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6 5.0 2 0.3 0C C S B 4 3自 贡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B5103四 川 省(自 贡 市)地 方 标 准D B 5 1 0 3/T 3 2.2 2 0 2 22 0 2 3-0 1-0 1 实 施 2 0 2 2-1 1-0 4 发 布黄 羽 肉 鸡 一 体 化 养 殖 技 术 规 范第 2 部 分:商 品 代 肉 鸡 饲 养 管 理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i n t e g r a t e d b r e e d i n g o f Y e l l o w F e
2、a t h e r B r o i l e r P a r t 2:B r e e d i n g a n d m a n a g e m e n t o f c o m m e r c i a l b r o i l e r sD B 5 1 0 3/T 3 2.2 2 0 2 2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业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则 起草。本 文 件 是 D B 5 1 0 3/T X X X 黄 羽 肉 鸡 一 体 化 养 殖 技 术 规 范 的 第 2 部 分。D B 5
3、 1 0 3/T X X X 已 经 发 布 了 以下 部 分:第 1 部 分:规 模 化 养 殖 场 建 设 第 2 部 分:商 品 代 肉 鸡 饲 养 管 理 第 3 部 分:活 体 质 量 分 级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这 些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自 贡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自 贡 市 大 安 区 农 业 科 学 技 术 推 广 中 心、中 国 农 业 科 学 院 农 业 质 量 标 准 与 检 测 技 术研 究 所、四 川 省
4、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中 心、自 贡 市 立 华 牧 业 有 限 公 司、四 川 万 豪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陈 皓、汤 晓 艳、黄 建 轶、杨 洪 保、钱 永 忠、刘 素 可、张 宇 慧、黄 欣 媛、施 波、段 胜 男、李 晓 莉、向 欢、唐 凡 杰、金 芬、曾 建 君、骆 磊、贺 研 奇、韩 臻、朱 胜 会、李 婵、靳 西 彪、袁 美、冯 兴 国、曹 亚 洲、赵 翠 玉、毛 军、王 勤 银。本 文 件 首 次 发 布。D B 5 1 0 3/T 3 2.2-2 0 2 21黄 羽 肉 鸡 一 体 化 养 殖 技 术 规 范第 2 部
5、 分:商 品 代 肉 鸡 饲 养 管 理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商 品 代 黄 羽 肉 鸡 的 饲 养 方 式、进 鸡 前 准 备、种 源 要 求、饲 养 管 理、兽 药 使 用、免 疫、消 毒、检 验 检 疫、出 栏 与 运 输、废 弃 物 处 理、档 案 记 录。本 文 件 适 用 于 自 贡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黄 羽 肉 鸡 商 品 代 肉 鸡 的 饲 养。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文 件 对 应
6、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订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7 9 5 9 粪 便 无 害 化 卫 生 要 求G B 1 8 5 9 6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 B 1 9 2 1 8 医 疗 废 物 焚 烧 炉 技 术 要 求(试 行)G B/T 2 5 8 8 6 养 鸡 场 带 鸡 消 毒 技 术 要 求N Y/T 3 8 8 畜 禽 场 环 境 质 量 标 准N Y/T 5 0 2 7 无 公 害 食 品 畜 禽 饮 用 水 水 质N Y/T 5 0 3 0 无 公
