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03.120.10CCS A 0014山西省地方标准DB14/T 27962023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建设自我声明诚信公开指南2023-07-12 发布2023-10-12 实施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14/T 27962023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15公开内容.26公开方式.27公开流程.38公开结果评价.39评价结果应用.4附录 A(资料性)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经营自我公开声明.5附录 B(资料性)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建设自我声明诚信公开申请表.6附录 C(规范性)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建设诚信指标评分表.7参考文献.10DB14/
2、T 2796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山西省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检验检测学会、晋来检(山西)质量智慧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晋检(山西)产教融合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牛伟平、成晓英、武喜明、宋云峰、张洪亮、杜东升、郭沐昀、武海波、陈彦华。DB14/T 279620231检验检测
3、机构综合能力建设自我声明诚信公开指南1范围本文件提供了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建设自我声明诚信公开的基本要求、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结果评价和公开结果应用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自我声明诚信公开来推动综合能力建设。对于为市场提供服务但未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利用自有渠道或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自我声明诚信公开的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6308 检验检测机构
4、诚信评价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GB/T 36308-2018,定义3.1自我声明诚信公开检验检测机构对其诚信承诺及人员配置、业务范围、综合能力和运行机制等进行公开,以提升公信力,接受各方监督的行为。第三方平台监管部门、行业学(协)会等独立于检验检测服务的提供者和需求者的主体为检验检测机构提供自我声明诚信公开服务的媒介,包括互联网平台、信息化平台等。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包括检验检测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和资质认定主管部门。4基本要求
5、检验检测机构自我公开时应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免费公开的原则。DB14/T 2796202325公开内容声明检验检测机构宜作出自我公开声明。见附录A。基本信息5.2.1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a)机构名称及地址;b)法定代表人信息;c)业务联系人信息;d)实验室面积;e)实验室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台(套)数。5.2.2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状况,包括但不限于:a)技术负责人信息;b)授权签字人信息;c)拥有专业职称人员信息。5.2.3检验检测机构业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a)检验检测能力和领域;b)执行标准。5.2.4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运行的机制,包括但不限于:a)运行管理制度;b
6、)负责部门及职责;c)监督投诉渠道。业绩信息检验检测机构运行业绩状况,包括但不限于:a)上年度工作业绩;b)收费标准;c)能力验证情况;d)年度报告。其它信息检验检测机构认为其它有助于诚信建设的内容。6公开方式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建设自我声明诚信公开宜在监管部门、行业学(协)会或其他市场主体等第三方平台进行。公开方式可利用第三方门户网站、信息平台等进行,也可利用展播、专访等形式在电视、广播等媒介进行,还可利用专栏、专刊、白皮书等形式在报纸、杂志等纸媒公开。DB14/T 2796202337公开流程检验检测机构启动诚信建设自我声明公开,按照要求填报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建设自我声明诚信公开申请表,
7、见附录 B。检验检测机构与第三方平台签署书面协议。检验检测机构上传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声明、基本信息、业绩信息和其它信息。第三方平台审核相应资料后做出如下决定:a)资料符合要求,予以公开;b)资料存在格式不符等偶然性且性质一般的问题,退回资料待机构完善后予以公开;c)资料存在信息造假等系统性且关键缺失的问题,不予公开。检验检测机构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应接受必要的现场调查和验证工作。检验检测机构第三方公开流程见图 1。图 1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建设自我声明诚信公开流程图8公开结果评价公开结果评价宜由检验检测机构自愿申请,监管部门、行业学(协)会组织实施评价。公开结果评价宜采用定
8、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诚信评价评分见附录 C。公开结果评价内容包括否决项目、基本项目和附加项目。凡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否决项目中的任何一项,即予一票否决,直接列入 D 级管理。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结果等级分为 A、B、C、D 四个等级。评价时符合附录 C 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全项指标时,满分为 100 分,分值的高低与评价等级的关系如下:DB14/T 279620234A 级:优秀,机构综合得分在 90 分(含)以上。表示机构各项指标优秀,综合素质很高、经营状况很好、履约能力很强、社会信誉很好;B 级:良好,机构综合得分在 80 分(含)-90 分。表示机构各项指标良好,综合素质较高
9、、经营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社会信誉较好;C 级:一般,机构综合得分在 70 分(含)-80 分。表示机构各项指标一般,综合素质一般、经营状况一般、履约能力一般、社会信誉一般;D 级:较差,机构综合得分在 70 分以下。表示机构各项指标较差,综合素质较差、经营状况较差、履约能力较差、社会信誉较差。检验检测机构在涉及 5.2 相应内容发生变化时,宜在获得许可或备案后,在开展业务之前进行公开。评价机构可根据自我声明诚信公开调整内容对检验检测机构等级进行动态调整。9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可由诚信评价机构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平台、纸媒、白皮书等形式进行公开。评价结果可作为监管部门确定“双随机、一公开”监
