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前言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建标字20189 号)的要求,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百年建筑 SI 体系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先进标准,编制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集成设计、建筑支撑体、建筑填充体、建筑长寿性能设计、品质优良性能设计、绿色持续性能设计。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无影山路 29 号;邮 政 编 码:250031,电 话:0531-85595501,邮 箱:
2、)。主 编 单 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建科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参 编 单 位:中建科技(济南)有限公司同圆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汇富建设集团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山东冠县美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山东融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泰安联强远大住宅工业有限公司山东城开远大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4山东建科特种建筑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崔士起刘传卿石磊崔丽敏丁一旭刘少飞沈跃梁美清孙长彪王启玲赵志国张书海张猛尚海青徐济川蔺冬烨路凯刘守博主要审查人员:徐新生石玉仁张毅宋亦工王士奇王健董先锐李占先房海波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5目次1总则.12术语
3、和符号.22.1术语.22.2符号.53基本规定.64集成设计.84.1基本规定.84.2模数及模数网格.94.3协同设计.105建筑支撑体.125.1一般规定.125.2荷载与作用.135.3结构分析.205.4共用部分、共用设备及管线.216建筑填充体.236.1一般规定.236.2装配式楼面系统集成设计.246.3装配式墙体系统集成设计.256.4装配式吊顶系统集成设计.286.5集成式厨房.29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66.6集成式卫生间.306.7私有部分的设备及管线.327建筑长寿性能设计.357.1一般规定.357.2建筑耐久性能.357.3建筑适应性能.388品
4、质优良性能设计.408.1一般规定.408.2适老化通用设计.408.3长期维护性能.419绿色持续性能设计.439.1一般规定.439.2室内环境.439.3室外环境.449.4围护结构.45本规程用词说明.46引用标准名录.47附:条文说明.49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7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12Terms.23Basic requirements.64Integrated design.84.1General provisions.84.2Module and Modular grid.94.3Collaborative design.1
5、05Skeleton system of building.125.1General provisions.125.2Loads and action.135.3Structural analysis.205.4Common parts device and pipeline.216Infill system of building.236.1General provisions.236.2Integrated floor system design.246.3Integrated wall system design.256.4Integrated ceiling system design
6、.286.5Integrated kitchen.296.6Integrated bathroom.306.7Private parts device and pipeline.32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87Design of longevity performance of building.357.1General provisions.357.2Durability performance.357.3Adaptability performance.388Design of superior quality performance.408.1General provis
7、ions.408.2Adaptable to the aged performance.408.3Long term maintenance performance.419Design of green and sustainable performance.439.1General provisions.439.2Health of indoor enviroment performance.439.3Health of outdoor enviroment performance.449.4External envelope system performance.45Explanation
8、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46List of quoted standards.47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49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11总则1.0.1为规范百年住宅建筑的设计,促进住宅建筑的高品质发展,全面提高住宅的使用寿命、质量品质和长久价值,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 8 度及 8 度以下地区的新建百年住宅钢筋混凝土建筑设计。1.0.3百年住宅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2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
9、1.1百年住宅long-life sustainable housing基于可持续建设发展理念,统筹住宅建筑全寿命期内的策划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集成设计与建造,具有建筑长寿性能、品质优良性能、绿色持续性能,全面保障居住长久品质与资产价值的住宅建筑。2.1.2SI 建筑通用体系skeleton-infill building system建筑支撑体 S(Skeleton)和建筑填充体 I(Infill)相互分离的建筑理论集成方法和设计建造体系,可以满足住宅建筑在全寿命周期对可变居住空间的发展需求,并具有适应性长久、维护更新便利等特征。2.1.3建筑支撑体skeleton system