7、害 农 产 品 兽 药 使 用 准 则N Y/T 5 0 3 2 无 公 害 食 品 畜 禽 饲 料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使 用 准 则农 业 农 村 部 公 告 第 2 5 0 号 食 品 动 物 中 禁 止 使 用 的 药 品 及 其 他 化 合 物 清 单农 医 发 2 0 1 0 2 0 号 家 禽 产 地 检 疫 规 程农 医 发 2 0 1 7 2 5 号 病 死 及 病 害 动 物 无 害 化 处 理 技 术 规 范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3 8 0 号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条 例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 令 2 0 1 0 年 第
8、6 号 动 物 检 疫 管 理 办 法3 术 语 和 定 义D B 5 1 0 3/T X X X 中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快 速 生 长 型 黄 羽 肉 鸡 f a s t g r o w t h y e l l o w-f e a t h e r e d c h i c k e n饲 养 日 龄 小 于 7 0 d 的 黄 羽 肉 鸡。3.2D B 5 1 0 3/T 3 2.2-2 0 2 22中 速 生 长 型 黄 羽 肉 鸡 m e d i u m g r o w t h y e l l o w-f e a t h e r e
9、 d c h i c k e n饲 养 日 龄 为 7 0 d 9 0 d 的 黄 羽 肉 鸡。3.3慢 速 生 长 型 黄 羽 肉 鸡 s l o w g r o w t h y e l l o w-f e a t h e r e d c h i c k e n饲 养 日 龄 大 于 9 0 d 的 黄 羽 肉 鸡。4 饲 养 方 式饲 养 方 式 采 用 垫 料 平 养。垫 料 应 干 燥 松 软、吸 水 性 强、无 霉 变、无 污 染,宜 选 用 稻 壳。饲 养 中 垫 料铺 垫 厚 度 应 一 致,并 根 据 污 染 情 况 翻 动,及 时 更 换 污 染 严 重 或 过 于 潮 湿
10、的 垫 料。5 进 鸡 前 准 备5.1 清 洗 和 消 毒5.1.1 清 洗5.1.1.1 新 建 鸡 舍 用 高 压 水 枪 彻 底 清 洗 用 具、墙 壁、顶 棚 等,打 开 门 窗 通 风。5.1.1.2 使 用 过 的 鸡 舍 彻 底 清 除 舍 内 粪 便、灰 尘、饲 料 残 渣、羽 毛 碎 片 等 污 物,高 压 水 枪 冲 洗 地 面、用 具、墙 壁、顶 棚 等,直 至 物 体 清 洁,并 打 开 门 窗 通 风。5.1.2 消 毒5.1.2.1 喷 雾 消 毒进 鸡 前 1 0 d,使 用 消 毒 液 对 鸡 舍 地 面 泼 浇 消 毒,可 用 高 压 水 枪 或 专 用 消
11、 毒 机 向 用 具、墙 壁、顶 棚 等喷 洒 消 毒 液。5.1.2.2 熏 蒸 消 毒雏 鸡 入 舍 前 7 d 放 入 饲 养 用 具,保 持 密 封,控 制 舍 温 于 2 0 2 5,湿 度 7 0%7 5%条 件 下,熏蒸 消 毒 2 4 h,开 窗 通 风 2 d。5.2 设 备 调 试鸡 舍 内 的 采 食、饮 水 等 设 备 应 在 雏 鸡 入 舍 前 7 d 安 装 或 检 修 完 毕,检 查 线 路、加 温 设 备、发 电 机、报 警 器 等 设 备。5.3 预 温雏 鸡 入 舍 前 2 d 应 对 鸡 舍 进 行 预 温 处 理,温 度 应 达 到 3 3 3 5。5.
12、4 药 品 及 垫 料 的 准 备5.4.1 药 品进 鸡 前 应 准 备 好 必 要 的 疫 苗 和 药 品。D B 5 1 0 3/T 3 2.2-2 0 2 235.4.2 垫 料 与 垫 板进 鸡 前 1 d 备 足 垫 料,饲 料 垫 板 应 离 地 面 1 5 c m 以 上。6 种 源 要 求6.1 引 进 的 雏 鸡 应 来 源 于 具 有 当 地 畜 牧 兽 医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种 鸡 场,并 经 检 验 无 传 染 性 病 源。一 群 鸡 只 宜 来 源 于 同 一 种 鸡 场 和 同 一 孵 化 时 间。6.
13、2 健 康 雏 鸡 应 活 泼 好 动、反 应 灵 敏、叫 声 响 亮、手 握 有 力;脐 部 愈 合 良 好,腹 部 柔 软,肛 门 周 围 无污 物 黏 附;喙、眼、腿、爪 等 无 畸 形;体 重 大 小 均 匀,体 型 外 貌 符 合 品 种 标 准。6.3 雏 鸡 从 孵 化 场 孵 出 装 箱 后,由 箱 式 专 用 运 雏 车 直 接 运 到 饲 养 场,运 输 中 应 保 持 温 度 在 2 1 2 6,注 意 检 查 雏 鸡 状 态,防 止 挤 压。7 饲 养 管 理7.1 饮 水水 质 应 符 合 N Y/T 5 0 2 7 的 规 定,自 由 饮 水,定 期 对 饮 水 器
