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120.10 CCS A 0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30392023 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 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try market inspection of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wholesale market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2023-12-25 发布 2024-03-01 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11/T 30392023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2、.1 4 基本要求.1 5 入场查验要求.2 6 入场查验结果处置.3 7 入场查验记录及要求.3 附录 A(资料性)入场查验记录示例表.5 参 考 文 献.8 DB11/T 30392023 II 前 言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发布。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
3、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北京大洋路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北京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北京顺鑫石门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组)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韩家墅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天津金元宝滨海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河北组)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服务中心、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衡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交通产业集团、河北省市
4、场监督管理研究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北京组)吴宪、戴玉子、王猛、田春苗、张心韵、姜立阳、王玉龙、孙晓磊、常瑞。(天津组)贾巨林、霍廉、刘军、李林、宋天水、马信、米琳。(河北组)张会军、王龙、张晓峰、杨帆、马晨雨、吴志峰、刘沛、于慧娜、陈小飞、魏树俭、夏志超、贾文龙、曹睿。DB11/T 30392023 1 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对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的基本要求、入场查验要求、入场查验结果处置、入场查验记录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市场开办者对食用农产品的入场查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5、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食用农产品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供人食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不包括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3.2 市场开办者 market administrator 依法设立,为食用农产品交易提供平台、场地、设施、服务以及日常管理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GB/T 21720-2022,3.23.3 入场销售者 entry market seller 在市场内主要从事食用农产品交易活动的经营主体、自然人。4 基本要求 4.1 入场查验管
6、理制度 市场开办者应建立入场查验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入场销售者的管理;对入场查验相关从业人员的管理;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信息公示;不合格产品处置。4.2 人员 DB11/T 30392023 2 4.2.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入场查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入场查验人员实施入场查验工作,管理维护入场查验记录。4.2.2 入场查验人员 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入场查验人员,对进入市场的入场销售者主体资质,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等进行查验,按要求进行处置,并做好记录。4.2.3 检验人员 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检验人员,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
7、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市场开办者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配备检验人员。4.3 培训 市场开办者应当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入场查验人员、检验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和考核,并进行记录。使其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食品安全专业知识,掌握业务工作流程、内容、要求。5 入场查验要求 5.1 查验内容 5.1.1 主体资质 市场开办者应当对入场销售者主体资质进行查验,内容包括: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仅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5.1.2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 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与入场销售者签订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5.1.3 进货凭证 5.1.3.1 以下凭证均可作
8、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供货者为生产者的,由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供货者为收购者的,由食用农产品收购者开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供货者提供的销售凭证,包括发票、出库单、销售单等;入场销售者与供货者签订的食用农产品采购协议。5.1.3.2 生产者开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承诺事项: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停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承诺依据(可以选择一种或者多种方式):质量安全控制符合要求;自行检测合格;委托检测合格。基本信息:产品名称、重量或者数量、产地(应当具体到乡镇)、生产者盖章或者签名、联系方式、开具日期。基本信息在农产品包装标识
9、上已标注的,承诺达标合格证上可不重复标注。5.1.3.3 收购者开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承诺事项:已收取并保存该批次农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不使用非法添加物;不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承诺依据(可以选择一种或者多种方式):质量安全控制符合要求;自行检测合格;委托检测合格。基本信息:产品名称、重量或者数量、收购单位(个人)盖章或者签名、联系方式、开具日期。基本信息在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已标注的,承诺达标合格证上可不重复标注。DB11/T 30392023 3 5.1.3.4 供货者提供的销售凭证,内容应包括: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生
10、产日期或者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5.1.3.5 入场销售者与供货者签订的食用农产品采购协议,内容应当包括: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进货信息。5.1.4 产品质量合格凭证 5.1.4.1 以下凭证均可作为食用农产品的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生产者开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并符合 5.1.3.2 要求;收购者开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并符合 5.1.3.3 要求;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5.1.4.2 国产食用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产品分类,查验相应的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水果、蔬菜
