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1.140.90 CCS Q78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 7362023代替 DB 12/T 736-2017 大型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性检验规范 电梯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inspection of special equipments in large-scale activitiesElevators 2023-04-07 发布 2023-05-07 实施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736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保障范围划分.1 5 职责.2 6
2、 保障性检验内容.3 7 保障性检验工作流程.4 附录 A(规范性)保障性检验内容.7 附录 B(规范性)电梯保障性检验意见通知书.19 附录 C(规范性)电梯保障性检验问题整改确认单.20 附录 D(资料性)保障性检验记录格式.21 附录 E(资料性)电梯保障性检验接洽函.28 DB12/T 736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12/T 736-2017大型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检验规范电梯,与DB12/T 736-2017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标准名称改为大型活动特种
3、设备安全保障性检验规范 电梯;b)删除了 GB 7588 和 GB 21240 的内容,增加了 GB/T 7588.1 和 GB/T 7588.2 的内容;c)增加了 TSG T7001、TSG T7004 和 TSG T7005 三个安全技术规范第 2 号修改单的内容;d)增加了 3.3 保障性检验的定义;e)修改了原文件 5.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职责、5.2 电梯使用单位职责和 5.3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职责的内容;f)修改了原文件 6.4.1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的内容;g)在附录 A 中,修改了原文件 A.3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和液压驱动电梯的相关内容,增加了紧急操作和动
4、态测试装置、门旁路装置和门回路检测功能、制动器故障保护功能、自动救援操作装置、限速器(封记及运转情况)、对重(平衡重)块、轿门开门限制装置及轿门的开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试验和应急救援试验的项目及要求;删除了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和其他类防止轿厢坠落措施试验的项目及要求;调整了项目序号;修改了部件(部位)或功能的保障性检验要求的相关描述;h)在附录 A 中,修改了原文件 A.4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相关内容,增加了紧急停止装置、检修盖板和楼层板的项目及要求;修改了部件(部位)或功能的保障性检验要求的相关描述;i)在附录 D 中,修改了保障性检验记录的格式和内容。
5、本文件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清鹏、王婉君、王文峰、戴光宇、秦润杰、吴颖坤、王志宇、陈永立、张绍斌、张新宇、詹智敏、高常进、谢然、窦永磊、吕哲、吕英辉、卞敬、张鹏、孙书成、王泽军。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7年首次发布为DB12/T 736-2017;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12/T 7362023 1 大型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性检验规范 电梯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中关于电梯安全保障性检验的保障范围划分、职责、保障性检验内容、保障性检验工作流程,制定了相应的文件表格。本
6、文件适用于举办大型活动涉及到的大型活动场馆、大型活动签约宾馆、机场、车站及其他重要区域以及政府委派的其他重要活动相关区域场所内的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 7588.1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GB/T 7588.2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2部分:电梯部件的设计原则、计算
7、和检验 GB 16899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TSG 08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T5002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TSG T700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4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 TSG T7005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GB/T 7588.1、GB/T 7588.2以及GB 1689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大型活动 large-scale activities 天津市人民政府大型会展论坛活动办公室举办的,并且明确有特种设备安
8、全保障工作任务的大型会展论坛活动。3.2 保障性检验 supportability inspection 受本市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委托,对大型活动场馆涉及的电梯进行的专项检查。4 保障范围划分 4.1 总体要求 应根据保障范围划分原则确定保障性活动期间涉及的电梯。DB12/T 7362023 2 4.2 大型活动保障范围划分原则 在全面做好我市在用特种设备常规性安全监察、检验检测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大型活动特点和监察工作重点,划分为“核心区”、“重点保障区”和“外围区”三个层次的安全保障范围:a)核心区:包括大型活动场馆和大型活动签约宾馆;b)重点保障区:包括机场、车站以及市政府确定
9、的其他重点区域或场所;c)外围区:包括除核心区、重点保障区之外的重要区域和重点场所,主要指全市各区内含有重大危险源、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需要重点监察的单位。4.3 其他重要活动保障范围原则 对于政府委派的其他重要活动相关区域场所内的保障范围,由本市或者各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确定。5 职责 5.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职责如下:a)按照本市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统一部署,开展大型活动及其他重要活动的电梯安全保障性检验工作;b)安排检验人员对需要进行保障性检验的电梯按照本文件执行检验;c)根据本文件制定保障性检验作业指导书;d)在完成保障性检验后,现场