10、管比例划分和分类监管的参考依据。评价结果可作为政府采购、市场监督抽检服务评价评分的参考依据。对于为市场提供服务但未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机构仅提供评价结果。分类评价结果不得用于社会宣传以增强检验检测机构的市场竞争力。DB14/T 279620235附录A(资料性)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经营自我公开声明为进一步提升机构检验检测诚信建设水平,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树立诚信守法经营形象,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真实有效,我机构郑重承诺: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2.依法经营,确保本机构及其人员独立于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
11、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有效运行和不断改进自身管理体系,保证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相关要求,并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4.加强人员管控和自身队伍的完整,本机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5.采取有效程序,保守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6.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对待和处理社会投诉或异议。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7.本次公布本机构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
12、业、履行社会责任、诚信检验检测等相应情况真实有效,如相关信息发生变化,会在30天内进行更新。本机构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违法行为对机构带来的影响并将违法结果向社会公开。承诺机构:承诺机构法定代表人:日期:DB14/T 279620236附录B(资料性)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建设自我声明诚信公开申请表机构名称成立时间机构地址注册资金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社会组织代码发证机关资质认定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机关法定代表人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职称联系电话授权签字人职称联系电话近三年营业收入近三年利润在职人员共人,其中:管理人员人;检测人员人。初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高级职称人
13、。设备总台数(套)固定资产原值(万元)试验场地面积(m2)办公区域面积(m2)认定业务范围专利信息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参与重大项目国行地标发布情况双随机抽查情况工作业绩(可另附表)备注申请人:填 表 日 期:年月日DB14/T 279620237附录C(规范性)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建设诚信指标评分表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建设诚信指标评分参照C.1实施。表 C.1 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建设诚信指标评分表评价类别序号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分否决项目1违规行为近3年内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在行业监管检查中发现重大不符合情形,产生媒体曝光的舆论负面信息的。未按约定履行检测合同,承诺客户不
14、正当要求,或采取虚假合同欺骗客户或管理部门。雇佣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任职的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伪造、变造、冒用、租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未取得相应资质认定证书承揽检验检测业务或超许可范围从事检验检测活动,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数据、结果存在错误等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未经检验检测、伪造检测数据等,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DB14/T 279620238基本项目1基础能力(70分)1.成立年限,2年得1分,最高5分。2.机构人员稳定,与检验检测
15、能力相匹配,诚信教育培训良好,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数占机构总人数大于15%(3分),大于30%(5分),大于50%(10分)。3.资质认定能力参数大于100项(3分),大于300项(5分),大于1000项(10分)。4.自有或租赁实验室,证件齐全,场所稳定,面积大于3000m2(3分),大于5000m2(5分)。5.实验室仪器设备定期检定或校准,价值大于500万元(3分),大于1000万元(5分)。6.业务合同真实,诚信规范,年检测收入大于300万元(3分),大于500万元(5分),大于1000万元(10分)。7.诚实经营,检测收入稳定增长,年检测收入增长率大于10%(3分),大于15%(5分),
16、大于20%(10分)。8.制定了诚信要素识别监控程序,定期对人员进行监督培训,守信奖励,失信惩罚(5分)。9.诚信自我声明进行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第三方或社会监督(5分)。10.机构诚信文化开展情况(5分)。2能力验证(上限10分)积极参加能力验证,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有一项得2.5分,无故不参加或参加结果不合格,有一项扣2.5分。3标准制定(上限15分)主参编国际标准15分/项、主编国家标准10分/项、主编行业标准5分/项、主编地方标准3分/项。4信息化管理(上限5分)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有实验室LIMS系统,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将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至信息管理平台。DB14/T 2796202
17、39附加项目1参与国家、省、市重大质量技术活动,取得科研成果的(上限为5分)近三年获得科研成果,有一项国家级加5分/项,省级加3分/项,市级加1分/项。2科研创新及技术改进获认可的(上限为5分)近三年自主研究开发的测试设备、软件系统、检测方法以及专利等,有一项加1分/项。3检测机构及个人获得荣誉及表彰(上限为5分)近三年获得国家级或行业部门表彰的2分/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每人次加2分:1)被有关部门授予学科带头人;2)近3年出版专著;3)担任标委会委员和学术组织专家;4)国家特殊贡献专家及享受政府津贴人员。综合评分评价意见注:否决项目不参与评分,用表示。DB14/T 2796202310参考文献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3号)2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分类监管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