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20 CCS B 20 6505 哈密市地方标准 DB 6505/T 0172023 代替 DBN 6522/T 017-2006 饲草料 紫花苜蓿栽培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of Practice for Cultivation of Forage Alfalfa 2023-03-10 发布 2023-04-10 实施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6505/T 017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编写。本文件代替DBN 6522/T 017-2006有机
2、饲草 紫花苜蓿栽培技术规程。本文件与DBN 6522/T 017-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增加了术语和定义;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环境条件;修改了土壤耕作与施基肥;修改了种子处理与播种;修改了田间管理;修改了刈割与留茬内容;修改了运输储藏和生产记录内容;增加了利用年限内容;对文件语言描述进行了修改。本文件由哈密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哈密市畜牧工作站修订。本文件主要修订人:罗生金、李文、李佳欣、司天桃。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哈密市畜牧工作站。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哈密市畜牧工作站(哈密市伊州区东河街道园林路2号)、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
3、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14号)。哈密市畜牧工作站联系电话:0902-2323719,传真:0902-2323719,邮编:839000。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02-2250279,传真:0902-2251069,邮编:839000。DB 6505/T 0172023 2 饲草料 紫花苜蓿栽培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紫花苜蓿栽培过程中的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土壤耕作与施基肥、种子处理与播种、田间管理、刈割与留茬、运输储藏和生产记录、利用年限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哈密市域内紫花苜蓿的栽培。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
4、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6141 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19630 有机产品 生产、价格、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 NY/T 525 有机肥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分枝期 branching stage 50%的植株产生侧枝的时期。3.2 现蕾期 budding stage 50%的植株上部叶腋开始出现花蕾的时期。3.3 初花期 ear
5、ly blooming stage 20%的植株开花的时期。3.4 返青期 turning green period 越冬后50%幼苗出土的时期。3.5 封冻水 water for protecting cold weather 土地表层结冻之前进行灌水,宜在秋末或初冬进行。3.6 返青水 water for sprouting DB 6505/T 0172023 3 地表解冻后至返青期进行灌水,宜在早春进行。3.7 有机肥料 organic fertilizer 主要来源于植物或动物,经过发酵腐熟的含碳有机物料,其功能是改善土壤肥力、提供植物营养、提高作物品质。4 环境条件 4.1 空气质量
6、 应符合GB 3095 的规定。4.2 灌溉用水质量 应符合GB 5084 的规定。4.3 污染控制 生产区周边没有污染源、污染物。4.4 温度 紫花苜蓿宜选在温暖半干燥的地区种植,生长发育适宜温度为 25 左右,根和越冬芽可耐-20 以下的低温,有雪覆盖时,-40 可安全越冬。4.5 水分 在无灌水条件下,紫花苜蓿适宜在年降水量 400 mm800 mm的区域种植。4.6 光照 紫花苜蓿喜光,种植区域需有充足的光照。4.7 土壤 应符合GB 15618 的规定。排水良好,含盐量0.3%,地下水位1.5 m,PH值为 7.08.0。盐碱地、低洼内涝地、重粘土地、酸性土均不适宜种植。5 土壤耕作
7、与施基肥 5.1 土壤耕作 播种紫花苜蓿的田块,上一年作物收获后,应伏耕或秋耕,消灭杂草,保墒蓄水。灌溉区域秋耕后,冬灌蓄水保墒。紫花苜蓿种子细小,播种地应精耕细作。播前耙耱或镇压,确保表层疏松,土壤细碎,地面平整,清除杂草和作物前茬。5.2 施基肥 5.2.1 肥料选择 应符合 NY/T 525 的规定。选用常用有机肥料,如:农家肥料(堆肥、沤肥、厩肥、绿肥、作物秸杆肥、泥肥、饼肥等)和商品有机肥料(有机肥、腐殖酸类肥、微生物肥、有机复合肥等)。DB 6505/T 0172023 4 5.2.2 施肥量 施农家肥 30 000 kg/hm245 000 kg/hm2。6 种子处理与播种 6.
8、1 种子处理 6.1.1 硬实种子处理 播种前将种子和砂子混合揉搓、轻度碾压或冷水浸泡,提高发芽率。6.1.2 晾晒灭菌 种子应在阳光下晾晒 2 d3 d,灭菌。6.2 种子质量要求 优先选用有机种子,也可使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过的常规种子,质量应符合GB 6141 的规定。6.3 播种量 条播播种量为 15.0 kg/hm218.0 kg/hm2,撒播播种量应在条播播种量的基础上增加10%。干旱或高寒地区,播种量增加 20%50%为宜。6.4 播种深度 播种深度为 2 cm3 cm。6.5 播种时间 6.5.1 春播 春季土壤解冻后与春播作物同时播种,在 3 月下旬至 5 月下旬进行。6.5.
9、2 秋播 在初霜前 60 d进行。6.5.3 临冬播种 采用秋播,10 月中下旬土壤上冻前播种。6.6 播种方式 6.6.1 条播 条播行距为 10 cm30 cm,满足生长期内通风透光要求。6.6.2 撒播 保证种子撒播均匀,满足生长期内通风透光要求。6.7 播种方法 DB 6505/T 0172023 5 6.7.1 单播 单播有利于当年根系生长发育和产量提高,用作生产商品草的苜蓿宜采用单播。6.7.2 混播 紫花苜蓿刈割、放牧兼用时多采用混播,宜与多年生禾本科牧草混播。6.7.3 保护播种 可与保护作物同期播种,也可在适宜时期撒播苜蓿种子。保护作物一般选一年生禾本科作物。7 田间管理 7
10、.1 灌溉 春季返青前、各生育期内、每次刈割后及入冬前应保证苜蓿的水分需求。根据刈割时间、气候条件适时灌水。入冬前灌一次封冻水,早春灌一次返青水,灌溉量为1 000 m3/hm21 200 m3/hm2。7.2 追肥 返青后植株 5 cm左右施氮肥 75 kg/hm2,磷肥 150 kg/hm2;刈割后,施氮肥 75 kg/hm2、磷肥 75 kg/hm2;下霜前 30 d,施钾肥 225 kg/hm2。7.3 杂草防除 苗期需除杂草 1 次2 次,有机地块不得使用化学农药除杂草。有机生产地块不得使用化学农药除杂草,可通过人工、机械和生物方式控制杂草,如采取轮作、休耕、翻耕和灌溉等方法控制杂草
11、,使用机械或人工除草。7.4 病虫害防治 7.4.1 农业防治 采用翻耕、轮作、间作、套作等措施,选用抗病虫害品种、非化学药剂种子处理等,达到防治病虫害的效果。7.4.2 生物防治 利用捕食性、寄生性、病原性天敌来防治害虫,主要通过保护利用害虫天敌,达到控制虫害的目的。7.4.3 物理防治 利用物理的方法引诱、扑杀、隔绝、驱除鼠虫害,如黄板、黑光灯、性诱剂板等。8 刈割与留茬 8.1 刈割 DB 6505/T 0172023 6 现蕾期至初花期进行刈割。秋季最后一次刈割在生长期结束前 20 d30 d为宜。播种当年的紫花苜蓿地,生长期结束前刈割利用一次。植株高度未达到利用程度时,应直接留苗过冬,冬季禁止放牧。秋季最后一次刈割后,要进行追肥。8.2 留茬 初次刈割宜留茬 10 cm12 cm,以不影响根颈再生为宜;后续刈割留茬 5 cm7 cm,以促进根颈再生为宜。9 运输、储藏和生产记录 应符合GB/T 19630 的规定。10 利用年限 视产草量最高年限而定,一般为 4 年7 年。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