11、、食用菌等种植业产品,养殖水产品,禽蛋类畜牧业产品应当具备承诺达标合格证或检验合格报告;家畜类、家禽类等畜牧业产品应当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已施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产品应当具备承诺达标合格证,生猪产品应当具备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5.1.4.3 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文件。5.2 查验方式 5.2.1 现场查验 市场开办者应当在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前,现场对入场销售者的主体资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按批次对入场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进行审核,相关信息应与货物相符。品种、进货日期、供货者或者生产者相同的食用农产品可视为同一批次。5.2.2 预约查验 市
12、场开办者宜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入场销售者预约申报的方式,对拟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信息、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等实施远程审核,现场查验相关信息应与货物相符。6 入场查验结果处置 6.1 查验结果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进入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者的主体资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均符合 5.1 要求,并与货物相符;对于国产水果、蔬菜、食用菌等种植业产品、养殖水产品、禽蛋类畜牧业产品,其入场销售者主体资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均符合 5.1 要求,仅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产品质量合
13、格凭证,经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结果合格的。6.2 查验结果不符合 6.1 规定情形的,市场开办者应当拒绝货物入场。7 入场查验记录及要求 7.1 市场开办者应当记录入场查验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DB11/T 30392023 4 入场日期;入场销售者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经营地址、联系方式;食用农产品信息:名称(食用农产品名称采用俗称的,还应当注明食品类别)、数量(应当统一计量单位)、产地(应当具体到县/市/区)、生产日期或者相关凭证开具日期;供货商信息:名称、联系方式;查验结果:包括主体资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进货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查验结果,以及开展抽样
14、检验或者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的检测结果;处置措施:记录根据查验结果采取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入场/拒绝入场。对于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食用农产品,还应当记录该批次产品的具体处置措施。7.2 记录内容应当即时记录,填写完整,不应随意涂改。7.3 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记录示例表见附录 A 中表 A.1、A.2、进口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记录示例表样式见附录 A 中表 A.3。7.4 市场开办者应当妥善保管入场查验记录表及相关凭证,入场查验记录表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 个月。7.5 市场开办者宜采用电子化方式记录、保存相关文件资料。DB11/T 30392023 5 A A 附 录
15、 A(资料性)入场查验记录示例表 表 A.1 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记录示例表(适用于种植业产品、养殖水产品、禽蛋)序号入场 日期 入场销售者信息 食用农产品信息 供货商信息 查验结果 处置措施名称 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经营地址联系方式 名称 数量(公产地 生产日期/开具日期 名称 联系方式 主体资质质量安全进货合格检测1XXXX.XX.XXXX 市XXXX 公司 XXXXXXXXXXXXXXXXXX水产厅XXX 号 180XXXXXXXX鲈鱼 1000 XX 省 XX市 XX 县XX 镇 XXXX.XX.XXXXXX 水产有限公司 199XXXXXXXX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入场2XXXX.XX.XX
16、XX 商贸中心 XXXXXXXXXXXXXXXXXX鲜蛋厅XXX 号 139XXXXXXXX鸡蛋 500 XX 省 XX市 XX 县XX 镇 XXXX.XX.XXXXXX 合作社 130XXXXXXXX合格合格合格无合格入场3XXXX.XX.XX王 XX XXXXXXXXXXXXXXXXXX菜豆区XX 号车位 136XXXXXXXX白不老(菜豆)600 XX 省 XX市 XX 镇XXXX.XX.XXXX 189XXXXXXXX合格合格不合格/拒绝入场注:“主体资质”、“质量安全协议”、“进货凭证”、“合格凭证”栏根据查验情况填写“合格”/“不合格”;进行抽样检测或者快速检测的食用农产品,在“检
17、测结果”栏根据检测情况填写“合格”/“不合格”,无需送检的食用农产品可以填写“/”;“处置措施”栏根据“主体资质”、“质量安全协议”、“进货凭证”、“合格凭证”、“检测结果”等 5 项查验结果,填写“入场”/“拒绝入场”;对于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验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还应当另附该批次产品的具体处置措施记录。DB11/T 30392023 6 表 A.2 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记录示例表(适用于除禽蛋外的畜牧业产品)序号入场 日期 入场销售者信息 食用农产品信息 供货商信息 查验结果 处置措施 名称 经营地址联系方式 名称数量(公斤)产地 生产/屠宰企业名称 生产日期/检疫日
18、期 名称 联系方式 主体资质质量安全协议 进货凭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1XXXX.XX.XXXXXX 商贸有限公司 猪肉厅XX号 139XXXXXXXX猪肉1200XX 省(市)XX 区 XX 镇XX 市 XX 食品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 食品有限公司 130XXXXXXXX合格合格 合格合格合格 入场 2XXXX.XX.XX张 X 牛羊肉厅XX 号 131XXXXXXXX黄瓜条(牛肉)200XX 省(市)XX 区 XX 镇XX 市 XX 食品有限公司 XXXX.XX.XX李 XX 132XXXXXXXX合格合格 合格不合格 不适用拒绝入注:“主体资质”、“质量安全协
19、议”、“检疫合格证明”、“进货凭证”栏根据查验情况填写“合格”/“不合格”;“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仅限猪肉)栏根据查验情况填写“合格”/“不适用”;“处置措施”栏根据“主体资质”、“质量安全协议”、“进货凭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4 项或者 5 项查验结果填写“入场”/“拒绝入场”。DB11/T 30392023 7 表 A.3 进口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记录示例表 序号入场 日期 入场销售者信息 食用农产品信息 供货商信息 查验结果 处置措施名称 经营地址 联系方式 名称 数量(公斤)产地生产日期 名称 联系方式 主体资质 质量安全协议进货凭证合格凭证1 XXXX.XX.
20、XXXXX 商贸有限公司冻品厅XX 号 133XXXXXXXX黑虎虾1000 越南XXXX.XX.XXXXXX 贸易公司022-XXXXXXXX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入场2 XXXX.XX.XX张 XX 水果厅XX 号 157XXXXXXXX菠萝蜜500 泰国XXXX.XX.XXXXXX 贸易公司0771-XXXXXXXX合格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拒绝入场注:“产地”栏可根据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原产国(地区)”信息填写;“主体资质”、“质量安全协议”、“进货凭证”、“合格凭证”栏根据查验情况填写“合格”/“不合格”;“处置措施”栏根据“主体资质”、“质量安全协议”、“进货凭证”、“合格凭
21、证”4 项查验结果填写“入场”/“拒绝入场”。DB11/T 30392023 8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20号)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1号)4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5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6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39号)7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国市监食检规20231号)8 GB/T 19575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9 GB/T 21720 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10 NY/T 31772018 农产品分类与代码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