14、 进 行 清 洗 和 消 毒。7.2 饲 喂饲 料 质 量 应 符 合 N Y/T 5 0 3 2 的 规 定。黄 羽 肉 鸡 配 合 饲 料 常 规 营 养 成 分 指 标 见 附 录 A。雏 鸡 入 舍 安 定后 开 水、开 食,喂 料 要 求 见 表 1。表 1 前 期 饲 喂 条 件日龄d饲喂条件1 59 0 只鸡/个1 0 0 只鸡/个小水壶和开食盘,喂料 3 h/次,换水 4 h/次,勤添少给;水线乳头高度与鸡眼相平6 7 更换开食盘、小水壶、垫板,开天窗通风8 1 0 逐步撤出小水壶和开食盘,水线乳头高度与雏鸡眼睛呈 5 0 7 0 1 0 出栏 勤添少给,自由采食7.3 管 理
15、7.3.1 温 湿 度采 暖 可 使 用 保 温 伞、暖 风 炉 等 设 备,温 湿 度 控 制 可 使 用 水 帘 和 风 机 或 自 动 喷 雾 设 备,温 湿 度 控 制 参照 值 见 表 2。D B 5 1 0 3/T 3 2.2-2 0 2 24表 2 鸡 舍 温 湿 度周龄温度湿度%进雏前 3 3 3 5 6 5 7 51 3 1 3 5 6 5 7 02 2 8 3 1 6 5 7 03 2 6 2 9 6 0 6 54 2 5 2 7 6 0 6 55 2 3 2 6 5 5 6 06 2 2 2 4 5 5 6 07 出栏 1 9 2 1 5 5 6 07.3.2 光 照灯
16、应 高 于 地 面 2 m,光 照 时 间 与 光 照 强 度 见 表 3。表 3 鸡 舍 光 照 时 间 与 光 照 强 度日龄d光照条件1 3 光照 2 4 h,光照强度应为 5 0 l x 6 0 l x4 7 光照强度每天降低 1 0%8 5 0每天缩短光照时间 0.5 h,中速生长型黄羽肉鸡、快速生长型黄羽肉鸡的光照强度最终缩短 3 h/d,慢速生长型黄羽肉鸡光照强度缩短至 4 h/d,后保持不变。光照强度稳定在原始光照强度的 4 5%5 0 出栏 出栏前 1 0 d 逐步恢复光照时间,强度提升至原始光照强度的 5 0%5 5%7.3.3 通 风通 风 良 好,无 刺 鼻 性 气 味
17、,鸡 场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应 符 合 N Y/T 3 8 8 的 规 定,宜 采 用 信 息 化 设 备 对 鸡 场空 气 环 境 进 行 监 测。7.3.4 饲 养 密 度平 养 时 可 加 隔 板 以 防 止 鸡 群 扎 堆 挤 压,饲 养 密 度 见 表 4。表 4 饲 养 密 度 单 位:只/饲养密度周龄入栏时 1 2 3 4 5 6 7垫料平养密度8 0 9 0 5 0 6 0 4 0 3 0 3 5 2 0 2 5 1 3 1 0 8D B 5 1 0 3/T 3 2.2-2 0 2 257.3.5 育 肥出 栏 前 2 0 d 应 调 整 饲 料 配 方 进 行 育 肥
18、增 重。适 当 提 高 日 粮 中 的 能 量 水 平,在 日 粮 中 应 添 加 植 物 性油 脂、减 少 粗 纤 维 含 量。8 兽 药 使 用兽 药 使 用 应 符 合 N Y/T 5 0 3 0 的 规 定,禁 用 药 物 应 符 合 农 业 农 村 部 公 告 第 2 5 0 号 的 规 定。宜 使 用 中药 预 防 和 治 疗 各 种 疾 病,规 范 用 药。9 免 疫黄 羽 肉 鸡 免 疫 时 间 与 免 疫 类 型 见 表 5。表 5 免 疫 时 间 和 免 疫 类 型日龄d疫苗类型4 5 球虫免疫1 3 1 5 禽流感免疫、新城疫免疫、法氏囊免疫2 3 2 5 禽流感免疫、新
19、城疫免疫、传支免疫2 9 3 1 禽流感免疫、新城疫免疫4 5 新城疫免疫1 0 消 毒1 0.1 消 毒 剂消 毒 剂 应 选 择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兽 药 典 规 定 的 高 效、低 毒 和 低 残 留 消 毒 剂。1 0.2 鸡 舍 消 毒带 鸡 消 毒 的 要 求、操 作 步 骤 及 消 毒 方 法 应 符 合 G B/T 2 5 8 8 6 的 规 定。每 周 带 鸡 消 毒 1 次 2 次,疫情 期 间 每 天 消 毒 1 次。1 0.3 饮 水 消 毒饮 水 消 毒 应 使 用 能 迅 速 溶 解 于 水 并 对 水 中 各 种 类 型 致 病 微 生 物 均
20、有 高 效 杀 毒 作 用 的 无 毒 无 刺 激 性消 毒 剂。1 0.4 车 辆 消 毒车 辆 必 须 通 过 车 辆 消 毒 池 对 车 体 进 行 喷 雾 消 毒 后 方 可 进 入 场 区,车 辆 消 毒 池 内 消 毒 液 每 周 更 换 3次。D B 5 1 0 3/T 3 2.2-2 0 2 261 0.5 人 员 消 毒人 员 进 出 鸡 场 需 洗 手 并 更 换 工 作 服,人 员 消 毒 通 道 内 应 设 置 汽 化 喷 雾 消 毒 装 置 以 便 体 表 消 毒,通 道地 面 应 做 成 浅 池 型,池 中 垫 入 由 弹 性 的 室 外 型 塑 料 地 毯 以 便
