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140 CCS Z 32 DB23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 23/T 34132023 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技术规范 2023-03-20 发布2023-04-19 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23/T 34132023I 目次 前言.II引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仪器性能要求.15 系统维护.26 数据有效性判别.27 数据传输.28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3DB23/T 34132023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
2、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齐齐哈尔市环境监测站、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黑龙江大学、哈尔滨新尔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鹏杰、杜世超、谢文熙、白煜、邢延峰、李雷、郝影、曹立群、王斌、曹胜、张蕊、姜景阳、顾平、关吉鑫、韩冬、李文斐、李海智、崔泽虎、闫圣玉、谢弘竹、闫昕诚。DB23/T 34132023III 引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规范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技术,制定本文件。DB23/T 34
3、1320231 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技术的仪器性能要求、系统维护、数据有效性判别、数据传输、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本文件适用于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15190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3785.1电声学 声级计 第1部分:规范GB/T 15
4、173电声学 声校准器HJ 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640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906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发布稿)HJ 907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发布稿)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基于声环境监测设备、数据通讯技术及计算机应用软件,实现声环境自动监测并实时进行环境数据统计分析的系统,一般由一台或多台声环境监测子站及监控系统组成。3.2 声环境监测子站声环境监测子站是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的户外采样部分,一般分为固定式和移动式两种类型。一般包括全天候户外传声器、声采集分析单元、通信单
5、元、电源控制单元以及机箱等配套安全防护单元。4 仪器性能要求4.1 子站设备性能确认声级计的声学性能应满足 GB/T 3785.1 的技术要求,声环境监控系统及气象监测单元的设备应满足DB23/T 341320232 HJ 907 的技术要求。4.2 校准设备性能确认声校准器或多频声校准器,其应满足GB/T 15173-2010中对1级声校准器的技术要求。5 系统维护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应当熟练掌握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具有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能力,对日常巡检或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或问题能够及时处理,具体要求见表1。表1 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维护周期及内容维护周期维护内容(包括但
6、不限于列出内容)每天定时远程自检声校准、数据采集和数据传输检查等,并通过监控系统检查站点周边状况,如出现异常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每周开展1次现场巡检维护检查站点支架、机箱外观是否完好;检查传声器、延长电缆、避雷设施等外部设备是否被损坏,是否附有异物等;同时使用校准设备对子站进行校准,并记录新校准过的传声器的灵敏度和灵敏度级;备份站点的原始数据。每月开展1次自动监测系统及软件维护检查子站仪器及系统的工作状态参数是否正常,电源、风扇、通讯设备和辅助设施等是否稳定,如需更换,现场需用备件替代等;对服务器、系统软件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运行情况、安全漏洞、占用资源情况、剩余储存空间、是否感染病毒等,必要
7、时应对软硬件进行升级。每年开展1次硬件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采用仪器比对等方式对自动监测系统进行检查;根据配件的使用状态,按厂家提供的使用和维修手册规定的要求,及时更换监测仪器中的风罩(更换周期不超过1年)、传声器等配件;视老化程度对机箱、支架、器件等进行保养;盘点备件库存,按购置计划准备备件和耗材。6 数据有效性判别 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要求应包括:a)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应满足 HJ 906 的有关规定;b)附近有遮雨棚等可能在下雨天由于雨滴撞击所产生的突然升高的监测数据,经过人工确认后应进行标记或剔除;c)因仪器故障产生的异常监测数据为无效数据,不参与各种数据统计,但不能删除;d)
8、气象条件不满足 GB12348 相关要求的,则相应测量时段的监测数据无效。7 数据传输 自动监测系统每月的数据有效传输率应达到 95%以上。DB23/T 341320233 8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 现场校准8.1.1 定期对子站设备进行校准,仪器示值与声校准器的校准声压级偏差绝对值不应大于 0.5 dB,否则监测数据应添加备注并校准设备,视情况增加现场声校准频次。8.1.2 传声器灵敏度级与首次安装后校准的偏差一般不超过3.0 dB,与最近一次校准的偏差一般不超过1.0 dB,如果在此数值范围内,则校准通过;当超过时应再次进行校准,以确保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如果再次校准后的结果依然超过规
9、定的限值,应及时检修。8.2 比对核查定期对子站设备开展比对核查,比对仪器与子站监测结果的偏差在同一小时内应不超过2.0 dB,连续 8 小时内的结果应不超过1.5 dB。8.3 计量检定每年需定期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既可以整机进行,也可以对主机部分和声信号采集部分进行单独计量,特别是声信号采集部分由于是易耗部件,每次更换后都应对其进行计量。8.4 档案及备品管理8.4.1 对站点的设备应建立档案,包括点位信息(站点编号、地址、海拔、经纬度等)、设备信息(设备型号、编号、运行时间、IP 地址等)、设备故障检修更换记录等。8.4.2 站点应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及备用设备,并定期进行清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以不断调整和补充存储数量。8.5 设备更换站点的传声器进行更换后,要注意更换的传声器其与站点主机之间的配套问题,同时特别应注意的是传声器是否需要外接极化电压,并在主机部分进行设置。每次进行系统维护时需确认并记录主机中传声器极化电压的设置。8.6 其他保障措施8.6.1 特殊天气(如雷电,大雨,强风、沙尘等)过后,要对站点进行巡查(或进行设备校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8.6.2 如监测值出现急剧升高、降低或连续不变情况,应进行系统检查,对仪器故障及时检修,排除故障后需按 8.1.1 进行声校准确认。8.6.3 规范记录文件,及时对检查维护及设备更换等情况进行记录。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