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99 CCS A 20 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492023代替 DB11/T 1492016 养老机构预防感染与控制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infection preventetion and control in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2023-09-25 发布 2024-01-01 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11/T 149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1 制度要求.1 环境要求.2 人员要求.2 设备物资要求.2 5
2、预防感染要求.3 易感人群评估及识别.3 老年人照护要求.3 重点区域预防感染要求.3 6 控制感染要求.5 感染监测.5 感染上报.5 感染控制.5 消毒.5 7 评价与改进.6 附录 A(规范性)防护用品使用方法.7 附录 B(规范性)常见预防感染措施.8 参考文献.10 DB11/T 149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11/T 1492016养老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规范,与DB11/T 149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标准名称(见封面,2016 年版
3、封面名称);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 3.1,2016 年版的 3.13.22);删除了“环境清洁卫生要求”,将清洁相关要求并入居住区域预防感染要求(见 5.3.2,2016 年版的 5);增加了“预防感染要求”,并进行了逻辑梳理和内容优化(见 5);增加了“易感人群评估及识别”(见 5.1);增加了“老年人照护要求”(见 5.2);增加了公共活动区域预防感染的要求(见 5.3.1);增加了“控制感染要求”(见 6);增加了“评价与改进”(见 7);更改了规范性附录(见附录A、附录B,2016 年版的附录A、附录B)。本文件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
4、京养老行业协会、北京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恭和苑养老机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寸草春晖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泰康之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光大汇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和熹会老年公寓、海关总署(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冬、赵婷、郭汉桥、尚振坤、代贤全、张硕、吴端、郝心蕊、黄海燕、郝永静、邱建伟、吴巧青、郭延洲、林军玉、汪德群、王筱华、曾凡俊、李朋蕊。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2年首次发布为DB11/T 1492002,2008年第一次修订,2016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DB11/T 1492023 1 养老机构预防感染与控制规范
5、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预防感染与控制的基本要求、预防感染要求、控制感染要求、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在养老机构内开展的感染预防与控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 31654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GB 38600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MZ/T 131 养老服务常用图形符号及标
6、志 MZ/T 189 养老机构洗涤服务规范 WS/T 3112009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2 医院感染监测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DB11/T 485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DB11/T 1217 养老机构老年人生活照料操作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感染 infection 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等病原体侵入人体所引起的局部组织和全身性炎症反应。4 基本要求 制度要求 养老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预防感染和控制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a)养老机构预防感染与控制制度;1)环境卫生清洁;2)感
7、染监测及报告;3)感染控制与处置;DB11/T 1492023 2 4)医疗废物管理;5)消毒隔离;6)档案管理;7)风险评估。b)养老机构感染知识培训制度;c)感染控制应急预案;d)防护物资管理制度;e)员工防护制度。环境要求 4.2.1 养老机构预防感染与控制用标识系统完整,标识设计、设置及安装符合 GB/T 19095、MZ/T 131要求。4.2.2 运送垃圾废物、换洗衣服、布草等污物的路线不应穿越食品存放、加工区域、老年人用餐区域及开展公共活动区域。4.2.3 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养老机构,应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在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期间,通风要求应符合 DB11/T 485 要求
