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11.220CCS B 4121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 37182023宠物诊疗机构建设规范Guidelines for construction of pet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institutions2023-04-30 发布2023-05-30 实施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21/T 37182023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
2、服务中心、辽宁沈农禾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子裕、刘俊、张宏、丁静、徐畅、苏维洲、刘振军、杨冰、马亮亮、杨光、刘军骅、王宏燕、邓文超、任岚峰、刘晓明、祁思霖、朱江巍、魏圆圆、孟昭荣、黄鹤、尚秋彤。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 2 号),联系电话:024-23447862。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 105 号甲),联系电话024-24229579。DB21/T 3
3、71820231宠物诊疗机构建设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宠物诊疗机构建设的选址布局、设施设备、机构人员、制度档案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宠物诊疗机构的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宠物诊疗机构pet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institution是指从事宠物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宠物绝育手术等经营性活动,包括宠物的健康检查、采样、剖检、配药、给药、针灸、手术、填写诊断书和出具宠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的机构。3.2宠物医院pet hospital是指具备本文件规定条件,能够从事宠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及其它诊疗活
4、动的宠物诊疗机构。3.3宠物诊所pet clinic是指具备本文件规定条件,能够从事除宠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以外其它诊疗活动的宠物诊疗机构。4选址布局4.1 选址4.1.1 宠物诊疗机构应有固定且权属明晰的诊疗和办公场所。4.1.2 宠物诊疗机构距离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不少于 200 m;远离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4.1.3 宠物诊疗机构应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DB21/T 3718202324.2 布局4.2.1 宠物诊所使用面积(不包括兼营区域)不少于 80,宠物医院使用面积(不包括兼营
5、区域)不少于 150。4.2.2 宠物诊疗机构应具有诊疗室、隔离室、药房、手术室或处置室、化验室、免疫室、诊疗废弃物暂存间等功能区域;宠物医院还应具有 X 光室或者 B 超室、住院部等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应标识清楚,不得相互妨碍和产生交叉污染。4.2.3 宠物诊疗机构兼营宠物用品、宠物饲料、宠物美容、宠物寄养等项目的,兼营区域与宠物诊疗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5机构人员5.1 宠物诊疗机构应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宠物诊疗活动。5.2 宠物诊所应配备至少 1 名已备案的执业兽医师,配有与诊疗规模相适应的护理、药剂、检验等技术人员。5.3 宠物医院应配备至少 3 名已备案的执业兽医师,
6、配有与诊疗规模相适应的护理、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5.4 宠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6设施设备6.1 宠物诊疗机构应具备诊断、处置、手术、消毒、隔离、冷藏、常规化验等器械设备。包括听诊器、体温计、输液架、手术台、手术器械、无影灯、器械柜、药品柜、电冰箱、恒温箱、无菌操作台、显微镜、采样器具、离心机、血(粪尿)的检查检验仪器设备等诊疗检查检验器械和喷雾消毒器、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等消毒设施设备;配备与诊疗宠物相适应的诊断台、保定器、开口器、开膣器、体重秤等;宠物医院还应具有 X 光机或 B 超机等专用器械设备。6.2 宠物诊疗机构应配备与诊疗规模相适应的病害动物、医疗污水及其他医疗废弃物的收集暂存、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包括污水处理设备;暂存宠物病理组织的专用设备;暂存废弃的医用针、手术刀、玻璃器皿等医用锐器的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暂存被宠物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过期、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以及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等医疗废物的防渗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容器。7制度档案DB21/T 371820233宠物诊疗机构应至少建立并执行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诊疗废弃物暂存、兽医器械、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宠物诊疗机构各项病历档案记录应分类归档,保存 3 年以上。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