10、出具电梯保障性检验意见通知书(见附录 B,以下简称通知书)或电梯保障性检验问题整改确认单(见附录 C,以下简称整改确认单);e)对于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使用单位;f)检验工作完成后,将检验结果立即向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g)为电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5.2 电梯使用单位 电梯使用单位应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电梯安全保障工作:a)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b)制定保障性活动期间电梯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做好演练记录;c)对电梯进行日常巡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
11、施,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d)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配备取得相应特种设备资格证书的安全管理员,按章作业;e)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保障性活动期间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保障性活动期间的电梯安全及联络等事宜;f)使用单位应当安排相关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保障性检验;g)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通知书或整改确认单的要求及时整改;h)在保障性活动期间,如果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同时向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DB12/T 7362023 3 5.3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 加强电梯的维护保养,在保
12、障性活动期间加强巡查、维护和现场值守,确保电梯安全运行:a)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质量负责;b)指定保障性活动期间的电梯安全保障负责人,制定值守人员值班表;c)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d)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配合使用单位进行演练;e)对电梯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f)做好电梯的检查记录;g)根据电梯状况及特点,现场应储备必要的应急配件;h)选派本单位政治合格、经验丰富、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持证人员,专人现场值守,加强巡查、维护;i)维保人员进场时,应携带作业人员证;j)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
13、梯的保障性检验;k)维保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通知书或整改确认单的要求配合使用单位及时整改;l)在保障性活动期间,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维保人员应立即通知使用单位,同时还应立即向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6 保障性检验内容 6.1 总体要求 保障性检验包含使用管理、维护保养以及设备本体三方面,具体检验内容应符合附录A,检验记录格式参见附录D。6.2 使用管理 应包含使用管理相关项目:a)电梯使用登记情况;b)电梯保养合同的有效性;c)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情况;d)电梯安全技术档案:1)日常维护
14、保养记录;2)应急救援演练记录;e)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制度;f)电梯安全保障工作方案;g)大型活动保障期间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6.3 维护保养 应包含维护保养相关项目:a)维护保养单位资质和维保人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性;b)维护保养相关记录和资料:1)日常维护保养记录;DB12/T 7362023 4 2)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3)应急救援演练记录;c)大型活动保障期间值班计划。6.4 设备本体 6.4.1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 应包含以下项目:a)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b)井道及相关设备;c)轿厢与对重(平衡重);d)轿门与层门;e)试验;f)液压驱动电梯相关项目。6.4
15、.2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应包含以下项目:a)驱动与转向站及相关设备;b)监控和安全装置;c)相邻区域;d)扶手装置和围裙板相关项目;e)梳齿与梳齿板;f)自动启动、停止;g)运行检查。7 保障性检验工作流程 7.1 保障性活动涉及电梯数量核实 检验机构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基础,及时与使用单位沟通,核实电梯数量及下次定期检验日期。7.2 检验实施原则 7.2.1 根据保障性活动日期和电梯的下次定期检验日期,按照图 1 的原则,确定对电梯实施定期检验或保障性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人员与使用单位约定日期以后,准时到达现场进行检验。图1 检验实施的原则 3 个月 a)定期检验
16、日期6 个月6 个月之前 b)c)d)保障性活动期间DB12/T 7362023 5 7.2.2 检验实施的原则为:a)对于在保障性活动 6 个月之前已实施完定期检验且检验结论合格的电梯,实施保障性检验;b)对于下次定期检验日期在保障性活动之前 6 个月内的电梯,正常实施定期检验,对于已实施完定期检验且检验结论合格的,不再进行保障性检验;c)对于下次定期检验日期在保障性活动期间的电梯,提前至保障性活动前完成定期检验;d)对于下次定期检验日期在保障性活动结束日后 3 个月内的电梯,可实行保障性检验或提前至保障性活动前完成定期检验;e)对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另有检验要求的,则按照特种设备安全
17、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实施检验。7.3 现场检验流程 应按照以下流程:a)检验人员现场出示电梯保障性检验接洽函(参见附录 E,以下简称接洽函);b)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及维保单位安全保障负责人在接洽函上签字或盖章;c)检验人员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共同明确与保障性活动相关的电梯数量;并在接洽函中列出注册代码及内部编号;d)针对与保障性活动相关的电梯按照 7.2 规定的检验实施原则进行保障性检验或定期检验,具体保障性检验内容按照第 6 章执行。7.4 保障性检验结果的判定原则 7.4.1 通知书的出具 通知书格式按照附录B。对于检验项目全部符合附录A中检验要求的电梯,检验人员现场出具通知书,在
