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1.120 CCS A 0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29882023 护边员巡边规范 Border patrol agents patrolling standardization 2023-05-11 发布2023-06-11 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15/T 2988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军民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57)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
2、军民融合发展研究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莉、韩继昌、高斌、闫国栋、王晓东、冯楚帆、吴凯、刘璐、崔涛。DB15/T 29882023 1 护边员巡边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护边员巡边规范的巡边和情况处置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由各级边防委员会办公室正式聘用的护边员和各护边员管理单位的巡边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巡边 日常巡边 4.1.1 各护边员管理单位应根据边境地区情况为护边员划分巡边工作区域。巡边工作区域的划分应根据边境线的长度进行合理分配,确保边境线的全覆盖。4.1.2 护边员在日常生产生活作业中,应注意观察
3、、收集所属工作区域边境地区动态、异常情况和可疑人员、车辆信息,还应开展边境线巡逻工作,每月不少于 2 次。4.1.3 护边员在日常巡边中应配备通信、观测装备。4.1.4 护边员在日常巡边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所属护边员管理单位专职人员报告情况,并做好拍照取证和记录工作,必要时对现场进行保护。联合巡边 4.2.1 职责任务 4.2.1.1 联合巡边应由市、县级边防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护边员管理单位共同实施,护边员管理单位成员和护边员共同开展巡边工作,根据任务需要也可由各护边员管理单位组织实施。4.2.1.2 各级边防委员会应根据边境地区情况定期开展联合巡边工作。4.2.1.3 各护边员管理单位组织
4、开展联合巡边时应履行以下职责任务:a)对辖区内全段边境线进行巡视,检查国(边)界标志和边防设施有无移动或损坏,对国(边)界标志和边防设施进行清理维护;b)发现、搜集边境地区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件、群体性事件、恐怖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黄赌毒”活动、自然灾害事故以及在公共场所散布反动言论、制造恐慌、进行迷信等活动的情报信息;c)打击制止国界线附近私开通道、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私自开荒、私自开矿、私飞无人机飞行器等违法情况;DB15/T 29882023 2 d)观察掌握对方人员、车辆、船艇、航空器、牲畜在国(边)界附近的活动情况,制止非法偷越国界(边)行为;e)各护边员管理单位依据职责应
5、当开展的其他工作任务。4.2.2 巡边机制 4.2.2.1 指挥部设置 4.2.2.1.1 开展联合巡边工作时,应设立指挥部,下设多个巡边小组。4.2.2.1.2 指挥部统筹各巡边小组的人员编组、任务划分、装备配备等工作。4.2.2.1.3 指挥部通常由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及参加联合巡边的各护边员管理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4.2.2.2 巡边小组设置 联合巡边时通常联由多个小组共同实施,原则上每个小组编组人数不少于3人,由1名护边员管理单位成员、2名护边员组成,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备巡边犬参与巡边。4.2.2.3 装备配备 开展联合巡边任务时,护边员管理单位成员应遵照本单位执勤规范携带相关装备,提供交通
6、工具,护边员应穿著配发服装,配备通信、防护、观测、取证装备。根据任务需要,还应携带所需宿营、给养、卫生等物资。4.2.2.4 勤务组织 4.2.2.4.1 联合巡边开展前,指挥部应当根据所辖边境地区情况,合理划分各小组巡边区域。联合巡边时,指挥部应保持与各小组之间的联络。4.2.2.4.2 巡边小组应当遵照指挥部划分的区域和下达的任务,开展巡边工作,确保对边境全域进行有效管控。4.2.2.4.3 巡边小组开展巡边工作时,应采用线巡逻、点巡查、面管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巡边区域内全段边境线使用交通工具开展巡逻;对国(边)界标志、边防设施等重点点位以徒步的方式抵近巡查;对抵边的生产作业点、人员聚集
7、区等重点区域开展边防法规宣传、情报收集等社会面管控工作。4.2.2.4.4 巡边小组开展巡边工作时,应定时定点向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指挥部应不定期对巡边小组在岗工作情况进行检查。4.2.3 信息报送 4.2.3.1 开展联合巡边任务时,各小组应每日报送当日工作完成情况。信息报送可以口头或者电话的形式向指挥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汇报。4.2.3.2 联合巡边任务结束后,县级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应做好详细记录并归档留存。工作纪律 在巡边任务中应遵循以下纪律:a)严禁故意刁难辱骂群众、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违规进行人身安全检查,或者扣押他人的合法证件、财物。严禁泄露辖区重点要道走向、军警布控区域、警
8、务运行模式、队伍内部信息等秘密;b)严禁存储涉密资料,擅自在网络社交软件中发布工作照片;c)严禁在巡边任务期间饮酒,严禁酒后、无证、超速、超载驾驶执勤车辆;DB15/T 29882023 3 d)严禁收受外来人员财物,充当向导,带领无关人员进入边境管理禁区或以工作人员的身份名义处理个人事务;e)严禁私自调岗、换勤,确需调岗、换勤的应报护边员管理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调整。5 情况处置 各级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和护边员管理单位应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护边员在巡边工作中发现国(边)界标志物、边防设施损坏的情况,应及时向护边员管理单位报告,如有边界网围栏损坏的情况,应保护现场等待处置,防止人员牲畜越界情况发生。护边员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时,应及时向护边员管理单位报告,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尽可能收集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必要时要保护现场。护边员发现自然灾害事故和边境异常情况等信息时,应第一时间做好自身防护并向当地主管单位和护边员管理单位报告,及时疏散周围人群,保护好现场。在巡边工作中遇有暴雪、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暂缓巡边任务,及时寻找安全区域避险并向护边员管理单位或指挥部报告。在巡边工作中遇有人员伤亡情况,应立即暂停巡边任务,拨打 120 电话寻求救助并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同时向指挥部或护边员管理单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