10、 of building住宅建筑中的承重结构共用部分共用设备及管线等。2.1.4建筑填充体infill system of building住宅建筑套内的设备管线厨卫设施内门窗吊顶楼地面及非承重墙体等。2.1.5架空层 empty floor在承重墙、非承重墙或楼板表面架设的具有一定高度(厚度)的空腔层;根据空腔层架设位置的不同,可分为墙面架空层、楼(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3面架空层以及吊顶架空层。2.1.6管线分离pipe and wire detached from skeleton建筑结构体中不埋设设备及管线,将设备及管线与建筑结构相分离的方式。2.1.7干式工法n
11、on-wet construction method以非湿作业施工工艺为主,在现场对工厂化生产的部品和构配件进行简便、快速安装的施工工法。2.1.8装配式隔墙prefabricated partition采用干式工法施工,由部品部件安装组合而成,具有隔声、防火、装饰等功能的非承重墙体,按照墙体特点可分为实心条板隔墙、空心条板隔墙或龙骨隔墙等。2.1.9装配式墙面prefabricated wall finishing在室内墙体基层上,通过干式工法安装并形成架空层空腔构造的集成化墙面系统,具有实现管线分离、隔声防火、墙面装饰的功能。2.1.10装配式楼(地)面prefabricated floo
12、r在楼面或地面的构造基层上,采用干式工法安装的装饰部品或部件,起到对建筑地面的保护和装饰作用,并可实现管线分离。2.1.11装配式吊顶assembled ceiling采用干式工法安装,在工厂生产、在现场组合安装而成的集成化顶棚。2.1.12集成式厨房integrated kitchen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4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和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集成并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2.1.13集成式卫生间unit bathroom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吊顶、墙面(板)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集成并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2.1.14建筑适应性能adaptabil
13、ity performance of building住宅建筑填充体在全生命周期使用过程中,具有功能灵活性维修方便性以及空间更新性等可持续居住需求的能力。2.1.15适老通用性能performance of adaptable to the aged住宅建筑及环境适合和满足老年人等使用者居住生活需求的能力。2.1.16长期维护性能long-term maintenance performance住宅建筑在全寿命期内为保持正常使用功能和性能的维护更新能力。2.0.17协同设计collaborative design针对建筑支撑体和建筑填充体,通过建筑、结构、设备、装修及部品等各专业之间相互配合,
14、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协调建筑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运营维护等要求的一体化并行设计。2.1.18集成设计integrated design统筹不同专业、不同系统的技术要求,协调系统与系统之间、系统内部、部品部件之间的连接,协调设计、生产、供应、安装、运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5不同阶段的需求,前置解决设计问题的过程。2.1.19模块module建筑工业化化内装工程中相对独立,具有特定功能,能够通用互换的单元。促使部配件具备模块属性的设计过程或生产工艺,称为模块化。2.2符号L 可变荷载设计工作年限调整系数;设计工作年限 100 年地震作用调整系数;地震影响系数;max(50)
15、设计基准期 50 年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max(100)设计工作年限 100 年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Tg 特征周期值;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63基本规定3.0.1百年住宅建筑的设计应满足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 以及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 等现行国家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技术要求。3.0.2百年住宅建设应采用 SI 建筑通用体系,应以建筑支撑体与建筑填充体进行集成设计与建造
16、。3.0.3百年住宅设计应进行技术策划,并应对经济可行性和可建造性进行评估,合理确定建设目标与技术实施方案。3.0.4百年住宅设计应遵循长期优良化的原则,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 50362 有关规定,且应满足性能3A 的要求。3.0.5百年住宅设计应遵循绿色低碳化的原则,并应符合现行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7/T 5043 以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097 的有关规定,且不应低于绿建二星级标准的要求。3.0.6百年住宅建筑应满足装配式装修的要求,按照一体化设计原则,实现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的集成设计。3.0.7百年住宅设计应符合标
17、准化与多样化的原则,并应满足套型系列化、部品部件通用化的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73.0.8百年住宅设计应综合考虑地域条件,特别是生产制造和运输施工等因素,合理选择结构形式、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以及设备与管线系统。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84集成设计4.1基本规定4.1.1平面与空间设计应将功能空间或套型等作为基本模块,并在标准化基础上进行模块化设计,基本设计模块尚应满足下列要求:1标准化与系列化;2空间灵活可变性;3部品部件通用化。4.1.2套型设计应符合建筑全寿命周期的空间适应性要求,且应满足下列规定:1应采用大空间布置方式且套型平面宜简单规整;2套内
