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13.030CCS Z 0112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 1177202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中转站建设管理规范Construction&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recycling transfer station2023-01-19 发布2023-02-19 实施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DB12/T 11772023I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设立要求.15选址、布局要求.26建设要求.27设施、设备要求.28经营管理要求
2、.39环保安全要求.3附录 A(资料性)附录标题.5附录 B(资料性)回收中转站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推荐样式示例.6参考文献.7DB12/T 1177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天津市商务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机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生态环境综合保障中心、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天津商业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春林、于柏、王建章、杜新华、王冬梅、王岳、杨博凯、刘智雯、邹玉飞、王小丹、刘琳。DB12/T
3、11772023III引言本文件的制定是根据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缓解资源短缺、节约利用资源、减轻环境污染的要求,天津市作为国家商务部确定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26个试点城市之一的需要而编制。文件编制过程中贯彻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第8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142号)、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商贸发2010187号)等法规和文件的要求,是落实相关法规和文件具体工作的指导性文件。DB12/T 11772023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中转站建设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中转
4、站建设管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设立要求、选址布局要求、建设要求、设施设备要求、经营管理要求、环保安全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中转站(以下简称回收中转站)的建设管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冰箱、空气调节器、吸油烟机、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讯手持机、电话单机共14类品种中的一种或若干种。其他类废弃产品回收中转站的建设管理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回收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具有辐射危害等物品的回收中转站建设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5、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 13869用电安全导则GB 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T 20861废弃产品回收利用术语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3术语和定义GB/T 208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不再使用且已遗弃的各类电器电子产品,以及在生产、流通过程中产生的遗弃产品。来源:GB/T 32357-2015
6、,3.1,有修改回收recycling经收集、分类、运输、贮存、中转等流程,最终送至拆解处理场所之前的全过程。回收中转站recycling transfer station为废弃物品的回收(3.2)而专门设立的符合要求的暂时性存放场所。4设立要求4.1回收中转站的设立应遵守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商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DB12/T 1177202324.2回收中转站的选址、布局、建设应统一规划,设立时应综合考虑所在区域的需求和布局的均衡性,及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的衔接性。5选址、布局要求选址回收中转站不应设立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和其它环境敏感区域。选址时,应考虑避免给居
7、民带来环境影响。布局回收中转站应布局合理。每个区级行政区宜设立13个,人口密集区、工业园区等可适当增加。6建设要求建筑设计要求回收中转站不应设立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和其它环境敏感区域。选址时,应考虑避免给居民带来环境影响。地面建设要求回收中转站贮存场地应具有防渗的水泥硬化地面。分区要求回收中转站内各区域应分区清晰,布局合理,贮存区、整理区、装卸区、办公区、应急区等各区之间通道畅通,并符合GB 18599的要求。“五统一”要求回收中转站宜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计量、统一管理,回收中转站店面标识示例参见附录A,统一着装推荐样式示例参见附录B。7设施、设备要求经营场所要求7.1.
8、1回收中转站的经营场所应以营业用房为主,并具备房屋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7.1.2经营场所的占地面积应不小于 500m2。设施照明要求回收中转站照明应符合GB 50034标准,并按GB/T 13869 要求用电。计量器具要求回收中转站应配备统一的经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按相关规定定期检定。运输及周转设备要求DB12/T 117720233回收中转站应配备必要的回收车辆、叉车等运输及周转设备,回收车辆应采用统一标识和统一编号。办公设备要求回收中转站应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消防设备要求回收中转站应按照消防管理要求配备相应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
9、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8经营管理要求总则回收中转站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购、运输、贮存、销售等经营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及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遵守电子废弃物、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制度管理8.2.1应制定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等管理制度。8.2.2应制定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保护应急措施。贮存管理8.3.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按类别在固定区域存放,进行标识管理。8.3.2在贮存期间,不得进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碾压及破碎作业。8.3.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贮存期限不应大于 6 个月。回收及转运管理8.4.1回收中转站应对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品类、来源、质量、数量
10、、规格等信息如实进行登记。8.4.2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出入库台账,按日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入库和出库信息进行登记。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 1 年。8.4.3不应回收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具有辐射危害等物品。8.4.4有条件的回收中转站宜建立具备实时数据采集和统计功能的信息管理系统。8.4.5应交给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企业进行处理。内部管理8.5.1应在显著位置张贴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件、收购品种及价格表、服务公约、安全警示标识等内容。8.5.2回收中转站内外应保持整洁干净,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摆放整齐有序。从业人员管理8.6.1从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岗位专业知识、技能等培训。
11、8.6.2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备口罩、手套、安全帽、防砸鞋等劳动防护用品。9环保安全要求环保DB12/T 117720234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购、运输、贮存、销售等经营活动中,不应对环境造成污染,要预防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安全应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各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DB12/T 117720235AA附录A(资料性)附录标题回收中转站网点采用统一规范的网点名称和标识设计。店面标牌尺寸、悬挂位置宜与门面相协调,其示例见图A.1。图 A.1回收中转站回收网点店面标识示例DB12/T 117720236BB附录B(资料性)回收中转站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推荐样式示例回收中转
12、站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统一着装的工作马甲示例参见图B.1。注:马甲背面可印“XX回收”字样。图 B.1 回收中转站工作人员马甲DB12/T 117720237参考文献1GB/T 23685-2009废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通用技术要求2GB/T 37515-2019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3SB/T 10719-2012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4SB/T 10720-2021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5SB/T 10850-2012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管理规范6T/ZGZS 0201-202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7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第8号)8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商商贸发200142号)9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商贸发2010187号)10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0)7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