。3.6隔热附框用于安装、固定外门窗,具有较高强度和热工性能满足标准要求的材料。3.7保温隔热垫块用于围护结构外侧固定出挑金属构件,具有一定保温隔热性能、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的材料,如高密度模塑聚苯板、高密度硬泡聚氨酯板、橡塑材料
10、、塑料或木材等。DB23/T 3630202333.8换气次数单位时间内室内空气的更换次数,即通风量与房间容积的比值。3.9热回收装置在空调、供暖、通风设备或系统上所加装的,并将运行时所排出的热量进行回收利用的装置。4基本规定4.1一般规定4.1.1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4.1.2围护结构保温工程宜采用成套技术,并选用配套供应的保温系统材料和专业化施工工艺。4.1.3施工前应编制超低能耗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4.1.4施工采用的新技术
11、、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审、鉴定;施工前应对新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4.1.5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实际操作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材料和设备性能,掌握施工要领和具体施工工艺,经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对热桥处理、围护结构气密性措施等关键环节宜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实际操作并实施样板示范制度。4.1.6工程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性能,且不得低于相关超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气密性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4.1.7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工程按照本文件验收的同时还应结合工程节能设计实际,符合 GB
12、 50411、DB23 1206 的规定,气密性措施应按照单独分项工程进行验收。4.2材料与设备4.2.1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的规定。4.2.2材料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b)应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c)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按照本文件的规定
13、在施工现场抽样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本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规定;d)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同厂家、同类型、同规格的节能材料、构件和设备,当获得建筑节能产品认证、具有节能标识或连续三次见证取样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时,其检验批的容量可扩大一倍,且仅可扩大一倍。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按照扩大前的检验批重新验收,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4.2.3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定型产品、预制构件,以及采用成套技术现场施工安装的工程,应提供型式检验报告。无明确规定时,型式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不应超过两年。DB23/T 3630202344.2.4超低能耗建筑工程所
14、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 GB 50016、GB 55037、GB 50222 的规定。4.2.5超低能耗建筑检测应符合 DB 23/T 3559 的规定。4.2.6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相关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4.2.7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照设计要求或试验室规定的配合比配制。4.2.8外墙保温系统的组成材料应选用配套供应的保温系统材料,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彼此相容并应具有防腐性。4.3验收的划分4.3.1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子
15、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序号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主要验收内容1围护结构节能工程墙体节能工程 基层;室外侧防水层;保温构造;抹面层;饰面层;保温砌体;变形缝处节能构造等2幕墙节能工程 保温构造;防水层;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凝结水收集排放系统;幕墙与周边墙体和屋面间的接缝等3屋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构造;保护层;隔汽层;面层等4地面节能工程 基层;防水层;保温构造;保护层;面层等5门窗节能工程 门;窗;天窗;玻璃;遮阳设施;门窗外挂件;门窗与洞口间隙等6气密性措施穿气密层的管道;穿屋面洞口封堵处理;外门窗框与墙体缝隙;隔汽部位的墙面;楼面;装配式墙板板缝等;7给水排水供暖
16、空调节能工程给水排水、供暖节能工程系统形式;散热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水力平衡设施;保温构造;调试等8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系统形式;通风与空调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绝热构造;调试等9配电照明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照明光源、灯具及附属装置;配电系统、线缆;控制功能;调试等10监测控制工程监测与控制工程冷热源的监测控制系统:供暖与空调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控制系统;调试等11可再生能源节能工程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岩土热响应试验;钻孔数量、位置及深度;管材、管件;换热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12空气源热泵系统节能工程系统形式;
17、机组安装;自控阀门与仪表;水箱、水泵与管道;电气系统;调试等13太阳能系统节能工程太阳能集热器;储热设备;控制系统;管路系统;光伏组件;逆变器;配电系统;储能蓄电池;充放电控制器;调试等4.3.2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本文件第 4.3.1 条的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划分检验批。其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DB23/T 3630202354.3.3当验收标准对于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18、4.3.4当按照计数方法检验时,抽样数量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宜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检验批容量最小抽样数量检验批容量最小抽样数量2 152151 2801316 253281 5002026 905501 12003291 15081201 3200504.3.5当在同一个单位工程项目中,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内容与其他各专业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检验批的验收内容相同且验收结果合格时,可采用其验收结果,不重复检验。5墙体节能工程5.1一般规定5.1.1本章适用于超低能耗建筑围护结构墙体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5.1.2采用现浇混凝土预置保温系统的墙体
19、节能工程,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钢筋、模板、混凝土分项质量验收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结构相关验收标准的规定。5.1.3采用粘贴固定的外保温系统在基层墙体及防水层、外门窗框或附框、基层墙体上的预埋件、连接件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进行。5.1.4墙体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和分项验收。5.1.5外墙外保温系统经耐候性试验后,不得出现空鼓、剥落或脱落、开裂等破坏,不得产生裂缝出现渗水;外墙外保温系统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 GB 55015 的规定,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层内。5.1.6采用夹心保温系统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内、外叶墙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5.1
20、.7超低能耗建筑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影像资料。a)保温层附着的基层;b)整窗或窗框固定连接节点做法;c)锚固件及锚固节点做法,连接件节点做法及热桥部位处理;d)保温板粘接与拼缝;e)保温材料厚度;f)现浇混凝土预置保温系统保温板的位置、界面处理、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固定方式。连接件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安装方式等;g)门窗角部位增强网铺设及整体玻纤网铺设;h)防火隔离带的设置(设计有要求时);i)保温层托架(设计有要求时);DB23/T 363020236j)各种变形缝的节能施工做法;k)管线穿越外墙的密封做法,防水隔(透)汽膜的粘贴做法。5