18、空间应采用装配式轻质隔墙划分;3平面设计宜将用水空间集中布置,并应结合结构、功能和管线管井要求,合理布置厨房和卫浴的位置。4.1.3立面设计应采用标准化与多样性相结合的方法,并应根据外围护系统特点进行立面深化设计4.1.4建筑层高应依据楼(地)面架空层高度确定,且应满足居住空间的净高要求。4.1.5建筑设备和管线系统的共用部分与套内部分应界限清晰,设备管线应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且宜选用装配化集成部品,其接口应标准化,并满足通用性和互换性的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94.1.6百年住宅的设计应考虑填充体中不同部品及设备的使用年限和权属,并合理规划布局位置、连接方法和装配次序,易
19、损部品应便于维修和更换。4.2模数及模数网格4.2.1百年住宅的设计应遵循模数化设计原则且通过模数协调实现建筑支撑体和填充体之间的整体协调,模数协调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 和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 445 的有关规定;2建筑、结构、机电、内装等专业的设计模数应进行统筹协调;3部品规格、排版设计应与原材料的规格尺寸相协调;4应在模数协调的基础上优化部品部件的尺寸和种类,确定各部品部件的位置和边界条件。4.2.2百年住宅的支撑体和填充体宜采用模数网格定位方法,模数网格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功能空间、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
20、备管线系统的模数网格之间宜统一协调;2结构系统的水平方向宜采用中心线定位法,竖向宜采用界面定位法;功能空间、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宜采用界面定位法;3住宅的开间、进深及层高的模数空间网格可采用不同模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104.2.3百年住宅设计应采用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数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开间与柱距、进深与跨度、门窗洞口宽度等水平方向宜采用水平扩大模数数列 2nM、3nM;2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等垂直方向宜采用竖向扩大模数数列nM;3梁、柱等部件的截面尺寸宜采用竖向扩大模数数列 nM;4构造节点和部品部件的接口尺寸等宜采用分模数数列 nM/2。4.2.4
21、厨房空间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GB/T 11228 和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JGJ/T 262 的规定。4.2.5卫生间空间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卫生间功能及尺寸系列GB/T 11977 和住宅卫生间模数协调标准JGJ/T 263 的规定。4.3协同设计4.3.1百年住宅设计应采用设计协同的方法,符合建筑、结构、设备与管线、装修等集成设计的原则,各专业之间应协同设计。4.3.2建筑设计、部品部(构)件生产运输、装配施工及运营维护等应满足建筑全寿命期各阶段协同的要求。4.3.3百年住宅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 技术)开展正向并行设计,并对各专业技术模块进行整体优
22、化,针对部品部件统一编码并建立部品构件库,实现设计信息与生产、运输、建造、运营维护等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114.3.4百年住宅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部品部件的生产施工和安装要求,在建筑工程文件深度规定基础上增加部件部品设计图。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125建筑支撑体5.1一般规定5.1.1百年住宅的主体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可依据建设要求划分为70 年或 100 年,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的相关要求,本规程是对百年住宅混凝土建筑主体结构设计的基本要求。5.1.2百年住宅的主体结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结
23、构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 1.0。5.1.3百年住宅的主体结构应依据设计工作年限、所处环境类别、构部件更新维护情况以及经济合理性等因素进行耐久性设计。5.1.4百年住宅建筑支撑体应选用合理的结构体系、构件和布置,在符合功能要求的同时,适应住宅全寿命期内使用功能空间的转换。5.1.5主体结构采用预制混凝土构件时,尚应满足下列要求:1连接设计应满足标准化要求,优化规格尺寸,并满足装配化施工的安装调节和公差配合要求;2连接构造应受力合理、现场连接简单可靠;3构件设计应满足生产运输、安装条件的要求;4构件制作应结合住宅使用功能和内装要求预留孔洞或管线接口。5.1.6百年住宅选择建筑场地时,应避开不利地段,
24、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不应在危险地段建造百年住宅建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135.2荷载与作用5.2.1结构设计中涉及的荷载和作用,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等的相关规定。5.2.2百年住宅建筑的竖向荷载应符合下列规定:1面层及装饰等均布永久荷载宜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1.01.1;2设计使用年限为 70 年或 100 年时,楼面和屋面活荷载应考虑设计使用年限调整系数,分别取 1.04 和 1.1;3当隔墙位置可灵活自由布置时,非固定隔墙的