18、通知书(一)前面的内划;保障性检验工作完成。对于存在不符合附录A中检验要求的电梯,检验人员现场出具通知书,在通知书(二)前面的内划,列出整改内容,限期整改,并立即告知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与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及时整改。7.4.2 整改确认单的出具 整改确认单格式按照附录C。对于存在整改内容并限期整改的电梯,检验人员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对于已经整改完毕且检验项目全部符合附录A中检验要求的电梯,检验人员现场出具整改确认单,在(一)前面的内划;保障性检验工作完成。对于存在整改内容并限期整改的电梯,经整改仍存在不符合附录A中检验要求的电梯,检验人员现场出
19、具整改确认单,在(二)前面的内划,列出继续整改内容,限期整改,并立即告知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受检单位与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整改确认单的要求及时整改。7.4.3 其他检验项目结果的判定 保障性检验时,如发现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不符合项目,且在附录A中无对应项目时,检验人员应按照7.4.1及7.4.2的要求列出整改内容,出具通知书或整改确认单。7.5 检验资料的归档 DB12/T 7362023 6 将接洽函、通知书和整改确认单等与保障性检验相关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对保障性检验情况进行统计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DB12/T 7362023 7 A A 附录A (规范性)保障性检
20、验内容 A.1 通则 A.1.1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和液压驱动电梯保障性检验内容应满足本文件A.2和A.3的要求。A.1.2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保障性检验内容应满足本文件A.2和A.4的要求。A.2 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 A.2.1 使用管理相关项目 表A.1 使用管理相关项目 序号 项目 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及条款号 内容 1.1 使用登记 TSG 08 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1.2 维保合同 TSG 08 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1.3 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 TSG 08 按照规定配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 1.4 安全技术档案 TSG 08 电梯安全技术档
21、案建立情况 1.5 安全管理制度 TSG 08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1.6 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TSG 08 电梯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建立情况 1.7 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TSG 08 大型活动保障期间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建立情况 A.2.2 维护保养相关项目 表A.2 维护保养相关项目 序号 项目 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及条款号 内容 2.1 维保单位及人员TSG 08 维护保养单位及人员资质的有效性 2.2 维护保养工作 TSG T5002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2.3 值班计划/大型活动保障期间值班计划 A.3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和液压驱动电梯
22、 A.3.1 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DB12/T 7362023 8 表A.3 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序号 部件(部位)或功能 标准、安全 技术规范 相关项目及要求 3.1 通道与通道门 TSG T7001 TSG T7004(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3.2 主开关 TSG T7001 TSG T7004(1)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2)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当与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液压泵站
23、等采用相同的标志 3.3 驱动主机 TSG T7001(1)驱动主机工作时无异常噪声和振动;(2)曳引轮轮槽不得有缺损或者不正常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3)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污;(4)手动紧急操作装置符合以下要求: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24、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可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个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3.4 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 TSG T7001 (1)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者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2)无机房电梯的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在任何情况下均能
25、够安全方便地从井道外接近和操作该装置;能够直接或者通过显示装置观察到轿厢的运动方向、速度以及是否位于开锁区;装置上设有永久性照明和照明开关;装置上设有停止装置或者主开关 DB12/T 7362023 9 表 A.3 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续)序号 部件(部位)或功能 标准、安全 技术规范 相关项目及要求 3.5 门旁路装置和门回路检测功能 TSG T7001 TSG T7004(1)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在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上或者其附近标明“旁路”字样,并且标明旁路装置的“旁路”状态或者“关”状态;旁路时取消正常运行(包括动力操作的自动门的任何运行);只有在检修运行或者紧
