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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 5103 T 31.3-2023 知识产权保护 市场监管系统工作规范 第3部分:商标及特殊标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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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 5103 T 31.3-2023 知识产权保护 市场监管系统工作规范 第3部分:商标及特殊标志.pdf

    1、ICS 03.140 CCS A 00 DB5103 四 川 省(自 贡 市)地 方 标 准 DB5103/T 31.32022 知识产权保护 市场监管系统工作规范 第 3部分:商标及特殊标志 2022-10-14发布 2022-11-01实施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103/T 31.32022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权力事项.1 5 保护措施.1 6 具体事项要求.2 6.1 商标侵权行为查处.2 6.2 商标一般违法行为查处.2 6.3 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和监管.2 6.4 特殊标志保护和监管.2 6.5 商标纠

    2、纷行政调解.3 6.6 商标印制行为监管.3 6.7 商标代理行为监管.4 6.8 恶意注册商标行为监管.4 7 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4 7.1 建立原则.4 7.2 建立条件.5 7.3 工作机制建立.5 7.4 运行管理要求.5 8 档案管理.5 附录 A(规范性)商标及特殊标志行政保护权力事项内容导图.6 参 考 文 献.7 DB5103/T 31.3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范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为DB5103/T 31知识产权保护 市场监管系统工作规范的第3部分。DB5103/T 3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3、第 1部分:总则;第 2部分:专利;第 3部分:商标及特殊标志;第 4部分:地理标志;第 5部分:商业秘密。本文件由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智拓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坚、甘其英、杨家明、蒋铭、王强、陈飞、何俊才、余京川、聂斌、金岚。本文件为首次发布。DB5103/T 31.32022 1 知识产权保护 市场监管系统工作规范 第3部分:商标及特殊标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市场监管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商标及特殊标志的术语和定义、权力事项、保护措施、具体事项要求、档案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指导自贡市市场监管系统对知识产权商标及特殊标志保

    4、护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1374 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 基本词汇 DB5103/T 31.1-2022 知识产权保护 市场监管系统工作规范 第1部分: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374和DB5103/T 31.1-20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商标品牌指导站 trademark brand guidance station 由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各类专业市场、产业园区

    5、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联合设立,由所在单位提供场地、人员、经费,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业务指导,为本区域、本行业市场主体提供商标类知识产权专业指导服务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4 权力事项 商标行政保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商标侵权行为查处;对商标一般违法行为查处;对驰名商标认定保护与监管;对特殊标志保护与监管;对商标纠纷调解;对商标印制行为监管;对商标代理行为监管;对恶意注册商标行为监管。注:商标及特殊标志行政保护权力事项内容导图见附录A。5 保护措施 DB5103/T 31.32022 2 商标及特殊标志行政保护措施主要为行政指导与监管和行政执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行政

    6、指导与监管和行政执法按DB5103/T XX.1-2022第7章执行,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按照本文件第7章执行。6 具体事项要求 6.1 商标侵权行为查处 6.1.1 商标侵权行为认定 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侵权判断标准进行认定。6.1.2 商标侵权行为查处 按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查处。6.2 商标一般违法行为查处 6.2.1 商标一般违法行为认定 根据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进行认定。6.2.2 商标一般违法行为查处 按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查处。6.3 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和监管 6.3.1 认定保护和监管内容 按商标法驰名商标认定

    7、和保护规定规定内容执行。6.3.2 认定保护和监管方法 6.3.2.1 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应组织建立管辖区域内重点保护企业名录,对企业开展业务指导,收集企业需求,构建政企信息交换机制。对商标侵权案件中,需要进行驰名商标认定保护的应逐级上报。6.3.2.2 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应不定期组织对管辖区域内认定保护的驰名商标开展生产企业、经营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和网络监测,在执法或监测工作中若发现有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应禁止其使用。6.3.2.3 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应利用微博、微信、报刊等多种媒体渠道,适时组织对管

    8、辖区域内企业进行商标法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商标保护意识和驰名商标的品牌影响。6.4 特殊标志保护和监管 6.4.1 保护和监管内容 按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执行。6.4.2 保护和监管方法 DB5103/T 31.32022 3 6.4.2.1 市、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建立管辖区域内特殊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案件信息移送,主动协调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监管保护各环节的工作协调和衔接。对执法办案、侵权判定的疑难复杂问题要及时层报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指导。6.4.2.2 市、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应结合

    9、工作实际,围绕举办国际性、全国性的体育、文化等重要活动,适时开展非法使用标志和销售侵权商品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领域、重点商品类别的检查,严查未经授权将特殊标志作为商品包装、装潢或商标使用。6.4.2.3 市、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应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官方微博、户外广告牌、宣传单等多种渠道充分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营造保护特殊标志良好的社会环境。6.4.3 特殊标志侵权行为认定 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进行认定。6.4.4 特殊标志侵权赔偿行政调处 按DB5103/T 31.1-2022附录C中C.4.3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的程序、商标

    10、法的规定进行调处。6.5 商标纠纷行政调解 6.5.1 行政调解范围 商标纠纷行政调解范围主要包括:商标侵权纠纷;商标转让合同纠纷;商标权权属纠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商标代理合同纠纷等。6.5.2 行政调解工作程序 按DB5103/T 31.1-2022附录C中C.4.3中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的程序办理。6.5.3 行政调解处理 商标纠纷行政调解的处理形成调解协议,涉及侵权纠纷赔偿数额按商标法的规定进行赔偿。6.6 商标印制行为监管 6.6.1 监管内容 按印刷业管理条例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规定内容执行。6.6.2 监管方法 6.6.2.1 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应组织建立管辖区域内商标印制企业名录

