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60.25 CCS P 41 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936.162022 节水评价规范 第 16 部分:区 Specification for water saving assessmentPart 16:District 2022-12-27 发布 2023-04-01 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11/T 936.162022 I 目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1 5 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1 附录 A(资料性)区节水评价报告模板.5 参考文献.13 DB11/T 936.162022 II
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11/T 936节水评价规范的第16部分。DB11/T 93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通则;第 2 部分:机关;第 3 部分:工业企业;第 4 部分: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第 5 部分:公共建筑;第 6 部分:学校;第 7 部分:宾馆;第 8 部分:医院;第 9 部分:洗车场所;第 10 部分:公用纺织品洗涤服务企业;第 11 部分:游泳场馆;第 12 部分:人工滑雪场;第 13 部分:公园;第 14 部分:乡镇、村庄;第 15 部分:零售;第 16 部分:区;第 1
3、7 部分:产业园区。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节水用水管理事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胜利、齐艳冰、张欣欣、郑凡东、刘金瀚、邸苏闯、刘洪禄、孙凤华、贾晓丽、王一帆、张航、张岑、李雪敏、刘佳琳、张玉博、于森、昝糈莉、李卓凌、彭荟宇、赵志刚、张焕成。DB11/T 936.162022 1 节水评价规范 第 16 部分: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区节水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本文件适用于区的节水评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
4、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1534 节约用水 术语 DB11/T 936.1 节水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11/T 1764.42 用水定额 第 42 部分:居民生活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53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区 district 北京市辖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3.2 区居民人均生活日用水量 daily
5、 water intake of per capita residents in the district 按照区常住人口和同期居民生活用水总量核算的人均日用水量。注:常住人口为本年及上年度年末常住人口的平均值。4 基本要求 4.1 应符合 DB11/T 936.1 节水评价规范的基本要求。4.2 区委、区人民政府应建成节水型机关。5 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5.1 节水评价指标由管理评价指标和技术评价指标组成,管理评价指标分值 40 分,技术评价指标分值60 分。5.2 依据表 1 和表 2 规定的节水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进行区节水评价。技术指标如遇空项,按照 DB11/T 936.1 执行。5.
6、3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区节水评价报告格式见附录 A。DB11/T 936.162022 2 表1 管理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序号 评价指标评价内容 评分细则 赋分值1职责落实成立节水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1)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协调小组,有明确的节水管理机构,得 1 分;2)明确节水管理责任分工,得 1 分。2 2规划计划各区政府开展节水专题研究,并制定节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1)各区人民政府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节水工作,得 2 分,否则不得分;2)制定节水规划和节水年度工作计划,得 1 分,否则不得分;3)节水规划指标落实到位、进度按照计划执行和实施效果良好,得 1 分,否则不得分。4
7、 3制度建设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得 4 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 1 例未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的,扣 1 分,扣完为止。4 实行节水激励政策 对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载体建设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有相关政策文件得 1 分,否则不得分。1 4日常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统计队伍,定期上报本区节水统计报表1)建立区、乡镇(街道)、村三级节水统计网络队伍,各级设有专(兼)职的用水统计人员,职责明晰,得 2 分,否则不得分;2)统计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