26、急电动运行状态下,轿厢才能够运行;运行期间,轿厢上的听觉信号和轿底的闪烁灯起作用;能够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层门门锁触点、轿门关闭触点、轿门门锁触点;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和轿门的触点;对于手动层门,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和层门门锁触点;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2)应当具有门回路检测功能,当轿厢在开锁区域内、轿门开启并且层门门锁释放时,监测检查轿门关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层门门锁锁紧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和轿门监控信号的正确动作;如果监测到上述装置的故障,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运行 3.6 制动器故障保护功能 TSG T7001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应当具有制动器故障保护功能,当监测到制动
27、器的提起(或者释放)失效时,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启动 3.7 自动救援操作装置TSG T7001 自动救援操作装置(如果有)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在外电网断电至少等待 3s 后自动投入救援运行,电梯自动平层并且开门;当电梯处于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或者主开关断开时,不得投入救援运行;设有一个非自动复位的开关,当该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时,该装置不能启动救援运行 3.8 限速器 TSG T7001 TSG T7004(1)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2)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完好,运转时不得出
28、现碰擦、卡阻、转动不灵活等现象,动作正常;(3)审查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记录 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受检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每2年(对于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的限速器)或者每年(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限速器)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校验结果应当符合要求;液压驱动电梯:受检液压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每 2 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校验结果应当符合要求 DB12/T 7362023 10 A.3.2 井道及相关设备 表A.4 井道及相关设备 序号 部件(部位)或功能 标准、安全 技术规范 相关项目及要求 4.1 井道安全门 TSG T7001 TSG T7004(1)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
29、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2)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4.2 极限开关 TSG T7001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4.3 限速器绳张紧装置 TSG T7001 TSG T7004 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4.4 缓冲器 TSG T7001 TSG T7004(1)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无明显倾斜,并且无断裂、塑性变形、剥落、破损等现象;(2)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
30、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3)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A.3.3 轿厢与对重(平衡重)表A.5 轿厢与对重(平衡重)序号 部件(部位)或功能 标准、安全 技术规范 相关项目及要求 5.1 对重(平衡重)块 TSG T7001 TSG T7004(1)对重(平衡重)块可靠固定;(2)具有能够快速识别对重(平衡重)块数量的措施。例如标明对重(平衡重)块的数量或者总高度 5.2 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 TSG T7001 TSG T7004 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
31、紧急报警装置和紧急照明:(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行程大于 30m 或液压驱动电梯机房和井道之间不可能进行直接对讲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A.3.4 轿门与层门 DB12/T 7362023 11 表A.6 轿门与层门 序号 部件(部位)或功能 标准、安全 技术规范 相关项目及要求 6.1 门间隙 TSG T7001 TSG T7004 门关闭后,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32、:(1)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 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 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 10mm;(2)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 150N 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 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 45mm 6.2 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 TSG T7001 TSG T7004 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6.3 门的运行和导向TSG T7001 TSG T7004 层门和轿
33、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如果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置失效,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 6.4 自动关闭层门装置 TSG T7001 TSG T7004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6.5 紧急开锁装置 TSG T7001 TSG T7004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6.6 门的锁紧 TSG T7001 TSG T7004