21、.1.8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a)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每 1000 m2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b)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双方协商确定。5.1.9外墙外保温施工的防火隔离措施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 和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5.2主控项目5.2.1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应进行检查和进场验收,材料、构件的品种、规格、材质、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
22、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照进场批次,每批次随机抽取 3 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5.2.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产品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a)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b)复合保温板等墙体节能定型产品的传热系数、单位面积质量、拉伸粘接强度、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c)粘接材料的拉伸粘接强度;d)抹面材料的拉伸粘接强度、压折比;e)增强网、耐碱玻纤网格布的力学
23、性能、抗腐蚀性能;f)保温系统采用金属焊接网片的力学性能,连接件的抗拉承载力标准值。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告,其中:导热系数(传热系数)、密度或单位面积质量、燃烧性能必须在同一报告中。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按照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所使用的材料用量,在 5000m2以内时应复检 1 次;面积每增加 5000 m2 应增加 1 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连接件按照进场批次,每批次随机抽取 3 个试样进行检查。5.2.3外墙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并应由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
24、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抗冻融、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以及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及主要性能参数。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型式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2.4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相关标准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DB23/T 3630202375.2.5外墙和毗邻不供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的外侧面及墙体上凸窗四周的侧面,节能保温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采用热成像仪检查或必要时抽样剖开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5%
25、,并不少于 5 个洞口。5.2.6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2.7墙体节能工程的质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保温材料的厚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b)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板材与基层表面防水层之间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接或连接必须牢固。保温板材与基层表面防水层连接方式、拉伸粘接强度和粘接面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表面防水层之间的拉伸粘接强度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且不得在界面破坏。粘接面积比应进行剥离检验;c)采用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锚固力应符
26、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锚固力应做现场拉拔试验;d)连接件位置、数量、规格、锚固深度及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现场钢针插入或剖开后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报告。拉伸粘接强度按照 GB 50411 的检验方法进行现场检验;粘接面积比按照 GB 50411的检验方法进行现场检验;锚固力检验应按照 JG/T 287 的试验方法进行;锚栓拉拔力检验应按照 JG/T366 的试验方法进行;连接件的抗拉拔承载力检验应按照 JG/T 561 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查数量:锚固件的数量、位置应全数检查;连接件的数量、位置、规格、锚固深度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10 处
27、;其余项目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3 处。5.2.8当墙体保温层采用不少于两层保温材料复合构造时,复合保温层的水蒸气渗透性能和复合界面的抗拉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复合构造的保温板材应在工厂加工制作。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型式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2.9外墙采用预置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时,保温板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接缝应严密;保温板应固定牢固,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应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面处理措施,与混凝土粘接应牢固。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核查。5.2.10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复合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
28、和抗压强度。保温浆料的试件应见证取样检验。检验方法:按照 GB 50411 的检验方法进行。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按照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在 5000 m2 以内时应检验1 次;面积每增加 5000 m2 应增加 1 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5.2.11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规定:a)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b)保温墙板的板缝处理、防水保温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DB23/T 363020238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29、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板缝不得渗漏,可按照扣除门窗洞门后的保温墙面面积,在 5000 m2 以内时应检查 1 处,当面积每增加 5000 m2 应增加 1 处。5.2.12外墙采用夹心保温墙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保温墙体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b)内、外叶墙连接必须牢固,拉结件的品种、规格、尺寸及防锈处理,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c)内、外叶墙不应留置脚手眼;d)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及灰缝饱满度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e)夹心墙的内外叶墙、拉结件、通气排湿孔留设及门窗洞口周边等构造做法应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方法:
30、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对照设计和相关标准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2.13现场喷涂硬泡聚氨酯外保温的配合比,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计量措施;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配合比按进场批次;各层构造做法全数检查。5.2.14设置的防水层其位置、材料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水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防水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防水层凝结水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2.15保温层挑板或托架的位置、数量、构
31、造应符合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并应锚固牢固。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2.16穿墙管道热桥部位施工,管道与套管的固定,管道、套管和保温板之间的空隙低热桥构造处理措施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相关标准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2.17外墙金属支架热桥部位施工,支架防腐处理、金属支架与墙体之间垫层设置、固定件与保温板之间的缝隙填充处理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相关标准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2.18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及 GB 50210 的规定,并应符合下
32、列规定:a)饰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并应平整、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b)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饰面层不得渗漏;c)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防水构造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2.19外墙热桥部位,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结露和低热桥构造措施。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DB23/T 363020239检查数量: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全数检查。防结露和低热桥构造措施按照不同种类,每种抽查 20%,并不少于 5 处。5.2.20外墙变形
33、缝部位,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止两侧墙体结露及减少热损失的构造措施。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3一般项目5.3.1当节能保温材料及配套材料与构配件进场时,其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3.2当采用增强网作为防止开裂的措施时,增强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砂浆抹压应密实,不得空鼓,增强网应铺贴平整,不得皱褶、外露。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 5 处,每处不少于 2 m2。5.3.3施工产生的墙体热桥部位,如穿墙套管、脚手架眼、孔洞、
34、外门窗框或附框与洞口之间的缝隙等,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采取低热桥构造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检验方法:对照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施工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3.4墙体上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部位,其保温层应依据设计要求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按照不同部位,每类抽查 10%,并不少于 5 处。5.3.5外墙采用预制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时,保温材料应达到陈化时间并已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对表面进行界面处理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检验方法:对照专项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进行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3.6保温板安装允许偏差
35、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保温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表面平整4用 2 m 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2立面垂直4用 2 m 垂直检测尺检查3阴、阳角垂直4用 2 m 垂直检测尺检查4阳角方正4用直角检测尺检查5接茬高差1.5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检查数量:每 100 m2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 10 m2。6幕墙节能工程6.1一般规定DB23/T 36302023106.1.1本章适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各类透光、非透光建筑幕墙和采光屋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6.1.2幕墙节能工程的隔气层、保温层、防水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幕墙施工过程中应
36、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6.1.3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影像资料:a)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b)幕墙周边与墙体、屋面、地面的接缝处保温、密封构造;c)幕墙四周与主体结构的气密处理,幕墙跨层位置与主体结构的保温、防水、气密处理;d)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e)隔气层;f)热桥部位、低热桥节点构造;g)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6.1.4幕墙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a)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幕墙,按照幕墙面积每 1000 m2 划
37、分为一个检验批;b)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双方协商确定;c)当按照计数方法抽样检验时,其抽样数量应符合本文件表 2 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6.2主控项目6.2.1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照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 3 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6.2.2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密封条
38、应镶嵌牢固、位置正确、对接严密。单元式幕墙板块之间的密封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启部分关闭应严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开启部分启闭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当幕墙面积合计大于 3000 m2 或幕墙面积占建筑外墙总面积超过 50%时,应核查幕墙气密性检测报告。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全数核查。现场观察及启闭检查按照本文件第 4.3.4 条的规定抽检。6.2.3每幅建筑幕墙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低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断热桥节点的连接应牢固。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核查幕墙节点及安装。检查数量:节点及开启窗每个检验批按照本文件第 4.3.4 条的规定抽
39、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 处。6.2.4幕墙(含采光顶)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a)透光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玻璃太阳的热系数,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b)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及燃烧性能(不燃烧材料除外)。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计算书、复验报告,随机抽样检验。DB23/T 3630202311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幕墙面积在 3000 m2 以内时应复验 1 次;面积每增加 3000 m2 应增加 1 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6.2.5幕墙节能工程