8、能力,经过统计培训,得 1 分,否则不得分;3)按照市水务部门要求,通过信息化系统定期完成北京市节水管理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任务,得 3 分,否则不得分。6 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在水影响评价、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用水指标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得 6 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 1 例未按规定执行用水定额的,扣 1 分,扣完为止。6 落实水价管理 1)水务与税务部门建立水资源税数据共享机制,得 2 分;实收水资源税达到应收水资源税的 95%以上,得 1 分,否则不得分;2)落实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得 2 分,否则不得分;3)污水排到公共管网内的非居民用水户
9、实收污水处理费达到应收污水处理费的 95%以上,得 1 分,否则不得分。6 5节水投入节水投入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 为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提高用水效益而采用各项节水措施发生的投资总额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 2(含)以上,得 4 分;达到 0.5(含)到2的,得 3 分;低于 0.5的,不得分。各项节水措施包括工程、技术、管理等,如生产工艺、技术、生产设备改进,节水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节水器具换装,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管理,节水宣传等。4 6宣传培训开展节水宣传培训活动 经常性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尤其是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人流密集场所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普及水情知
10、识和节水知识,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得 3 分,否则不得分。3 7检查考核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并进行日常节水监督检查 1)建立国家级、市级、区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并进行日常节水监管,得 2 分,在上级部门检查过程中每发现一个未按要求纳入重点监管名录或未及时变更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每发现一个扣 0.2,最多扣 3 次;2)对高耗水行业a、特殊用水行业b、园林绿地等用水应加强监督检查,有监督检查记录的得 1 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监督检查中,每发现 1 处问题扣0.2 分,扣完为止;3)对举报浪费用水问题处理率达到 100%,得 1 分,否则不得分。4 小计 40 a高耗水行业包括火电、钢铁、纺织
11、、造纸、有色印染、石化和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工业和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业。b特殊用水行业是指洗车业、高档洗浴业、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人造滑雪场等。DB11/T 936.162022 3 表 2 技术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计算方法 评价标准评分细则 分值1用水效率万元GDP生产生活用水量c年下降率%GDP-1001发展速度上年生产生活用水总量本年生产生活用水总量1%、2%、3%1)当万元 GDP 生产生活用水量全市平均值时,年下降率3%,得 8 分;每降低 1%扣 4 分,不足 1%按比例计算,扣完为止;2)当全市平均值的 50%万元 GDP 生
12、产生活用水量全市平均值,年下降率2%,得 8 分;每降低 1%扣 4 分,不足 1%时按相应比例计算,扣完为止;3)当万元GDP生产生活用水量全市平均值的50%,年下降率1%,得8分;每降低0.5%扣4分,不足0.5%按比例计算,扣完为止。8区居民人均生活日用水量10002+年日历天数上年年底常住人口本年年底常住人口数总量年度居民家庭生活用水不高于DB11T 1764.42的用水定额区居民人均生活日用水量不高于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得4分;每高于目标值5 L/(人d)扣1分,扣完为止。4用水定额达标率%100年产品产量(数量)企业的新水用量用水量排名前五的工业100%辖区内用水量排名前5位的工业企
13、业的单位产品用水量应不大于国家、水利部发布的定额系列标准和北京市制定的地方定额标准,得6分;每有一个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超过用水定额扣2分,扣完为止。62节水载体节水型社区(村庄)覆盖率%100社区(村庄)总户数数节水型社区(村庄)户 40%节水型社区(村庄)覆盖率40%,得6分;每降低3%扣1分,扣完为止。6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100水总量辖区内企业(单位)新水量节水型企业(单位)新%100重点工业企业总数量重点工业节水型企业数 40%1)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40%,得 3 分;每降低 2%扣 1 分,扣完为止;2)火电、钢铁、印染、造纸、石化和化工等重点工业节水型企业数量与重点工业
14、企业总数的比值达到 100%,得1 分;每降低 5%,扣 0.2 分,扣完为止。4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100公共机构总数单位)数量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50%行政管理范围内的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数量与公共机构总数的比值达到50%以上,得4分;每降低3%扣1分,扣完为止。4DB11/T 936.162022 4 表2 技术指标及评分细则(续)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计算方法 评价标准 评分细则 分值3 计划用水计划用水覆盖率%100非居民新水用水总量用水户新水用量纳入计划管理的非居民 95%1)长效更新非居民用水户用水基础台账,得 3 分,否则不得分;2)全区计划用水覆盖率95%,
