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20 CCS B 05 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 34512023 盐碱地水田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paddy field construction in saline-alkali land2023-02-27 发布2023-03-27 实施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 布 DB22/T 3451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
2、大安市中科佰澳格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吉林农业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孟宪东、王鸿斌、赵兰坡、潘修强、李金有、王长志、李金凤、葛艳俊、姜涛、马巍。DB22/T 34512023 1 盐碱地水田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盐碱地水田建设选址、建设工程要求、土壤改良与培肥、记录和档案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西部盐碱地的水田建设及改良利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5618 土壤
3、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30600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 GB/T 334692016 耕地质量等级 GB 50265 泵站设计标准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T 5036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NY/T 295 中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和交换性盐基的测定 NY/T 296 土壤全量钙、镁、钠的测定 NY/T 1121.1 土壤检测 第 1 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 NY/T 1121.2 土壤检测 第 2 部分:土壤pH的测定 NY/T 1121.4 土壤检测 第 4 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 NY/T 1121.6 土壤检测 第 6 部
4、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NY/T 1121.16 土壤检测 第 16 部分:土壤可溶性盐测定 NY/T 28722015 耕地质量划分规范 DB22/T 23922015 苏打盐碱地水田“淡化表层”快速创建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334692016、NY/T 28722015 和 DB22/T 2392201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盐碱地 saline-alkali land 盐土、碱土以及各种盐化、碱化土壤的总称。水田 paddy fields 用于种植水稻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DB22/T 34512023 2 耕作层 plow layer 经耕种熟化的表土层。一
5、般厚度为 15 cm20 cm。土地平整 formation of land 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溉与排水的需要而采取的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措施,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工程、防渗保水工程和耕作层保护工程。淡化表层 desalinized layer 通过各种改良措施降低盐碱地水田土壤盐分含量和碱化度,具有一定厚度,能够满足水稻生长需要的表层土壤。来源:DB22/T 23922015,3.8 土壤有机质 soil organic matter 土壤中形成的和外加入的所有动植物残体不同阶段的各种分解产物和合成产物的总称。包括高度腐解的腐殖物质、解剖结构尚可辨认的有机残体和各种微生物体。来源:GB/T 334
6、692016,3.9 土层厚度 effective soil layer thickness 作物能够利用的母质层以上的土体总厚度;当有障碍层时,为障碍层以上的土层厚度。来源:GB/T 334692016,3.14 耕地地力 cultivated land productivity 在当前管理水平下,由土壤立地条件、自然属性等相关要素构成的耕地生产能力。来源:GB/T 334692016,3.2 耕地质量 cultivated land quality 由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来源:NY/T 28722015,3.2 土壤容重 soil
7、bulk density 田间自然垒结状态下单位容积土体(包括土粒和孔隙)的质量或重量。来源:GB/T 334692016,3.17 4 选址 选址应遵循以下原则:a)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b)坚持“以水定地”原则,选择具备地表水灌溉条件的地块;c)不占湿地、生态红线等不允许开发利用的地块。5 建设工程要求 DB22/T 34512023 3 一般要求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工程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 30600 的规定。土地平整工程 5.2.1 一般应以畦田为平整单元,由上(高端)向下(低端)
8、顺次施工。应先把“盐碱斑块”区之外的表土剥离,用“盐碱斑块”区土壤填平低洼处,将剥离的表土回填。畦埂用土就近就地,以用底土为宜。5.2.2 宜尽量保持原有腐殖质层(表层)不受损失,可采用激光平地机平整土地,田面高差控制在 3 cm 左右。填方和挖方均不能过深,以控制在 20 cm 以内为宜。耕作田块修筑工程 5.3.1 田块格局 水田整备项目区应集中连片,总体布局呈“田”字、“井”字、“开”字、“丰”字或“米”字型排列。5.3.2 田块形状 因地制宜进行田块布置,田块形状应方正,田块长边方向以南北向为宜,地面坡度 3为宜。5.3.3 连片规模 土地整备水田田块连片面积需达到一定规模,实现集中连