8、。4.2.4 宜设健康观察区域。人员要求 4.3.1 预防感染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餐饮人员、医护人员、保洁人员等服务人员,应持健康证明上岗,并经过预防感染与控制培训及考核。4.3.2 服务人员应按需做好个人防护,使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使用应符合附录 A。4.3.3 服务人员应在本岗位操作前按 WS/T 313 的要求洗手。4.3.4 服务人员应做好预防感染与控制工作相关记录(如房间消毒记录、开窗通风记录),并归档保存。4.3.5 服务人员患有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时,应暂停服务工作;患有传染病的服务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进行管理。4.3.6 医护人员提供医疗、护理服务时应执行
9、相关技术操作规范。4.3.7 养老护理员应按 DB11/T 1217 的要求执行生活照料相关操作。4.3.8 餐饮人员应按 GB 31654 的要求执行相关操作,送餐人员配餐前应洗手、戴口罩及一次性手套。4.3.9 养老机构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4.3.10 养老机构应每日对内部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并做好返院人员的筛查。设备物资要求 4.4.1 养老机构应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卫生用品、消毒设备及用品、防护用品,定期使用、登记、维护保养。DB11/T 1492023 3 4.4.2 一次性使用的卫生用品应符合 GB 15979 的要求。4.4.3 消毒用品及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及管理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执
10、行。5 预防感染 易感人群评估及识别 5.1.1 老年人入住前应做入院体检、健康评估,做好常见感染性疾病的筛查,风险评估及皮肤状况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血液生化检查、血液肝功能检查、胸片。5.1.2 对患有压力性损伤、疥疮等情况的老年人进行识别和评估。老年人照护要求 5.2.1 生活照料服务应按 GB 38600、DB11/T 1217 的要求执行。5.2.2 老年人餐具、水杯等应定期清洗、消毒。5.2.3 老年人衣物应定期分类清洗、消毒,污染衣物应封闭运输,单独去污、消毒、清洗。5.2.4 自带物品应清洁后带入机构,必要时消毒处理。5.2.5 应每日观察老年人生命体征及有无其它症状,预防呼吸、消
11、化、泌尿系统疾病。5.2.6 定期为老年人进行预防感染相关内容培训,包括洗手方法、手卫生时机、正确佩戴口罩、定期清理过期食品等。5.2.7 鼻饲灌注器应每日进行消毒,定期更换。5.2.8 对疑似传染病老年人、确诊传染病老年人应及时转移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5.2.9 常见预防感染措施应符合附录 B。重点区域预防感染要求 5.3.1 公共活动区域 5.3.1.1 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应根据天气情况进行通风换气,每天 2 次,每次宜 30min,清洁卫生至少每天 1 次。5.3.1.2 活动用具应每日清洁,宜使用含氯消毒液每日消毒。5.3.1.3 每周应清理冰箱内过期食物,至少每月清洁冰箱并除霜 1 次
12、,至少每年检查清洁空调滤网 1次。5.3.1.4 公共区域卫生物品应集中清洗、消毒;老年人房间消毒用品(地巾、抹布)应一床一用,不得二次浸泡。5.3.1.5 应在指定地点收集污物,避免在老年人居住区域清点污物,做到专车、专线运输,运送车辆应洁污分开,污染织物洗涤应符合 MZ/T 189 要求。5.3.1.6 做好来访人员健康筛查及登记,减少不必要的来访和探视。DB11/T 1492023 4 5.3.1.7 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应严格分开,不应混放。5.3.1.8 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5.3.2 居住区域 5.3.2.1 老年人居室应具有自然采光,空气清新
13、,室内应每日通风换气 2 次,每次宜 30min,清洁卫生每天至少 1 次。5.3.2.2 环境和物体表面清洁擦拭应按由上而下、由洁到污的顺序进行,清洁无盲区(点)。应分别设置专用清洁用具,采取颜色编码,使用后应消毒、清洗、干燥备用,清洁剂、消毒剂的使用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消毒溶液应现配现用。5.3.2.3 处理老年人的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时,服务人员应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若为少量污染物,先去除污物,用消毒抹布或地巾浸泡、擦拭,待达到作用时间后用清水清洁;若为大量污染物(10mL),先采用可吸湿性材料清除污染物,再实施消毒和清洁措施。5.3.2.4 布草应定期进行清洁、
14、消毒、晾晒,每两周应更换一次,遇有污染及时更换。5.3.2.5 可移动便器应一用一处理,宜密闭倾倒,清洗、消毒,干燥后保存备用;宜安装全自动便盆清洗消毒机。5.3.3 洗衣区域 5.3.3.1 洗衣区域应布局合理,洁污分明,物流应由污到洁,顺序通过,标识清晰。5.3.3.2 应分别配置普通衣物、污染衣物清洗消毒设备,洗衣机宜具备自动加热清洗功能,衣物清洗后应机械烘干或阳光晾晒。5.3.3.3 应每天对洗衣环境、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并记录。5.3.3.4 布草清洁、存贮应符合 MZ/T 189 要求;若委托第三方机构清洗布草,应选用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并对委托清洗的布草承担安全责任。5.