    11、,适时对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人开展商标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商标印制管理制度。6.6.2.2 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应组织对管辖区域内商标印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6.6.3 违法违规行为认定 根据商标法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印刷业管理条例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进行认定。DB5103/T 31.32022 4 6.6.4 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按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商标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6.7 商标代理行为监管 6.7.1 监管内容 按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内容执行。6.7.2 监管方法 6.7.2.1 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应组织做好管辖区域内商标

    12、代理机构经营范围登记工作,建立商标代理机构及代理人员名录,适时对商标代理机构及代理人员开展商标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培训,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建立相关管理制度。6.7.2.2 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应组织对管辖区域内商标代理机构及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代理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6.7.3 违法违规行为认定 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进行认定。6.7.4 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按DB5103/T 31.1-2022附录C中C.4.1知识产权侵权行政处罚的一般处罚程序、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查处。6.8 恶意注册商标行为监管 6.8.1 监管内容 按商标法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规定内容执行。6.8

    13、.2 监管方法 6.8.2.1 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在管辖区域内适时对商标代理企业、商标申请人进行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等相关法律法规宣贯,指导企业规范申请商标注册。6.8.2.2 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应不定期组织对管辖区域内商标代理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6.8.3 商标恶意注册行为认定 根据商标法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进行认定。6.8.4 恶意注册商标行为查处 按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商标法的规定查处。7 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 7.1 建立原则 商标品牌指导站建立应坚持“服务发展、合理布局、注重质量”的原则。DB5103/T 31.32022 5 7.

    14、2 建立条件 7.2.1 商标品牌指导站建立应符合以下条件:a)本区域、本行业市场主体对商标类知识产权专业指导服务需求明显;b)所在单位具有两年以上的商标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或运用保护工作基础,有熟悉商标工作的专兼职人员;c)所在单位能够为商标品牌指导站提供相对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设备;d)所在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能够保障商标品牌指导站正常开展工作。7.2.2 商标品牌指导站所在单位由本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符合条件的主体中择优确定,并向社会公示。7.3 工作机制建立 商标品牌指导站应建立以下工作机制:a)日常指导机制。掌握本区域商标注册基本情况,公布商标品牌指导站联系电话,对有需求

    15、的市场主体建立常态化联系,定期指导帮扶;b)重点联系机制。以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为重点,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农业等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建设,探索建立重点服务对象名录及需求事项清单,通过重点培育指导帮扶,打造“自贡造品牌”;c)专家咨询机制。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应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各商标品牌指导站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家为市场主体提供义务咨询服务;d)工作评价机制。各商标品牌指导站应定期进行工作自评,积极提升工作水平。7.4 运行管理要求 7.4.1 商标品牌指导站应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面向企业、产业、基层,提供便利化、高质量的指导和服务。7.4.2 提供业务指导所需的专

    16、家咨询、人员培训、考核评价奖励等费用列入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7.4.3 商标品牌指导站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责。商标品牌指导站不得从事盈利性活动,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7.4.4 商标品牌指导站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行使职权,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撤销商标品牌指导站并进行公告、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8 档案管理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对商标及特殊标志保护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并归档保存备查。DB5103/T 31.32022 6 附 录 A(规范性)商标及特殊标志行政保护权力事项内容导图 商标及特殊标志行

    17、政保护权力事项内容导图见图A.1。商标侵权行为认定 商标纠纷行政调解 对商标侵权行为查处 商标纠纷处理 商标一般违法行为认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对商标一般违法行为查处 商标印制违法违规行为认定 对商标印制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完善驰名商标保护基础管理 开展驰名商标保护与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申请驰名商标认定保护 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认定 对认定驰名商标进行保护 对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完善特殊标志保护的基础管理 恶意注册商标行为认定 开展特殊标志日常保护与宣传 对恶意注册商标行为查处 对特殊标志侵权行为的认定 对特殊标志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图A.1 商标及特殊标志行政保护权力事项内

    18、容导图商标专有权 及特殊标志 保护措施 商标侵权行为查处 驰名商标认定保护与监管 商标纠纷调解 特殊标志保护与监管 商标印制行为监管 商标一般违法行为查处 商标代理行为监管 恶意注册商标行为监管 DB5103/T 31.32022 7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Z,2019-04-2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Z,2021-01-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Z,2015-04-24.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Z,2018-0

    19、1-01.5 国务院令第6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Z,2014-04-29.6 国务院令第315号.印刷业管理条例Z,2017-03-01.7 国务院令第2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Z,2021-11-10.8 国务院令第202号.特殊标志管理条例Z,1996-07-13.9 国务院令第422号.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Z,2004-12-01.10 国务院令第699号.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Z,2018-06-28.1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Z,2021-07-02.1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

    20、定Z,2019-10-11.1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Z,2019-11-30.1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令第31号.商标印制管理办法Z,2020-10-23.1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Z,2003-04-17.1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6号.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Z,2014-07-03.17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62号.商标审查审理指南Z,2021.18 国知发保函字2019229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Z,2019-11-15.19 国知发保字2020

    21、23号.商标侵权判断标准Z,2020-06-15.20 国知办函运字2020149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地理行为的通知Z,2020-03-04.21 国知发运字202124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通知Z,2021-07-27.22 国知办发运字20213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商标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协同治理办法的通知Z,2021-07-30.23 国知发保字202134号.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Z,2021-12-13.24 国知发办函字 2021 35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 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

    22、行动方案Z,2021-03-15.25 国知发办函字202254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Z,2022-03-29.26 四川省第13届人大常委会公告102号.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Z,2021-11-25.27 川市监办202091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工作的通知Z,2020-10-10.28 川市监办2020100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查处商标恶意注册案件工作意见的通知Z,2020-10-19.29 川市监办202134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Z,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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