25、自重应取不小于1/3 的每延米墙重(kN/m)作为楼面活荷载的附加值(kN/m2)计入,且附加值不应小于 1.0kN/m2;4屋面活荷载标准值应按实际使用情况考虑且均不小于 2.0kN/m2。5.2.3百年住宅建筑的基本风压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70 年或 100 年重现期的基本风压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中规定的方法确定;2高度大于 60 米的百年住宅建筑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中应采用基本风压的 1.1 倍;3计算围护结构及其连接的风荷载时,基本风压值宜按 100 年一遇考虑且风荷载设计标准值不应小于 1.0kN/m2,并应同时考虑偶遇阵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6、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14风情况下的荷载效应。5.2.4雪荷载标准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相关规定,基本雪压应依据设计工作年限分别采用 70 年或 100年重现期的雪压值。5.2.5百年住宅建筑地震作用,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标准GB 55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百年住宅建筑结构的地震作用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般情况下,应至少在结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用,各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应由该方向抗侧力构件承担。2)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 15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
27、震作用。3)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允许采用调整地震作用效应的方法计入扭转影响。2计算地震作用时,建筑结构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结构和构配件自重标准值和各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可变荷载应按设计工作年限进行调整后采用,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按按表 5.2.5-1 采用:表 5.2.5-1组合值系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153建筑结构的地震影响系数应根据烈度、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和结构自振周期及阻尼比确定。其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按下式计算确定:max(100/70)=max(50)(5.2.5-1)式中:max(100)设计
28、基准期 100/70 年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设计基准期 100 年时的地震作用调整系数,应按表 5.2.5-2 采用;设计基准期 70 年时的地震作用调整系数是多遇地震 1.2,设防地震和罕遇地震 1.15;max(50)设计基准期 50 年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 5.2.5-3 采用。表 5.2.5-2设计基准期 100 年地震作用调整系数可变荷载种类组合值系数雪荷载0.5屋面活荷载不计入按实际情况计算的楼面活荷载1.0按等效均布荷载计算的楼面活荷载0.5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16地震影响7 度8 度0.10g0.15g0.20g0.30g多遇地震1.501.
29、501.501.50设防地震1.351.351.301.30罕遇地震1.301.301.251.25表 5.2.5-3设计基准期 50 年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max(50)地震影响7 度8 度0.10g0.15g0.20g0.30g多遇地震0.080.120.160.24设防地震0.230.340.450.68罕遇地震0.500.720.901.20注:周期大于 6.0s 的高层建筑结构所采用的地震影响系数应作专门研究。4特征周期应根据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按表 5.2.5-4 采用,计算罕遇地震作用时,特征周期应增加 0.05s。表 5.2.5-4 特征周期值 Tg(s)场地类别I0I1
30、IIIIIIV第一组0.200.250.350.450.65第二组0.250.300.400.550.75第三组0.300.350.450.650.905结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图 5.2.5)的阻尼调整和形状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17图 5.2.5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地震影响系数;max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衰减指数;Tg特征周期;1直线下降段的下降斜率调整系数;2阻尼调整指数;T结构自振周期1)建筑结构的阻尼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阻尼比为 0.05,此时阻尼调整系数2 应取 1.0,形状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a)直线上升段,周期小于 0.1s 的区段
31、:b)水平段,自 0.1s 至特征周期区段,应取最大值max;c)曲线下降段,自特征周期至 5 倍特征周期区段,衰减指数应取0.9;d)直线下降段,自 5 倍特征周期至 6.0s 区段,下降斜率调整系数应取 0.02。2)当建筑结构的阻尼比不等于 0.05 时,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分段情况与本条第 1)款相同,但其形状参数和阻尼调整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a)曲线及直线下降段的衰减指数应按下式确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180.05-0.090.3+6=+(5.2.5-2)式中:曲线下降段的衰减指数;阻尼比。b)直线下降段的下降斜率调整系数应按下式确定:0.05-0.024+321
32、=+(5.2.5-3)式中:1直线下降段的下降斜率调整系数,小于 0 时取 0。c)阻尼调整系数应按下式确定:0.05-1+0.08+1.62=(5.2.5-4)式中:2阻尼调整系数,当小于 0.55 时,应取 0.55。6采用底部剪力法、振型分解法进行结构地震作用及作用效应的计算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7百年住宅建筑结构在多遇地震水平地震作用计算时,结构任一楼层的水平地震剪力应符合下式要求:EKinjj=iV G(5.2.5-5)式中:VEKi第 i 层对应于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楼层剪力;设计基准期 100 年或 70 年时的地震作用调整系数;水平地震剪力系数,不应小于表 5.2.