15、3.4 餐饮区域 5.3.4.1 食品储存、运送、加工、制作应按 GB 31654 的动线要求执行。5.3.4.2 餐饮区域应有专人管理,配备专室、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冷藏冷冻设备;食物存放应做到生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5.3.4.3 食品加工制作区域应保持清洁,制作工具及清洁用具应每日消毒,定期开展灭蝇、灭鼠、灭蟑螂等卫生防疫工作。5.3.4.4 应使用专用封闭保温清洁车辆配送食品,分装、贮存、运输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每餐留存食物的样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每种不少于 125g,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有标识,48h 后处理并记录。5.3.4.5
16、 餐(饮)具的消毒应符合 GB 14934 的要求。5.3.4.6 应设有收集餐厨垃圾的专用容器,定点存放、标识明确,可委托有资质的企业收运和处置,不应随意倾倒、丢弃、堆放或者直接排放。DB11/T 1492023 5 5.3.4.7 特殊膳食应设专区(间)进行加工,鼻饲食物冰箱内保存时间不宜超过 3h。6 控制感染要求 感染监测 6.1.1 监测统计信息应包括感控培训覆盖率及考核合格率、感染发生率等。6.1.2 应进行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化学消毒液应达到所需的浓度,用化学指示卡监测并记录,配制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 24h;紫外线消毒灯等设备应每季度进行强度监测 1 次,应符合 WS/T 367
17、 要求,及时填写养老机构内感染病例报告。感染上报 6.2.1 养老机构内发生感染病例或疑似出现感染时,应按 WS/T 312 要求上报,及时填写养老机构内感染病例报告。6.2.2 根据感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及时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控制 6.3.1 应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扩散。隔离技术应按照 WS/T 311、消毒技术应按照 WS/T 367 执行。6.3.2 根据传染性疾病性质,就地设置健康观察区,为老年人提供隔离、消毒及治疗。照顾人员应按照附录 A 做好个人防护,且相对固定,老年人个人物品、清洁用品等应避免混用。
18、6.3.3 感染性织物应单独消毒、清洗。消毒 6.4.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感染的性质判断并正确使用消毒方法。6.4.2 空气消毒可选用开窗通风或紫外线照射消毒。6.4.3 物体表面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用有效氯 1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 500 mg/L 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 30 min 后清水擦拭干。地面、墙壁使用有效氯 5001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 500 mg/L 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6.4.4 血液、分泌物和呕吐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有效氯 5000 mg/L10000 mg/L
19、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小心移除。6.4.5 衣物织品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 30 min;或先用有效氯 5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浸泡 30 min 后常规清洗;或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后直接投入洗衣机中,同时保持有效氯 5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洗涤消毒 30 min。6.4.6 餐(饮)具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 30 min,也可用有效氯 5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浸泡 30 min 后,再用清水洗净。6.4.7 老年人转/离院时,应及时对其原居住区域做好终末消毒工作,若老年人患有传染性疾病,其污DB11/T 1492023
20、6 染物应按医疗垃圾处理。7 评价与改进 养老机构应定期对人员管理、预防与控制措施、效果等进行评价。评价方式包括养老机构自我评价、服务对象评价、必要时第三方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措施,持续跟踪、改进。DB11/T 1492023 7 A A 附录A (规范性)防护用品使用方法 A.1 外科口罩的佩戴方法应符合 WS/T 3112009 中附录 A.1 要求。A.2 医用防护口罩的佩戴方法应符合 WS/T 3112009 中附录 A.2 要求。A.3 摘口罩方法应符合 WS/T 3112009 中附录 A.4 要求。A.4 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的戴摘方法应符合 WS/T 3112009 中附录 B.