15、得5分;达到90%(含)到95%的,得4分;低于90%,不得分。84 节水器具普及节水器具市场抽检合格率%100品总数量抽检的生活用水器具样量场在售节水器具样品数抽检的生活用水器具市100%节水器具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得4分;每降低1%扣2分,不足1%按比例计算,扣完为止。45 农业节水农业节水灌溉面积比例%100积“两田一园”总灌溉面面积“两田一园”节水灌溉 98%农田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节水灌溉面积与总灌溉面积的比值98%,得3分;每降低3%扣1分,扣完为止。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率%100农业灌溉用水总量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水量%100实施面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划实施面积农业水价综
16、合改革实际 98%1)实施用水限额管理,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98%,得 2 分;每降低 5%扣 1 分,扣完为止;2)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比达到 100%,得 3 分;每降低 3%,扣 1 分,扣完为止。56 园林绿化节水园林绿地节水灌溉率%100园林绿地总灌溉面积园林绿地节水灌溉面积 98%园林绿地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节水灌溉面积与总灌溉面积的比值98%,得5分;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5园林绿地再生水灌溉率%100园林绿地灌溉用水总量量园林绿地再生水灌溉水 20%1)再生水输配管线覆盖地区,具备使用条件的园林绿地全部使用再生水灌溉,得2分,否则不得分。2)园林绿地
17、再生水灌溉水量占用水总量的比例20%,得1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3小计 60c 生产生活用水量指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各类用水户从事生产以及生活活动用水量总和,包括生产用水量、生活用水量以及河道外生态环境用水量之和,包含水损失。DB11/T 936.162022 5 A A 附录A (资料性)区节水评价报告模板 区节水评价报告(年度)单位名称(盖章)DB11/T 936.162022 6 报告书填写注意事项 一、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整齐。二、情况具体、真实,数据计算准确。三、另附材料用纸应与报告书规格相同。DB11/T 936.162022 7 一、简况 单位名称 申报时间
18、地 址 负 责 人 主管部门 上级单位 联 系 人 职 务 电 话 二、评价情况(一)评价日期:年 月 日(二)评价内容:o管理评价指标 技术评价指标 o其他:(三)是否满足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序号评价指标 评分细则 符合性 是 否 1 基本要求 1、应满足 DB11/T 936.1 节水评价规范的基本要求。-(1)应落实国家与北京市节水要求,制定并实施年度节约用水计划。(2)区级行政区应满足市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理要求。(3)近 2 年无重大浪费水事件发生。(4)生活用水不应实行包费制。2 2、区委、区人民政府应建成节水型机关。管理评价指标序号评价指标 评分细则 赋分值得分1 职责落实 1)成
19、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协调小组,有明确的节水管理机构,得 1 分;2)明确节水管理责任分工,得 1 分。2 DB11/T 936.162022 8 2 规划计划 1)各区人民政府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节水工作,得 2 分,否则不得分;2)制定节水规划和节水年度工作计划,得 1 分,否则不得分;3)节水规划指标落实到位、进度按照计划执行和实施效果良好,得 1 分,否则不得分。4 3 制度建设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得 4 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 1例未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的,扣 1 分,扣完为止。4 对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技术
20、推广、节水载体建设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有相关政策文件得 1 分,否则不得分。1 4 日常管理 1)建立区、乡镇(街道)、村三级节水统计网络队伍,各级设有专(兼)职的用水统计人员,职责明晰,得 2 分,否则不得分;2)统计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过统计培训,得 1 分,否则不得分;3)按照市水务部门要求,通过信息化系统定期完成北京市节水管理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任务,得 3 分,否则不得分。6 在水影响评价、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用水指标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得 6 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 1 例未按规定执行用水定额的,扣 1
21、 分,扣完为止。6 1)水务与税务部门建立水资源税数据共享机制,得 2 分;实收水资源税达到应收水资源税的 95%以上,得 1 分,否则不得分;2)落实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得 2 分,否则不得分;3)污水排到公共管网内的非居民用水户实收污水处理费达到应收污水处理费的 95%以上,得 1 分,否则不得分。6 5 节水投入 为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提高用水效益而采用各项节水措施发生的投资总额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 2(含)以上,得 4 分;达到 0.5(含)到 2的,得 3 分;低于 0.5的,不得分。各项节水措施包括工程、技术、管理等,如生产工艺、技术、生产设备改进,节水设施