34、(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有符合下述要求的门锁装置:锁紧动作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轿厢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 7mm 时才能启动;门的锁紧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2)如果轿门采用了门锁装置,该装置应当符合本条(1)的要求 6.7 门的闭合 TSG T7001 TSG T7004(1)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2)每个层门
35、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DB12/T 7362023 12 表 A.6 轿门与层门(续)序号 部件(部位)或功能 标准、安全 技术规范 相关项目及要求 6.8 轿门开门限制装置及轿门的开启 TSG T7001 TSG T7004(1)应当设置轿门开门限制装置,当轿厢停在开锁区域外时,能够防止轿厢内的人员打开轿门离开轿厢;(2)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在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允许的最大制停距离范围内,或液压驱动电梯当轿厢停在开锁区域时,打开对应的层门后,能够不用工具(三角钥匙或者永久性设置
36、在现场的工具除外)从层站处打开轿门 6.9 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 TSG T7001 TSG T7004 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 5mm;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A.3.5 试验 表A.7 试验 序号 部件(部位)或功能 标准、安全 技术规范 相关项目及要求 7.1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试验 TSG T7001(1)轿厢在井道上部空载,以型式试验证书所给出的试验速度上行并触发制停部件,仅使用制停部件能够使电梯停止,轿厢的移动距离在型式试验证书给出的范围内;(2)如果电梯采用存在内部冗余的制动器作为制停部件,则当制动器提起(或者释放)失效,或者制动力不足时,
37、应当关闭轿门和层门,并且防止电梯的正常启动 7.2 运行试验 TSG T7001 TSG T7004 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对于设有 IC 卡系统的电梯,轿厢内的人员无需通过 IC 卡系统即可到达建筑物的出口层,并且在电梯退出正常服务时,自动退出 IC 卡功能 7.3 应急救援试验 TSG T7001(1)在机房内或者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上设有明晰的应急救援程序;(2)建筑物内的救援通道保持通畅,以便相关人员无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层站等处;(3)在空载工况下,按照本条(1)所述的应急救
38、援程序实施操作,能够安全、及时地解救被困人员 7.4 空载曳引检查 TSG T7001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当不能提升空载轿厢 7.5 上行制动工况曳引检查 TSG T7001 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至行程上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完全停止 DB12/T 7362023 13 A.3.6 液压驱动电梯相关项目 表A.8 液压驱动电梯相关项目 序号 部件(部位)或功能 标准、安全 技术规范 相关项目及要求 8.1 溢流阀 TSG T7004 在连接液压泵到单向阀之间的管路上应当设置溢流阀,溢流阀的调定工作压力不应超过满载压力的 140。考虑到液压系统
39、过高的内部损耗,可以将溢流阀的压力数值整定得高一些,但不得高于满载压力的 l70,在此情况下应当提供相应的液压管路(包括液压缸)的计算说明 8.2 紧急下降阀 TSG T7004 在停电状态下,机房内手动操作的紧急下降阀功能可靠。在此过程中为了防止间接作用式液压电梯的驱动钢丝绳或者链条出现松弛现象,手动操纵该阀应当不能使柱塞产生的下降引起松绳或者松链。该阀应当由持续的手动揿压保持其动作,并且有误操作防护 8.3 手动泵 TSG T7004 对于轿厢上装有安全钳或者夹紧装置的液压电梯,应当永久性地安装手动泵,使轿厢能够向上移动。手动泵应当连接在单向阀或者下行方向阀与截止阀之间的油路上。手动泵应当
40、装备溢流阀,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得超过满载压力的 2.3 倍 8.4 油位 TSG T7004 油箱中的油位应当符合要求且易于检查 8.5 柱塞极限开关 TSG T7004 当极限开关动作时,应当使液压电梯液压泵站停止运转并且保持停止状态。当轿厢离开其作用区域时,极限开关应当自动闭合 A.4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A.4.1 驱动与转向站及相关设备 表A.9 驱动与转向站及相关设备 序号 部件(部位)或功能 标准、安全 技术规范 相关项目及要求 9.1 主开关 TSG T7005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者控制装置旁,应当设置一个能够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该开关应当
41、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者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当可被锁住或者处于“隔离”位置,在打开门或者活板门后能够方便操纵 9.2 紧急停止装置 TSG T7005 紧急停止装置应当设置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出入口附近、明显并且易于接近的位置。紧急停止装置应当为红色,有清晰的永久性中文标识;如果紧急停止装置位于扶手装置高度的 1/2 以下,应当在扶手装置1/2 高度以上的醒目位置张贴直径至少为 80mm 的红底白字“急停”指示标记,箭头指向紧急停止装置 DB12/T 7362023 14 A.4.2 监控和安全装置 表A.10 监控和安全装置 序号 部件(部位)或功能 标准
42、、安全 技术规范 相关项目及要求 10.1 扶手带入口保护TSG T7005 在扶手转向端的扶手带入口处应当设置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该装置动作时,驱动主机应当不能启动或者立即停止 10.2 梳齿板保护 TSG T7005 当有异物卡入,并且梳齿与梯级或者踏板不能正常啮合,导致梳齿板与梯级或者踏板发生碰撞时,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应当自动停止运行10.3 非操纵逆转保护TSG T7005(1)自动扶梯或者倾斜角不小于 6的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当设置一个装置,使其在梯级、踏板或者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自动停止运行;(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
43、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10.4 梯级、踏板或者胶带的驱动元件保护TSG T7005(1)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者胶带的元件(如:链条或者齿条)断裂或者过分伸长,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应当自动停止运行;(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10.5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缩短保护 TSG T7005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发生过分伸长或者缩短时,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应当自动停止运行 10.6 梯级或者踏
