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30 CCS B 44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32642023 动物福利规范 绵羊 Code of animal welfare sheep 2023-12-29 发布2024-01-29 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15/T 3264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19)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呼和浩特市农牧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天龙、田婧、李康、罗晓平、翟琇、王德宝
2、、李蕴华、智宇、张英、郝宸昉、蒙美丽。DB15/T 32642023 1 动物福利规范 绵羊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绵羊福利养殖的饲草料和饮水、养殖环境、养殖管理、健康、运输和转场、人道屠宰、记录与可追溯等。本文件适用于绵羊养殖、运输和屠宰过程的动物福利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472 绿色食品 兽
3、药使用准则 NY/T 682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 816 肉羊营养需要量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3469 畜禽屠宰操作规程 羊 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侧 NY/T 5339 无公害农产品 畜禽防疫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动物福利 animal welfare 饲养农场中的动物与其环境协调一致的精神和生理完全健康的状态。运输应激 transport stress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所引起的应激反应。人道屠宰 humane slaughter DB15/T 32642023 2 在屠宰过程中,
4、减少或避免家畜恐惧、疼痛和肢体损伤等应激的屠宰方式(包括宰前处置)。4 饲草料和饮水 饲草料 4.1.1 按 NY/T 816 的规定,提供满足其不同生理阶段营养需要量的日粮。4.1.2 饲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符合 GB 13078 的规定。4.1.3 日粮中应合理搭配精饲料与粗饲料的比例,应有足够的粗纤维饲料供羊只反刍。4.1.4 添加药物饲料的使用应符合 NY/T 472 的要求。饮水 4.2.1 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4.2.2 舍饲情况下,应配备足够的饮水设施,确保羊自由饮水。4.2.3 放牧情况下,应确保供水设施或水源地能够满足羊饮用水需求。4.2.4 冬季水温不低于
5、 10,宜配备恒温饮水装置。4.2.5 饮水设施的设计应防止羔羊溺水。4.2.6 定期清洗饮水设备,供水系统应定期维护和消毒,确保饮水清洁无污染。5 养殖环境 羊舍与设施 5.1.1 羊场的设计和建设应符合 NY/T 682 的要求。5.1.2 羊舍及舍内设施、设备应使用无毒无害的材料,应保温隔热,地面和墙壁应易于清扫、消毒。5.1.3 羊场应设有弱、残、伤羊只特别护理区和病羊隔离区,病羊隔离区应远离其它羊舍。5.1.4 使用的设施应经常检查和维护,避免对羊只造成伤害。5.1.5 应为放牧羊只设置棚圈,保证恶劣气候条件下羊只的安全。5.1.6 在舍饲生产系统中应设置室外运动场地,面积宜为羊舍面
6、积的 2.5 倍以上。5.1.7 运动场地面应平整、干燥、有一定的坡度,利于清扫和排水。5.1.8 运动场应种植树木或搭建遮阳棚,并设置饮水设施,树木应采取措施有效保护。5.1.9 有条件的运动场地应搭建坚固的土丘、台阶、凸起的平台、树桩等环境富集材料。5.1.10 应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堆粪场所和废弃物处理场所,应按 NY/T 1168 的要求执行。饲养密度 5.2.1 羊只应有足够的活动和休息空间。5.2.2 舍饲养殖条件下不同用途羊需要的最小圈舍面积见表 1。表1 羊只空间需要量表 种类 总面积/只 空怀母羊 1.0 怀孕或带羔母羊 2.0 育肥羊 0.8 公羊 2.0 DB15/T
7、32642023 3 环境因子 5.3.1 各类羊群适宜的圈舍温度范围见表 2。表2 各类羊群适宜的圈舍温度范围表 各类圈舍 适宜温度范围 公羊舍 524 母羊舍 524 产羔舍 1024 育肥舍 1024 5.3.2 羊舍相对湿度保持在 35%55%。5.3.3 羊舍应有效通风,风速2 m/s,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舍内氨气浓度、二氧化碳浓度等应符合NY/T 388 的要求。5.3.4 羊舍噪音不应超过 70 dB。5.3.5 羊舍内宜采用自然光照,一昼夜内光照时间不低于 8 h;繁殖种羊宜延长光照时间。6 养殖管理 人员要求 6.1.1 养殖从业人员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应接受动物福利及绵羊饲