40、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得松脱。检验方法:对保温板或保温层应采取针插法或剖开法,尺量厚度;手扳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板块数量按照本文件第 4.3.4 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 处。6.2.6幕墙遮阳设施安装位置、角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遮阳设施安装应牢固,并满足维护检修的荷载要求。外遮阳设施应满足抗风的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察、尺量、手扳检查;核查遮阳设施的抗风计算报告或产品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安装位置和角度每个检验批按照本文件第 4.3.4 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 处;牢固程度全数检查;报告全数
41、核查。6.2.7幕墙隔气层应完整、严密、位置正确,穿透隔气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样数量不少于 5 处。6.2.8幕墙保温材料应与幕墙面板或基层墙体可靠连接或锚固,有机保温材料应采用非金属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照本文件第 4.3.4 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 5 处。6.2.9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和防火分区隔离部位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防火封堵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照本文件第 4.3.4 条的规定
42、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 5 处。6.2.10幕墙可开启部分的通风面积应满足设计要求。开启装置应能顺畅开启和关闭。检验方法:尺量核查开启窗通风面积;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开启窗通风面积全数核查。6.2.11采光屋面的可开启部分应按照本文件第 9 章外窗开启的要求验收。采光屋面的安装应牢固,坡度正确,封闭严密,不得渗漏。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200 m2 以内全数检查;超过 200 m2 则抽查 30%,抽查面积不少于 200 m2。6.3一般项目6.3.1幕墙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密封胶密封的中空玻璃应
43、采用双道密封。采用了均压管的中空玻璃,其均压管在安装前应密封处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照本文件第 4.3.4 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 5 件(处)。6.3.2单元式幕墙板块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密封条规格正确,长度无负偏差,接缝的搭接符合设计要求;b)保温材料固定牢固;c)隔气层密封完整、严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扳检查;尺量。DB23/T 3630202312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板块数量按照本文件第 4.3.4 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 5件(处)。6.3.3幕墙与周边墙体、屋面间的接缝处应按照设计要求采用保温措施,并应采用耐候密
44、封胶等密封。建筑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处的幕墙保温或密封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非闭孔保温材料时,应有完整的隔气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样数量不少于 5 件(处)。6.3.4幕墙活动遮阳设施的调节机构应灵活,并应能调节到位。检验方法:遮阳设施现场进行 10 次以上完整行程的调节试验;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照本文件第 4.3.4 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 10 件(处)。6.3.5凝结水的收集和排放应通畅,并不得渗漏。检验方法:通水试验、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样数量不少于 5 处。7屋面节能工程7.1一般规定7.1.1本
45、章适用于超低能耗建筑屋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7.1.2屋面节能工程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7.1.3屋面保温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后续施工或加以覆盖。7.1.4屋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a)基层及其表面处理;b)保温材料的种类、厚度、保温层的敷设方式;保温板间的缝隙处理;c)屋面低热桥构造部位处理;d)隔汽层;e)防火隔离带的材质、厚度、敷设方式,板材缝隙处理。7.1.5屋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检验批划分,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46、a)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屋面,扣除天窗、采光顶后的屋面面积,每 1000 m2 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b)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做法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7.2主控项目7.2.1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构件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照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 3 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DB23/T 36302023137.2
47、.2屋面节能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时,应对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干密度或表观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检报告,其中: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必须在同一个报告中。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扣除天窗、采光顶后的屋面面积在 1000 m2 以内时应复验 1 次;面积每增加 1000 m2 应增加复验 1 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7.2.3屋面隔汽层(隔汽层兼防水层)的位置、材料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屋面隔汽层(隔汽层兼防水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汽层(隔汽
48、层兼防水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3 处,每处不得少于 10 m2。7.2.4屋面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做法,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3 处,每处不得少于 10 m2。7.2.5当工程设置防火隔离带时,其设置方式、宽度、粘接面积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2.6出屋面管道、雨水口穿女儿墙部位、女儿墙保温节点处、设备基础、变形缝等部位保温及低热桥构造措施应符合设计和本文件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9、。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2.7坡屋面保温层及防滑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3 处,每处不得少于 10 m2。7.3一般项目7.3.1屋面保温层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板材应粘贴牢固、缝隙严密、平整。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施工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3 处,每处不得少于 10 m2。7.3.2坡屋面当采用内保温时,保温层应设有防潮措施,其表面应有保护层,保护层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3 处,每处不得少于 10 m2。8地面节能工程8.1一般规定8
50、.1.1本章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接触土壤或室外空气的地面、毗邻不供暖空间的地面,以及与土壤接触的地下室外墙等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包含板材保温层、保温浆料保温层及泡沫混凝土保温层。DB23/T 36302023148.1.2地面节能工程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当地面采用两种以上保温型式时,应按照相应保温型式的检验批分别进行验收。8.1.3超低能耗建筑的地面构造做法及防水层、面层、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垫层材料的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8.1.4地面保温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