21、1 及 B.2 要求。A.5 无菌手套戴脱方法应符合 WS/T 3112009 中附录 C.1 及 C.2 要求。A.6 隔离衣穿脱方法应符合 WS/T 3112009 中附录 D.1.1 及 D.1.2 要求。A.7 防护服穿脱方法应符合 WS/T 3112009 中附录 D.2.1 及 D.2.2 要求。DB11/T 1492023 8 B B 附录B (规范性)常见预防感染措施 B.1 泌尿系统感染 B.1.1 长期卧床老年人,应按照DB11/T 1217的要求做好会阴部的护理,保持会阴部、尿道口的清洁和干燥。B.1.2 及时为老年人补水,及时更换尿垫。B.1.3 宜避免留置导尿,需要留
22、置导尿时应缩短留置尿管时间;导尿管标识清晰,导尿系统应保证密闭,定时开放,引流通畅,无逆流,观察尿液的量、颜色、性状、气味等,出现梗阻、污染、沉淀物堆积等泌尿道感染情况,尽早拔除导尿管。B.1.4 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应用无菌方式采集尿标本,在导尿管与引流接头之上端周围用碘伏消毒,以无菌注射器抽取尿液。B.2 消化系统感染 B.2.1 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不提供生冷、腐败、变质食物,预防肠道传染病。B.2.2 应提醒老年人饭前、便后及时洗手,及时清理老年人冰箱过期食品及消毒冰箱。B.2.3 照护带鼻饲管老年人,宜每天消毒鼻饲用具,鼻饲液当次未用完应存放冰箱冷藏保存,鼻饲食物冰箱内保存时间不宜超过
23、3h。B.2.4 遇消化系统感染,便器、马桶等设施设备宜感染者专用,并做好污染物消毒处理工作。B.3 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 B.3.1 依据血管导管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2021版)要求定时更换敷料。B.3.2 保持皮肤清洁,观察管路周边皮肤,检查管路是否脱落。B.4 皮肤感染 B.4.1 保持老年人皮肤的清洁与卫生,避免皮肤过度干燥;洗澡时不宜使用碱性肥皂,水温不宜超过 40,次数不宜过勤,时间不宜超过30 min;沐浴后应及时擦干腋下等皱褶皮肤,宜在面部、背部、手背等容易暴露的部位涂润肤液。B.4.2 保持老年人卧具(被子、床单)的平整、干燥、舒适。床单应柔软、有吸水功能;老年人内衣应勤洗
24、勤换,选用棉织品。B.4.3 对长期卧床的老年人应每 2 h翻身 1 次,动作轻柔,避免拖拉,预防压力性损伤。B.4.4 对大便失禁的老年人,应及时清洗肛周皮肤,可涂抹护臀霜,预防失禁性皮炎。B.4.5 对患有糖尿病卧床老年人,应每天进行足部检查及护理,选择合适的鞋袜,应用温水洗脚,避免热水泡脚及用力揉搓,发现病变及时处理。DB11/T 1492023 9 B.4.6 遇老年人足部发生破溃,应及时消毒处理。B.4.7 对患有传染性皮肤病的老年人,应及时消毒隔离。B.5 呼吸系统感染 B.5.1 根据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的流行趋势和老年人身体状况宜开展流感疫苗、肺炎双球菌疫苗接种工作。B.5.2
25、对由老年人的飞沫和鼻咽分泌物经呼吸道传播的疾病、各种类型的流感等,在流行期间,应减少探视,减少聚集性活动。B.5.3 对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老年人,积极治疗原发病,正确给氧,若有内设医务室,应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进行吸痰、雾化等治疗。B.5.4 对卧床的老年人,日常照护首选半卧位,或侧卧位,定时翻身扣背,注意保暖,预防误吸,应保持口腔清洁,必要时湿化气道,秋冬季加湿处理。DB11/T 1492023 10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3 消毒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7号2017年12月26日修订 4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民电202018号 5 新冠肺炎疫源地消毒技术指南 2021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并实施 6 血管导管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2021版)7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8 北京市医疗机构环境清洁卫生技术与管理规范 2013年北京市卫生局 9 临床医疗护理常规 2004年9月北京市卫生局编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