9、片,规模不低于 50 亩,应满足农业机械化生产要求。5.3.4 田块规格 田块(格田)长度以 60 m120 m 为宜,宽度以 20 m40 m 为宜,田面宽度便于大、中型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5.3.5 田埂 田块(格田)之间以田埂为界,埂高 40 cm60 cm,埂底宽 120 cm160 cm 为宜,埂顶宽 40 cm60 cm 为宜。防渗保水工程 5.4.1 水田建成后,犁底层应具有良好的防渗能力,遇到干旱时,一次性灌水后,田面保持田面水不落干(即蓄水能力)的天数应不低于 72 h。5.4.2 田块蓄水能力低于 72 h,需实施防渗工程。实施田间防渗工程时,应先将耕作层剥离,再对剥离后的
10、田面进行防渗处理,达到防渗要求后,将剥离后的表土回填。耕作层保护工程 耕作土壤剖面一般分为耕作层、犁底层、心土层和底土层。土地平整时应尽量避免打乱表土层与心土层,确需打乱应先将肥沃的表土层进行剥离,单独堆放,待土地平整完成后,再将表土均匀摊铺到田面上。DB22/T 34512023 4 灌溉与排涝工程 5.6.1 灌溉 5.6.1.1 水田整备区应有水源保证,根据不同地形条件、水源特点等,合理配置各种水源;水资源利用应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不应开采深层水和承压水,做到蓄、引、提、集相结合,中、小、微型工程并举;宜节水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5.6.1.2 灌溉水源应清洁,无污染,灌溉水质
11、应符合 GB 5084 的规定。5.6.1.3 合理布局各级输配水渠道,配套完善的渠系建筑物,做到引水有门、分水有闸、过路有桥、运行安全、管理方便。宜配置用水计量、控制等自动化装置。5.6.1.4 整备水田区的干、支、斗、农级渠道应符合 GB/T 50363 的要求,应保证单灌单排。5.6.1.5 在无自流灌溉条件时,应修建泵站。泵站、机井等工程宜采用专用直配输电线路供电。泵站建设应符合 GB 50265 的要求。5.6.1.6 灌水渠修建应符合 GB 50288 的要求。渠底应不低于畦田田面,所需土方来源,应根据田间地形特点合理统筹安排。不宜用表土,并尽量减少土方运输量。5.6.2 排涝 5
12、.6.2.1 水田整备区要求排涝能力应达到 10 年一遇的标准,应在 48 h 内排至耐淹深度。5.6.2.2 排水渠修建应符合 GB 50288 的要求。畦埂用土宜就地就近,用底土填方,挖方不能过深,控制在 20 cm 以内。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应按照 GB/T 30600 的要求执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5.8.1 农田防护工程包括农田林网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5.8.2 农田防护应与田、路、渠、沟等有机结合。5.8.3 结合改造区实际情况,宜布置必要的农田防风、水土流失控制等农田防护措施,优化农田生态景观,配置生态廊道,维护农田生态系统安全。5.8.4
13、 根据因害设防原则,合理设置农田防护林。农田防护林走向应与田、路、渠、沟有机结合,采取以渠、路定林,渠、路、林平行;树种的选择和配置,应选择表现良好的乡土品种和适合当地条件的配置方式。农田输配电工程 应按照 GB/T 30600 的要求执行。其他 除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外的工程,其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执行。6 土壤改良与培肥 土壤诊断 DB22/T 34512023 5 通过土壤样品盐碱化指标测定,判定表层土壤状况,具体按下列步骤进行:a)土样采集:应按 NY/T 1121.1 的规定执行;b)土壤检测:土壤 pH 测定应按 NY/T
14、1121.2 执行,土壤全盐量测定应按 NY/T 295 的规定执行,土壤碱化度通过阳离子交换量和交换性钠计算获得,其中阳离子交换量测定应按 NY/T 295 的规定执行,交换性钠含量测定应按 NY/T 296 的规定执行;c)土壤分析:根据土壤测试结果,诊断土壤盐碱化程度,确定土壤改良方案。淡化表层创建 6.2.1 改良措施 可采用物理、生物、化学等措施,并结合工程、农艺、淋洗等措施,进行淡化表层的创建。6.2.2 改良材料 应用的改良材料包括:a)物理改良材料:沙子、沸石等;b)生物改良材料:微生物制剂类、植物提取等;c)化学改良材料:硫酸铝、过磷酸钙、硫酸铁、石膏类等,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5、1)无毒无害,环境安全友好;2)来源广泛,成本低廉;3)施用方便,可操作性强;4)在改善土壤理化及生物学性质、促进作物生长发育等方面效果明显。6.2.3 施用方法 6.2.3.1 土地平整完工后可将 6.2.2 中材料以单一形式或配合形式均匀撒施于地表。可结合旋耕均匀混入表土,旋耕深度应15 cm,旋耕后放水泡田打浆,24 h 后将水排出。6.2.3.2 施用化学改良材料时可采用泡田脱碱洗盐。施用量视土壤盐碱化程度而定,水质应符合 GB 5084 的要求,土壤呈饱和泥浆状态,全层耙匀。待土壤沉淀,水质变清后,排水洗盐。熟化耕层培育 6.3.1 可选择泥炭类物料、煤炭类、有机肥料、腐解处理的有机
16、物料等。6.3.2 按照区域土壤有机质矿化率和当年预期土壤有机质提升幅度(即有机质增量)及有机物料的腐殖化系数等参数确定施用量,施用量宜为 30 t/hm250 t/hm2。6.3.3 土表均匀撒施后,结合旋耕耙地等作业与表土混合。应与改良材料分开施用,先施用有机物料,再施用改良材料,使其充分反应。耕地质量 土壤重金属含量符合 GB 15618 的规定。耕地质量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1 项目 要求 检测方法 有机质含量 15 g/kg NY/T 1121.6 耕作层厚度 15 cm 实测值 土壤容重 1.2 g/cm31.4 g/cm3 NY/T 1121.4 DB22/T 34512023 6 表1(续)项目 要求 检测方法 土壤 pH 8.5 NY/T 1121.2 土壤可溶盐含量 3 g/kg NY/T 1121.16 7 记录和档案 应详细记录盐碱地水田土壤改良的各种数据,进行整理归档,档案保存 5 年以上,做到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