21、 鞋 底 消 毒,浅 池 内 加 入 消 毒 液,每 天 适 量 添加,每 周 更 换 1 次。1 1 检 验 检 疫活 鸡 出 售 前 应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 令 2 0 1 0 年 第 6 号 和 农 医 发 2 0 1 0 2 0 号 的 要 求 进 行 检 验 检疫。1 2 出 栏 与 运 输1 2.1 出 栏出 栏 前 4 h 停 喂 饲 料,但 不 停 止 供 水。出 栏 时 抓 鸡 应 尽 可 能 避 免 惊 扰 鸡 群,防 止 鸡 群 挤 压 成 堆。活鸡 运 输 前 要 有 经 产 地 检 疫 合 格 的 检 疫 合 格 证。1 2.2 运 输运
22、输 设 备 应 洁 净、无 异 物。运 输 车 辆 在 装 运 前 和 卸 货 后 都 要 进 行 彻 底 消 毒。运 输 过 程 中 车 辆 需 平 稳行 驶,以 减 少 鸡 只 应 急 损 伤 及 死 亡。1 3 废 弃 物 处 理1 3.1 垫 料、粪 便 处 理 应 符 合 G B 7 9 5 9 的 规 定。1 3.2 污 水 处 理 应 符 合 G B 1 8 5 9 6 的 规 定。1 3.3 病 死 鸡 处 理 应 符 合 农 医 发 2 0 1 7 2 5 号 的 规 定。1 3.4 过 期 兽 药、残 余 疫 苗、防 疫 医 疗 废 弃 物 处 理 应 符 合 中 华 人
23、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3 8 0 号 的 规 定。1 4 档 案 记 录黄 羽 肉 鸡 档 案 记 录 见 应 包 括 养 殖 场 信 息 档 案、养 殖 场 免 疫 程 序、生 产 记 录、饲 料 添 加 剂 和 兽 药 使 用记 录、消 毒 记 录、免 疫 记 录、诊 疗 记 录、监 测 记 录、病 死 畜 禽 无 害 化 处 理 记 录、养 殖 场 粪 污 处 理 利 用 周记 录 等,档 案 记 录 至 少 保 存 3 年。D B 5 1 1 3/T X X X X-2 0 X X7附 录 A(规 范 性)黄 羽 肉 鸡 配 合 饲 料 常 规 营 养 成 分 指 标表
24、A.1 规 定 了 黄 羽 肉 鸡 配 合 饲 料 常 规 营 养 成 分。表 A.1 黄 羽 肉 鸡 配 合 饲 料 常 规 营 养 成 分 指 标饲料名称日龄d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粗灰分%钙%总磷%氯化钠%蛋氨酸+蛋氨酸羟基类似物%赖氨酸%慢速生长型黄羽肉鸡配合饲料1 2 5 1 9.0 2.5 5.0 7.0 0.7 1.2 0.4 5 0.3 0.8 0.4 0.9 1.0 02 6 4 0 1 7.5 2.5 5.0 7.0 0.6 1.2 0.4 2 0.3 0.8 0.4 0.9 0.8 54 1 6 0 1 6.0 2.5 5.0 7.0 0.5 1.0 0.4 0 0.3
25、 0.8 0.3 0.8 0.8 06 1 8 0 1 4.5 2.5 5.0 7.0 0.4 1.0 0.3 5 0.3 0.8 0.3 0.8 0.7 08 1 上市 1 4.0 2.5 5.0 7.0 0.3 1.0 0.3 0 0.3 0.8 0.3 0.8 0.6 5中速生长型黄羽肉鸡配合饲料1 2 5 1 9.0 2.5 5.0 7.0 0.7 1.2 0.4 5 0.3 0.8 0.4 0.9 1.0 02 6 4 0 1 7.5 2.5 5.0 7.0 0.6 1.2 0.4 2 0.3 0.8 0.4 0.9 0.8 54 1 5 5 1 6.5 2.5 5.0 7.0 0.
26、5 1.0 0.4 0 0.3 0.8 0.3 0.8 0.8 05 6 上市 1 5.5 2.5 5.0 7.0 0.4 1.0 0.3 5 0.3 0.8 0.3 0.8 0.7 0快速生长型黄羽肉鸡配合饲料1 1 4 1 9.0 2.5 5.0 7.0 0.7 1.2 0.4 5 0.3 0.8 0.4 0.9 1.0 51 5 3 0 1 8.0 2.5 5.0 7.0 0.6 1.2 0.4 2 0.3 0.8 0.4 0.9 0.8 53 1 4 5 1 6.5 2.5 5.0 7.0 0.5 1.0 0.4 0 0.3 0.8 0.3 0.8 0.8 04 6 上市 1 5.5 2.5 5.0 7.0 0.4 1.0 0.3 5 0.3 0.8 0.3 0.8 0.7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