33、5-5 规定的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对竖向不规则结构的薄弱层,尚应乘以1.15 的增大系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19Gj第 j 层的重力荷载代表值;n结构计算总层数。表 5.2.5-5 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值类别7 度8 度0.10g0.15g0.20g0.30g扭转不规则或基本周期小于 3.5s的结构0.0160.0240.0320.048基本周期大于 5.0s 的结构0.0120.0180.0240.036注:1基本周期介于 3.5s5s 之间的结构,按插入法取值;2括号内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15g 和 0.30g 的地区。8结构的楼层水平地震剪力,应
34、按下列原则分配:1)现浇和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楼、屋盖等刚性楼、屋盖建筑,宜按抗侧力构件等效刚度的比例分配。2)柔性楼、屋盖建筑,宜按抗侧力构件从属面积上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比例分配。3)普通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楼、屋盖等半刚性楼、屋盖的建筑,可取上述两种分配结果的平均值。4)计入空间作用、楼盖变形、墙体弹塑性变形和扭转的影响时,可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对上述分配结果作适当调整。9百年住宅建筑结构的计算自振周期应考虑非结构构件的影响进行折减,并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205.3结构分析5.3.1百年住宅主体结构的计算分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
35、B 500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 等相关规定。5.3.2采用预制构件现场组装的结构,应对施工建造过程、检修维护中的不同边界、荷载和作用工况下的构件承载力和结构稳定性进行分析,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规定。5.3.3百年住宅主体结构分析宜采用弹性分析方法。5.3.4结构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抗震变形验算;按弹性方法计算的风荷载作用下的侧移值及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层间位移角不宜大于表 5.3.4 规定的限值。表 5.3.4弹性位移限值结构体系风荷载作用下层间位移角多遇地震作用下层间位移角框架1/5501/550框架-剪力墙、框架-核
36、心筒1/8001/800剪力墙1/10001/10005.3.5 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弹塑性层间位移角宜按表 5.3.5 采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21表 5.3.5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结 构 体 系层间位移角钢筋混凝土框架1/50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框架-核心筒1/100钢筋混凝土剪力墙1/1205.3.5楼盖结构应具有适宜的舒适度。楼盖结构的竖向振动频率不宜小于 5Hz,竖向振动加速度峰值不应超过 0.05m/s2。5.3.6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可用于对抗震安全性和使用功能有加高要求或专门要求的建筑,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建筑消能
37、减震技术规程JGJ 297 的规定。5.3.7设置由橡胶隔震支座和阻尼装置等部件组成的隔震层及在建筑结构中设置的消能器,其设置部位宜位于建筑内公共部位,应采取便于检查及替换的措施。5.4共用部分、共用设备及管线5.4.1百年住宅共用部分应采用标准化与多样化相结合的模块化设计方法,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的规定。1百年住宅建筑的单元平面每层不宜多于两户,不应多于 4 户。2百年住宅公共楼梯及前室、门厅及走道等模块平面宜简单规整,满足通用性和灵活性组合的要求。3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22居的卧室布置时,
38、应采用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侯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且不小于 1800mm。5.4.2百年住宅共用管道井和共用设备应符合管道检修更换的要求,并应结合厨房、卫浴等用水空间位置进行设置。5.4.3竖向设置的加压送风管道及排烟管道应独立设置在共用空间的管道井内,水平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共用空间的吊顶内。5.4.4住宅共用空间应设置电气竖井。竖向敷设的电缆、电气管线、电缆桥架应设置在电气竖井内,电气竖井的面积应根据设备的数量、进出线的数量、设备安装、检修等因素确定。当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电气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 1000mm。水平敷设的电气管线应设置在公共空间的吊顶内。5.4