44、板的下陷保护 TSG T7005(1)当梯级或者踏板的任何部分下陷导致不再与梳齿啮合时,应当有安全装置使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该装置应当设置在每个转向圆弧段之前,并且在梳齿相交线之前有足够距离的位置,以保证下陷的梯级或者踏板不能到达梳齿相交线;(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本条不适用于胶带式自动人行道 10.7 检修盖板和楼层板TSG T7005(1)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安装楼层板防倾覆装置、螺栓固定等),防止楼层板因人员踩踏或者自重的作用而发生倾覆
45、、翻转;(2)监控检修盖板和楼层板的电气安全装置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移除任何一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时,电气安全装置动作;如果机械结构能够保证只能先移除某一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时,至少在移除该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后,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DB12/T 7362023 15 表 A.10 监控和安全装置(续)序号 部件(部位)或功能 标准、安全 技术规范 相关项目及要求 10.8 附加制动器 TSG T7005(1)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自动扶梯或者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当设置一个或者多个机械式(利用摩擦原理)附加制动器:工作制动器和梯级、踏板或者胶带驱动装置之间不是用轴、齿轮、多排链条、多根单排
46、链条连接的;工作制动器不是机电式制动器;提升高度超过 6m;公共交通型。(2)附加制动器应当功能有效 A.4.3 相邻区域 表A.11 相邻区域 序号 部件(部位)或功能 标准、安全 技术规范 相关项目及要求 11.1 周边照明 TSG T7005 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当有足够的照明。在地面测出的梳齿相交线处的光照度至少为 50lx 11.2 出入口 TSG T7005(1)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当有充分畅通的区域。该畅通区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加上每边各 80mm,该畅通区纵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少为 2.50m;如果该区域的宽度不小于扶
47、手带外缘之间距离的两倍加上每边各 80mm,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 2m;(2)如果人员在出入口可能接触到扶手带的外缘并且引起危险,则应当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例如:设置固定的阻挡装置以阻止乘客进入该空间;在危险区域内,由建筑结构形成的固定护拦至少增加到高出扶手带100mm,并且位于扶手带外缘的 80mm 至 120mm 之间 11.3 防护挡板 TSG T7005 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应当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当设置一个高度不小于 0.30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并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
48、少 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等于 400mm 的除外)11.4 使用须知 TSG T7005 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当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标牌须包括以下内容:应拉住小孩;应抱住宠物;握住扶手带;禁止使用非专用手推车(无坡度自动人行道除外)。这些使用须知,应当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 DB12/T 7362023 16 A.4.4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相关项目 表A.12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相关项目 序号 部件(部位)或功能 标准、安全 技术规范 相关项目及要求 12.1 扶手带 TSG T7005 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者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大于8mm 12.2
49、 扶手装置要求 TSG T7005 朝向梯级、踏板或者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当光滑、平齐。其压条或者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应当不大于 3mm,坚固并且具有圆角或者倒角的边缘。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当没有产生勾绊的危险 12.3 扶手带外缘距离TSG T7005 墙壁或者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 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 25mm 12.4 扶手防爬/阻挡/防滑行装置 TSG T7005(1)为防止人员跌落而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外盖板上装设的防爬装置应当位于地平面上方(100050)mm,下部与外盖板相交
50、,平行于外盖板方向上的延伸长度不得小于 1000mm,并且确保在此长度范围内无踩脚处。该装置的高度至少与扶手带表面齐平;(2)当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与墙相邻,并且外盖板的宽度大于 125mm时,在上、下端部应当安装阻挡装置以防止人员进入外盖板区域。当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为相邻平行布置,并且共用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 时,也应当安装这种阻挡装置。该装置应当延伸到高度距离扶手带下缘 25mm150mm 处;(3)当自动扶梯或者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和相邻的墙之间装有接近扶手带高度的扶手盖板,并且建筑物(墙)和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300mm 时,或者相邻自动扶梯或者倾斜式自动人行道的扶手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