22、建设及运营维护,节水器具换装,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节水管理,节水宣传等。4 6 宣传培训 经常性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尤其是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人流密集场所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得 3 分,否则不得分。3 7 检查考核 1)建立国家级、市级、区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并进行日常节水监管,得 2 分,在上级部门检查过程中每发现一个未按要求纳入重点监管名录或未及时变更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每发现一个扣 0.2,最多扣 3 次;2)对高耗水行业a、特殊用水行业b、园林绿地等用水应加强监督检查,有监督检查记录的得 1 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监督检查中
23、,每发现 1 处问题扣 0.2 分,扣完为止;3)对举报浪费用水问题处理率达到 100%,得 1 分,否则不得分。4 DB11/T 936.162022 9 技术评价指标序号评价指标 评分细则 赋分值得分1 万元 GDP 生产生活用水量年下降率 1)当万元 GDP 生产生活用水量全市平均值时,年下降率3%,得 8 分;每降低 1%扣 4 分,不足 1%按比例计算,扣完为止;2)当全市平均值的 50%万元 GDP 生产生活用水量全市平均值,年下降率2%,得 8 分;每降低 1%扣 4 分,不足 1%时按相应比例计算,扣完为止;3)当万元GDP生产生活用水量全市平均值的50%,年下降率1%,得8分
24、;每降低0.5%扣4分,不足0.5%按比例计算,扣完为止。8 2 区居民人均生活日用水量 区居民人均生活日用水量不高于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得4分;每高于目标值5 L/(人d)扣1分,扣完为止。4 3 用水定额达标率辖区内用水量排名前5位的工业企业的单位产品用水量应不大于国家、水利部发布的定额系列标准和北京市制定的地方定额标准,得6分;每有一个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超过用水定额扣2分,扣完为止。6 4 节水型社区(村庄)覆盖率 节水型社区(村庄)覆盖率40%,得6分;每降低3%扣1分,扣完为止。6 5 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 1)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40%,得 3 分;每降低 2%扣 1 分,扣
25、完为止;2)火电、钢铁、印染、造纸、石化和化工等重点工业节水型企业数量与重点工业企业总数的比值达到 100%,得 1 分;每降低 5%,扣 0.2 分,扣完为止。4 6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行政管理范围内的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数量与公共机构总数的比值达到50%以上,得4分;每降低3%扣1分,扣完为止。4 7 计划用水覆盖率1)长效更新非居民用水户用水基础台账,得 3 分,否则不得分;2)全区计划用水覆盖率95%,得 5 分;达到 90%(含)到 95%的,得 4分;低于 90%,不得分。8 8 节水器具市场 抽检合格率 节水器具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 100%,得 4 分;每降低 1
26、%扣 2 分,不足 1%按比例计算,扣完为止。4 9 农业节水灌溉 面积比例 农田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节水灌溉面积与总灌溉面积的比值98%,得 3 分;每降低 3%扣 1 分,扣完为止。3 10 农业水价综合 改革落实率 1)实施用水限额管理,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98%,得 2 分;每降低 5%扣 1 分,扣完为止;2)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比达到 100%,得 3 分;每降低 3%,扣 1 分,扣完为止。5 11 园林绿地节水 灌溉率 园林绿地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节水灌溉面积与总灌溉面积的比值98%,得 5 分;每降低 5%扣 1 分,扣完为止。5 12 园林绿地再生水
27、灌溉率 1)再生水输配管线覆盖地区,具备使用条件的园林绿地全部使用再生水灌溉,得 2 分,否则不得分。2)园林绿地再生水灌溉水量占用水总量的比例20%,得 1 分;每降低 1%扣 0.1 分,扣完为止。3 合计 100 DB11/T 936.162022 10 三、主要节水指标计算依据 (一)万元 GDP 生产生活用水量年下降率:(二)区居民人均生活日用水量:(三)用水定额达标率:(四)节水型社区(村庄)覆盖率:(五)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六)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七)计划用水覆盖率:(八)节水器具市场抽检合格率:DB11/T 936.162022 11(九)农业节水灌溉面积比例:
28、(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率:(十一)园林绿地节水灌溉率:(十二)园林绿地再生水灌溉率:DB11/T 936.162022 12 四、评价结果及评价人员 评价结果:评价组长:年 月 日 评价专家名单:五、审核意见 评价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 DB11/T 936.162022 13 参考文献 1 GB/T 28284-2012 节水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2 DB11/T 343-2018 节水器具应用技术标准 3 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标准(水资源2017184号)4 北京市节水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90号)5 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