39、.5穿越支撑结构的管线应预留管线套管。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236建筑填充体6.1一般规定6.1.1建筑填充体设计应满足空间可变性与适应性的要求。6.1.2建筑填充体所用部品和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部品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并应优先选用绿色环保材料;2选用低甲醛、低挥发性有机物(VOC)的环保材料,其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 及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3部品、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和建筑内部装
40、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 的有关规定;4厨房和卫生间的墙面和吊顶应选用耐热和易清洁的材料,其楼地面应选择防滑耐磨、低吸水率和易清洁的材料。6.1.3百年住宅建筑的内装系统应采用装配式装修技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选用的内装部品应满足制造工厂化、施工装配化的要求,并宜执行优化参数、配合公差和设备管线等接口技术的规定;2内装部品应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满足易维护的要求;3内装部品宜集成化成套供应。6.1.4百年住宅套内的给水排水管道、供暖通风空调管线和电气管线应采用管线分离方式进行设计。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246.2装配式楼面系统集成设计6.2.1装配式楼面系统应由支
41、撑系统、基层板、采暖层和装饰面层组成,并应满足安全、隔声、供暖、装饰等各项基本使用功能的需求,管线系统应结合楼面架空层进行综合设计。6.2.2装配式楼面系统应以标准化、模块化为原则进行产品选型,选用材料应适应室内环境、承载能力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性能要求。6.2.3装配式楼面应在设计图中注明架空地板的允许使用荷载及对产品承载能力的要求;放置重物的部位应采取满足重物传力需求的加强措施,并应在设计图纸中对施工提出绘制重物摆放区标识的要求。6.2.4装配式楼面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支撑系统应具备高度可调节功能,支撑底部应加设隔声垫;2可调节支撑应与结构基层可靠连接,检查口及放置重物等部位应适当加密
42、支撑,支撑允许使用荷载不应低于 5kN;3楼面基层板的材质及厚度应依据饰面材料、设计荷载、变形性能等要求确定,且应满足楼面系统的承载力要求。3饰面层的铺装完成高度(厨卫空间除外)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当饰面层厚度不一致时,应通过支撑调平。4楼面架空层高度应根据管径尺寸、敷设路径、坡度设置、管线交叉等情况计算确定,当水、电、暖等管线设置在同一架空层且有交叉时,应遵循电高水低、有压让无压的原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255楼面架空层应设置检修口或采用便于拆装的构造,以满足管线排布及管线检修的需要。6装配式楼面系统应独立设置,与周边墙体之间宜设置柔性连接或伸缩缝隙,并对缝隙采取美化遮盖
43、措施。7对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应设置高度不大于 15mm 的挡水门槛或楼地面高差,门槛及门内外高差应以斜面过渡,且应设置防止水液进入架空层的构造措施。6.2.5地面辐射采暖系统应与装配式楼面集成设计,宜采用集成模块类或分层类采暖架空地面系统;供暖地面单位散热量应根据地面面层材料、加热管敷设间距、供回水温度、室内温度等计算确定。6.2.6分层类采暖架空地面系统宜选用模块化地暖,且设置在基层板与饰面层之间,地暖模块上方不宜直接铺设瓷砖、石材类饰面。6.3装配式墙体系统集成设计6.3.1装配式墙体系统应采用装配式隔墙及装配式墙面集成技术,管线系统宜与墙体系统一体化设计,利用龙骨类隔墙空腔或墙面架空层
44、敷设管线以实现管线分离。6.3.2装配式隔墙系统宜直接设计在结构地面上;当安装在装配式楼地面上时,楼地面应具有承受隔墙及其附着物荷载的承载能力,并应满足变形、振动和隔声的要求。6.3.3装配式隔墙与吊顶的连接部位宜采用收边线脚、凹槽等方式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26进行处理。6.3.4 装配式龙骨隔墙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1隔墙的构造组成和厚度应根据防火、隔声、空腔内设备管线安装等方面的要求确定;2隔墙内的防火、保温、隔声填充材料宜选用不燃材料;3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房间隔墙应采取相关措施,墙面板宜采用耐水饰面一体化集成板,门与板交接处、板缝之间应做防水处理;4隔墙上需要固定或吊
