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00.02 CCS A 12 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 33562022 冰雪景观景区安全防护管理规范 2022-09-30 发布2022-10-29 实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23/T 33562022 I 目次 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要求.15 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26 冰雪景观安全防护措施.37 节庆、赛事活动的安全要求.38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4DB23/T 3356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
2、件的某些部分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玉明、张劲男、张志君、董玥、王小溪。DB23/T 33562022 1 冰雪景观景区安全防护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冰雪景观景区安全防护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防滑措施、冰雪景观安全防护措施、节庆赛事活动的安全要求、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本文件适用于冰雪景观景区运营期间的安全防护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
3、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1202-2016 冰雪景观建筑技术标准 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DB23/T 1766-2016 冰雪景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DB23/T 2105-2018 冰雪景观景区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冰雪景观 在一定温度条件和环境中,以冰、雪为原料建造的或自然形成的具有冰雪艺术特色,供人观赏、体验或活动的冰雪建筑以及冰雪形态,如冰雕、雪雕、冰瀑等冰雪艺术景观和冰
4、雪游乐活动场地及设施。3.2 冰雪景观景区 以冰雪景观为标的物,满足人们观赏和体验冰雪景观及进行冰雪娱乐活动为主要功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区域,该区域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并进行旅游运营。本文件中的景区均为冰雪景观景区。3.3 冰雪游乐项目 在冰雪景观景区内设置的或自然形成的以冰雪为载体或媒介的游乐性设施和活动。4 基本要求 4.1 冰雪景观景区安全应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人负责。4.2 应制定系统的安全措施,配备全面、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保障游客安全。DB23/T 33562022 2 4.3 冰雪景观、游乐区设施应确保安全性、牢固性,兼顾娱乐性功能和观赏性功能。5
5、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 5.1 一般要求 5.1.1 景区入口、游客服务中心及主要景点应设置景区平面示意图、游客所在位置标示图、导引图,并明示主要出入口、救援电话、游客须知。5.1.2 可进、出式大型冰雪建筑物应有醒目的入口、出口标志。5.1.3 危险地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设施齐备、有效,并设专人看守。5.1.4 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2894 的规定,发现有变形、破损或变色的,应及时整修或更换。5.1.5 对容易造成人员滑倒、碰撞、拥堵的区域,应采取防范措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5.1.6 应设立观赏、游玩的安全须知或警示提示。5.1.7 冰(雪)屋电气安全应符合 JGJ 46 的相关要求。5.
6、1.8 冰雪景观或冰雪建筑的建设应符合 GB 51202-2016、DB23/T 1766-2016 的相关要求。5.1.9 景区内冰雪游乐项目场地设施、设备应符合 DB23/T 2105-2018 中 6.3、6.4、7.1、7.2、7.3 的相关要求。5.1.10 在冰雪景观景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宜配置数字化管理设施、设备。5.2 道路 5.2.1 景区道路应保持平整、畅通,应具有防滑措施。5.2.2 主干道、坡道、道路转弯处、游园道路、各景点游路、各区域木质栈桥、观景平台处冰雪应及时清理或做防滑处理。5.2.3 景区内禁止使用污染性的融雪剂,必要时可使用细沙防滑。5.2.4 道路上井口、
7、井盖的安装等应符合规范,必要时可对井盖采用防滑措施。5.2.5 景区内应设有安全疏散通道和指示牌,并保证道路畅通。5.2.6 冰雪景观景区宜建设无障碍通道和必要设施。5.2.7 有裂痕和高低错落处、第一级台阶或缓坡道路的应设提醒标识。5.3 观光车 5.3.1 观光车应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5.3.2 观光车宜采用防风寒的封闭车体,车内应配有保暖座垫等保暖设施。5.3.3 观光车应按规定路线和限定速度安全行驶,严禁超载、超速行驶。5.3.4 观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持有特种车辆驾驶证方可上岗。5.4 防滑措施 5.4.1 游客服务中心应提供防滑鞋套、拐杖等的售卖或租借服务。5.4.2
8、人流集中或交通量较大的冰、雪台阶及斜坡处应做防滑处理。5.4.3 冰雪雕塑景观外围地表面应保持平整、无障碍物与周围地面平缓相接,无凹凸不平,防止游客游览时不慎跌倒和意外伤害的发生。5.5 其它要求 5.5.1 对景观和景区设施维护作业时,应设置醒目的警示牌及隔离线,并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疏导游客DB23/T 33562022 3 及监督施工安全。5.5.2 接待游客不应超过景区瞬时最大承载量,应急救援预案和技术措施完善,当突发安全事件发生时应有急救措施。5.5.3 在保证景观景区造型、设计完整的条件下,冰雪景观供电线路的架设、敷设应符合 GB 50194 的相关要求。5.5.4 景观景区内应设流动
9、巡查人员,游客一旦出现意外,应能及时得到救助。5.5.5 使用明火、电、气的场所应有严格的安全措施。5.5.6 及时排除危害游客安全的隐患。6 冰雪景观安全防护措施 6.1 冰雪景观建筑展出和景区运营期间,应根据冰雪景观建筑融化、风化、污染、破损程度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维护。6.2 冰雪景观建筑砌体应设置监测点进行定时监测并做好记录,如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围挡、修补或拆除。6.3 应进行冰雪景观建筑砌体重点部位、结构安全和用电设备安全的专项检查并记录,重点检查监测点的主要结构部位砌体温度和变形状况,当环境温度出现异常变化时应加大检查频次。6.4 应进行冰雪景观建筑观感质量、各类防滑设施、安全防护措施
10、、配电照明线路及配电箱和各类灯具运行状况的日常巡回检查并记录。6.5 应配备专业人员定时、定期对高大景观、悬挑、拱形结构的冰雪景观建筑及自然冰场进行建筑结构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并做好记录,同时根据安全评估意见采取加固和维护措施。6.6 冰、雪攀爬活动项目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提供攀登辅助工具,并配备专人指导攀爬,顶部应设安全维护设施、疏散平台和通道。6.7 合理设置安全员,将每件景观的看护工作落实到人,每天巡查,随时制止游客破坏景观建筑的行为。6.8 各景区游客中心及入口处设服务指南、游客须知,冰雪雕塑景观外围设安全线,禁止游客越线攀爬、倾斜倚靠等危险性行为。7 节庆、赛事活动的安全要求 7.1
11、大型活动举办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启动。7.2 游乐区或活动现场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应设明显标识。必要时,在出、入口处设立安全疏导缓冲区。7.3 游客过多、产生拥挤时,应设专人负责疏导。必要时,限制游客流量。7.4 应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备,并确保设备完好、功能有效。7.5 安全技术防范设备、设施,应与举办活动的规模、要求相适应。7.6 举办夜间游览、节庆活动,应增加危险地段的警示牌和巡视检查次数,增加照明设备,宜配置备用电源。7.7 闭园前应及时做好清园和场地安全巡检工作。7.8 举办冰(雪)雕赛事时,应配有安全隔离设施,禁止游客入内,雕刻工具应妥善存放;游客参与的项目,应对游客进行专人指导,避免锐器伤害。7.9 举办冰雪体育赛事时,应做好相应的设施配套和安全防护。DB23/T 33562022 4 8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8.1 冰雪景观景区应制定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各类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器械和配套物资。8.2 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做好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应急处理能力。8.3 遇到突发安全事故时,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程序开展救援行动,提高救援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