8、养管理相关技能的培训,了解绵羊的生物学特性、行为习性,掌握动物健康和福利养殖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在生产中灵活应用的技能,能及时发现异常行为并予以处置。6.1.2 养殖场用工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要制定员工的管理及考核制度,要确保员工的福利待遇得到落实,确保员工的健康安全。繁殖 6.2.1 初配母羊体重宜达到其成年体重的 70%以上。公羊的初配年龄应在 18 月龄以上。6.2.2 控制繁殖间隔,两个胎次配种间隔宜少于 8 个月。6.2.3 母羊临近分娩 10 d 前进入产羔舍(圈)。6.2.4 分娩过程应有兽医看护并助产。哺乳 6.3.1 应采取自然或人工辅助方式确保羔羊出生后
9、2 h 内吃到初乳。6.3.2 为母乳不足的羔羊进行人工哺乳。应将不认羔羊的母羊放入母仔栏单独饲养,经人工辅助哺乳训练,确认母仔相认且能够正常哺乳后方可归入原群。断奶 6.4.1 舍饲情况下,羔羊断奶月龄不宜早于 2 月龄;放牧情况下不宜早于 3 月龄。6.4.2 应加强断奶后羔羊的饲养管理,避免应激并确保羔羊正常生长发育。6.4.3 断奶后公羔和母羔分群饲养。DB15/T 32642023 4 日常管理 6.5.1 制定应对自然灾害、生物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6.5.2 饲养管理人员应随时观察羊的日常行为表现,发现异常行为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置。6.5.3 应随时清除羊舍、运动场、牧
10、场及周围环境中可能被羊只误食的铁丝、塑料、布条、羊毛等杂物。6.5.4 日常管理中,应避免惊吓等应激。6.5.5 应避免饲草料种类和饲喂量的突然改变,如需变更应逐步过渡,过渡期应在 7 d 以上。6.5.6 对新进公羊应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以避免争斗行为的发生。标识 6.6.1 标识材料应安全卫生。6.6.2 永久性标识羊只时,宜采用耳标方式。6.6.3 暂时性标识羊只时,应保证标识材料对羊、羊毛和环境没有危害和污染。6.6.4 实施有创伤性的标识时,应对创伤部位进行消毒处理。非治疗性手术 6.7.1 不宜对羊只实施阉割、去角等处置。如应实施时,应采用使羊只疼痛最小的方法,在出生 15 d内进
11、行,并做好止血和术后消炎护理。6.7.2 术后应单独组群饲养,应注意观察伤口是否继续出血或有脓肿现象,出现异常要及时处置。捕羊与驱赶 6.8.1 捕羊时,应将羊赶到小圈、围栏或通道内进行捕捉。6.8.2 抓捕后移动羊只时,禁止虐待羊只。6.8.3 驱赶时,禁止用鞭棒、石块或大声吆喝等粗暴手段驱赶羊只。7 健康 健康计划 7.1.1 应按照 NY/T 1168、NY/T 5030、NY/T 5339 制定健康计划。7.1.2 羊群进行免疫接种和驱虫工作应按计划执行。健康管理 7.2.1 兽医和饲养员应每天巡视羊群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早对症治疗。7.2.2 应及时隔离患病或受伤羊只,进行
12、有效治疗、护理、观察和精心饲喂。7.2.3 规范使用兽药产品,符合 NY/T 472 和兽药质量标准要求。7.2.4 母羊妊娠期不宜驱虫和注射疫苗。7.2.5 应定期修蹄。7.2.6 应尽量缩短对羊只治疗(如注射、口服药物、药浴等)、打耳标、称重等过程的时间。7.2.7 新购入的羊只应在消毒后的养殖场专用隔离区隔离饲养 30 d,经检疫和临床观察确认没有疫病时才可进入养殖区。对有疫病的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行处理。隔离结束后应对隔离区进行消毒处理。7.2.8 病畜、死畜处理按照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要求执行。DB15/T 32642023 5 7.2.9 禁止羊群到
13、有疫情区域或受到污染的草地放牧。8 运输和转场 运输前准备 8.1.1 运输工具应具备运输安全所需护栏和相关的设施、设备。8.1.2 司机及押运人员应具备运输羊的经验,并接受过动物福利有关知识的培训。8.1.3 羊只分类组群,分别装车,密度适宜。运输过程 8.2.1 运输途中保持空气流通,平稳行驶,勤观察,及时处理异常情况。8.2.2 恶劣天气应采取应对措施。8.2.3 尽量减少运输,连续运输羊只的时间不宜超过 8 h。运输后管理 8.3.1 不应以抛、推等粗暴方式卸车。8.3.2 卸车后的养只应有相应的隔离场所进行暂养。转场 8.4.1 转场前充分了解转场时间、天气状况、目的地、转场路线、途
14、中放牧、饮水、休息地点、转场用具等,针对可能对动物福利造成不利影响的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等各种紧急情况要做好预案。8.4.2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羊的伤害和应激。8.4.3 转场时,对羔羊及怀孕母羊应予以照顾。9 人道屠宰 屠宰人员应接受有关动物福利知识的培训,负责落实人道屠宰的规定。绵羊屠宰前应严格执行休药期相关规定,按 NY/T 5030 的规定执行。为待宰羊只提供待宰棚,宰前禁食不应超过 18 h,供羊只自由饮水。屠宰操作程序执行 NY/T 3469 的规定。对预期治疗无效的羊只,或可能遭受较长时间非常痛苦的羊只,应及早实施安乐死。10 记录与可追溯 羊的福利养殖、防病用药、运输、屠宰全过程应予以记录,并可追溯。应定期对健康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记录结果归档保存,并根据实施情况及相关要求对健康计划进行更新或修订。所有记录归档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