45、挂超过 15kg 物件时,应设置加强板或其它可靠的固定措施,并明确固定点位;5龙骨的布置应满足墙体强度的要求,必要时龙骨强度应进行验算,并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6隔墙内横向龙骨应设置于竖向龙骨两侧,每侧横向龙骨不应少于 5 排,每排间距不大于 600mm。7当隔墙高度大于 3m 时,竖向龙骨间距不应低于 100mm,并应设置穿心龙骨进行固定;8门窗洞口、墙体转角连接处等部位的龙骨应进行加强处理。9龙骨与隔墙板、饰面板之间应采用机械连接方式,以方便维修和更换。6.3.5装配式条板隔墙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1条板隔墙设计时,应根据其使用功能和使用部位,选择单层条板隔墙或双层条板隔墙,60mm 及以下
46、厚度的条板不得用于单层隔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27墙;2单层条板隔墙用做分户墙时,其厚度不应小于 120mm;用做户内分室隔墙时,其厚度不宜小于 90mm;3双层条板隔墙的条板厚度不宜小于 60mm,两板间距宜为10mm50mm,可作为空气层或填入吸声、保温等功能材料;4双层条板隔墙两侧墙面的竖向接缝错开距离不应小于 200mm,两板间应采取连接、加强等固定措施;5当条板隔墙需吊挂重物和设备时,不得单点固定,应根据板材性能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6.3.6装配式条板隔墙与顶板、结构梁、主体墙和柱之间的连接宜采用钢连接件,并使用胀管螺丝、射钉固定。钢连接件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条
47、板隔墙与顶板、结构梁的接缝处,钢连接件间距不应大于600mm;2条板隔墙与承重墙、柱的接缝处,钢连接件可间断布置,且间距不应大于 1m;3接板安装的条板隔墙,条板上端与顶板、结构梁的接缝处应加设钢连接件固定,且每块条板不应少于 2 个固定点。6.3.7装配式墙面应设置在装配式条板隔墙或承重墙体的基层表面,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饰面层应与墙板集成化设计,并在工厂内完成饰面的加工作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28业;2同一墙面的饰面板宜在同一完成面上,墙面铺装的部品之间厚度不一致时,应在铺装设计中设置找平层;3装配式墙面与门窗等部品宜一体化设计;4墙面悬挂重物时,应采用专用连接件、加强背
48、板或设计固定挂点等可靠的固定措施与基层墙体连接固定,并设计悬挂重物部位墙面的节点详图。5墙面架空层宜采用树脂螺栓或龙骨等材料形成,树脂螺栓的高度调节范围宜为 2040mm,间距宜为 400450mm;6墙体四边及板材拼接缝隙位置,树脂螺栓数量应加倍设置;7装配式墙面应按防变形的要求进行设计,宜选择变形率较低的基材,配件连接应牢固安全。6.3.8管线系统宜与墙体系统集成设计;管线安装及开洞处理穿过墙体时,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的有关规定。6.4装配式吊顶系统集成设计6.4.1装配式吊顶系统可采用明龙骨、暗龙骨或无龙骨吊顶、软膜天花或
49、其它干式工法施工的吊顶,并应与新风、排风、给水、喷淋、烟感、灯具等设备和管线进行集成设计。6.4.2饰面板应根据房间功能和装饰要求选用带饰面的成品材料,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29面板间的拼接设计不应出现外露断面,宜采用内凹工艺接缝。6.4.3装配式吊顶系统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1应综合协调吊顶内各类设备管道的走向、标高,合理确定各类功能设施终端的位置。2主龙骨排布应与空调风口、灯具、检修口设备的位置协同设计,不应被设备管线、风口、灯具、检修口等切断。3吊顶系统与设备管线应各自设置吊件,并应满足荷载计算要求。4当安装单个灯具重量超过 1kg 时,应加强固定结构,或直接独立悬吊
50、于承重结构。重型设备或有振动荷载的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的连接构件上。5吊顶与墙或梁交接处应根据房间尺度大小、造型等设置收口构造,以满足公差、膨胀、变 7 形及抗震等要求。6吊顶系统内敷设设备管线时,应在管线密集和接口集中的位置设置检修口,以满足吊顶内设备的调节、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换等要求。6.5集成式厨房6.5.1建筑设计应协调结构、内装、设备等专业合理确定厨房的布局方案、设备管线敷设方式和路径、支撑体结构孔洞预留尺寸及管道井位置等。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浏览专用306.5.2集成式厨房的设计应包含厨房楼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和厨房设备及管线的设计,并应与内装修工程的其它系统进行协同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